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累,拉出旁边的一张餐椅,没好气地坐下:“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到底想怎么样?”
她看了我两秒,慢慢朝我走过来,也拖出一张椅子在我对面坐下,双手交叠放在身前,举止气质都是天生的高贵优雅,明眸皓齿,风姿绰约,温柔又不失干练,一副大家闺秀的做派。我在心里暗笑了声,难怪,如果我是顾林昔,比起我自己,或许当年我也会选择娶她。
她坐在我面前:“我开门见山地说吧,我来是想跟你做个交易。”
我冷笑了声:“唐小姐,你也看到了,我家徒四壁,没什么可以跟你换的。”
“话这么说就没意思了。”她认真地看着我,压低声音,循循善诱地道:“你手里有多少底牌,请全部给我,价格都好商量。”
我笑了声:“是顾林昔告诉你,让你来的吗?”
她抿了抿唇,又摇了摇头:“刚才我们被请去问话,他没要求见我们,我们想见他,也不合规矩,费了很多心思才见到。不过见到了他也没跟我说什么,他跟萧邵打的那些哑谜,我听不懂。后来是萧邵告诉我的,他有今天,都是拜你所赐。”
我又笑了声:“那是萧邵让你来的了,他那么不可一世,也有要求人的时候吗?”
她又摇了摇头:“他没有让我来,但他有他的办法,我有我的办法。萧邵手段暴戾,方小姐,你总不会想有人身危险。”
我看着她片刻,平静地道:“你在威胁我?你以为我怕?”
“没有,我只是在告诉你利害关系。我也不喜欢萧邵的作风,按他的方法,即便最后能没事,顾和顾氏的名声肯定也臭了,我不想看到那种结果。”
我静了很久,心里有一点异样的感觉,咽了咽唾沫,我说:“唐小姐,你只是顾林昔的前妻,这么护着他,有必要么?”
她愣了一下,失笑了声:“我跟他的婚姻,虽然有名无实,但他却帮过我很多,他有麻烦,就算是从道义上来说,我也该尽力帮他。再者,我也是顾氏的股东,他一出事,顾氏肯定要易主,对我的利益有损害,我不能坐视不管。”
“……什么?”我怔了怔,似乎有什么没有听清,她却接着道:“生意场上的确不是非黑即白,有很多灰色地带,打擦边球的事也很多。我跟顾的关系算不上亲密,但人怎么样,我还是很清楚。这次这么严重,我很意外。”斟酌了一下,“老实说,方小姐,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在里面动什么手脚,但你到底想要多少,你尽管开口,我不还价。”
我又静了阵,觉得很是荒唐可笑,我站起身冷笑着俯视她:“人心隔肚皮,唐小姐,你以为你又真正了解他多少?这些算什么,他最可憎的面目,你都没有看到过……你可以走了,我不要钱,我就是想看到他锒铛入狱,拿什么给我都不换。就算他让萧邵来对付我,我也不怕。大不了,大家同归于尽。”
她抬起眼睛,有几分惊讶地看着我,静静坐着没动,我又道:“你再不走,我就报警了。”
她又坐了几秒,终于慢慢站起来,我走到门边打开门,她走过来,垂着眼睛又看了我几秒:“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恩怨情仇,但我听萧邵说,顾记挂了你很多年,你怎么忍心?”
气息略有颤抖,我看着她强忍着道:“你弄错了,萧邵也弄错了,他记挂的人不是我。”
说罢,我将她推出门外,用力关上门。我靠在门后慢慢往下滑,小腹似乎微有阵痛,记起医生告诫,不能过于劳累,也不能有剧烈的情绪波动。我连忙扶着墙,走到沙发边躺下去,手抚在肚子上,久久地深呼吸。
我看向窗外,窗外的晚霞漂浮而斑驳,让我想起最初的时候,我也曾经做过一场五彩斑斓的梦。那时候有个人把它打碎,她告诉我,如果我和她相比,她是一棵参天古木,我就是最无足轻重的一片叶,她是最明亮的太阳,我就是最微不足道的一束光。她已经离开了很久,但只要如今我一站在镜子前面,那些经年累月的记忆又会像潮水一样蜂拥而至。白云苍狗,时过境迁,当年她豁出命去保护的那个人,如今却要被我亲手送进监狱。
闭上眼睛,十年前的往事,我要大梦三日。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起开始女主的回忆部分……
☆、第三十六章
年幼的时候,我爸爸告诉我,老家有一条沅河。他在十岁那年变成孤儿,走投无路时想过去死,却在沅河边被当地的一个大户人家捡了回去。虽然只是当下人,好歹有饭吃有衣穿,后来二十年过去,他又在河边遇到一个洗衣服的姑娘,那个人后来成了我的母亲。
我爸爸说,这个沅字是他的福音,所以他用这个字给我命名。
他的福音,却不是我的福音。我出生时额头上有个三个指头大小的赤红色胎记,从发际下面一点一直延到眉心。当时请算命的看过相,说我是福禄命,能逢凶化吉,但是与父母缘薄。如今想来,与父母缘薄是一点不假,但福禄命根本就是个笑话。小时候那个胎记几乎占了我整张脸的三分之一,狰狞得像个可怕的诅咒。那时见到我的人,无论修养多么好,也难以掩饰初次见到我时眼神里的惊愕和讶然。如果在路上掉了,大概路人都不会跟我妈说大姐你的孩子掉了,而会说大姐你的猴子掉了,也不怪自记事起我听到我妈说的最多的话便是:“我怎么会生出你这样的丑八怪,你看看你头上那块疤!长的丑还那么多毛病,以后谁敢娶你?我怎么会生出你这样的赔钱货来!”
每到这时候我爸爸都会安慰我,说阿沅不怕,谁说我的阿沅丑,等长大了,胎记就会变小了,长大了胎记就会变淡了。可彼时我只有四五岁,没有那么宽阔的心胸,听到那些话还是会很难过,难过了就哇哇大哭,也很不喜欢我妈妈。但如今想想,却并不是全然不能理解,我妈长得那么漂亮,听说当年老家追她的人从河头能排到河尾,她跟了我爸爸,已经算是委身下嫁,却又生到我这样的女儿,被别人用讥讽的目光嘲笑不说,也没有荣华富贵可享,家里本就不富裕,我小时候又一身的毛病,长年累月地吃药买补品,却又虚不受补,肿得像个球了身体也不见大好,基本掏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连我妈当年的嫁妆也几乎赔进去,也不怪她憎恶我。
从小收养我父亲的大户人家姓林,老主人有一子一女,女儿是正室生的,但儿子却是外室所出,老主人过世之后,他的女儿继承了家业,后来又嫁了人,家业便也跟着更名改姓。我爸爸没读过什么书,也没有太多文化,但这个女主人念着跟我父亲是一同长大的情谊,便把我父亲留下来,做她丈夫的司机。
这个女主人是顾林昔的母亲。
我出生时,林家……不,顾家已经从老家搬到市郊。那时顾家的下人,包括我母亲,都时常在暗地讨论,就像顾林昔之前也说过的那样,他父亲原本是个清贫的读书人,去县里办事时认识了他的母亲,不多久就结了姻缘。原本林家的老人是要他入赘的,但作为一个清高的知识分子又怎么可能答应,顾林昔的母亲也不愿意,老人心疼女儿,最后也只得作罢,只说两个人孩子的名字里一定要有个林字。然而虽然家底是林家的,但顾家能做到今天的成绩,靠的还是顾林昔的父亲。原本林家只做木材生意,但短短几年,顾林昔的父亲就已经将生意拓展到纸业,家具,甚至建材等行业,之前说他父亲闲话的,终于逐渐缄默。
诚然,无论顾家怎么愈发得势,和我家都没什么关系。顾家住在市郊的独栋别墅,坐拥整片山林,风水上佳的地方,而我家住在离他家差不多两公里的一个平房里。顾林昔是含着金汤匙出世的天之骄子,我是从来都被嫌鄙厌弃的普通人家的女儿,我和他是云泥之别的关系。
所以我同顾林昔,本不该有交集。
记忆中第一次见到他,应是我六岁的时候。
我妈说我读那么多幼儿园学前班也没用,所以在我五岁多的时候她就让我去上学,就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归附近县城管辖的小学。每天放学了我都独自走路回家,大约要走二十多分钟。那一片很是荒僻,但我妈很放心,因为就算是人贩子,也绝对不会拐卖像我那么丑的小孩。我也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没有同学和我同路,即便同路,他们不拿沙包或者石头来砸我骂我肥猪已经算是不错,甚至经常一放学,我就要抓起书包疯狂地奔出学校,免得被他们欺负。
有一天放学的时候,我竟然在校门口的小卖部前面看见我爸爸,他似乎是在小卖店门口的冰柜前买冰淇淋,我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好转身要走,我连忙一边大叫着爸爸一边跑过去追他。他没有听见,一直走到车前,打开后车厢把手里的冰淇淋递进去。我还在拼命地跑,终于差不多跑到他跟前,却一个不小心,被路上的石子绊倒,我五体投地地摔在地上,发出“嘭”的一声。
那时已经快到夏天,我穿着短裤,膝盖上火辣辣地疼,嘴里也吃了一嘴的沙,用手一抹嘴巴,竟然手背上沾出来有血。我顿时就吓得大哭起来,我爸爸听到动静,一回头吓了一跳,连忙跑过来扶我起来,着急地道:“阿沅摔到哪里啦?哪里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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