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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蚀爱,欺心总裁算你狠 (眠夭夭)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

说将来要娶我过门

转多少身,过几次门

虚掷青春…”

歌声其实很低,音色也一般,虚虚渺渺,像嘴里含着里一颗糖,但旋律轻快,听得出唱歌的人心情很好。

毕沈岸朝着歌声寻过去,绕过那一道道宽厚的画架,走进画室。

沈絮正在调色,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瞬间转身,毕沈岸便定在了那里……

以前毕家老宅的地下室便是沈诩的画室,她也总喜欢在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候画画。

也像现在这样,嘴里哼着歌,字句不清,但旋律欢快。

唯一不同的是,沈絮哼的是中文歌,而沈诩只哼英文歌,因为当时她的目标是去RA深造,考雅思便是她去英国留学的第一关。

毕沈岸总是说,他的诩诩看上去柔软无害,其实心思很密,定了目标,很早就会开始一步步为那目标筹谋。

而六年以后,依旧是这样安静冷冽的地下画室,午夜,他惊遇一张与沈诩相似的脸,左手拿着画笔,右手拿着调色板,站在他面前,先微微一笑,眼角弯下去,道:“不好意思,我弄得有些晚了,那个……等我还有一点弄完就走。”沈絮有些急迫的解释。

她刚才只顾着翻看A.S的作品,耽搁很久才开始工作,而眼前这男人她认识,数日之前刚面试过自己。

虽然她不知道这男人是谁,但是她有常识的,能够当面试官的员工,肯定是画廊的中层领导。

现在领导来视察工作,天……

沈絮又笑了笑,略显尴尬地补充:“我实在太喜欢A.S,这库里有好多她生前未面市的作品,我一时看得沉迷,就忘记时间了。”

日出夕阳

毕沈岸思绪停滞,脸上面色如常,但心跳一直在加速,连着膝盖都开始疼起来。

很难拒绝她这张脸,与沈诩太过相似的脸。

毕沈岸垂下头,顺了顺呼吸,问:“你叫沈絮?”

“嗯,是,沈阳的沈,柳絮的絮,您居然还记得我名字?”她笑咧咧地回答,多少还有些紧张。

毕沈岸点了点头,走过去,见她面前的画架上呈着一幅画。

那是沈诩早期的作品,刚被RA录取,临出国前毕沈岸答应带她出去旅游一次。

他让她自己选地方,国内国外都可以,但最好别太远,因为他实在很忙。

最后他的诩诩善解人意,选的地方竟然是云凌郊外的茵湖。

那是很多年前了,茵湖还没有开发,周围都是村庄和种了庄稼的农田。

毕沈岸安排人在茵湖边上临时盖了顶帐篷,两人在那里住了两天**,而这幅画便是在那两天**完成。

毕沈岸将目光从画布上挪开,看着沈絮,问:“你觉得,这画上画的,是日出还是夕阳?”

沈絮想都没想,直接回答:“当然是日出了。”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是日出而不是夕阳?”

“因为…”沈絮有些纠结,盯着那幅画又看了几秒,挠着头笑:“其实我也是瞎猜的啦,只是凭直觉,A.S这幅画应该是日出,虽然我没有见过她,但是她的作品很多我都临摹过,总感觉她是一个……”

沈絮皱了皱眉,有些一本正经。

毕沈岸好奇,追问:“总感觉她什么?接下去说。”

“嗯…可能是因为她家境好吧,没吃过苦,所以她的作品大多热情奔放,色彩浓烈,满满正能量,所以直觉告诉我,她不会画夕阳,因为夕阳意味着结束,意味着要渐渐步入黑暗。”

很怪异的解释,但是毕沈岸却听得心惊肉跳。

他还记得当初画这幅画的场景。

凌晨三点,沈诩便守在帐篷外面等日出,毕沈岸也被她揪出来,理由是他作为大哥,要陪她一起等。

就这样坐在地上等了两个小时,日光渐渐浮起,沈诩开始画,而毕沈岸便抱着电脑处理邮件。

中途两人聊天,他便问:“为什么一定要画夕阳,这么早起床等,多辛苦。”

“日出意味着希望,意味着新的开始,所以值得我等…”

很久前的话,他却一直记到现在,现在又听到沈絮讲类似的话,毕沈岸都有些恍惚,仿佛眼前的就是沈诩。

右腿又开始无法克制的疼,毕沈岸皱着眉,微曲着膝盖问:“这么晚了,怎么还不下班?”

经他这么提醒,沈絮立刻掏出手机看时间,继而“呀—”的一声叫出来,立刻开始收拾画具和背包。

一边收拾还一边解释:“对不起,那个…我要赶末班车回学校,今天耽搁的工作,我明天下午会早点来画廊补上,您放心,我肯定不会耽误A.S的画展…”

匆匆解释完,沈絮立刻抽了外套往画室外走,走得太急,不小心膝盖撞到画架的边角。

“操…”,干骂一声,与气质不符的粗鲁。

毕沈岸在她身后听得眉头都蹙起来。

素昧平生

沈絮一向骂脏话骂习惯了,所以对自己的粗鲁浑然不觉,弯腰用手揉了揉膝盖就起身往外跑。

可惜还是迟了,跑到站台只看到末班车的车尾灯华丽丽滴从她身边扬长而去。

她追着公车跑了几十米,车子加速,她穿的皮鞋,索性将鞋子脱下来拎在手里继续追。

结果很悲剧的是,路上的碎石子刺入脚底,钻心的疼,又是一肚子火,她便光脚站在马路中央骂:“擦…你他妈赶投胎呢,追这么久都不停,怎么这么没爱心!”

如此彪悍的一幕,午夜赤脚追公车,站在马路中央骂街,全部被从画廊里走出来的毕沈岸看到。

因为最近右腿疼得厉害,所以他没有开车过来,准备去马路上打车,便见沈絮追着公车跑。

一开始她穿着鞋子,后来索性将鞋子脱下来,赤脚追。

夜里的郊外,风很大,扬起她肩上的长发,其实很美妙的侧影,却最后被她那一段“骂词”全部破灭。

毕沈岸站在马路对面不自觉地笑出来。

她果然不是她的诩诩。

她的诩诩怎么可能如此不顾忌形象的在马路上光着脚丫子跑!

可是为何她坐在路中央不走了呢?

毕沈岸走过去,才发现沈絮低着头在用纸巾擦脚底的血迹,一边擦还一边碎碎念:“操,FUCKING,真应该记下他的车牌打电话给公交中心投诉!”

……

毕沈岸皱着眉,当即就觉得这姑娘真能扛疼,因为即使路灯光线暗沉,他依旧看得出那伤口伤得极深。

毕沈岸微收一口气,蹲下去…

“你这样用纸巾擦擦没有用,要去医院。”

沈絮一惊,抬头看到毕沈岸站在面前,先是一愣,随后回答:“没那么娇气,我把伤口清洗一下就好。”

“这样不行,伤口很深,会感染。”

她还不当回事,微微笑着,从背包里掏出半瓶喝剩的矿泉水,倒在纸巾上去拭伤口。

可能真的太过疼,她忍不住,只能皱着眉,嘴里发出“嘶嘶…”的轻哼声。

毕沈岸实在看不下去,觉得这姑娘何止能扛疼,简直是彪悍得有些残忍。

“走,我带你去医院包扎。”丝毫未经考虑,毕沈岸便躬身将沈絮横抱在怀里……

动作一气呵斥,流畅而又熟稔,仿佛两人认识了很多年。

他以前见不得他的诩诩受一点苦,哪怕是一丁点儿都不行。

记忆中有那么一次,沈诩的手指被画刀割破,伤口切得其实不深,可是十指连心呐……那一刀下去,感觉直接就割在了毕沈岸心口。

他连夜驱车把她送去医院,上药包扎的时候搂着她的脖子,柔柔地哄:“疼就喊出来,一会儿就好,乖……”

所以现在,他见到沈絮脚底的伤口,自然所有定力就全部消失。

只是这搂抱的动作过于唐突,明明是素昧平生的两个人啊。

第一次亲密接触

“对不起,你脚底受伤应该不能走路,所以…”毕沈岸也意识到自己有些莽撞,但抱都抱了,所以干脆正了正声,立刻恢复平时温雅冷静的表情:“所以我先带你去公车站台,我打到车后再送你去医院。”

“……”

沈絮没回话,你让她回什么?

月黑风高,荒郊野外,一个不算亲熟的男人,天……脚底虽然火辣辣的疼,但绝对辣不过她当时的脸,如果毕沈岸低头看一眼,绝对会发现我们的女流.氓那时羞得满脸通红,舌头打结。

从马路走回公交站台,大概一百多米的距离。

很短,但却有些磨人。

沈絮是因为紧张,尴尬,还有一点点心悸。

这男人很好看,薄唇轻抿,下巴刚毅,体味也清雅,更重要的是,连这怀里的温度都是该死的迷人。

而毕沈岸却一路都觉得心痛,不光心痛,连着右腿都开始隐隐疼。

沈絮刚在画室调过色,所以身上沾着松节油的味道,而如此熟悉的味道,毕沈岸在沈诩身上闻了太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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