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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蓄谋已久/闺蜜的男人 (十年一信)


  “你感触什么呀,感触自己嫁不出去?”
  “放屁!”我瞥他一眼,“追我的人可多了。”来,让我掰着手指头算算,我们公司那个成天给我买豆浆的作图的小伙子,算一个吧,粘在后面怎么踹都踹不走的沈颂算一个吧,偶尔巴巴的给我打电话,说要把我弄回北京去的李拜天算一个吧。
  这么一算,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女人,活得还是有些成本的,于是也就没那么低落了。
  邵思伟不屑地冷笑一下,说:“哼哼,是么,改天抽空带出来看看?”
  我也不屑地瞪回去,“我带给你看干嘛,你个死基佬,让你看上了我找谁去!”
  为了掩饰心虚,我这句话说得声音有点大,邵思伟不高兴了,指着我的鼻子咬牙说,“丛优你要是过得不好,你哪天死就是死在你这张破嘴上的!”
  我就抿了抿嘴巴,不想跟他呛下去了。
  燕小嫦结完婚,其实也没我什么事儿了,我还得赶回小县城去,明天早上还得早起上班呢。那个沈颂,知道我要跑出来当伴娘,咋咋呼呼说这年头闹伴娘太厉害,说不放心,非要来接我。
  我干推没推掉,想着今天打扮得这么好看,跑去挤回县城的大巴车确实不方便,于是准了他这个要来接我走的请求。
  其实也就是搭一顺风车,W市市区里,到我们县城,开车一个来小时的路程,沈颂在市区工作,暂时还没有买房,所以下班也是要回县城的。
  平常我就不爱搭理他,今天更是不想搭理。我在安慰自己啊,人家蓝恬就是真的跟黎华好上了,那也是人家的事,跟我没有关系没有关系。我都是过去式了,我都把黎华甩了,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即便这回头草再好吃,当初没一口气吃到底,那是我自己瞎眼错过了,该。
  再想想,从世俗的角度来说,我跟黎华也根本不配,一个他一个李拜天,都太有钱了。我又穷,又没本事,空有一张终究会人老珠黄的脸蛋,就算勉强高攀了人家,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憋屈和破事儿等着呢。
  出于这个念想,我就多瞅了沈颂那么几眼。其实我对沈颂挺差的,有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意思。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跟他说了多少遍了,我真的不喜欢他,也没打算试着喜欢他,可他就是不抛弃不放弃,我还能拿刀子去捅人家么。
  而且他把我爸妈巴结得特别好,弄得我们那片儿都觉得,我跟沈颂有点啥关系,就算现在没关系,以后也铁定会有关系。
  我问过沈颂,你到底是喜欢我啥呀。
  他特深情地说:“喜欢你漂亮,独立,还孝顺,反正我一直都挺喜欢你,你就是我心目中的女神。”
  本来“女神”这词儿吧,挺好的。别人开玩笑拿女神夸夸我,我心里还挺美的。被沈颂这么一说,我心里却是怕怕的,隐隐有种变态盯上了的感觉。
  我说:“你能不能试着去喜欢喜欢别人,你这么好的条件,是吧?”
  他说:“我觉得你就挺好的,哪儿都挺好的。”
  我说:“我穷,我爸身体还不好,我结婚的时候还没嫁妆。”
  他略略犹豫,说:“男人么,养女人是应该的。有份工作养活自己就行了,还要多有钱啊。不过你那个工作不好,抛头露面的,要不去我们公司干个文职?这样咱俩就能天天一起上班一起下班。”
  哎,我跟他说不通。
  早起,化个淡妆去上班,路上买个里脊肉饼,到公司总有杯现成的热豆浆,吃着早饭整理一天的工作行程,我现在每天的工作生活都非常规律。其实这个状态也挺好,在我逐渐适应了它以后,我也并不期望发生什么来改变它。
  比如谈恋爱。
  所以在对黎华的事情,短暂悸动以后,我打算还是不要有什么行动。凡事顺其自然就好,我以前总把自己逼得那么难受,就是因为太喜欢强求了。
  中午的时候,李拜天给我打电话,他说:“经纪公司的合同给你弄出来了,怎么谢我啊?”
  我说:“发工资请你吃饭,不过得找你有空,人在W市的时候。”
  李拜天于是问了问我工作上的情况,我说:“还不错,这个月做了差不多一万块的业绩。”
  我们公司小,业务大多只做县城之内的,这广告并没有想象中好拉,我跑二十个门头,能成一家就不错不错的了。
  广告杂志,页内广告一篇才一千块,封底一万,封面两万。但一般封底和封面的广告,都是老板自己找朋友捧场,价钱其实可以压得很低,或者干脆不收钱。老板也是个年轻人,虽然公司不怎么赚钱,但也在拿自己的钱硬撑着,有时候穷的都找我们员工借钱加油。
  所以我一个月一万块的业绩,在我们公司就算最牛逼的。
  李拜天看不上这点儿小钱,他说:“你要是愿意跑广告,这简直太容易了,到我公司来,随便给你挂个岗。正好出租车LED那边缺人,把你扔过去,一个月光数钱就够你干的了。”
  这种话,李拜天说过两回,在工作不顺利的时候,我也会动心考虑。但人是有惰性的,你在外面奔跑着,就不愿意轻易停下来,而当你停下来的时候,又不想那么轻易上路了。
  我对如今的生活,保持一种很安逸的态度,我觉得一个月挣三千块钱,足够我活了。也许有一天,我的业务能力修炼得更强,我会试图往更有发展的地方跳槽,但我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
  并且我不想去北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觉得那里是一个让人感觉冷漠的城市。也许只是因为曾经在那里的经历,不够愉快吧。
  邵思伟要走了我的电话,他说是黎华想要的,可是之后的几天,他们那帮人里并没有人主动联系过我。我如今混得这么平平,也不想主动去找他们,只为了那么点可怜的尊严。
  那天我接到一通电话,说是XX店的门头,看到我发的名片,打电话来咨询下广告的问题。
  我很耐心且专业地跟他解答,哎呀我们公司就那点儿破玩意儿,解释起来很轻松。然后那边表示有兴趣,让我找个时间,去他们店里地址详谈。
  唯一让我觉得纳闷的是,这家店是个卖马桶的,虽然卫浴的广告,我也做过,但他给我的那个地址,我记得我好像还没来得及到那附近扫街发名片。
  先不管了,有生意还能不做么?
  我带着公司的另一个小姑娘去了,这家店是搞代理的,代理的是一种全自动马桶,就是那种你嘘嘘完,它会自动喷水给你擦屁屁的那种高科技。
  我以为这个单子,做个一千块的页内就差不多了,结果人家看过我拿的杂志样本以后,说要跟大老板商量商量选个什么位置。
  我一看,哎妈呀,这单位不差钱啊,他们一个马桶最低卖三千,多了上万呢,这是暴力啊。我赶紧推荐其他的位置,什么彩页啦,封底啦,越推荐价钱越高。
  这个人大概是看中了封底,但没有当场答应,说之后跟我电话联系,我于是屁颠屁颠地走了,心里美的呀,一千五百块,没准儿就这么到手了。
  经过几天维护,这个老板又约我见面了,但约的是家咖啡厅,而且是在个非上班的时间,晚上七点钟。
  沈颂屁颠屁颠地要请我一起吃饭,我说我要去谈客户,他就说谈完客户一起吃,开车把我送到这家咖啡厅。
  反正这是公共场合,我也不怕这老板对我干点啥,结果一进去,撞见的人是黎华。我跟黎华客客气气地打了招呼,正经八百跟个人物似得,说我来谈业务。
  他点点头,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像是在等人。
  我于是接着找那个老板,打老板的电话,老板说他的大老板就在这儿呢,姓黎。
  黎华眨巴着眼睛看我,我扭头不禁瞪他,“你还卖马桶?” 

☆、120 丛优你胖了

  我翻遍脑袋里所有的硬盘,也搜不出来,黎华家的产业里还有这么项业务。
  黎华冲我瞟了下眼睛,示意我先在他对面坐下。我心里多少有点担忧,怕这里面有什么花招,比如利用财力手段,对抛弃自己的前任进行打击报复什么的。
  当然黎华不应该是这么不大度的人。
  在我眼里,黎华首先是我的前任,然后才是一个客户,我对着自己的前任,实在说不出那些头头是道的业务条款,嘴巴一秒钟就变得很笨很笨了。
  我捧着杯茶,近距离观察他,嗯,经过这一年的修养,这小子已经调养回来了,又变得白净了,就还是有点瘦,脸上的轮廓更深邃了点,没以前那么水嫩了,但也可能是因为又长了一岁的缘故,显得成熟了。
  如今黎华这坐姿是越来越有当老板的派头了,看我不吭声,他似笑非笑地说:“你都是这样做业务的?”
  我依旧捧着茶杯干笑,气场全无。以前跟别人谈业务的时候,我虽然年纪小,但还是很有气场的,嘴巴叨叨起来,一口气说到签约事宜,都不带给人思考机会的。
  黎华变魔术似得摸出来一本杂志,也就是之前我送去那个卫浴店的,我们公司制作的杂志样刊。他轻飘飘翻了几下,让我给他讲讲这杂志广告具体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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