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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后再爱 [金推] (唯其)


  *
  从监狱出来,门外天色正好,阳光公允地洒在每一个人肩上,无论是一墙之隔里的罪犯,抑或是墙外忙忙碌碌的普通人。
  林夕抬手遮在额前,仰头看了看天,宝石蓝的天空,澄澈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用力深呼吸一口,空气干燥温热,像被晒干的棉被,带着满满夏天的味道。
  耳畔忽然传来一道车门关闭的声音,她低头一看,向南正从路边走来,奔驰停在身后:“我打你电话你一直没接,我就猜到你来这儿了。”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神色。自从三天前她母亲心脏病突发去世,她就像换了一个人,对他的态度也变了,有些回避,像藏了很多心事,不欲人知。
  林夕从包里掏出手机,上面果然有许多通未接来电:“我手机调了静音,探监时包又存起来了,所以没接到。”
  向南见她说话时,眼睛里有了些光彩,像是枯树枝头冒出了一颗新绿的嫩芽,而不再是昨天那样,眸子里雾蒙蒙一片,了无生气。他不由稍稍舒了口气:“我想也是那样,所以干脆就直接过来接你。你早上什么时候走的?我七点买了早餐送到你家,你人就不见了。”
  林夕眼波微转:“我睡不着,所以很早就去找刘律师,讨论我爸上诉的事。”
  向南表示理解:“你该让我送你。”
  林夕摇头:“你这几天一直陪着我,也很累了,你需要休息。”
  向南一愣,抬手轻轻揉了揉她的发顶,柔声:“你会关心我,我好高兴。我会再去求求何叔,看能不能改判无期。只要留着命,以后就还有机会。”
  林夕抬眼望着他:“别去了,你我都知道那没有用,我也不希望你为了我再去求人,就这样吧,我也累了。”
  向南诧异地愣住,盯着她,觉得她似乎有些认命了,便劝说道:“不到最后关头,都别轻言放弃。我会再去找何叔,只要能帮到你,我什么事都愿意做。”
  林夕和他对视片刻,淡淡地移开眼:“那随你吧。”
  *
  离开监狱,林夕将母亲送至火葬场火化。曾经血肉丰满的一个人,如今在熊熊火焰中化作一抔灰烬,被装在一个金属的小罐子里。
  林夕没有急着下葬,而是将骨灰带回了自己家里,放在客厅,就好像妈妈从来没有离开。她坐在沙发上,愣愣地看着那个罐子,脑子里走马灯似的过着以前的回忆。
  向南在她身前蹲下,轻轻抚摸着她瘦削的脸颊:“去睡会儿吧,这几天你都没怎么睡过,身体会吃不消的。伯母就在这里,哪儿都不会去了,所以别担心。”
  林夕疲惫地揉揉眉心,点了点头。
  进到卧室,她脱掉拖鞋,躺到床上,向南替她盖上薄毯,把窗户打开一些,方便透气,接着把遮光的白纱拉好:“我在客厅陪你,有什么需要,直接叫我。”
  林夕翻了个身,安静地凝望他,良久后,才低喃地说了句:“你上来陪我睡。”
  向南微愣,跟着走到床前,坐上去,在她身边躺下,用胳膊给她当枕头。
  林夕配合地像小动物似的往他胸膛拱,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着,跟着就闭上了眼睛,向南用另一只手臂紧紧地搂着她,低头在她额前印了轻轻的一吻。
  时值黄昏,夕阳的余晖透过窗前随风轻舞的白纱,洋洋洒洒地铺满整张床,两人和衣而眠,气氛安宁静谧,体温透过轻柔的布料,源源不断地交换,伴随着彼此平和的心跳。
  十年来,第一次在床上,他和她面对面地相拥,他后悔浪费了那么那么多的时间,错过了那么那么久的她。
  好在最后,她还是回到了自己身边,能像现在这样抱着她,他胸中胀满失而复得的幸运,希望时间就凝固在这一刻,永远不要流逝。
  *
  这一睡,就睡到了晚上,夕阳彻底沉没,朗月高悬。
  林夕先醒,耳畔传来向南均匀的呼吸和心跳,手依旧霸道地缠在她腰上。借着稀疏的月光,能看清他下巴上新生的胡渣,短短的,硬硬的,她抬起指尖轻轻抚摸,感觉刺刺的,目光在他脸上浅浅流连,他样子还和过去一样,眉眼间染着书卷气,只是成熟了许多,积蓄了内敛的威严。
  这是第一次,他面对着她睡,把她抱在胸前,像抱着一件珍宝。她等了十年,就为了此时此刻,然而他们的缘分终究来得不是时候,一直阴差阳错。她想要爱他,痴缠十年,已经没有谁可以代替他在她生命中的位置,彼此早已难舍难分,就像水溶于水中。
  然而她也想要恨他。恨他的不醒悟,恨他的固执,恨他的自私,恨他的爱来得太迟,错过了彼此最好的年华。如今她已不能安然地和他在一起,再也无法心安理得,因为他们的纠缠,伤害到了身边那么多人,现在到了还债的时刻了。
  “向南,我要走了,在走之前,我还想任性最后一次,好吗?” 月色下,她在他怀里轻声说,回应她的,是他依旧均匀平静的呼吸。
  *
  等到向南醒来,林夕已经不在床上,他慌张地坐起身,才发现她坐在窗前,蜷着身子窝在沙发椅里,手里把玩着一串钥匙,好整以暇地望着他:“醒了?”
  向南松了口气,走下床,过去捏了捏她的脸:“怎么不叫醒我。”
  “我想让你多睡一会儿。” 林夕快速将钥匙捏在掌心,淡淡地一勾唇:“我们出去吃饭吧,然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向南略微沉吟:“什么地方?”
  林夕卖了个关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么神秘。”
  两人稍作收拾,便一齐出了门,在小区附近的餐馆随意地喝了点粥果腹。这些日子过得颠三倒四,晨昏不分,基本没心情吃饭,两人的胃部机能都有不同程度的紊乱,现在也只能吃流食养胃。
  用过餐后,向南开车,林夕导航,前往她要带他去的那个地方。车上向南一直想,如果说林伯父出事的这桩悲剧中,还有任何好的结果,那便是林夕跟他的距离一下子被拉近了,她变得会依赖他。
  车子七拐八弯,驶入了似曾相识的街道。向南开着开着,神情渐渐沉默下来,脑海里,回忆却正在沸腾。他研究生毕业后的第一套房子,就租住在这附近,那时他什么也没有,虽然月薪在同等学力的应届生中算是不错,但是皇城根下的房价,令他也显得捉襟见肘。
  一方面他要付房租,一方面他要生活,还要还大学时候的助学贷款,还要存钱为以后的日子做打算,所以一个月工资七花八扣,也就没剩下多少了。那时街道还没有这么宽,门脸儿也都是矮房,许多违章占地的小吃摊摆在路两边,因为价钱便宜,他经常晚上在这里凑合一顿,也顾不上卫生不卫生。
  后来,林夕闯入了他的生活,因为不舍得他吃那些不健康的东西,所以笨拙而固执地开始学做饭。那时她真是一点生活常识都没有,家境的优渥让她不必去操心厨房的琐事,才会连糖和味精都分不清,每次做完一顿饭,厨房都像打过一次世界大战。
  虽然没有基础,不过她脑子聪明,上手很快,没多久便能炒出像模像样的大菜。只是那时的他,顽固得紧,一点也不领情,面对着这个硬闯入他生活,又赖着不肯走的家伙,他实在是非常反感。
  为什么?因为她太强势了,像一把锐利的尖刀,划开他原本平静的生活。他避而不见,她就会赖在他家门不走,她甚至会哭着去找锁匠,谎称自己钥匙忘记带了,让人家配一把给她。那时她才十八,明媚动人,任何男人都抵挡不住她眼泪的攻势,所以她顺利地有了他家的钥匙。
  他本来想过换锁搬家,但仔细一想,这都是徒劳,因为在征服他之前,她不会放弃,她总会找得到他。
  车子开到当时的房子楼下,两人下车,向南抬头望了望三楼,窗户黑乎乎的,那是他曾经的居处,记忆虽久远,此刻拿出来翻看,那些事淅淅沥沥,仿佛都发生在昨天。
  林夕抬头望着那层楼,耸了耸肩:“要上去吗?”
  向南犹豫:“上去?里面应该住了人吧,这么晚去打扰别人,不太好。”
  林夕掏出钥匙晃了晃:“你搬走以后,房子我就买下来了。”
  向南视线落在那串晃动的钥匙上,他早已记不清钥匙的模样,但是其中那把大门钥匙,曾经被林夕很俗气地贴了一张大红色的桃心贴纸,此刻那把钥匙就在他眼前,只是上面大红色的贴纸被磨损得很厉害了,边缘都已经残破不堪,曾经鲜红的颜色现在也逐渐褪去,变成了斑驳的砖红。


☆、58

  两人走上狭窄老旧的楼梯,借着昏暗的光线,林夕将钥匙插进锁孔,轻轻转动,大门开后,她抬手摁亮客厅的灯。
  向南站在门前,环视屋里的陈设,震惊到无法动弹,往事如风,扑面而来,一切都和十年前一模一样,就连窗户上挂着的那串风铃,如今都还是在同一个位置。
  林夕弯腰从矮柜里拿出两双拖鞋,自己换好后,径直进屋,将手袋放在客厅的旧沙发上,回头见向南还愣在门口,不由笑了笑:“怎么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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