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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予踏花拾锦年 (墨映雪)



“周末有时间么?要换新衣了,这三年你陪我逛街的次数可是屈指可数啊!”李锦爱懒得和夏弦探讨南少谦,她已经是有夫之妇了,对这种黄金单身汉自然也没兴趣。

“你家那位呢?不会生吞活剥了我吧!”夏弦微笑着说道。

“他去澳门出差,我就纳闷了,博彩旅游业发达的澳门会有什么差事!”李锦爱敲着脑袋,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说道。

“好了好了,我陪你还不行嘛!人家这是为了娶李小姐赚老婆本!”夏弦连连宣告自己“舍生就义”,李小姐天生就是林妹妹的心思。

“弦弦,你就没想到在此地寻一夫婿?灯红酒绿,繁荣昌盛的,多符合现代年轻人的追求啊!”李锦爱挑挑眉,笑嘻嘻地问道。

“我追求低靡的繁华!”夏弦笑呵呵地回答。

“低调,奢靡,夏弦,你好过分哎!”李锦爱贼兮兮地笑道。

第二十九章 记忆角落的尘埃

“霜姐,你找我。”夏弦刚到杂志社就接到了顶头上司的命令,气还没喘匀就直奔部长的工作室。

夏弦虽然在杂志社是兼职,但是文字功底不错,工作态度也积极,很有一股拼劲,没办法,从高中延续下来的优良传统,一时半会是改不了的。她在部门很受重视,当然啦!下的功夫也不少,这不,任务要来了!

“身体不舒服?”陆凌霜从一堆文件里抬起脑袋,看着夏弦仍旧略显憔悴的脸庞,很是关切地问道。

陆凌霜,夏弦的顶头上司,很温和的一个女人,四十岁左右,岁月格外关照这位美人,看上去一点都不输于二八年华的小女生。

“老胃病,没事的。”夏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陆凌霜点了点头,示意夏弦坐下,然后抽出一份文件,递给夏弦,缓缓道来:“杂志社要增开新栏目,经各部门的商讨,新栏目的主题以‘男士’为切入点,不过要的不是富二代、官二代,而是靠自己的努力成为精英的精品男士。上头有顾虑,担心新杂志的销量,所以打算先办一期看看效果。”

夏弦仔细地看着文件,对于陆凌霜的话稍微有些不解,这应该是今天季度大会上的内容,夏弦是个兼职人员,所以这样的会议,她是没有资格参加的,但是部长说这些是有什么用意呢?

“你在杂志社兼职两年零四个月了,所以这次文字记者的任务我交给你,给我办好!这是你需要采访的人物!”陆凌霜简简单单地把这样一个前无古人的任务交给了夏弦。

陆凌风?!

和陆凌霜应该不会是亲戚吧!

夏弦看着这份人物简介,不禁挠头,烫手的山芋,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吃的!

丫的!姑娘快毕业滚蛋了,又出这样的幺蛾子!

别看夏弦一副十分不乐意的模样,人家陆大少爷也是十分的不乐意呢!想他堂堂的陆凌风接受采访,对方居然是一个兼职生?!太不尊重人了吧!

“姐姐,你说办杂志就办杂志吧!干嘛牵扯上我啊!就算让我引话题,那最起码要尊重我一下,派给正式员工吧!她连实习生都算不上,一个兼职生!我的亲姐姐啊!你太看不起你的亲弟弟了吧!”陆凌风委屈地扒拉着米饭,控诉着姐姐对他的不公平待遇。

气质这种东西很奇妙,陆凌风这样的男人就算是一身家居服装,也愣是能够穿出龙袍的感觉,就算再卖萌,再搞怪,也能给人一种有内涵的感觉。

“老老实实地吃你的饭!我告诉你,夏弦虽然是兼职生,但是她的资历一点都不弱于其他员工,另外,我想她一定会有吸引你的地方,你和她相处一下就知道了!”陆凌霜一边给陆凌风夹菜一边不经意地解释着。

对于自家的弟弟是无所谓解释些什么的,但是陆凌霜总有种感觉,有些故事可能会从现在重新写起,比如说,弟弟的爱情。

不得不说,陆姐姐的嗅觉有时候还是很灵敏的。

“舅舅,舅舅,弦姨很漂亮哦!也很可爱,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她的!”天真活泼的小外甥女陆嘉诺鼓着胖胖的腮帮子说道。

陆凌霜的宝贝女儿,也是陆凌风的掌上明珠,只是她的父亲,因为某场偶遇,就被“弄丢”了,看起来,陆凌霜并没有太多的在意,也许她是认为,是自己的,兜兜转转总会回到自己的身边吧!

“弦姨有我家诺诺漂亮么?我家诺诺是最漂亮最可爱的!来,吃块红烧肉!”陆凌风弯起眼睛,笑眯眯地说道。

这三十多年来,陆凌风除了对自己的姐姐分外疼惜,其他的女生都要靠边站,在陆凌风的世界里,只要有人与姐姐站在对立面,那就是与自己站在对立面,不管是谁。

“唉唉唉,我跟你说正经的呢!你给我严肃点!要好好配合一下,否则我就不让你来家里蹭饭了!”陆凌霜敲了敲碗碟,警告着嬉皮笑脸的陆凌风。

“我知道了姐!”陆凌风立马举起了小白旗,示意自己投降。

别看陆凌风在外面一副威风八面,所向披靡的模样,但是在家里,尤其是在姐姐家里,姐姐排行老大,说一不二,常年的领导范儿,让陆凌风不得不俯首称臣。

小外甥女陆嘉诺排行老二,倚少卖少,除了不敢违背老妈的意愿之外,其余人都不放在眼里,用当下流行的话说就是,你丫的是美瞳么?我凭什么把你放在眼里!

而悲催的陆凌风少爷,只能排行垫底,对于以上两位的任何意见只有点头说ok的份儿!

拜墨潇潇所赐,陆凌风有幸见识了夏弦一面,就是那晚差点出的车祸,不过陆少爷仿佛还不清楚那个女孩子就是自己即将要面对的,而且好像是一辈子都要面对的。

酒饱饭足之后,陆凌风闲来无事般地出门转了转,这样惬意的日子或许一直都没有,也许,他也不允许自己拥有,一旦自己闲下来的时候,总是会莫名其妙地想到她,想到那个让自己伤痕累累的女子,那个他曾经想用一生去爱护的女子。

“凌风!凌风!你说过的,要爱我一直到我不爱你的那一天!”这个声音,这些年一直都回荡在他的耳边,在他闲下来的一瞬间就会充斥着他的脑海。

都已经是曾经了,没什么。他一直都这样告诉自己,可是真的没什么了么?不是,他放不下,久久不能放下。

想不完的思念,越不完的无奈,躲不过的寂寞,放不下的牵挂……纠结,坎坷,回忆交织成一张网,正在一点一点地把他给吞噬。

烦闷不堪,陆凌风开车在北京城里胡乱地晃悠,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似乎去什么地方都是多余的,似乎去什么地方都是没有方向的。

或许连他都没有发现,他去的正是第一次见到夏弦的杂志社,虽然姐姐在那里工作多年,但是陆凌风很少去杂志社,除非姐姐有吩咐,可是今天呢?

是偶然还是命中注定?

陆凌风的答案肯定是偶然,因为他从来不会去相信什么命中注定,他的世界观里没有什么是命中注定的。

时间是最好的偏方,无论有什么样的记忆,时间都会把回忆里的泪水风干。可是陆凌风,你回忆的泪水已经将你湮没,就不要再拒绝现实的温暖。

也许这种温暖,是需要相互给予的,夏弦,她也在冰冷着。

第三十章 回国

美国斯坦福商学院。这是位于斯坦福大学校园中心的椭圆大草坪附近,是美国顶尖商学院之一。

斯坦福商学院的使命是:钻研拓展工商管理理论,培养敢于创新、坚持原则、善于洞察的改造世界的领袖。

斯坦福商学院的口号是:改造人生,改造组织,改造世界。

斯坦福美好的一切都在他眼中不断地重现,可是他的心却一直停留在中国。在这里四年了,整整四年没有回国。逃避,重塑,悔悟,可是四年的光阴实在不足以弥补他内心的愧疚。

因为斯坦福的口号,所以他想来这里改造自己,改造内心,可是真的如愿了么?不见得。

在外界看来,他永远都是那样淡定从容,不卑不亢,喜怒不形于色,温文尔雅,温软如玉,仿佛就是上帝的**儿,集万千优点于一身。俊俏的脸庞总是挂着千年不变的淡淡微笑。

只是殊不知这笑容背后,有那么多的心碎与心伤,那些至今无法愈合的伤口,早已经腐烂,深入骨髓,日久更为痛苦。

他,就是江泷哲。

“evan,听说,你不打算留在美国了?why?”harry一脸惊讶的表情,不可思议地问道。

江泷哲回回神,淡笑着看着harry,然而幽深的眸光看向的是遥远的东方,那里,还有他未完成的心愿,还有他不得不去面对的现实。

“我未婚妻还在中国,所以我必须回去。”江泷哲只是这样淡淡地回答着,听不出这种语气里包涵的是愉悦还是难过。

harry不再言语什么,未婚妻在中国,那么那里就是他的根,中国人最注重的就是根,所以没有任何一个理由能够让江泷哲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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