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扬掂了粒石子,朝那只大猫砸去。
“喵呜!”大猫跳回院墙后头,不见了身影。
庄扬脑袋疼,胳膊疼,身上到处都疼,他背靠门板,心里想着白实吾,又想着笑老板,只觉得原本就疼的脑袋疼得更加厉害。
庄扬原本只是过来探查情况,没想到白实吾当真要赶尽杀绝,现在这种局面,他根本不能保障他前脚回到医院病房,后脚白实吾不会溜回来继续大开杀戒,庄扬权衡着利弊,正打算就近找个地方躲起来过一夜,谁知道他刚刚站起身,身后的店铺大门哐当一声被推开了。
“呜哇!”门里的向羽吓了一跳,确认门口的人是庄扬后,这才跨出门槛,怒道:“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庄扬的吃惊程度丝毫不比向羽小,就在刚才,他的警戒心已经下降到连向羽的脚步声都听不见吗?
“你……你……”这是庄扬从业多年来难得有过的微小慌乱,他调整情绪,问道:“你这么晚要去哪里?”
向羽身上穿着的依然是她的睡衣,只不过睡衣外头披了件大衣,她卷着袖子说道:“我去接段权啊,他好像又喝醉了,你呢?你大半夜不在医院呆着,跑回来干什么?脑袋不要了?”
庄扬选择性忽视向羽的问题,奇怪问道:“段权?你去接段权?”
向羽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在庄扬面前晃了晃,说道:“刚才有人用段权的手机给我打电话,说他醉倒在后头的巷子里,让我去接他。”
庄扬惊道:“刚才?”
“对啊,我一接到电话就下来了,天气越来越冷,总不能让段权在路边上睡一晚吧。”向羽瞥了庄扬一眼,说道:“你先跟我去帮忙,你的事等会儿再说。”
庄扬惊疑地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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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羽领着庄扬回到段权呕吐睡着的深巷里,那里又黑又冷,向羽打着手电筒走在前头,庄扬跟在后面问道:“老板,是谁给你打电话的?”
向羽答道:“不知道,可能是哪个过路的好心人吧。”
庄扬又问:“为什么是打你的电话?”
向羽没有回答庄扬的问题,她的手电筒扫了两下,正好瞧见倒在路边酩酊大醉的段权,她捂着鼻子蹲到醉鬼身边,从他脚边拿起他的手机,打开通讯簿给庄扬瞧,“看见了没有,这家伙把我的电话号码排在第一位,还自作主张地把我的名字改成‘老婆’,你说旁人不找我找谁?”
庄扬没再说话,他上前扶起段权,架着他往回走。
向羽从段权身上摸出他的钥匙,打开他书店的大门,指挥庄扬把段权“随意地”扔在地上,庄扬照做之后,有些不舒服地扭了扭胳膊,一抬头,却发现向羽正惊诧地瞪着自己。
“你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起先在巷子里没有灯光,向羽什么也没看出来,这会儿摁亮了书店的白炽灯,向羽一眼看到庄扬身上斑斑血迹和红黑伤痕,惊得目瞪口呆。
庄扬避无可避,一瞬间心里闪过数十个想法,最后被他逐一排除,只留下一个,“昨天不是已经耽误一天工作了吗?我想着你今天还要去采购,就溜回来帮你了。”
向羽后退一步,戒备地瞪着庄扬,“说真话。”
庄扬轻轻摁着脑袋上的纱布,有些憨厚又有些苦恼,“……老板,医院那种地方,吃人不吐骨头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经济条件,就算筠云她妈要负担,那她家的条件不是也不怎么样吗?”
“……那你这伤是怎么回事?”向羽严厉问道。
庄扬看了下自己胳膊上的伤,可怜道:“……我遇到打劫的了……”
“庄扬……”向羽怒道:“你觉得我会蠢到相信你说的这些吗?”
作者有话要说:
肚子挺饿的,我想到什么说什么。
第一:根据前十一章大家的反馈,我这两天改文去了,文的风格没有变,依然走严肃中不失活泼的八点档生活剧路线,但是前十一章的剧情有较大的改动,线索和细节都有变,恳请大家抽出点时间从头再看一遍,对此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我先在此道歉。
第二:关于白实吾这个人物,他是我另外一篇小说的男主角(或者是重点男配,未定,总之很重要),我很喜欢他,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过街》完结后就会写他们乙组的故事。
第三:大家不要担心我,三年多来我从没有留过一个坑,往后也不打算挖坑不填,年底因为有两篇文的出版修文工作,加上冬天我很容易过敏,如果眼睛状态不好,可能也会临时哪天没更新,我这个人活得比较粗糙,不一定能及时上来跟大家请假,总体来说,我不会停更也不会坑文,这个真的可以放心的。
第四:这个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招黑……如果是晋江老读者的朋友们应该会懂一些数据,我的文的数据一直都不怎样,但是我有一个特别突出的优点,那就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评论还挺多的哈哈哈,这几年都是靠着大家的评论让我的积分往上跳,我一直很感谢给我留言打分的各位,不管你们是简单的哈哈哈还是长篇交流,我都很感谢你们,也很感谢你们愿意对我说出你们的真实感受而不是直接点叉弃我而去,所以对于你们的意见,我都会虚心接受,当然,改不改在我哈哈哈哈。
第五:不会再有大改了,太伤元气了,放心看文吧。
第六:我的作者收藏上五百了哟,我不是小真空了哟,我是小透明了哈哈哈哈。
☆、正文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向羽瞪着庄扬,眼里像是要喷出火来,她本来是往后退开的,这会儿又朝前踏出一步,双目因为怀疑和恼怒而瞪得溜圆明亮。
庄扬正要开口解释,地上的段权忽然翻了个身抱住向羽的小腿,脸色刷白,又吐了出来。
酸水混合着胃里的食物残渣悉数吐在向羽的脚背上,向羽大叫一声,差点没一脚踩烂段权昏昏欲睡的脑袋,小书店里弥漫着酸臭味,庄扬屏住呼吸,看也不看地上的段权。
向羽抬着脚,忍无可忍,最后指着庄扬的鼻子骂道:“你跟我回去。”
庄扬替段权关上书店大门,跟在一蹦一跳的向羽身后,心事重重地回到小炒店二楼。
向羽换了袜子和裤子,这才坐在二楼平台的长条凳上,双臂环胸,冷冷地看着庄扬,“坦白从宽。”
庄扬站在向羽面前,开始动手解衬衫,向羽吓了一跳,问他道:“你干什么?”
庄扬没有说话,他很有效率地解开所有纽扣,然后野蛮地甩开衣服,露出只穿了件紧身背心的上半身,向羽抬头一眨不眨地盯着他,静待下文。
庄扬与向羽对视一眼后,利落地脱掉最后一件背心,他转过身,把自己的背袒露在向羽面前。
“你……”向羽惊讶地瞪大眼,一只手不自觉捂住了长大的嘴。
庄扬的背上是整整一片骇人见闻的烫烧伤疤,那些疤痕显然历史悠久,宛如月球表面般蜿蜒在他宽阔坚硬的脊背上,向羽难以置信地看了又看,本来想伸出去触碰的手有些畏惧地缩了回来,“这是怎么弄的?”
庄扬转过身,拎起背心重新套回身上,笑得苍凉又无奈,“我自己烧的。”
“为什么?”向羽还没从最初的震惊中晃过神,尽管庄扬已经穿好衣服,她满脑子里依旧是他背后的滚滚疤痕。
“我只告诉你我十五岁从养父那逃跑了,可是你想想,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又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在这个世道里存活下去?”庄扬坐到向羽身边,回想起十五岁第一次见到笑老板,第一次被带到组织里,初选过后和剩下的九个孩子被扔到一个房间里互相认识,带领他们的教练面无表情地告诉他,从今以后,他们就是一个队伍的伙伴,生死相依,祸福与共,“那个时候,我遇到一个团伙,他们教会我坑蒙拐骗,教会我怎么从别人的口袋里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钱财,帮人放哨,是我学会的第一样本领。”
“你的意思是……你以前是偷盗团伙的成员?”平台上只亮着一粒灯泡,在明黄的灯光下,向羽仔仔细细盯住庄扬的脸,“那你现在是……”
庄扬叹气道:“再早几年,我一直都是团里的核心成员,在那样的集团里,越往上走,你所看到的东西早已不是最初简简单单的偷鸡摸狗,可能一件很小的事情都会让你成为众矢之的,什么时候丢了性命,什么时候失去身边的朋友,你根本没法预料,那样的生活,我不想再继续下去了。”
“所以你逃出来了?”向羽不可思议地看着庄扬,半晌后,她突然抓过庄扬的手腕,用自己的手指把起他的脉搏来。
庄扬奇怪道:“你在干什么?”
向羽数了一会儿他的脉搏,半信半疑地说道:“你似乎没有说谎。”
庄扬苦笑道:“我背后原本有一副巨大的纹身,在我下定决心总有一天要离开那里时,我用火把它们烤糊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向羽的背脊却瞬间窜上一股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