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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爱你 (绿希)


  办公室的窗户没有关上,唰唰的雨声伴随着几声旱雷由远及近,坐在座位上的张子健回头望了一眼窗外漆黑的天空,然后从身后的书架中翻出一本厚厚的文件夹甩到我面前。
  “Jessica对你的评价很高,建议我把最终考核延迟到广交会以后。”张子健凌厉的目光在我身上扫视了一番,然后停留在桌面的文件夹上。“公司准备扩展产品数量,这些报价和装箱资料你重新整理一下,一切待广交会回来以后再说吧。”
  “现在整理吗?”我拿起文件夹随意翻阅了几页,看着密密麻麻的型号和一些我尚未接触过的新产品明细,脑子一下子被勒紧了。
  “最迟明天下午六点前做好。”张子健果然对得起“黑脸神”的称号,刚才还处于风平浪静状态下的表情,瞬间变得阴沉起来。我很怀疑某些男人也有生理周期,否则怎么可以变脸比女人还快?
  “张总我知道了,先出去忙!”我匆忙收拾好桌面上的文件夹,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虽然我不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可是察言观色也略懂皮毛。把我留下来进行再次考核应该是罗倩的意思,也可见罗倩在他心中的分量。
  那时的我还没有预料到,张子健的出现会改变了我职场的命运。

☆、030.同居密友1

  晚上九点,今年的第一场春雨终于有缓解下来的迹象。
  这座城市没有北上广的繁华璀璨,却有着让我感到暖心的静谧。佛山的夜生活就像是一壶泛着淡淡清香的美酒,一群人共醉的时候是喧哗,一个人品尝的时候却是寂寞。
  水滴沿着浅绿色的遮雨棚滑落至地面,然后顺着水泥地面回流成小河。路上的行人异常稀疏,来往的车流从朦胧的街灯下驶出,很快又消失在黑暗当中。我百无聊赖地站在公交车站的广告牌旁,身后明亮的灯光下是一幅唯美的房地产广告。
  “有爱的地方,就是家。”
  我等得有些不耐烦了,看着夜空中如棉絮般散落的细雨,决定走路回去。步行至拐角的时候,那间名叫“梦”的商店依旧亮着灯光,我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趴在橱窗前欣赏着我心中的那条“Dreadress”。
  那是一条浅绿色的百褶长裙,V型设计的领口上镶着两排整齐的四叶草形状水晶。每个女人心中都会有一条属于自己的裙子,也是一份源于心底的渴望和执着。每次当我在工作上遇到挫折的时候,我都会在下班途中来到这家商店的橱窗前,看看这条价格不菲的裙子,内心消沉的意志就会变得振奋起来。
  “努力工作,然后把你带回家!”我轻声呢喃着,心头仅余的一丝伤感也随着我离去的脚步消失在无人的街道中。这就是现实,像我这般平凡的女人,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拿着可以养活自己的薪水,却依旧没有能力买到自己一直期盼的东西。
  或许我是幸运的,也是悲哀的。
  当我回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发现入口处停着一辆熟悉的车子。陆永城高大的身影正依靠在车门上,夜色中的他脸容憔悴,卷起的衣袖让他看上去更显清瘦。
  “回来了?”他脸露不悦,两三步走到我面前伸手轻抚着我的发梢继续问道,“这么晚,你去哪里了?”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扯着他的手臂故作可怜地说道,“黑脸神老板回来的第一天就要加班,往后的日子我都不敢想象。”
  “黑脸神?我发现你很喜欢帮别人起外号。”陆永城的嘴角微微上扬,接过我肩上的手袋,挽着我的手往汽车走去。他打开汽车尾箱的时候,我发现那个深蓝色的登山包安静地躺在车厢里。
  “你要出差吗?怎么收拾好行李了?”我不解地问道,自从春节假期结束后,陆永城总隔三岔四出差,我们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看不到他的时候,我在漫漫长夜里总难藏起对他那份如影相随的思念。
  “刚从杭州回来,累死了。”他的声音有点嘶哑,微红的双眼透着几分疲倦。他把登山包和我的手袋挂在一边的肩膀上,然后腾出左手与我十指紧扣。
  这个细微的动作,让我的心里涌过一阵暖流。我租住的这个小区的路灯昏暗,路面日久失修所以不平整。所以他每次与我一起回家的时候,总会紧紧地攥着我的手,生怕我像从前那样摔倒。
  漆黑而狭窄的楼梯间里,陆永城走在我的身后,时不时用手指戳戳我的腰部嘲笑说,“该减肥了,腰部长了好多猪肉。”
  我没好气地回答说,“长点肉肉才有手感。”
  “可是你长太多了。”陆永城使劲捏了捏,发出一阵明朗的小声。“夏天就要来了,我看你怎么穿小短裤。”
  我忍,面对陆永城的毒舌我必须坐到波澜不惊,否则不被他气死才怪。
  “我饿了,给我煮碗面条吧。”陆永城来不及换衣服便整个人倒在客厅的沙发里,疲惫地闭上了双眼。每次他的语气这么冷淡的时候,必定是在工作上遇到什么难题了。
  认识陆永城这么久,我对他的习惯也熟悉起来。他很少下厨,可是对饮食却很挑剔。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唯独对我煮的面条不吐槽。
  自从与他在一起以后,我也习惯在家里备好食材,并变换着花样给他弄宵夜。像很多恋爱中的女人一样,即使默默地在厨房为喜欢的他煮一碗简单的面条,也能感受到一种源于心底的幸福。

☆、031.同居密友2

  “陆永城,可以吃了。”我把新买的多啦A梦汤碗捧到他面前,拿起木筷子敲打着他的脑门。
  而我的汤碗是粉色的Hello.Kitty,这是我在春节前上网买的,也成了我们宵夜的御用汤碗。我偷偷瞄了他的汤碗一眼后,便把自己的面条夹给他。“看你今天辛苦的份上,打赏你多吃一点面条。”
  陆永城一把搂着我的肩膀,痞子式的笑容又再次挂上了他的嘴角。“告诉我,为什么多啦A梦和Hello.Kitty在你这里成了一对?”
  “你猜!”
  “因为你小时候经常看?”
  “不是,再猜。”
  “因为卖家促销,买多啦A梦碗送Hello.kitty吗?”
  “No!”我呲牙一笑,用筷子敲打着陆永城的后脑回应说,“因为它们都是猫,我就凑一对儿了!”
  陆永城“……”
  “吃完早点睡吧。”我收拾好碗筷后,开始整理陆永城的背包。我和他都喜欢这种把行李背起来的感觉,因为笨重的行李箱会拖慢我们前进的步伐。
  记得在杭州的时候,我们在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呆了一个晚上。我挨着他的肩膀睡得踏实,而他的这个背包也靠在我的包上。那种感觉很单纯而美好,就像是相互依偎的情侣,踏着相同的步伐游走在不同的城市当中,感受专属于我们的那份默契和宁静。
  我像往常一样把他穿过的脏衣服收拾好,拿到天台清洗。房东当初在出租这套公寓的时候,连带这个小天台供我使用,但前提条件要求我帮忙打理她留下来的盆栽。
  桂花的清香随着雨后的微风迎面扑来,淡淡的,却让人感到舒心。旧式的灯泡散发着朦胧的光线,我搬了一张木质小板凳坐在水龙头下,哗哗的水声伴随着我跑调的歌声在春日的这个晚上响起。
  恋爱中的我就是这么简单,就连为他手洗衣服,也觉得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陆永城的衣服带着他独特的体香,这件浅灰色的T-shirt是我与闺蜜逛街的时候买给他的。他的皮肤很好,穿什么衣服都搭调,但在我眼中,浅灰色的格调总能特现他的沉稳。
  “芷晴…”陆永城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身后,他弯身轻轻抱住了我的肩膀,温热的气息缠绕着我的颈脖。“你一个人住挺无聊的,我搬过来吧。”
  “嗯。”半响以后,我微微点头,然后继续手中的搓洗。他的工作很忙,这段时间的周末都在加班,我们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挂了电话后我总压抑不住对他的思念。
  从前的我是个很粘人的女朋友,总希望对方可以时刻陪着自己。可是在陆永城面前,我总是适度地扮演着一个体贴女朋友的角色。我努力改变从前倔强的脾气,想要成为最好的自己,静静地守候在他的身边。
  就这样,陆永城把一些私人物品搬到我的小窝里,与我开始了一段甜蜜的同居生活。
  有人说情侣间的热恋期只有三个月,因为构成爱情独特的化学成分多巴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分泌逐渐减少。三个月过后,情侣之间的感情就会恢复平淡,有些人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分手,也有些人会像我和陆永城这样,小吵小闹会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而我和陆永城之间的矛盾,也随着同居生活的持续而升温起来。热恋过后,磨合和争吵也成了我们之间永不厌倦的话题。陆永城是个不喜欢争吵和解析的男人,每当我对他的挑剔感到抓狂的时候,他总是努力地想要把我的怒火进行扑灭。
  例如,他总是一副说教的样子,试图劝服我去改正自己的坏习惯。“林芷晴,就算明天是周末,也不应该放任自己熬夜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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