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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我想咬你 (公子卿城)


  叶宋抱着一大堆资料上楼,唐艳见她这么早就回来了,以为是什么事情呢。
  “老板准许我在家办公几天,等脚好了在去上班。”
  把资料搁在房间里,丸子已经从卧室里跑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气球,线缠在他手腕上,飘在头顶。
  “妈,妈。”
  “哎,外婆买的气球好玩吗?”
  “嗯,虎。”
  气球是个老虎的形状,很大,他捏着线把气球放下来抱在怀里,要把它压破了,但怎么压都破不了,有些沮丧,把它放在地上,准备用脚踩,没站稳,自己摔了一跤。
  整个人像只乌龟样的趴在地上,叶宋忙把他扶起来,他还要去踩,被她制止。
  “给我过来,那样危险不知道吗?”
  “不。”
  “现在去睡觉,妈妈下午带你玩。”
  他还不肯,伸手去够,气球给拿到她房间去,他才慢慢安稳下来,聋拉着脑袋,也不肯睡觉。
  唐艳过来把他带进房间,也不哭也不闹,反正就是不睡觉,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那样子分明是在跟她生气,气不给他玩气球。
  “你去忙你自己的,我来看着他。”
  唐艳把门关上,她站在外面,一会也回屋子睡了会,有些疲惫,起来后接着翻译,这些资料大概三天后就要交到徐清远那边,看样子晚上要加晚班了。
  等把这期手上的稿子弄好,大概半年的奖金也该发了,家里的洗衣机有问题,争取换掉,这样唐艳洗衣服也方便了,身体不好,经常手洗也受不了。
  电脑下面的QQ忽然跳了几下,点开是许沐的信息,她说过段时间来B城看丸子。
  这几年,她来回两个城市跑了不少趟,她生孩子,丸子过生日,还有她产后身体不好,每次来都给丸子买东西,这几年也花了不少钱,就连出去请客吃饭,现在也是她掏钱。
  总说她现在困难,这些钱要存起来,以防有个什么事情,能有这样的闺蜜,也是她的福气。
  在QQ里面告诉她,来的话提前说声。
  头像又闪了下,许沐回话过来,说是看见前些天看见资景炎,并且还指点她了。
  叶宋没说其实她也遇见他了,曾经虽是亲密的情侣,但这几年过去了,感情也慢慢淡了。
  她想要的不过是平静的生活,太美丽的感情,背后总是隐藏着毒药。
  最后敲了心如止水四个字过去
  叶宋问自己,真的是心如止水了吗?她可以很快的点头。
  在家呆了三天,三天之后,早上去公司把资料交给徐清远,他正在办公室接电话,示意她放下来,显然不是公事,一句乖,让她感觉是在哄小狗。
  他的女朋友到底有多少,这依旧是个未知数,只知道楼上、楼下公司皆有他的前女友,可谓是一栋大楼里无数前女友,如此场景也十分壮观、和谐。
  这样的男人羡慕他吧,也有羡慕的点,说他可怜吧,其实也很可怜,当然叶宋个人觉得,站在男人的角度,羡慕他的居多,可以把这么多的妹纸。
  从办公室出来,琳达没在补妆,今天看似非常的认真工作,精致的妆容配着白色的套装,显得十分干练,并不缺乏女人味。
  芬迪朝她点点头:“脚伤好了?”
  “嗯,没事了。”
  “在你不在的时候,琳达可是升迁了。”
  叶宋不明所以的听着芬迪说,原来琳达现在是别的合作公司指定的翻译,专门翻译德语,有时候要去别的公司,虽然工作性质没变,但是薪水据说上去了不少,因为对方要求的非常严格。
  “这不是很好吗,我去恭喜下她。”
  叶宋隔着玻璃敲了下,那头停下手中的工作,喝了口水,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累死了,这工作真他妈的多。”
  “恭喜了,我都听芬迪说了。”
  “哎,拿的钱虽然多了,但是工作量也大了啊。”
  “多赚点钱,然后去越南买汉纸去。”
  “要买就去英国买,我的绅士啊,我的帅哥。”
  琳达喜欢外国男人,说是那种大块头看着就很有感觉,而且最重要的是以后生出的孩子可以混血,一定是个大美女或是大帅哥,其实她在心里默默的念,万一混残了怎么办。
  
  ☆、第四十七章
  
  叶宋不喜欢外国男人,体毛太重,像是猴子一般,而且语言上,她还是比较倾向于汉语,英语说着总觉得不够亲切。
  “不说了,我下午还要过去一趟,交资料去,也不知道能不能过了。”
  “别担心,你已经很专业了。”
  叶宋坐下来,觉得自己全身都充满了力量,每一天都是美好的。
  中午去楼下食堂,琳达去了外面没回来,芬迪最近在减肥,只吃蔬菜,她也只吃了蔬菜,过几天饭卡里的钱又要冲了。
  “你这是给谁带上去?”
  “你别问了。”
  叶宋大概清楚了,前几天听琳达说,芬迪跟别的部门的一个男同事走的很近,现在看来大概是真的
  “关系定下来了?”
  “没呢,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情。”
  芬迪害羞的不想多说,她也没问,两人一前一后的出了电梯,正好徐清远从外面进来,抓住她问脚好了没有。
  “没事了。”
  “吃过了吧,跟我出去一趟。”
  叶宋回去拿了包,跟徐清远去楼下停车场,他上车只说是见一个客户,到时候翻译一下。
  她心里有数,只是她的口语听力未必过关,心里有些忐忑,现场翻译的事情,她做的少。
  徐清远的车子开的快,在市区行驶了将近二十来分钟后停在一家餐厅外面,车子交给泊车小弟。
  “走吧,人怕是已经到了。”
  虽然徐清远浪荡的风流样,工作上还是十分认真,跟客户见面很少迟到,大部分是踩着时间到。
  他们进去对方已经到了,一个外国人一个中国人,看样子也是翻译,一般这种情况下带翻译是一种尊重,她坐在徐清远旁边,给他来来回回翻译。
  徐清远的英语其实很不错,有时候看她的翻译,还会给她指出其中的错误,对方的话语他该是听得懂的,但为了社交场合的好看,她在来回翻译一遍,他侧头,假装听得认真。
  史密斯先生,说着一口的英式英语,其中夹杂着少许的地方方言,她听得不是太懂,偶尔也会翻译错生僻的单词,但徐清远只是笑笑,大概也听出来了。
  叶宋低了下头,史密斯先生忽然夸她是个漂亮的翻译,中国女子身子的古典美一览无余,这样叶宋有些尴尬了,唯有说声谢谢。
  这人大概是没见过中国美女,错把乌鸦当成了凤凰。
  叶宋在办公室里,从来都算不上美女,真正有美女之称的是琳达,也就是徐清远前好几任的女朋友。
  不仅有美貌,也有头脑,追她的人从来都不缺。
  至于她,衣服从来不精致,头发忙的时候也只是随意的窝成一个球,但她的指甲永永远远修剪的整整齐齐。
  外国人也入乡随俗了一回,他们不习惯在酒桌上谈生意,这次徐清远约的是餐厅,自然是边吃边谈,叶宋早前就吃过了,现在自然是吃不下去,吃了几口后一直抿着果汁。
  史密斯的翻译是位年轻的男士,绅士的问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她摇摇头。
  只是因为吃过了,哎,早知道就不吃了,也省了一顿,结果现在连大餐都没福气吃下去。
  饭后,徐清远邀请史密斯先生去公司坐坐,史密斯先生说还有些私人事情,说是要陪妻子四处看看这里的风景,把他们送走,她随徐清远回去。
  楼下大门口,她走在后面,前面的徐清远忽然加快了脚步出去,很快迎上了一人。
  叶宋在后面顿时不知是上前还是停下,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资景炎,旁边站着何森,何森自然的看向她。
  那眼神让她立马惊了下,她和资景炎的事情,并不想让徐清远知道,并且那些已经是成年旧事了。
  “资工也在这边用餐?”
  “嗯,叶宋,好巧。”
  资景炎就像是没看见她想撇清的眼神,径自绕过徐清远走到她旁边来,问她脚伤好了吗?
  “嗯,好了。”
  “原来资工和叶翻译认识?”
  “嗯,认识很久了。”
  叶宋明显发现徐清远看她的眼神不一样,因为上次在电梯里,他们都故意装作不认识对方来着,今天又认识,正常人也知道是怎么回事,无非是感情那点破事。
  男女间感情上的破事,完全不按照常人的脑回路来,总让人猜不透,甚至难以理解。
  就像是此刻的资景炎和她。
  “脚伤刚好,最好别穿高跟鞋。”
  叶宋低头看了眼自己半高的鞋子,鞋跟不算高,她平时上班要挤地铁,自然也不会穿鞋跟高的鞋子。
  何森瞄了自己老板一眼,叹了口气,都分手这么久了,一见面就像是没分手的恋人一般,哎,还没摆正态度,叶宋的男朋友还搁着呢。
  资景炎自然没收到何森的眼神,又跟叶宋说了些话,才跟他们告别,徐清远没说什么,让她一起去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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