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招娣听说有姑娘愿意嫁到自己家来,欢喜都来不及,也不管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就同意了。这种女儿换儿媳的做法,民间有个说法,叫做棉花换纱,在很偏僻贫穷的地方曾经非常盛行。结果那边那男的是个半边瞎子,又矮又聋,根本算不得一个正常人,倒是那家的闺女跟明秀一样,非常漂亮聪明。亲戚朋友都劝王招娣,不能把明秀这样推进火坑里。王招娣铁了心要娶媳妇,哪里管女儿死活。十五岁的赵明秀就这样被定了婆家。
就在出嫁前一天,赵明秀失踪了,人们在一口废弃很久的井里找到了她的尸体。赵明月赶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堂妹冰冷的尸体,二婶一边哭一边骂,还在埋怨女儿没有嫁过去再死,赵明月看得心如坠冰窟,那场面一辈子都不能忘。所以她现在绝对不能再让这个杯具发生。
赵明月坐在家里看书,想到明秀的事,有些心浮气躁,怎样才能解决明秀的问题呢。其实赵明刚除了有点笨之外,倒也没有差到哪里去,而他娶亲最大的障碍,应该就是他妈。哪个姑娘都不愿意嫁到一个婆婆控制欲极强的人家去,而且赵明刚的性格又如此懦弱,什么都听他妈的,这一点确实非常难办啊。
下午去席场上工,赵明月没有看见于有芬,以为她去队上出工去了,也没在意。几个性格外向的小媳妇又在取笑赵明月:“明月,前两天沈书记找你,有什么好事啊?”
赵明月知道这种事总瞒不过去,本来也不是偷偷摸摸的,便说:“跟沈书记借了点书看。”
“原来明月还想考女状元啊。”成美来笑道。
赵明月说:“就是觉得无聊得很,借几本书解闷。”
汪秋兰在一旁瘪瘪嘴:“可不是嘛,像我们这种没读书没文化的文盲,就知道干活吃饭,跟文化人没得比。”
成美来取笑她:“你不喜欢有文化?那你怎么天天跟我打听那谁的事,人家可是个高中生。”
汪秋兰被臊得满脸通红,望着赵明月咬牙道:“我喜欢有什么用!人家就喜欢有文化的人,不喜欢我这样的文盲。”汪秋兰爱慕成永刚,在赵明月拒绝成永刚的亲事之后变得更加直接大胆,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赵明月只当笑话听一听,这个年代的女人,天天围着灶台转,除了嫁人生娃,确实没有更多的追求,你不能强求更多。
下了工,赵明月去自家菜地摘菜,发现于有芬在担水浇菜,便跟她打招呼:“有芬姐,你下午没去席场,去队里上工了吗?”
于有芬面上神色复杂,放下担子跑过来和赵明月说话:“明月,我现在好担心。”
“担心什么呢?”
于有芬咬着下唇说:“地区的纺织厂要来招女工,咱们生产队里推荐我去了。”
赵明月惊喜地看着于有芬:“真的吗?那太好了,恭喜你啊。”
于有芬面上并无喜色,说:“但是还没有确定呢,他们只招一个人,要求初中毕业生,年龄十八到二十岁,咱们大队符合条件的就只有我和赵保利。”
赵明月皱起眉头:“那怎么办?”
于有芬叹了口气:“我也担心呢,我家的成分不好。”
唯成分论在后来人看来是挺可笑的,但是这个年代,却像一道枷锁,牢牢地套在你的脖子上了。赵明月安慰她:“出身没法选择,但是道路可以自己选。再说赵宝利家里不也是富农吗?”
“但是她姓赵,村里要是推荐她去,我就没办法了。”于有芬说。
月亮湾的姓氏很杂,但是赵姓却占有绝对的主力,基本都是共一个祖宗的,所以也都是本家,现在赵金云当主任,有什么好事肯定会先顾及到自己的本家。
赵明月皱着眉头努力回想,是了,76年的时候,地区的纺织厂确实来村里招过工。就是因为这件事,导致于有芬背井离乡,而最后还是赵保利去了纺织厂。想到这里,赵明月抬头看着于有芬:“有芬姐,你很想做工人吗?”
于有芬看着赵明月,叹了口气:“要是能够走出农门,谁不愿意啊,这样我们家也就不会那么穷了,我哥哥弟弟以后娶亲都好办了,我可以帮衬些。”
赵明月很能理解她现在的心境,知道她急于改变家里的现状,但是这件事并不是什么好事,只能给她家带来更大的灾难。赵明月想了想说:“有芬姐,其实我觉得,当工人也不一定真的好,未必就适合你。”
于有芬绞着手指,咬着唇:“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有机会去工厂上班,现在机会离得这么近,我真的不想放过。我哥已经二十七了,还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我爹妈心里有多着急你不知道。我哥也越来越沉默,这该死的出身,真是把我们都害死了。”
这还是赵明月头一次听见于有芬跟自己说这么知心的话,看样子她是真想跳出农门,赵明月犹豫了一下:“要是需要付出你无法想象的沉重代价,你也愿意吗?”
于有芬咬着下唇:“我豁出去了!”赵金云已经跟她暗示过几回了。
赵明月知道内向的人其实很不好打交道,他们一旦下定决心,那基本上都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那我三哥呢?”
于有芬慌乱地看了赵明月一眼,她以为他们掩藏得非常好,没想到被赵明月看了出来:“我,我如果真的去地区了,确实有点对不起明朗。”
赵明月叹了口气:“有芬姐,不要太单纯了,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你就算是愿意作出牺牲,但是也未必能收到你想要的效果,而且有可能全盘皆输。我的意见,你还是别想着去什么工厂了,我觉得你去不了。”
“为什么?”于有芬咬着牙,赵金云说了,只要她肯答应,就一定保证她能去工厂。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救人
赵明月皱起眉头,想了想说:“有芬姐,你还记得王小莲的事吗?”
于有芬猛地抬起头看着赵明月,这事是他们公社人尽皆知的,王小莲是跑马山的一个姑娘,她和一个下乡的知青谈恋爱,并且还暗结珠胎,就在这时,那个知青突然回城去了。王小莲发现怀了孕,便去找对方,没想到人家只是跟她玩玩而已,一回去就和别人结了婚。
王小莲便走上了维权的道路,告对方耍流氓,欺骗感情,对方是被她告倒了。但是王小莲这个脸丢得人尽皆知,家里的亲戚朋友没有一个肯接纳她的。她是个受害者不假,但是这样一个社会,有几个人会对一个不自尊自爱的女人同情呢,更多的是鄙夷和嘲笑。王小莲走投无路,最后竟自杀了,一尸两命,叫人叹息。
于有芬咬着唇看着赵明月:“明月,你这是什么意思?”
赵明月知道用王小莲的例子来打比方不好,但是她作为一个知道于有芬命运的人,要怎么才能警示她,让她不要走上那条错误的道路,要是意外,她可以帮助避免,但如果是于有芬自己选择的道路,她怎样才能帮助避免?赵明月也很为难啊。“有芬姐,我就是想说,做人穷一点没有关系,但是一定要有志气。选择走什么路,一定要慎重,万一踏错了,一辈子都没有后悔药吃的。”
于有芬的脖子根都红了,她总觉得赵明月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打算,所以才跟自己说了这么多,幸亏她是个温和的姑娘,没有抢白赵明月,否则赵明月脸上也挂不住。
赵明月说:“这件事,有芬姐你别管,你要是真的想活动一下,让你爸妈出面,去找大队干部,偷偷塞点好处什么的。你自己别去,我们姑娘家一定要爱惜自己。”
于有芬的眼睛有点涩意,她点点头:“好吧。”尽管她那么想跳出农门,但是要自己被哪个恶心人的赵金云糟蹋,她也不是不害怕的。
赵明月想了想,又压低了声音说:“有芬姐,我跟你透露个消息,你别乱说,自己心里有数就好。”
于有芬看着赵明月:“什么?”
赵明月压低了声音说:“我听说上面正在开会,以后就再也不按成分出身论英雄了,招工考学都有我们的份。”
于有芬睁大了眼,满脸欣喜:“你说的是真的?”
“我也是听人说的,其实也能从报纸上看到有一些蛛丝马迹,不过还没有确定,但是你千万不能告诉第二个人。帮我死守这个秘密,不然我俩都死定了。”赵明月再三叮嘱。
于有芬猛地点头:“诶,好。”她的家庭出身早就告诉她要守口如瓶,否则祸从口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虽然知道这个消息不一定是真实的,但是于有芬还是如打了一剂强心针,这么多年了,这个无形的紧紧扣住咽喉的枷锁终于要松开了吗?
赵明月虽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打消了于有芬为前程献身的念头,但是赵金云并不打算让到嘴的肥肉飞了。他不止一次去找于有芬,甚至还有一次当着赵明月的面暗示于有芬:“有芬啊,上次不是说让你来我办公室交个材料的,结果也没来,你不想去纺织厂上班啦?”
于有芬咬着唇:“我已经让我爹交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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