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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腹黑小妻/呆子,结婚吧 (染筱萋)



“我去法国,去看看我漂亮的嫂嫂。”小蜜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脸颊上浮现的是可爱的小酒窝。

花惜雾看向远方,低声呢喃,“我回中国,去回忆曾经和外公外婆一起时的甜蜜。”

三人有默契的点点头,“那我们一年以后,瑞典的医药学论坛会见!”

三个女孩开始奔向了远方,改变他们一切命运的国家。

*

对于花惜雾来说,中国是她的祖国,也是她最幸福快乐的地方,多年不敢再踏入自己的国家,完全是因为曾经太幸福了,不敢回来是怕看到外公外婆的影子,那会让她自己觉得好孤独。

最后只剩下她一个人,爹地有了别的女人,甚至是孩子,而妈咪一身扑向事业,他们只会要求她做什么,她就必须要做什么?从来不会问她累不累,习不习惯?

正因为呆在他们的身边很累很累,累到她只想远离那两个人。

最后,她真的成了孤家寡人。

走在了A市机场的大厅,远处好像有人拿着牌子,海报,不知道在叫唤着什么?声音很齐,却是听不太清楚,那兴奋激动劲儿,一看就知道是强大的FANS团,尤其是那些记者拿着摄像机,话筒挤在最前头,看样子是想要抢个独家新闻。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国际巨星来访了呢?

不过那人数,已经造成了机场的不便了,说不定真的是什么国际巨星!

只是,到底会是谁来,她一点也不感兴趣。将一双眺望的美眸收回,然后拖着行李离开机场。

她一身象牙白的连衣裙,没有繁多修饰的花样,简单朴素到一样就能够看清楚她是一个不喜欢束缚的女子,头戴一顶亚麻色太阳帽,上面蓝色丝带飘洒着蝴蝶结随着风还能轻轻的荡起一丝弧度,脚上是一双舒适的草绿色平底鞋,凹凸有致的身材硬是多了几分清纯的气息,一副大大的蛤蟆墨镜几乎遮住了她巴掌大的小脸,只留下一张娇艳欲滴的红唇,不点而红,透着粉嫩,令人一亲芳泽。

身后只有简单的行李箱,没有厚重的行礼,旅行会更加的方便。

此刻的她,或许早就看见了那些惊艳羡慕的眸子,或许早就已经习惯了,当做不曾看见。

她很美,美到让人过目无法忘记。

至少,美得波动了男人的心弦,美得让女人忘记了嫉妒,只剩下满满的羡慕。

她不禁深深的呼吸,空气之中带着香甜,这个是一个有着文化底蕴的城市,处处充满着文艺的气息,这就是外公外婆的家乡,更加确切的来说,这就是外婆的家乡。

当年若不是爷爷早早的就去世了,她也不会落得寄人篱下的地步,明明那是她的家,却被人欺负到体无完肤,爹地永远都不懂爱,所以才会失去母亲,最后失去了她。

若不是爷爷走了,她也不会被外公外婆接在身边长大。

外公是正经八百的日本人,严肃的不得了,而外婆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当年外婆就读在早稻田大学,因而结识了外公,抵抗了所有的阻力,终于在一起,生下了他们爱情的结晶,也就是她的母亲,风间雾子。

外公的爸爸那套魔鬼式的训练,全部用在了妈妈的身上,到了她这一代可能由于隔辈亲,所以外公格外的溺爱着她。

以至于后来,外公将公司交给妈妈打理,然后带着外婆还有她,回到了外婆的家乡定居。

最后直到他们离去,她才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

因为有太多的回忆侵蚀她的心,每每想起来就会特别的害怕,她又是孤独的一个人。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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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初遇呆瓜

搭乘出租车,“师傅,去香江小区。”

那是高档的住宅小区,她已经很久没有回来过了,也不知道变得怎么样了?

拿出一张磁卡,轻轻的放在了感应器上,能够听见清脆的解锁的声音,她压下门把手,轻轻的推开了房门。

屋子内熟悉的摆设立刻映入了眼帘,下一秒她立刻闭上了双眸,遮住满眸的哀伤,闻着屋子里熟悉的味道,空气中放佛还残留外公练毛笔字的墨香,还有外婆插花的花香,即使过去了很多年,她还是能够闻得到。

两行清泪滑落,嗓音哽咽,“外公,外婆,小雾回来了。”

曾经这般说的时候,能够看到迎接她的外婆,满脸挂着温和的笑容,“小雾,快进屋子里,喝杯水。”

外公会说,“小雾,今天在学校学习的好吗?”

只是,如今……

她再也听不见了。

外公,外婆,小雾好想你们!

房间很干净,看样子这里妈妈吩咐人经常打扫。也许她也知道,自己终会有回来的那一天吧!

洗了一个热水澡,然后就美美的睡上了一觉,醒来之后肚子就饿的哇哇直叫。

她拿起包包,去了附近的超市,买了一些必备品,甚至是食物,水……

超市有送货上门的服务,尤其是开在这样的高级小区,必定是想服务大众,现成的劳动力,为什么不用。

所以才到家不过五分钟,东西就送来了。

时间掐的刚刚好,她已经烧好了水,正好可以泡面了。

此时电话铃声响起,花惜雾不由的一怔,嘴角慢慢的覆上了一丝苦笑,她回来了,妈妈怎么可能不知道?

看来她的行踪一向在她的掌握之中,拿起电话。

“小雾,房间还干净吗?”地地道道的日语,语调带着几分强硬,尽管刻意的压低了,却还是不难听说。

花惜雾虽然蹙眉,却仍旧用日语回答,“很干净。”

“明天我会吩咐阿姨不用去打扫了,你好好的休息。”

“恩。”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久女强人才再次开口,“还走吗?”

“恩。”

“那你忙吧!”

“恩!”

他们的对话一向简洁明了,她挂断电话。百般无聊的打开电视,里面正好播报一条娱乐新闻。

“风靡全球的fire乐队巡回世界演出最后一站,是中国的A市,今日fire乐队已经顺利抵达A市,现在是由机场的工作人员播报的独家新闻。”

“我,我,我……”电视中的女孩说了好多个我,由于太激动的原因,始终说不出下一句,可想而知这人是见到了fire乐队的人员了,要不然不会到现在还回不过神来。

现场一片哄闹,几乎所有歌迷坐在机场的地上,放声的哭泣,可见欣喜不已。

擦,今天机场那头轰乱的人群该不是就是给fire乐队接机的吧?

她的确很喜欢这个乐队,音乐风格独特,有种另类的味道,尤其是他们乐队灵魂卡尔所创作的曲子简直堪称天乐,早知道她也等在那里就好了。

真是悔不当初。

看了一眼自己泡面的时间,9点30分刚刚好,蓦地想起自己下飞机的时候是下午1点钟,那些人从一开始就等在那里,不会一直等到现在吧?

说实话,她喜欢归喜欢,可还没有那么大的毅力。

不得不说,这些人还真是强悍!

原来这个世界最强大的不是爱情,而是粉丝团。

花惜雾去了很多曾经小时候去过的地方,那里有外公和外婆的气息。

她拿着照相机,照照这个,照照那个,每一处都是非常的有趣。

繁华热闹的街头,人群涌动,这个城市带着几分神秘感,至少在花惜雾的眼睛里处处充满了朝气与蓬勃。

此刻A市正因为fire乐队的演出,大街上到处都在讨论fire。

恐怕fire乐队的四个成员皆是大家都喜欢的人,甚至分不出到底是喜欢架子鼓手夏佐,还是贝斯手乔伊,或者是小提琴手卡尔,就连电子琴手洛克也不错,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很优秀。

Fire乐队是欧洲团体最火爆的一个乐队,他们的音乐融入了摇滚,古典乐,甚至还有优雅的小提琴曲,曲风似古典似现代,给人一种无法言喻的震撼,每每听到都会让人心中不由自主引起共鸣。

主唱是乔伊,其余三个人却从来不开唱。自从他们出道六年以来,唯有在卡尔的生日会上,洛克唱了两句生日快乐之歌,之后就再也没有听过其他三人唱过半个字。

所以,歌迷非常希望其他三人也可以开歌喉,哪怕是清唱几句也好,所以这一次大家都在讨论,A市的最后一站的演唱会会不会有人开嗓?

花惜雾将焦距调远,画面定格。

远处围着一群人,热闹极了。

她喃喃自语,“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些人可是挡住了镜头的画面。

拉低鸭舌帽,遮住了一张绝世美丽的面容,她本不是好奇的人,转身就想走,可是人群中传来女子失声的尖叫,好似被人踩了脖子一样,让人听了浑身都不自在。

人群中一个高高的男子,光洁的面容有着粉嘟嘟的婴儿肥,狭长小小的眼睛会弯成美丽的月牙弯,笑起来的时候,虽然此刻是很尴尬的笑,他的脸颊上会有甜甜的酒窝,紧抿着唇瓣略显焦急,他很窘迫的摆着手,那模样很着急的要解释什么?可惜对面的那个女人根本不给他一丁点翻身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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