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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金推番外完结 (寻香踪)


  父母都叹了口气,这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所以也格外宝贝些,也比较由着她的性子去。胡年春小声地说:“我明天去跟罗五媳妇说吧,就说咱们明月觉得自己家里条件差,配不上人家,不愿意。”
  赵顺生叹口气:“行吧。”
  赵明月回到自己房间,点了盏灯,又去厨房锅里舀了水,然后去洗澡。她天生爱干净,每次母亲都会给她预备一大锅水洗澡。就是条件太过简陋,洗澡只能在木盆里,这让赵明月有点想念浴缸和喷头。
  不过也就是一闪念而已,没有什么比重新活一次来得更美好,哪怕物质上一无所有。
  赵明月躺在床上,想起今天晚上见过的沈旭跃,不禁感慨万千。她曾经悄悄爱慕过沈旭跃,那是她情窦初开时第一个喜欢的人,他帅气、有文化、有思想、懂礼貌,很难叫人不喜欢。赵明月曾经以为,沈旭跃之于她,就是那天上的太阳,自己是一轮月亮,两个人如同太阳和月亮一样,永远也没法交集,所以她也就只是悄悄地爱慕,从未将这份感情说出口,也从未给任何人知道过。
  沈旭跃的父亲是老一辈革命家,曾经位高权重,运动来后,沈父被隔离审查。沈旭跃因为父亲的关系,也只能跟着大家一起下乡改造。
  后来运动结束,沈父平反,沈旭跃也回了城。赵明月以为沈旭跃会走仕途,但是他很早就下海经商,成为行业内的翘楚,他的企业后来收归国有,他就成了国企的老总。赵明月自己创办的事业,在海城也算是数得上名号的,但是跟沈旭跃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
  商业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赵明月和沈旭跃的公司还有过业务上的往来,两人后来还有过数面之缘。就在沈旭跃风头最旺的时候,国内发生了一起特大船难,一辆豪华游轮在海面上发生船难,船上63名游客失踪、死亡,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而这艘游轮的主人,便是沈旭跃。沈旭跃作为负责人,被直接问责,因为责任重大,最后竟锒铛入狱。
  赵明月非常替沈旭跃惋惜不平。据说当时是沈旭跃的妻子邀请朋友在海上开豪华派对,邀请了一两百人,混乱中有大半游客逃生,还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丧生。
  赵明月当时以为,这大概是沈旭跃要经历的一道坎,可能在狱中待几年,出来后依旧还是一条好汉。但是沈旭跃却再没有出来,在狱中心脏病突发,意外亡故。这让赵明月一直意不能平,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走就走了,命运真会作弄人啊。
  想到这里,赵明月不由得叹了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都不说话啊,好看不好看吱一声嘛,打滚求收藏和留言


☆、第七章 命运

  赵明月以为自己会睡不着,但是却一夜无梦,睡得十分香甜。天才蒙蒙亮时,她就听见了父亲清嗓子的咳嗽声,这是父亲多年以来的起床习惯,赵明月睁开眼睛,听着这熟悉的声音,眼眶不由得有些发热,原来这一切并非是做梦。
  她摸着黑穿上衣服,然后掀开厚厚的麻布蚊帐下床。打开房门,大门已经开了,母亲也起来了,正提着鸡笼子往外走,看见闺女:“明月,怎么就起来了,不多睡会儿?”
  赵明月已经很久没有睡过这么好的觉了,从七八点就开始一直睡到早上五点,这么长的睡眠,这么安静浓黑的夜,质量之高就别提了。她笑了笑:“我已经睡醒了。”她走到厨房,准备去挑水,发现水桶已经不见了,估计是父亲挑水去了,“妈,我爹去挑水了?”
  胡年春说:“嗯,你去把咱家菜地浇一浇吧。”
  “好。”
  外面天色微亮,人们都趁着还没到上工时间抓紧种菜浇水,现在田地基本上都收归公有,只给每家每户留了一点自留地种菜。这点土地是非常难得的,关系着全家一年的生计,地很少,大家都极尽可能种一些周期短、产量高的蔬菜,这样才能保证一整年不缺菜吃。
  上辈子父母去世后,哥嫂都进了城,赵明月就没怎么回过老家,她有点担心自己会找不到自家菜地的位置,但是她显然多虑了,纵使过了那么多年,走在熟悉的田野里时,她的脚步还是会自动寻路。
  她走到菜地边,用长柄水瓢从水塘里舀水上来,泼浇到菜地里,现在是五月,还不到最热的时候,每天只需浇一次水,等到骄阳似火的七八月份,那就需要早晚都浇水了。蔬菜都是水养出来的,缺水的蔬菜都干巴巴的,特别老,有水滋养才会水灵灵的。
  赵明月正浇着水,有人挑着担子从那头过来了,对方看见她,冲她羞涩地笑了一下:“你好早。”
  赵明月抬头一看,发现居然是于有清,他们同村的,也是赵明月的同班同学,她笑了笑:“你也不晚啊。”
  于有清低着头,走到水塘的码头边,将桶子沉进水中,装满水提上来:“我去浇水。”他家的自留地在上头的坡地上,水瓢浇不到,只能担水上去浇。那儿的地相对于水边的地来说,要贫瘠不少,也比较难伺候一些。
  赵明月看着于有清高高瘦瘦的身影,思绪不由得飘散开来,于有清家里的成分比自己家里还差,是地主。解放前,月亮湾的茶园有一半都是于家的,虽然他爷爷并非是那种为非作歹的恶霸,但是大地主这个身份已经足以压得他们抬不起头来了。他们家便成了月亮湾地位最低的一家,招工、升学这些好事全然都轮不上他们。
  所以尽管于有清十分聪明,但也只能跟她一样,念了初中就没法再升学。于有清的姐姐于有芬是她三哥的同学,长得很漂亮,赵明朗曾经还和她谈过恋爱。有一次一个厂子来村里招工,于有芬的条件刚好符合,赵金云说只要于有芬肯陪他睡,就推荐于有芬去,于有芬鬼迷了心窍,听信了赵金云的话。结果赵金云占了便宜,于有芬也未被招去,还怀了身孕,她悲愤交加,觉得实在太过丢人,便投河自尽了,幸亏被人救了。于有芬的大哥于有义知道这件事,怒不可遏,将赵金云揍了个半死。
  于有芬堕了胎,在家乡待不下去,和她大哥一起跑到新疆去了。于有清参加了77年高考,考上了大学,怀恨在心的赵金云卡着于有清的档案和户口关系不给转,于有清转不了户口和档案,就上不了学,他甚至还跑到学校去帮忙,也未能成功。于有清愤恨难抑,将赵金云打得半死,甚至连腿都打折了,自己连夜逃到新疆,投奔他哥姐去了。
  于有清兄妹几个背井离乡多年,边疆苦寒,环境艰苦,于有清三十来岁的时候,死于一场雪崩,永生没有回归故里。
  那个年代,没有户口档案和介绍信,出门寸步难行,更别提上学和参加工作了,薄薄的一张纸,甚至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赵金云这样的败类,手里握着一点权利,不知道糟蹋了多少姑娘,阻断了多少人的前程,操控了多少人的命运。
  赵明月看着跟自己一般大小的于有清,十几岁的青涩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瘦得跟豆芽儿似的,家庭成分的压迫,使得这个聪慧的少年沉默寡言。如果早知道那些艰难险阻,全都能规避,他们的命运是不是可以发展到另一个方向?
  赵明月浇好水的时候,于有清还在挑第四担水,两个大木桶将他单薄的脊背压得都弓了起来。赵明月轻叹了口气:“有清,我浇好水了,先走了啊。”
  于有清有点受宠若惊:“诶,好。”两人虽然是同学,也是一个村的,也算是从小看着长大的,但是十几岁的少男男女都是情窦初开、懂得男女有别的年纪,像赵明月这种坦然叫对方名字打招呼的非常少见,起码于有清就不敢亲昵地叫赵明月的名字,要叫也是带了姓的叫。
  回到家里,父亲兄长都在准备去队里登记上工了。这个年代,农民跟工人一样上班,早上六点多出门干一小时的活,收工回来吃饭,上午出工三小时,下午也是三小时,干完这几个小时,就可以休息了。
  说起来其实是很清闲的,毕竟农村真正忙的时候只有那么一段时间,出工的时候,人到了就好,至于干多少活,全凭个人的自觉了。所以一些偷奸耍滑的人,每天都是在磨洋工,背个锄头下了地,队长来的时候就干两下,没人监督的时候,就跟一群打嗝放屁,到点就走人,典型的出工不出力。
  尽管知道是磨洋工,这种情况还是得去啊,不去就没有工分,没有工分就没钱没粮。
  不是农忙时节,赵明月就不用下地,她每天的工作是去生产队的席场编席子。编席子的材料是芦苇,苇杆被揭苇手用刀子破成厚薄均匀的苇片子,人们再将苇片子编织成苇席,苇席的作用很多,可以铺床、晒粮食、做遮雨棚等。
  干这活的都是女人:家庭主妇、年轻媳妇和未出嫁的姑娘们。三个女人一台戏,他们这儿干活的就不只三个女人了,三十个还有多的,所以总是非常热闹的。
  赵明月去记分员那儿登记完,看见已经有几个姑娘小媳妇在忙活了,已经在干活的于有芬冲她打招手:“明月,过来我旁边,一起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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