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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那个饭桶 番外完结 (酒小七)


砰!
蓝衫重重一拍桌子,打断了她。周围不少人被声响惊到,纷纷向这边望来,苏落觉得失礼,责备地看了一眼蓝衫。
蓝衫接着苏落的话,说道,“但宋子诚是一个曾经甩过苏落的男人,连您这样的女人他都敢甩,所以他肯定看不上我这样的,你想说的是不是这个?我帮你说完了,我可以走了吧?”
苏落无奈道,“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是为你好。”
蓝 衫点头,“我当然信。不过我也劝你一句,被宋子诚甩一下没什么大不了。你看你满脑子都是‘没男人就活不下去’‘婚姻就是女人最大的胜利’这类奇葩思想,我 劝你赶紧找个高帅富嫁掉。啊,说我二十八了?难道你不到二十八岁?别在我面前装嫩,老子看眼神都能看出年龄来。还有,你是我爹呀还是我妈呀?我用不着你这 么为我操心!”
眼看着苏落的脸一点一点黑掉,蓝衫得意地一挥手,“拜拜您呐!”
然后就走了。
回去之后,蓝衫直接在乔风家的地毯上滚了几圈,这才心情好点。她躺在地毯上,望着天花板,渐渐冷静下来,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为什么发那么大火:苏落的话虽然不好听,但她说的一大部分是实话。
一个北漂,在这样一个两千万人口的大城市里,像是茫茫红尘中的一粒沙,渺小卑微,微不足道。既举目无亲,亦没房没车没男朋友,做的还是累死累活有点受歧视的工作。
不被具体的有形的东西抓住,那么她的精神就没有着落,灵魂就无处安放。
所以她在这个城市待了十年了,已经习惯了汇聚八方的食物,说出的普通话都染上了地道的京腔……但是,她在这个城市里,却始终像是一个客人。
这是漂泊的代价。
蓝衫躺在地毯上发呆时,乔风端着一个玻璃碗走过来。玻璃碗里堆满了一粒粒洗摘干净的无籽马奶葡萄,小指肚那样大小,浅绿色。他盘腿坐在她旁边,捏起一颗葡萄,喂到她唇边。
蓝衫张开嘴巴,舌尖一卷,把葡萄吃进嘴里,嚼几下,感叹,“真甜。”
“嗯。”乔风点点头,他自己也吃了一颗。然后又喂蓝衫。
他一颗一颗地投喂,蓝衫一颗一颗地吃,边吃边说道,“乔风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你们家的东西都这么好吃呢?米饭好吃,水果好吃,连咸鸭蛋都好吃!是不是你们家风水好呀?”
乔风摇头道,“不是,是因为我家的东西都是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
“我不信!连咸鸭蛋都是?”
“是。”
“对哦,你爷爷可以养鸭子,然后做咸鸭蛋。那水蜜桃也是?葡萄也是?猕猴桃也是?开心果也是?”
他点点头,“都是。”
蓝衫翻了个大白眼,“扯!你爷爷是开QQ农场的吗?”
乔风怔了一下,随即摇头,“不是。”
“这就对嘛,你还不如直接说你家吃的都是特供呢,吹牛也要有吹牛的思路。”
乔风张了张嘴,刚要答话,看到蓝衫又张大嘴巴求投喂:“啊——”
他捏了颗葡萄放进她嘴里,然后问道,“你今天怎么了?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好。”
“别提了,遇到一个神经病。”想到苏落的话,蓝衫又有点忧郁,她翻了个身,侧对着乔风,拄着脸看他。她说道,“小风风,我要是回了家,你会不会想我呀?”
乔风摇头答道,“不会。”
蓝衫有点失落,“哦。”
他又补充道,“反正第二天就能看到。”
蓝衫解释道,“你误会了,我说的是回老家。”
乔风愣愣地看着她,他抿了抿嘴,“你,你要回老家了?什么时候回来?”
她躺回去,惆怅地看着天花板,答道,“走了也许就不回来了吧。大概逢年过节会来你这里打打秋风,讨一两袋大米什么的,哈哈。”
他沉吟半晌,拧着眉头问道,“为什么要回去?这里不好吗?”
蓝衫叹了口气,“你不懂。”这里再好,也不是自己家,客居他乡,心里总是没着落的。
乔风便不再说话,低着头像是在思考什么。
两人之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听到外面咚咚咚的敲门声。声音有点闷,不是乔风他们家的门,但又很响,应该是隔壁的。
果然,过了一会儿,楼道里有人喊,“蓝衫在不在?”
蓝衫起身跑过去开门,看到是送快递的。她签收之后,拿着快递又走回到乔风家的客厅。
乔风看到蓝衫撕开快递,取出一张大红喜帖来,看完之后,她笑得阴森冷冽,“今天是神经病集体刷存在感的日子吗?!”


☆、第37章 误解
蓝衫对着一张大红喜帖瞪眼,像是打算用目光在上面灼一个洞。
乔风有点好奇,“这是谁的请帖?你不喜欢?”
蓝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这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做前男友。”
乔风拿过请帖,展开来看。喜帖的内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蓝衫的名字是手写的。0.7的签字笔,勾折之间,笔画匀称圆滑,看来十分妥当。乔风点点头,赞道,“字写得不错。”
蓝衫黑线,“喂!”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工整,但笔力平柔,笔势敛而不发,以字观人,你这个前男友,性格大概有点懦弱。”
蓝衫被他逗乐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这么当科学家的?”
乔风挺自信,“这也是科学。”
“作为一个小面瓜,还说别人弱呐?”
乔风撩眼看她,长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觉得我很弱?”
额……蓝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乔风弱吗?看起来挺面的,但其实吧,人家大脑发达小脑也发达,赚的了钱卖得了萌,还颠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里弱了?
之 所以让人觉得“弱”,完全是因为此人性格太温吞,从来不会有咄咄逼人的气场,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但其实呢,遇到认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场又坚定到顽固的地 步。这样一个人是不能用“弱”来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简单用“强”来概括,蓝衫想了想,说道,“你这样的,学名应该叫做‘扮猪吃老虎’。”
乔风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至少她不认为他是“弱”的。他看着请帖,问道,“这个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没猜错盛宇应该是个女人。我前男友叫杨小秀。”
……好名字。乔风折好请帖,然后平静地看着蓝衫,问道,“你们在一起多久?”
蓝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记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宇便舒展开来,仿佛浮云散去,露出月华明朗。他又问道,“你们分开多久了?也不记得?”
蓝衫有点不耐烦,“你自己算吧,我毕业刚工作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个月之后,分开。”她发现乔风还挺有八婆的天分。
乔风转瞬之间已经算清楚了,又问道,“为什么要分开?”
说到这里蓝衫就不得不叹一声自己前任有多极品了,“因为他妈妈嫌弃我。嫌我学历不好,工作不好,还不是本地人——他们家条件好像还不错。其实最重要的是吧,杨小秀那怂货,对他妈妈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后老娘一怒之下就把他给甩了。”
乔风从这一大段话里捕捉到了一些关键信息,“你们已经谈婚论嫁了?”
蓝 衫惭愧得想捂脸,“别提了,谁没个脑残的时候呢,对吧?”她那个时候刚毕业,工作也不好,就特迷茫特无助,有一种干脆早点嫁人生孩子了此残生的冲动。当时 杨小秀追她追得那个凶猛啊,她就先跟他处一下呗。谁能想到最后会那样收场呢……幸好她及时想清了,人立于天地之间,不该想东想西,最可靠的永远是自己。
乔风神情怅惘,“那你爱他吗?”
一听到这个问题,蓝衫就有点迷茫,她靠在沙发上,仔细回忆了一下才答道,“说实话,我虽然谈过恋爱,但是吧,我还真没对谁要死要活非君不可过……所以我应该是不爱他吧。”
他低眉,目光被小刷子一样的睫毛尽数掩去,“所以这个喜宴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他大爷!”蓝衫说着,拿过那请帖来要把它撕掉,刚一使劲,她突然停住,问乔风,“你说,杨小秀给我发请帖,是对我旧情难忘呢?还是想跟我耀武扬威呢?”
乔风摇头,“我怎么知道。”
蓝衫突然在沙发上蹭了蹭,蹭到他身边,笑咪嘻嘻地看他。乔风腰杆挺直,斜着眼睛扫了她一眼,警惕地挑眉,“你要做什么?”
蓝衫一勾他的肩膀,“小风风,陪我去喜宴吧?”
乔风无力地挣扎了一下。她贴得太近,胸部线条若有若无地擦着他的手臂,使他登时紧张得一动不敢动。
蓝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晃了一下他的肩膀,“好不好呀?你也不用干别的,往那一站当个花瓶就行,让杨小秀他妈妈看看,老娘现在的男朋友,甩他儿子十条街!哼哼哼哼……”
乔风低着头,小声说道,“我又不是你男朋友。”
“安啦安啦,就是帮个忙而已,假扮我男朋友,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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