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的灯光花花绿绿,很昏暗,照在邓雅淳脸上明明灭灭,白生生的一张脸虚幻了不少,英俊得像个幻想。
周围似乎忽然安静了下来,封絮没办法把是视线从邓雅淳身上移开,而在邓雅淳看来,她靠得他这样近,垂着眼睑盯着他,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意思都非常明确了。
他几乎没有犹豫地按照自己以为的可能对她做出了回应,封絮只觉眼前一黑,邓雅淳的脸在她眼前放大,她的唇很快便被他微凉而柔软的双唇压住。
他应该之前吃过糖果,嘴唇上还有甜甜的味道,力道温柔地在她的唇上轻轻摩擦、轻吻,她鼻息间满满都是他温热的呼吸。
这意外地发展令封絮整个脑子都炸开了,她眼睛睁得大大的,肢体已经被冻结,只能任由他抬起手遮在她的眼睛上,然后无意识地顺从闭上了眼。
这个吻大概持续了一分钟,但在封絮的世界里却仿佛过了很久,在邓雅淳离开她的唇后,她抬手抚上了自己的唇瓣,长而卷翘的睫毛微微颤抖,暴露了她的不安。
邓雅淳扫了一眼封絮的朋友们,那边还在玩乐,并没注意到这边做了什么,再收回视线看封絮,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反应不太好。
邓雅淳靠到她身边的沙发背上,胳膊抬起好像想揽住她的肩,但迟疑片刻还是放下了,换做去解开自己的领结,方才吻过她的唇慢慢开合,低声道:“我冒犯你了吗?如果是的话很抱歉。你刚刚离我那么近,不说话也不离开,我以为你是这个意思。”
他的解释很诚恳,从语气可以听得出来他没有说谎,封絮也无从反驳。
她有点失落地垂下头,嘴角勾着笑得有点狼狈。事实上,她一点都不觉得自己被冒犯了,反而还有点高兴,但更多的却是怅然若失。尤其是在邓雅淳解释过之后,那种失落感更重了。
“没有。”封絮说了两个字便不再开口,当晚直到聚会结束,她都没再和邓雅淳交流。
离开时,邓雅淳照例吩咐司机分别送大家各回各家,而他自己,则送封絮回去。
这次关施诗没和他们坐在一起,玩了一晚上,她和封絮的朋友们也混熟了,也坐进了加长的那辆车,载着邓雅淳这辆开在最前面的车子里,只剩下封絮和他。
封絮虽然人坐在车上,可总让邓雅淳觉得她的灵魂没在这,他在心里暗叹自己是不是做得有点过急,但反正都做了,他也不后悔,既然她不言语,他便主动和她搭话。
包装漂亮礼盒递到封絮面前,封絮缓缓低头看去,又抬眼去看邓雅淳,脸蛋红彤彤的。
“礼物。”邓雅淳又把礼盒朝前推了推。
封絮喃喃道:“这……”
邓雅淳知道她顾忌什么,直说道:“不值几个钱,收着吧。”
这话出来,封絮才接过了礼物。她摩挲着礼盒精致的包装,上面的蝴蝶结像她的心一样,快要扭成一个结了。她唯一能庆幸的是,幸好这不是个死结。
依旧没有交流。那个吻之后,他们相处的似乎有些尴尬。邓雅淳也稍微有些不自然,想他从小长在美国,即便小时候经历过一些不愉快的事,长大后却也算是阅尽世俗,没想到也会有如此窘迫鲁莽的一天,真该写入他的传记。
安静地到达封絮家楼下,邓雅淳亲自下车帮封絮开了车门,在她要下车时还体贴地用手挡在她上方,防止她碰到头。
眼前这张英俊无比的脸庞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他等她站好就站直了身子,脊背挺得笔直,高大的身躯仿佛蕴藏着无限的力量。
封絮感激地道谢:“今晚谢谢你,我很开心。”
邓雅淳薄唇轻抿,抚开额头被风吹乱的黑发,喉结微动,沉沉地“嗯”了一声,算是接受她的道谢了。
如果直接而潇洒的男人,浑身散发的男性荷尔蒙让她几乎失去理智,为了不做出什么丢脸的行为,封絮快速地和他道了别,逃似的回到了自己家中。
关好了门,在自己家中,封絮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换鞋,而是开灯、拆礼物。
如邓雅淳所言,精致的礼盒里装着的不是什么贵重的礼物,只是一本特制版的经典名作——《追风筝的人》。
这本书讲得是一对看上去是主仆,其实是同父异母兄弟的两人关于友情、忠诚和背叛的故事,读过之后发人深省,只是不知邓雅淳为什么送她这本书。
封絮慢慢翻开书本,书里掉出一张墨绿色的精致书签。她一边去捡书签一边去看书签页的内容,那里有一行宋体字,倾斜而加大地印着——“为你,千千万万遍。”
一瞬间,封絮把书签忘到了九霄云外,脑子里只剩下这行字。
虽然知道这句话在书里并不是男女之间的情话,但……
但…………
“为你,千千万万遍。”她不自觉地念出了声。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人类很容易对某件有趣的事或者某个有趣的人产生好奇心,这种好奇心产生之后,就会控制不住地搜索关于他的一切。
周末在家休息,封絮读完了邓雅淳送她的那本书后,便抱起电脑打开浏览器,百无聊赖地搜索着关于邓雅淳的新闻。
在搜索引擎里翻了好几页,封絮找到一篇很早之前境外网站刊登的邓雅淳的采访文章。看完这篇文章,封絮陷入了一种微妙的低气压,生平头一次觉得自己实在不够优秀。
文章内容其实很简单,邓雅淳在其中谈了一下他的家族,他的事业,以及他“四十岁之前不结婚”的感情观。这其中他对他家族的叙述,让封絮深刻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差距。
说得俗气点,邓雅淳就是言情小说里典型的男主角,而她既不是女主角那样贫穷却天真烂漫安琪儿一样的女孩,也不是女配角那样精致可人的豪门大小姐。她这样不上不下的位置,着实有点尴尬。
而文章中提到的邓雅淳的外公、爷爷和母亲,更都是非常出色的人,她简直无法想象和他们生活在一起是怎样一副场景。想来有这样优秀的家人,邓雅淳的成长过程应该很辛苦吧。不能丢了家族的脸,就要很努力地去学习,付出比别人多数倍的努力,毕竟成功不是一朝一夕得来的。
看到的这些内容,封絮心里那些因邓雅淳而起的躁动小心思全都沉寂了。人偶尔做做美梦可以,也不会伤害到谁,算是自娱自乐了。只是,梦之所以称为梦,就是因为它永远不可能实现。梦迟早会有醒来的一天,醒来之后,她还是那个她,与他无关,不会改变。
邓雅淳会来参加她的生日聚会,应该是出于她是关施诗的大提琴老师,给关施诗和她一个面子罢了。而他提供瑞亨的娱乐会所给她和朋友们使用,应该是出于男人的风度以及当天是她生日吧。至于那本书,大概是夹书签时恰好夹到了那一页,至于那个吻……
如他当时所说,是她不该靠他那么近还一直不离开、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在谁看来都像是在索吻。邓雅淳再高高在上,也是个男人,男人在这种事总不会吃亏,所以他吻她,应该也没别的意思。他那样的地位,向他投怀送抱的女人多了去了,他大概早就习惯了。
这样想感觉虽然有点心里发酸,可长久看下去却大有好处。就算撇开缠在他们身上的绯闻不说,他们也不可能在一起。就算有可能,他的家人,她也招架不住。
封絮合上了电脑起身去洗手间,站在水池边洗了洗脸,然后抬头看着镜中满脸是水的自己,默念道:“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明天的确是新的一天,这天发生了点有意思的事。
封絮练琴回家后照理打开电脑看邮箱,发现里面有一封特殊的新邮件。邮件的内容是邀请她去参加大学同学聚会,发件人是Vency Wong。
Vency Wong,王温思,这个人封絮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王温思是封絮在音乐学院时的同学,也算是死对头。两人念书时,不管封絮做什么,王温思都要和她对着来,直到毕业之后两人分别去了美国和奥地利,才算消停了点。
在学校时,王温思的成绩不如封絮,每次她们一起参加比赛,封絮的名次总会在她前面,只是毕业之后,两人都出国发展,她的发展却比封絮好了不知多少。现在的封絮因为绯闻事件进入事业低谷,但一直留在美国的王温思却顺风顺水。她这次特地回国办同学聚会,还亲自发邮件邀请她,言词间更不乏如果她不去就带着同学们亲自来请的意思,明显是来者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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