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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爱,深喜欢 (师小札)


  他停了停筷子,评价:“就一个小时十一分钟来说,你做的算不错。”
  “你的夸奖一定要留有余地吗?什么叫做就一个小时十一分钟来说,我做的算不错?”
  贝翊宁反问:“那你还想要什么评价?”
  “……”算了,不指望他会说出什么好听的。
  贝翊宁这回放下筷子,认真地看她:“如果每个人都和贝思哲一样,对你做的菜赞不绝口,夸张地吹捧,时间长了,你不会有任何进步。”
  熊橙佯怒:“你大晚上来蹭饭,我大晚上牺牲休息的时间伺候你吃的,你竟然一句好话都没有?!”
  “原来想听好话。”贝翊宁收回目光,极为不诚心,敷衍地夸了一句,“你做的菜味道不错。”
  怎么一点被夸奖的喜悦都没有呢?好像是自己硬讨来的一句夸奖。
  “不过,你本职是厨师,会做菜是理所当然的。”他补充完整。
  “……”
  为了让自己保持心情舒爽,熊橙拒绝和贝翊宁交流。
  贝翊宁吃完后,熊橙把盘子和碗端到盥洗盆,正对着唉声叹气,身后的男人已经走进来了,问道:“手套在哪里?”
  “手套?”
  “我来洗碗。”
  “……”熊橙震惊,她没听错吧?这位大人要屈尊洗碗。
  贝翊宁对此的解释:“有什么可惊讶的?之前你做菜,我都付钱,没有欠你半点。”
  熊橙明白了,他的意思是,以他们现在的关系,不适合再有金钱交易,而他又有一副风光月霁,不喜欢亏欠人的品性,因此他用刷碗来抵钱。
  “问题是你洗得干净吗?”熊橙担忧。
  贝翊宁仿佛没听到她的质疑,又问:“手套在哪里?”
  熊橙只好从抽屉里帮他找出了一双手套,他戴上后,侧头看她,简洁地下了命令:“出去。”
  熊橙更纳闷,又不是洗澡,为什么怕她窥视?不过既然他已经准备洗碗了,她应该见好就收,走出了厨房,悠闲地坐在沙发上啃苹果。
  等贝翊宁洗好了碗,熊橙才走进去,检查他洗的情况,不检查不知道,一检查吓一跳,他洗碗的功力很强,每一只碗都锃亮发光,在灯光的照耀下,如初雪一样清澈干净。
  “你好像洗得比我还要干净。”熊橙惊叹。
  贝翊宁:“洗碗向来不是什么难事。”
  熊橙把碗盘碟放进消毒柜,而后削了水果,泡了茶招待贝翊宁,贝翊宁象征性地吃了一口梨,目光顺着熊橙穿居家衣的上身蔓延到她的腿,最后落在她的脚趾上。
  “你的脚趾怎么了?”
  “穿高跟鞋时间长了,多了两个泡。”
  “既然不会穿高跟鞋,为什么要逞强?”
  熊橙无言地看着这不解风情,不怜香惜玉的男人,片刻后用很自然的口吻解释:“穿高跟鞋比较有女人味。”
  贝翊宁一手搁在膝头轻扣,另一手放在沙发背上,黑眸专注地凝视熊橙,直到她感觉脸颊要被他的眼神戳出一个洞,他才开口:“你穿了高跟鞋也没有增添女人味,以后别自找麻烦。”
  熊橙暗暗一惊:“你觉得我没有女人味?”
  贝翊宁有意无意地扫了扫她身上那件宽松到他都能穿的居家T恤,左胸口还印着一只滑稽可笑的黑熊,目光淡了两分,语气稀松平常:“不然?你不会以为自己是性感的吧?”
  “……”
  贝翊宁放在沙发背上的手轻轻挪了挪,在灯光的照耀下,俊颜如玉,声音是惯有的低沉动人,说出的话却反之:“你没有必要刻意追求那些,因为你本来就和那些不搭界,勉强为之不伦不类,不如维持自己原来的风格。”
  熊橙一口气就憋在胸口,提不上来,原来他早注意到她初次约会的穿着打扮,没评价只是觉得她东施效颦,最后搞得不伦不类,滑稽可笑。
  就算她没指望他深情款款地看着自己,说一句“宝贝,你今天非常美丽,让我心动”,也没料到他会全然否定她的一切。
  “既然你觉得我没有女人味,为什么还要选择我?”
  贝翊宁蹙眉,不解状:“你觉得我选择你,是为了要那些?如果是那样,我找谁都不会找你。”
  “……”
  贝翊宁拿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  幕后小剧场:
  肥很困惑:大贝贝,为什么你明明很喜欢小熊今天的穿着,恨不得把她抱在怀里做点什么偏偏要傲娇嘴硬?
  大贝面无表情。
  肥恍然大悟:我知道了!你是不想别的男人看见小熊如此女人味的一面,她今天的裙子没有到脚踝,高跟鞋还拉长了她小腿的曲线,衬托出她曼妙的身材,青春四溢。
  大贝面若冰霜:以后不许她穿裙子。
  肥点头:谨遵你的命令,我会把小熊包得严严实实的。
  大贝:这个倒可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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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章啦~还算勤快吧,值得潜水的小霸王们冒出水面吧,肥札在岸上丢鱼饵。
  

☆、第三十一章

  鉴于他身体力行地洗了碗,熊橙表示不和他计较。
  “痛吗?”贝翊宁又看了一眼她的脚趾。
  “用针戳破的时候有点痛。”
  贝翊宁想了想说:“如果你一定要穿高跟鞋,就在磨脚的地方涂点白酒,会有软皮的效果。”
  熊橙有点意外,她当然也知道这个小贴士,意外的是贝翊宁怎么清楚这个。
  “你怎么知道?”她问的同时,心想八成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教他的。
  “我妈告诉我的,她每次买新鞋都会这么做。”
  “骗人吧,是不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告诉你的?”
  贝翊宁把目光挪到清茶上,否认:“不是。”
  “对了,我还没问过你,你交过几个女朋友?”
  贝翊宁连眼皮都没抬:“你问这个干什么?”
  “互相交代情史啊,那我先说好了,我交过两个男朋友,一个是初中时候的同伴同学,还有一个是你知道的。”熊橙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该你说了。”
  他的手掌按在杯口,安静地看着热气袅袅上升,微微的湿气熏热了他的指端。
  “你怎么不说话了?你是不是交过一打女朋友?”
  “交过一个。”
  “贝思哲的妈妈?”
  贝翊宁抬眸,清黑的眼眸凝视在熊橙的脸上,淡声:“你怎么知道?”
  “你上次说贝思哲是你已故朋友的孩子,我就隐隐猜到了,你和那个朋友的关系一定不一般,否则怎么会把贝思哲留在身边?”熊橙有条理地分析,“小说都是这么写的。”
  他蹙眉:“什么小说?”
  “你没看过的爱情小说。”
  他保持安静。
  “我猜对了?”
  “你猜对了。”他倒承认的直接。
  熊橙还有一堆疑问,但看出贝翊宁神情安静得有些诡异,觉得不该在今晚刨根究底,于是转移了话题:“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在家看书,去图书馆查资料,爬山和钓鱼。”
  “除了这些就没有了?”
  “差不多就是这些。”
  “你的爱好和楼下的薛大伯一模一样。”
  他没什么情绪地看了她一眼,反问:“那你又有什么高雅的兴趣爱好?”
  “我喜欢逛街,尤其是去夜市淘小东西。”
  “真是不错。”他略带讽刺地夸了一句。
  熊橙瞪了他一眼:“你一定没去过夜市,所以不懂领略其中的趣味。”
  “我不觉得那里会有什么趣味。”
  “你又没去过,凭什么下定义?”
  “那改天你带我去。”
  熊橙一楞,确认道:“你真的要去?我提醒你,那里人很多,你可能会不习惯。”
  “不是你建议我去领略一下那里的趣味吗?”他反问。
  “好,那要不要带上贝思哲,那里有好多小吃,他一定会喜欢。”
  “再吃他体重就要超标了。”他立刻否决了带上贝思哲,思考过后说,“到了那天,我把他丢去奶奶家。”
  “可以让他少吃点,多玩玩啊。”
  “我们的约会,为什么要带上他?”
  “……”好吧。
  这晚,贝翊宁走之前,熊橙多嘴问了他一句:“你真的确定了?”
  “什么?”
  “我问你说的和我试试,有没有经过深思熟虑?”
  “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也不是,我就是觉得怪怪的,说不出的感觉。”
  他闻言,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和摸一直小猫似的:“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想那么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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