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昂的书房很大,三面墙壁全摆满了各种经济心理历史地理书籍,而且看得出书都有翻阅过的痕迹,并非单是买来当装饰用的。
看来沈昂也算是个小读书人。
秦红颜暗自揣度,狐狸果然不是一天练成的。
读了不少书的沈狐狸将两人安置好后,便退出了书房。于是乎,秦红颜与沈盛年有了人生中第一次单独相处。
作者有话要说: 我勤奋吧,勤奋吧,求夸奖~
沈昂大叔是男三,哈哈,男二另有其人,男二在《听说大叔爱萝莉》里面有出现打酱油哦
☆、第一章(4)
沈昂书房中央摆着张书桌,他们两人便在书桌旁面对面坐着。
秦红颜双手放置于胸前,那是种防备的姿势。她不想多废话,直接开始了口语教学。
“Pleaseintroduceyourself。(请介绍你自己)”
“MynameisShenShengnian,I\\\'m16,mybirthdayisNovember11th。(我叫沈盛年,十六岁,生日是11月11日)”
当听见他生日日期时,秦红颜眼帘略微掀起,眸中目光潋滟了一瞬,却什么也没说。
接下来沈盛年说了什么,她没怎么听。如果有可能,她想要让沈盛年持续地自顾自地说下去,如果能说到课程结束那便再好不过了。
然而沈盛年却停了下来,问道:“whatelsedoyouwannaknow(你还想知道什么)”
秦红颜暗中叹口气,百无聊赖地问道:“Whatisyourfavoriteanimal?(你最喜欢的动物)”
秦红颜的敷衍是写在脸上的,仿佛毛笔蘸满浓墨那般显而易见。然而沈盛年却并没有在意,阳光斜斜从书房窗户射&入,覆盖住他半个身子,他的手与侧脸在阳光下白得近乎透明。
“Ilikethefishbest,fortheyarefree,theyalwaysfollowtheirheart。(我最喜欢鱼,因为它们自由自在,能随心所欲)”
“Whatisyourfavoritefood?(你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秦红颜边问边查看手机邮箱。
这样的课程对她而言太过无聊,她不想再装出聚精会神的模样。
正在查看着,耳边却传来了沈盛年的回答——
“fish。(鱼)”
秦红颜抬起头,望向对面那个少年。
沈盛年一直望着秦红颜,目光柔和如同这一天的阳光,而他的话却如同阳光背后的青苔,泛着凉:“ItmakesmefeellikeI\\\'masfreeasfishwhenIeatit.(因为吃下后,感觉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自由)”
“你恐怕无法想象那个孩子有多可怕。”晚上回到家,秦红颜洗漱完毕,穿着柔软的浴袍躺在床&上,第一件事便是打出那通电话。
“能够让Jayne你感觉到可怕,那我相信他必定不是个凡人。”电话那头有翻阅纸张的声音,那个男人似乎在加班。可他并没有为自己的工作被打扰而生气,语气里始终含&着笑意,那是一种勾人心尖的笑意,仿若柳枝拂过薄薄的皮肤,痒在神经末梢中流畅。
“说实话,我不知道沈昂打的是什么鬼主意,他让我教他侄儿口语,究竟是故意还是无意?”
秦红颜想起了今天离开时,沈昂万分诚恳地请她每周一四下班后便到他家去给沈盛年授课的事。
凭沈昂的能力,要找真正优秀的口语老师简直易如反掌,可为什么偏偏就选定了她?秦红颜直觉事情并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可是能怎么办呢?如果她不答应,接下来的日子在工作上有很大的可能会得到沈昂的继续无视,那么她的处境便会很不妙。
“即使是困境,只要抓&住机会,一样可以让自己占领先机。”那边的男人教道,声音里有几不可闻的疲倦。
秦红颜似乎想象得到他此刻正单手捏住鼻梁轻揉的模样。
他的鼻梁很挺,从侧面看去有骨节,每次见到时她都会想,那骨节摸上去到底是什么样的触觉。
“你的意思是?”秦红颜的精力全集中到了对他鼻梁的想象上,便没有多余的脑神经来思考他的话。
“我的意思是,虽然你摸不清沈昂到底有什么打算,但至少现在你可以随意进出他的屋子。这样就意味着你有能够听见他私下与人对话的可能性,或者说,你能想办法让这可能性更大。”男人的话音在黑夜中听来格外幽静。
“你是让我窃听?”秦红颜将注意力转移到了正事上。
“明天我会给你寄来一些东西,下次找机会放在他屋子的隐蔽角落。”男人嘱咐。
这个方法虽然不错,然而一想到下次要再度见到沈盛年,秦红颜的头皮开始发麻。
这辈子她见到满地的蟑螂都不怕,却会害怕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想来实在是讽刺。
回家后,秦红颜用了将近半瓶的洗手液将手掌洗得发白。然而被沈盛年接触过的手心却仍旧时不时重现出一种冰凉如玉石的幻觉,就如同他的手指还在她手心上滑走捏&揉似地。
秦红颜闭上眼,努力地想要在脑海中将那种令她不快的幻觉抹去。
这时,电话那边的男声再度响起:“你生日快到了,这次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她的生日竟要到了?
秦红颜忽地觉得恍惚,回国后的这段日子忙得够呛,竟有种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感觉。
她卸去口红的双&唇显出种光滑洁净的肉色,那肉色逐渐升起上扬的弧度,连她自己也未曾察觉:“怎么每一年你都会问我同样的问题。”
“而每一年你都会给出同一个答案。”那边的男人发出磁性的微笑,低低的,暖暖的。
一种默契通过无形的磁场在他们中间游走。
是啊,从她进入大学开始,每一年,她都会得到他送的礼物——高跟鞋。
那种跟部纤细,让脚背蹦起优雅弧度,颇具女人味的高跟鞋。
而让她奉为经典的高跟鞋理论也就出自这个男人口中。
秦红颜的鞋柜最上方安稳摆放着八双高跟鞋,纤尘不染,保养得当——CHANEL的黑缎软呢包头高跟鞋,Valentino的灰色鱼嘴蝴蝶结蕾丝高跟鞋,Givenchy的裸色小绒毛尖头高跟鞋,Balenciaga的桃红尖头薄底高跟鞋,Prada的蓝色麂皮高跟鞋,MiuMiu的金属色花卉图案高跟鞋,ManoloBlahnik的红色蛇皮纹理高跟鞋,SERGIOROSSI的白色简约复古高跟鞋。
全是历年来他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回国时,行李箱有限,她丢了很多东西,唯独这八双鞋却是连着包装盒完好无损地带了回来。
有时候晚间失眠,她便会来到衣帽间,取下这八双鞋,细细地用手抚摸着鞋跟,像是这样便能感受到另一双手的温度。
那种令她愉悦的温度。
挂上电话后,秦红颜开始查看日历表。果然,她的生日还有一个月便到了。
11月11日。
“mybirthdayisNovember11th。”沈盛年的声音忽地在她脑海中重现。
秦红颜不由得皱眉,真是晦气,她居然和沈盛年是同一天的生日。
她比他大了整整十岁,但却总觉得被他压了一头。
这种感觉令她不适。
然而再不适,到了周四约定时间,她还是来到了沈昂家门前。
秦红颜是深吸了硕大一口气才决定按响门铃的。因为沈昂提前便告知了她,说今晚有事无法回家,让她与沈盛年单独授课。
上次在书房中虽然也是单独授课,然而至少沈昂还在楼下客厅坐镇。而这次,整间屋子空荡荡的就剩下她和沈盛年,秦红颜想到那个场景便觉得浑身不自在,跟吃了过敏物,发了小红疹似地。
或许沈盛年就是她生命中的过敏源,她应该离他越远越好。
她的手还没碰到门铃,沈盛年便从屋内将门打了开来。
时间掐得实在太准,秦红颜觉得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像是被他监视着一般。
“秦姐姐,你来了。”沈盛年微笑着迎接她。
不管秦红颜怎么纠正,沈盛年还是唤她秦姐,固执而坚持。
他穿着白色毛衣,蓝色牛仔裤,毛衣领口有些大,露出了隐约的锁骨。他的头发带着自然卷曲的弧度,发色天生有些浅。
怎么看,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美少年。
然而秦红颜却能穿过他的皮囊看到他的心,那是一颗因为长久远离阳光而腐烂了的心。
和她的那颗心一样。
她没有应答,越过沈盛年直接进了屋。
“秦姐你还没吃饭吧,我刚把菜做好,就是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沈盛年跟在她身后,双眼笑眯眯地,如同月牙,腮边的卷发让他看上去平添了让人疼爱的孩子气。
秦红颜远远看了眼客厅桌上那些丰盛的菜肴,淡淡道:“我已经吃过了,你自己慢用吧,我去书房等你。”
沈盛年停顿许久,再开口时,声音静了不少:“我以为秦姐姐会好奇为什么我会做菜呢?”
“对不起,不重要的事情,我不太关心。先上去了,你吃完自己上来吧。”秦红颜自始至终没看沈盛年一眼,直接步上楼梯。
然而即使如此,她却始终感觉得到一道仿佛烙铁般的目光,贴在她背脊上,紧随不放。
秦红颜上楼后并没有去书房,而是径直来到沈昂的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