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见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对感情的事不愿多谈,索性就放弃了追问,反正问也问不出一个屁来,不如陪着他喝酒。
敞开肚皮喝的结果,便是隔天向南起床时,宿醉导致他头痛欲裂。
驱车到公司,没多久便接到陆川的电话:“向主席,到办公室了吗?”
“刚到。” 向南把羊绒大衣挂上衣架:“陆局长,有何贵干?”
“我送今夏上班,顺便来看下你,见面聊。” 说完陆川便收了线。
不多时,他便出现在向南的办公室内,寒暄一阵之后,他切入正题:“我曾经说过,如果有天我结婚,向主席必定会是座上宾。”
闻言,向南的笑彻底僵在脸上,表情隐隐有些扭曲,一股莫名袭来的恐惧沿着脊柱细碎地爬满他整个背部,还没来得及等他调整情绪,就见陆川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的请柬,如同一条红色缎带勒上他的喉咙,紧紧地撕绞,令他无法呼吸。
昨天只是听说她要结婚,没想到这么快证据就来了。
陆川将请柬递过去,笑道:“到时候还请向主席务必赏脸。”
向南僵着一张脸,机械地抬手接下来,那薄薄的一张纸片,此刻握在手里,竟似有千斤重,万分烫。他垂眸看一眼请柬,红得刺目,将它死死地攥在手心,他好不容易才扯出一个僵硬的笑:“一定一定,到时我一定会带着大礼去。”
陆川微笑颔首,再寒暄两句,便出了办公室。
向南捏着请柬,脚步沉重地走到窗边,那烫着金色的喜帖不过巴掌大小,却如同关着洪水猛兽一般,令他不敢开启。仿佛打开,噩梦就会变成现实。
枯站了许久,脑子空空地望着那张纸片,直到一个念头闪过脑海。
略微犹豫,他手指拨开卡扣,迅速将喜帖展开来,上面娟秀的字迹他熟悉到不能再熟悉,此刻却像针尖一样刺痛他的双眼。他从来不知道,当看见她的名字,和别的男人一起被印在喜帖上,就像是有谁扼住了他咽喉一般窒息。
陆川,林夕,敬备喜宴,恭请光临。时间在,一个月后。
只有一个月了……
向南视线胶着在那几个字上,久久无法离开,而窗外,不知什么时候飘起了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入冬后的第一场。
☆、第28章
推掉所有会议,向南坐在落地窗前,看漫天飞雪将整个城市包得银装素裹。
刚收到的请柬被他扔在桌上,像打开的潘多拉魔盒。
他不敢相信那是真的,不愿相信那是真的,但他们已经开始发请柬了,这就说明,还有很多其他的人,和他一样收到了这个红色的小纸片,而那些其他的人,势必都是政商名流,非富即贵。
也就意味着,这不是一场可以开玩笑的婚礼。
狠狠地干了一杯酒,他自嘲地勾起嘴角,原来她,真的是要嫁人了……
就这么枯坐在皮椅上,俯瞰着窗外的城市,直到夕阳西下,他依旧没有理清自己的思绪。让他做一个商业决策,他可以用各种数据分析,可以想办法打通政府的脉络,因此能很清晰地判断出决策的盈利能力。
但是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爱一个人?他没有数据支持,没有任何凭借,只能靠内心的感觉。是,他感到心痛,不舍,但是怎么才能知道这就是纯粹的爱?不是依赖,不是占有,不是自尊在作怪?
深深地叹了口气,他疲倦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她结婚,他得去给她买礼物,他很少送过她什么,他记得她最喜欢那些亮晶晶的宝石,像小女孩一样喜欢收集闪闪发亮的东西。
因为喝了不少酒的缘故,他不能开车,便让司机载着他去珠宝店。车子从地下停车场滑出去,在仁恒的大门前,他看见雪地里站着一个抱玫瑰花的小姑娘,仰着有些青涩的脸庞,安静地望着头上漫天飞雪,一动不动,肩膀上积了一层薄薄的雪花。
那正是陆川的小情人,今夏。如果林夕跟陆川结婚,恐怕她就会成为他们婚姻中的第三者。
向南下意识出声:“停车。”
司机立刻缓缓地把车停稳,向南推门走下车去:“怎么站在这儿,也不回家?”
今夏闻声,这才看向他:“向主席。” 跟着有些尴尬地解释:“我刚在想事情,一时忘记了。”
向南扫了眼那束玫瑰花:“陆川送的?”
今夏摇摇头。
安静地审视了她片刻,向南一转身:“上车,我有话问你。”
他感觉陆川对她不只是单纯地包养那么简单,看得出来,他很重视她,甚至是有几分喜爱。既然这样,她就有可能成为陆川身上的短板,但凡是别人的短板和弱点,他都十分有兴趣。
*
和今夏简单地聊了一阵,向南便对她和陆川的关系有了个大概的认识。他是准备去珠宝店给林夕挑礼物,现在正好碰上今夏,就顺路带着她去帮忙试,也可以趁机打听些陆川的消息。
在店内逛了一圈,他脑子里回忆着林夕曾经给他展示过的设计稿,她最爱的就是链子,什么手链项链脚链,她统统都喜欢。
指了指柜里的一条钻石手链,侍者便会意地戴上白手套,恭敬地将链子取出来,今夏也配合地献出手腕,侍者轻轻给她戴上,灯光折射下,一水儿的璀璨。
向南伸出手,指尖轻轻托住今夏的手腕,细细欣赏。白皙,细腻,和林夕很像,手链若是戴在她本人手上,也必定如这般好看。
就在这时,门口吱呀一声响,有谁走了进来,跟着托在向南指尖的纤细手腕便被一只宽大,骨节分明的手掌夺去,耳畔响起讥诮的声音:“向主席,什么时候你的爱好变成撬人墙角了?”
向南这才看清走进来的人是陆川,想必刚才他和今夏的互动令他产生了误会,正欲开口解释,余光瞥见门口站着个人影,依稀是熟悉的轮廓。
他下意识朝那个方向望去,瞬间僵住。林夕安静地站在门口,还是那张过分美丽的脸,却比从前消瘦。
两人视线在空中对接,向南心里一惊,那双曾经光彩夺目的眼睛,此刻灰蒙蒙一片,犹如一潭死水,波澜不惊。
林夕的目光却轻轻扫过他,在陆川握着今夏的手上一顿,转身便走了出去。婚礼在即,她和陆川都忘了要买结婚戒指这件事,这才相约了匆忙赶来,哪里知道会在这里遇见向南,还遇见自己未婚夫的小情人,她自然不会傻得留在店内给人看笑话。
向南见她掉头就走,直觉地拔腿想追,脚步却在下一个念头硬生生止住。不,他不爱她,所以他什么都不可以做。
追上去,又有什么好说?
两人最后一次见面,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逼我后悔曾经救起你。
这样的话,就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吧。他该是恨她的才对。她也该是恨他的才对。只是,为什么他恨不起来?为什么她看上去一点都不恨他?
他兀自沉思,那头陆川已经霸道蛮横地拖着今夏的手将她拽走了,连手腕上的钻石链子都没摘,他这才回过神来,从怀里掏出卡:“结账。”
付完钱之后,向南也没有心思再逛下去,便走出了店门,视线下意识地在街道上巡梭起来。因为下雪,路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林夕没走远,他一眼就摄住了她的背影,依然是海藻一样的长发,末尾海浪一样的卷,傲人又难以驯服。
他凝望那抹倩影片刻,本能地抬脚跟了上去,不疾不徐,不远不近,雪花在他脚底发出被踩实的咯吱声。她没撑伞,脊梁挺直,穿简洁的米色长款大衣,步速有些慢,似乎没有目的地,只是在闲逛。
向南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她,他只是想那样做,所以就做了。他没看见她的车停在这里,也没看见那个烦人的二十四小时跟班,想必她是搭陆川的车来的。但是陆川刚已经不由分说地载着今夏走了,那她要怎么回去?
林夕缓缓地走在前面,丝毫没意识到身后多了一名尾随者。这段时间为了准备婚礼,她简直累得跟狗一样,要处理无数大小事,面对无数人,送无数请柬,做出无数强颜欢笑,在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下,她有些吃不消。
难得一个人,倒不如在街上走走,散散心。
此时此刻,她是如此普通,谁都不认识谁,她也不是谁的女儿,不用在衣香鬓影的聚会里,举着高脚酒杯佯装大笑,像王家卫的电影,擦肩而过的距离,不过零点五公分。
雪不停地下,飘飘摇摇,挂上她的睫毛,她拿手揩去,视线不经意地落到街边一个孤零零站着的小妹妹身上,看起来约莫五岁的年纪,扎着两个花哨的羊角辫,身上穿着鼓鼓囊囊的羽绒服,扁着小嘴,眼眶发红。
林夕脚步顿了顿,还是改了方向,朝她走过去,在她身前蹲下来,柔声问道:“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小妹妹警惕地看了她一眼,并不回话,瘪着嘴,别扭地把脸转到一边。
林夕嘴角浮起浅笑,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妹妹拿眼尾瞄她两下,鼓着亮晶晶的小眼珠,就是不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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