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小油菜忙给她解释清楚了。
蓝衫有点失望,原来只是个误会,还以为小油菜要破釜沉舟了呢。她又问道,“那吴文会不会为难你呀?”
“也……也没有,他就是有点嘴欠。”小油菜突然想到今天白天发生的那一幕。
白天她在楼道里看到吴文,那时候没有旁人在场。小油菜自己尴尬,想赶紧回办公室,结果吴文叫住了她。
吴文说,“你穿上衣服我差点没认出来。”看着她因此话而羞得满脸通红,他笑眯眯地离去。
蓝衫安慰小油菜,“没事,我估计他就是被你……嗯,那啥之后觉得没面子,想找回点场子。你以后低调点,再接再厉,下回争取来个稳准狠的。”
小油菜郑重地点了点头。
***
虽然蓝衫提前告知了不来吃饭,但乔风晚上依然把饭做多了。首先他买的那条桂鱼就有点大,当时是考虑到蓝衫的胃口,所以……
然后他又炒了个素菜,不多,但最后没吃完。
薛定谔也尽力了,把肚子吃得鼓鼓的,可惜最后桂鱼还是剩下一半。
乔风不想浪费食物,只好把剩下的饭菜都装进保鲜盒,放到冰箱里。做完这些,他自己一个人出门散步,回来之后一个人吃水果、看电视。
看了会儿电视,觉得无聊,他又去书房看书。
书房里很安静,只有他细微的呼吸声,和时而翻书的声音。白色的灯光填满整个房间,不留一丝空隙,像是不知名的薄雾,渐渐变得浓稠,不停地挤压室内的一切事物,也包括他。
——这是幻想,乔风自然知道。但这样的幻想为他带来了心理暗示,使他发觉有一点点胸闷。他放下书,起身把窗户打开。
夜风扑面而来,他深吸了一口气。
外头的风摧动树木,把千枝万叶摇得沙沙作响,像是没玩没了的乐章。他扶着窗沿,听着外面的响动,更觉室内安静得呆不下去。
真奇怪,他一直很享受那种无人打扰的宁静,为什么现在会觉得心不在焉、无所事事呢?
发了会儿呆,他又离开书房回到客厅,在客厅里打电子游戏打发时间。
睡前,乔风要把冰箱里的鲜牛奶拿出来热一下——他习惯于在睡前喝一杯热牛奶。打开冰箱时,他看到今晚那些剩菜剩饭。这些剩菜剩饭放到明天就不好吃了,他也不想扔掉它们,那么只好找别人来吃了。
于是他回到客厅给蓝衫打电话。
蓝衫正在玩儿游戏,看到桌上来电显示是“兽兽”,她有点奇怪,开了外放,手上不停,“喂,乔风?有事儿你敲我门就行,打什么电话呀?”
“蓝衫,你过来。”
蓝衫的眼睛不离屏幕,“干吗?我在忙。”
“你在打游戏。”
“……你怎么知道?”
“我听到游戏的音乐声了。”
“到底什么事嘛,我要打完这一局。”
“请你现在过来,我需要你帮我处理一些东西。”
听到乔风主动求援,蓝衫觉得挺新鲜,她就丢开游戏去了隔壁。
乔风穿着龙猫的睡衣给她开了门,把她带到餐厅,指着餐桌上的两个保鲜盒一个饭碗,说道,“麻烦你帮我把它们吃掉。”
蓝衫却揪着他的衣服叫,“呀呀呀,好可爱!”
乔风用力地把衣服扯回来,紧了紧,又重复道,“蓝衫,吃掉它们,你可以的。”
蓝衫的注意力转向餐桌,她看到两个餐盒里分别放着松鼠桂鱼和清炒莴苣丝,碗里盛着她最爱的香米饭,饭菜还徐徐冒着白气,一看就是刚刚热过。
虽然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但是她已经吃过饭了呀,而且大晚上吃这么多东西会长肉吧……于是蓝衫为难地摇头,“不要,我吃过饭了。”
乔风鼓励她道,“没关系,你那么能吃,肯定不在话下。”
好吧,暂且把这话当做夸奖……蓝衫咬牙,还是摇头,“吃多了会长胖。”
“只是一顿饭而已,又不是每天都这样吃,”他循循善诱,声音突然放得低了些,带着那么温良无害且不容拒绝的诱哄,“很好吃的,薛定谔吃了很多。”
蓝衫有点动摇了。她本来就是意志力不坚定的人,何况那饭菜的香气一个劲儿地往她鼻子里窜,她又能怎么办呢……
于是她坐下来开吃。乔风坐在她对面,一边喝牛奶一边看她吃饭。蓝衫不明白这小子在发什么癔症,大晚上的非让她吃饭,而且还要亲眼看着她吃,难道这饭菜里下药了?……
蓝衫打了个冷战,筷子差点扔出去。不过转念一想,乔风这人实在缺乏做坏事的天分,所以不可能啦。想来想去也只能以“天才的脑回路不同于凡人所以不用去探究”来解释了。
吃完饭,蓝衫抽出纸巾擦了擦嘴巴。然后她看到乔风端着一杯水走过来,他的另一只手托着,走近时蓝衫才发现那掌心躺着几枚小药片。
乔风把水和药片都递给她,“来,把这个吃掉。”
蓝衫:“……”大爷的!人家这样光明磊落一身正气的小天才,当然不会在饭菜里下药,人家直接把药拿给你吃!
她一动不动,反问道,“你到底想给我吃什么?”
“健胃消食片。”
……不是什么黑科技的东西?不过蓝衫更疑惑了,“乔风你今儿这是在玩什么行为艺术呢?先给我吃饭再给我吃药,你图什么呀?”
“太晚了,怕你积食。”
“怕我积食,所以给我吃饭?”
乔风执着地伸着手,“你先把药吃了。”
蓝衫知道自己玩儿碎碎念的功力与乔风差得远,所以她果断把药吃了,吃完之后问道,“现在可以说了吧,到底怎么回事嘛?”
“你可以走了。”
“……”
然后蓝衫就被乔风客客气气地赶出去了,乔风把她送到了门口时,善良地提醒她,明天又到周二了,她得去上他的课,所以晚上不能有别的安排。
☆、第32章 生气
吃过晚饭,蓝衫在出门之前,巡视了一下乔风的穿着。
今天乔风按照蓝衫的建议,穿了白色短T恤和蓝灰色休闲西装,袖子撸起来露出结实的小臂;下边穿了深蓝色休闲裤,踩一双棕色低帮牛皮鞋。
他觉得这样穿真的很奇怪,像是在哗众取宠。
与之相反,蓝衫觉得这身搭配比他那一身“卖保险标配装备”要好太多。不过她看了又看,总是有些不放心,于是让他坐下。
果然,她看到他裤脚下隐藏的绿油油的高帮袜……无力吐槽。
她怒道,“你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换双袜子,就上次买鞋赠送的那双,特别短的。”
“哦。”乔风心不甘情不愿地换上在他看来该列入“高位截瘫”行列的袜子。换好之后,他重新站在蓝衫面前。
蓝衫摸着下巴认真打量了他一会儿,突然说道,“不如你把裤脚挽起来试试。”
乔风现在已经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淡然了。反正已经够怪异了,不在乎更怪异一点。他弯下腰,唰唰唰,三下五除二,把两个裤脚都挽了几圈。
蓝衫黑线,“谁让你挽成这样的?你是要去插秧吗?!”
他一愣,“我要去上课。”
蓝衫摆手,“放下来重新挽,要那种九分裤的感觉,懂不懂?”
“懂了。”九分裤当然就是九分的长度啦,这有什么不懂的。乔风把裤腿放下来,唰唰唰,重新挽上差不多整个裤子百分之十的长度。
蓝衫更无语了,“你这样连插秧都会被嫌弃好不好!”
乔风觉得蓝衫的要求太苛刻了,他直起腰,在镜子前转了两圈。
此刻镜中的帅哥竟然同时兼顾了文艺青年和时代青年的气质,堪称神奇。当然乔风自己是没有感知到这一点,他对穿着的适应程度向来高,只要不是裸奔,基本上都能忍。他点点头,“我觉得这样还行,我们走吧。”
不要!蓝衫恨不得抱他大腿,“求求你了,让我帮你重新挽一次吧!”
乔风有点不耐烦,但是蓝衫都求他了,他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他坐在沙发上,蓝衫蹲在他的脚边。她把他的裤腿放下来时,抱怨道,“你好笨呀。”
“我?笨?”乔风觉得不可思议,一个笨到需要平方的人竟然说他笨?
蓝衫听乔风的口气不善,以为他要罢工,她连忙改口道,“你好聪明的,肯定一学就会,现在仔细看。”
蹲着太累,蓝衫改为半跪在地上。她先把他的裤脚压平整,然后再折,再挽。
乔风一开始还看着她手上动作,后来不知怎么的,目光一偏,转而看着她的脸。因为视角的关系,他只能俯视她,像是尊贵的王者在俯看自己的奴仆。她敛眉低目,神情认真,在他眼中,也就显出那么一丝谦卑和顺从。
乔风突然福至心灵,明白蓝衫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帮他挽裤脚了:传说一个男人帮一个女人穿鞋是很浪漫的事,那么反过来,一个女人帮一个男人挽裤脚,应该也差不多吧?
果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乔风心想,这个女人为了讨好他,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
两人虽然同时出了门,但并没有同时进教室。乔风有固定的进教室的时间,而蓝衫需要更早一些去教室占座,否则只能站着听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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