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啊,难怪沈诩以前总骂他情商低。
沈絮的怒气和绝望一下子又被gou起!
为什么在他心中,她的价值就在于一个“钱”字?
她觉得忍受不了,觉得委屈得要死!可是心里这些委屈和不甘让她难以启齿!各种矛盾和不堪的情绪撞击,只能让她变得思维混乱,所有焦躁的脾气一下子迸发出来。
“一百万啊,这么多,我哪里还敢嫌少!可是毕沈岸你错了,我不值一百万,仅仅一个小时啊,我若是拿你一百万,是不是占了大便宜?”
沈絮说得有气无力,哽咽不成章,泪水大颗大颗的往下掉,但嘴角还带着逞强的笑意。
毕沈岸真不擅长哄女人,沈絮一哭,他简直方寸大乱,词就不达意了:“那晚是我的错,我喝多了,所以才会发生那种荒唐的事,虽然知道这种事用钱弥补不了,但我总该为你做些什么。沈絮,这一百万没有任何羞辱你的意思,仅仅是我的心意,我想让你好过一点,或者说,我想让自己心里好过一点……”
他说了实话,沈絮含着眼泪笑出声!
弥补不了什么,但这是我能为你做的唯一的事!”
“我不要!我知道你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想要为你自己犯的错去弥补!因为你愧疚,因为你觉得欠我,所以弥补之后你心里才会觉得好受!但是我告诉你,我不会让你得逞!况且钱对于你这种人来说是最无关紧要的东西!你凭什么用你最无关紧要的东西来弥补我最重要的东西!”
她在他怀里歇斯底里,这么多天来的莫大委屈,最终全部化为这段零零碎碎的哭诉。
毕沈岸心乱焦虑,他知道自己这样做有些过分,但是他只是想要为她做些事,事情已经发生,难道她不能心平气和地去接受吗?
“好,钱不要,那你说,你要什么?帮你出国?深造?或者移民?”
他所能想到的,无非就是这些,人都是为利益而活,如果伤口已经造成,无法恢复平整如新,他只能找其他地方去弥补!
但是沈絮却愣在了那里,脑子里轰然的情绪一下子哑然而止,眼眸空洞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而他黑漆漆的瞳孔里显出她的脸,苍白,无力,卑微…
他说:“那你说,你要什么?”
是啊,她要什么?或者说,她敢要什么?
潜意识里似乎有个念头在往上窜,但是理智不允许。
是奢望吧,她岂敢把内心的奢望讲出口!
刚才还情绪激动的沈絮突然在他怀里静止,气息变得粗重,但目光却如止水。
毕沈岸觉得这丫头的情绪就像心电图,忽上忽下,闹了一阵子,突然就安静下来,像是濒临死亡的病人,滴的一声长音,最后归为死寂。
“沈絮…嗯?”他捏住她手臂的手指松了几分,模棱两可地问了一声,试图把神游的沈絮拉回来。
她眼珠动了动,突然就垂下头去。
“你松手吧,我不会走,会在这里把脚伤彻底养好,另外,你问我想要什么,我还没有想好,等我想好之后再回答你!”
她幽幽说完,挣脱毕沈岸又坐回沙发。
莫名其妙地变乖顺,毕沈岸有些不明所以,但因为膝盖太疼,他也没有力气多问。
半小时之后刘伯就到了茵湖公馆,照着毕沈岸的吩咐,带了两个佣人过来。
因为茵湖的这套别墅一直空置,所以厨房没有储备,晚饭是刘伯从毕宅带过来的,用保温盒一份份温着,汤又叫人去厨房热了一遍,最后用精致的碗碟盛好上桌。
公馆的餐厅很别致,与别墅整体风格相近的怀旧欧式,面积不大,但处处透着典雅和端庄。
原木的餐桌就摆在落地窗旁,一整面的大铁窗,挂着暗纹刺绣窗帘,直对外面的庭院,外墙上藤蔓缠绕,树荫遮住一小片月光,透过枝蔓和树叶的缝隙照进餐厅,再混着头顶温黄的吊灯光线,让屋里所有人的脸都变得细腻温馨。
很巧妙的设计,在这种地方吃饭,简直心旷神怡。
沈絮那顿饭也吃得似乎不错,毕宅的厨子手艺出众,水晶虾仁,木耳银鱼,西芹百合,笋尖肉糜汤,最后还有贴心的蟹黄小笼包,一整套下来,典型的上海本帮菜。
沈絮刚才闹完,毕沈岸又特意给刘伯打了电话,让他从毕宅带饭菜过来,直言沈絮脚上有伤,所以晚饭以清淡为主。
当时沈絮还坐在沙发上,背对着毕沈岸,却清清楚楚地听到他跟刘伯打电话的所有交代。
不是不感动的,这个男人,细心体贴,温柔起来可以让她心都颤。
所以这顿晚饭,沈絮吃得极为窝心,心里那些委屈和嘶吼似乎都静了下去。
毕沈岸心情也似乎不错,一整顿饭,他都在注视着沈絮。这丫头食欲有些惊人,一大碗米饭全部吃完,她又喝了半盅汤,总算停下来用纸巾擦了擦嘴,毕沈岸以为她吃完,但这丫头的手又直直伸向小笼里热气腾腾的蟹黄包。
“小笼包不准吃,蟹黄属寒性,你脚上还有伤。”他又用他一贯的命令口吻。
沈絮吐了吐舌头,手却不甘心缩回来,眼睛直戳着小笼包子。
毕沈岸觉得她这副样子真像个贪嘴的孩子。
“行了,等伤好了再吃也不迟。”毕沈岸用筷子轻轻敲了敲她捏在包子上的手,示意她听话,但那说话的口吻却透着几分不自知的宠溺,更严重的是,他嘴角带着笑。
一直在旁边待命的刘伯心里无端战栗。
这场景,过于熟悉。
一桌,一盏灯,相对而坐的一双人。
二小姐生前也极爱吃小笼包,甚至毕沈岸都带她去过好几次上海,目的就是去吃万寿斋的蟹黄包。
更恐怖的是,眼前这男人居然在笑,自从二小姐去世后,刘伯已经好久没有在他脸上看到如此温莹舒灿的笑,所以那顿饭,气氛极好,皆大欢喜。
饭后佣人将餐盘全部收去,桌布和花瓶重新摆上桌,刘伯又去花园剪了几支花,应该花季未至,所以花蕾未开,蕊心被青色的茎叶包着,一朵朵挂在枝头,显得孤零又娇嫩。
只是这花香气极浓,清新优雅,所以暗香浮动之时,倒是给别致的餐厅平添了几分风情。
沈絮坐在餐桌前,看着刘伯用修花剪在细致地修着花枝,她便心里想:这权贵就是费事,餐厅还要插几支花。
倒也不是什么雅俗的花种,白色,一小颗一小颗,显得高洁冷艳,沈絮便多问了句:“请问,这是什么花?”
其实她是想问刘伯,可是一直坐在她对面处理公事的毕沈岸却以为她在问他,于是抬起头,回答:“绿萼梅,蔷薇科,是乔木植物。”
他的回答细致到简直就是百度百科,毫
无诗意。
沈絮不禁又吐了吐舌头,刚巧刘伯已经修剪完花枝,将手里的剪子放下,笑容慈祥地说:“沈小姐,这栋别墅的花园里种了好多这样的梅花,还没到开的时候,所以只挑了这几支带花骨的回来,等花全开了,雪白胜雪,很是壮观啊。以前二小姐就…”
“刘伯!”毕沈岸突然打断他的话,眼色阴了几分,说:“去把你从毕宅调过来的阿姨给沈絮介绍一下,她要在这里住一阵子,我希望你们照顾周到,别有差错。”
刘伯惊悟毕沈岸的意思,立刻点头,转身出去。
沈絮没有意识到眼前两人之间的暗波翻涌,用手指触了触插在花瓶里的花枝,上面还带着夜里的露珠。
“绿萼梅…”她长见识了,以前只知道有腊梅,红梅,原来还有这么别致的梅花名字,只是…有些可惜。
“还没开的花就被剪回来插在瓶子里,多造孽啊!”她用指尖轻轻抚着花骨,嘴里自言自语,毕沈岸却为她这理论觉得好笑。
以前沈诩必须日日有花,宅子里所有的花瓶也都是日日换鲜花。
但是她没有长性,一阵子喜欢玫瑰,一阵子喜欢百合,一阵子或许就又迷上海棠了,所以毕宅有长期合作的花圃,每天早晨7点之前便有一批新鲜的花修剪好送到刘伯手里,刘伯再指派下人,将花都一一插到各房各厅的花瓶里。
毕沈岸记得,有次沈诩去看画展,被一幅郁金香迷住,很长一段日子,沈大千金就只要郁金香,但这花在国内的花圃极少种植,毕沈岸只能联系荷兰的花商,日日空运过来,当时这事都成了圈里一段佳话。
所有认识毕沈岸的人,都知道沈诩是他的心肝。
可是现在沈絮却说,这花插在瓶子里,是造孽。
“怎么这么讲!”毕沈岸来了兴致,将电脑合上,抱手等沈絮的回答。
沈絮缩了手,将受伤的双脚盘坐在椅子上,自己抱着膝盖,开讲:“还不是造孽么?就像还没发育好的姑娘,被你们硬生生掐断!”
“不是掐断,是给她更好的环境生长,刘伯养花自有一套经验,所有花瓶里的水都是从茵湖风景区取过来的山泉,水里也会加营养液,你不妨留意一下,这餐厅里的绿萼梅,肯定会比花园里的开得更加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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