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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而不腻 金榜完结+番外 (佳丽三千)



***

盛赞从裤头上解下一把马刀,剁在桌上,要人出来切掉手。

毛毛吓坏了,看疯子一样看着盛赞。

可就真有人出来了,拔*起刀子要自*残。

三千港,风向转的最快,一日之间,人与人就变得不一样了。

毛毛说:“我不要你的手。”

盛赞挑了挑眉,意思是:你别后悔。

毛毛照着样子挑眉:“毛爷爷爱吃的是耳朵!”

那人左右为难,拿着刀子想划掉自己的耳朵。

“爷喜欢吃猪耳朵!你给爷起开!”毛毛一把夺过刀,匆匆往外走。

盛赞一个个看过这几个欺负过他的人,跟着毛毛走了。

出了门,就换他走在前面,一手拎起毛毛,去诊所看伤。

毛毛这伤,是为了他。

盛赞看毛毛被剃了光头,后脑勺那里一道血痕,大夫戴着个眼镜,扒开红嫩嫩的肉,翻着一颗颗沙粒,气的盛赞又一巴掌拍在这二货大腿上。

脑子开花满脸血还躺沙滩上玩浪漫的白痴,怎么是他兄弟呢?

毛毛嘶嘶吸气,扮可怜让他家少爷饶他一次。

大夫的手很稳,用钩子穿过脑皮,扯着线,盛赞一边看着,一边说了自己的事情。

一夜之间,他莫名其妙地从码头最低层的工人,被提拔为老大手下手收保护费的小罗罗。

黑帮有很明确的阶级,他在金字塔的最下面。

但他终于,摸到了一点门路。

那一晚,那个抽烟的男人离开时,对他说:“我等着看你出人头地。”

第12章 变数6

毛毛头上缠了一圈的白纱布,特别滑稽的从诊所出来,后脑勺上一抽一抽的难受,他揪着眉毛问盛赞:“阿赞,那你看见他的脸了吗?”

他问的是那晚码头上的男人。

盛赞摇了摇头,那男人出现的消无声息,走时也是这样,如一只大猫,脚掌有肉垫子。

毛毛那个羡慕嫉妒啊,嗷嗷叫唤。

盛赞故意捏了捏他的脑袋,说:“你以后还是跟着我。”

淡淡一句话,就让刚刚还咋呼的孩子瞬间乖顺了,跑前跑后的欢喜不已。

他毛爷爷不用再受气啦,毛爷爷不用再当码头工啦,毛爷爷出人头地啦!

那个时候,只是去收个保护费,就能让这两个少年高兴。

毛毛那天问盛赞:“阿赞,你回家吗?你现在可以回家了吧?豹子绝对不敢再找你麻烦了!”

他们俩现在出门收个保护费跟大爷似的,人人都得递烟孝敬。

盛赞摇了摇头,回家?还没到回家的时候。

***

盛老爹这天心情特别好,抱着软乎乎的团子在门口晒太阳,团子捏着盛赞留下的课本玩,窝在老爹怀里一页一页的翻过,然后眼巴巴的看老爹。

老爹问她:“团子想哥哥了是吗?”

团子点头的时候,脑门上的小妞妞一颤一颤的,看起来好可爱。

老爹抬头看了看天,秋天到了,他家阿赞也该回家了。

他在锅里投入一扇特别挑过的耳朵,旁边小泥炉上炖一只本地鸡,电饭煲里蒸着蛋羹和米饭,牵起团子,走出三千巷。

团子穿戴得很整齐,不知道老爹要带她去哪儿。

路上有个小水坑,她吃力的迈着大步想避开,呼一下被老爹抱起来,眼前,慢慢出现了曾经跟哥哥们一起来过的海滩。

老爹说:“走,接哥哥回家。”

团子一听,笑起来,又害羞的将小脸贴在老爹的肩上,小手噌噌往上,摸了摸脑门上的小妞妞,确定它还很整齐的存在着。

她要给哥哥看看,她漂亮的小妞妞。

盛老爹从码头经过,仔细瞧了瞧上面正在做活的工人,只一眼,他就知道,里面没有他家阿赞。

于是,脚步迈向工人住的屋子。

他曾在这里,偷看过他离家出走的儿子。

***

门口,有几个工人正在抽烟,团子努力撑大眼睛,想第一时间就找到哥哥。

盛老爹停下来,在门口喊:“阿赞?”

没人应,他就问工人:“住在这里的盛赞在哪里?”

几个抽烟的人都聚了过来,七嘴八舌:“你是谁啊?找他干嘛?”

“我是他爸爸。”

“你还不知道啊?你儿子不得了啦!”

“他出了什么事!”

“他现在用不着在这里干活了,被人看上当马仔去了!”

话说的有些轻蔑,却又赤*裸*裸的羡慕。

在三千港,能混上海龙帮,是要被羡慕的,这是“正常人”的思维。

但盛老爹不属于那些“正常人”。

他下意识否认:“不可能!”

不可能的,他明明在这片小树林里偷看过,他家阿赞很瘦,很累,默默后悔着,想要回家。

儿子拉不下脸,老子就特地来一趟,阿赞啊,别闹了,咱们回家。

儿子啊,你到底在哪里?

***

几个工人见盛老爹不信,比划着说了那天的事情,说:“你儿子好气派的,要剁了老王的手,后来又要割了他耳朵哦!”

团子摇着脑袋,听不懂,她不想呆在这里,她要回家。

呜呜的,孩子哭起来,上气不接下气。

盛老爹抱着团子,跌跌撞撞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秋老虎发威,日头晒得人晕沉沉,盛老爹在街道上,看见几个男孩站在游戏厅门口,相互递着烟,然后有人出来,递过去一叠钱。

老爹以为是自己老了,眼睛花了,才看到那几个男孩里,有他家阿赞。

他揉了揉眼睛,再看过去,就撇开了眼。

他加快脚步往回走,冲进毛家饭馆里,抓住毛爸就问:“你家毛毛在哪里!”

毛妈一脸欢快的出来,说:“还能在哪里?跟你家阿赞一起去办事了!妈哟,我家毛毛小时候不怎么样,长大了可真争气,现在……”

后面的话不用听了,老爹牵着团子,强撑着回到家,一下就病了。

团子不哭了,坐在老爹腿边,不说话。

小泥炉上的鸡汤烧干了,发出淡淡的焦味。电饭煲里的蛋羹和卤锅里的耳朵,都浪费了。

老爹挣扎着起来,将东西丢进垃圾桶。

团子怯怯向老爹要哥哥,老爹说过的,今天要接哥哥回家的啊!

盛老爹红着眼眶,无法给团子变出一个哥哥。

……算了,再也不想了,这枚小团子,就当做亲闺女来养吧,他以后就没有那个儿子了。

***

从这天起,老爹再也不往码头的大排档送卤味。从盛赞替黑帮做事的那天开始,他已心死,他没有那个儿子了,只需要养活一个小闺女,靠着三千巷的卤味店,足矣。

盛老爹靠着家传手艺,开卤味店养大了盛赞,又开始日复一日的养育肉团子。

而盛赞,十年间,再也没进过那扇用木板垒砌的家门。

团子不再会缠着老爹要哥哥,她与老爹相依为命,在童年的记忆里,是老爹哼哼吟唱,破旧收音机里传出的唱曲腔调。

时光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摸不着,看不到,却让人放下什么,或者等待什么。

第13章 旧时光1

(十年后)

十年内,盛赞没有回过家,海龙帮就是他家。

毛毛虽然外表看不出来有多孝顺,但其实真是个孝子,回三千巷回的很勤快。

盛赞只能在每次毛毛回家时,按下心头的情绪,或者是逢年过节,揽过所有的事情,就为了让毛毛能够有时间回去陪父母。

他虽然没有说过,但毛毛体会得到,每次回去,总会去看看盛老爹,可每次,都没有等到盛老爹开口,让盛赞回去的那句话。

虽然在外面混得好了,走路都带风,但毛毛也有遗憾的事情。

自从他和盛赞混了黑帮,盛老爹就不愿意见他了,最重要的是,还拘着团子不让见。

毛毛那个想啊,想把他的团子小公主抱在怀里揉吧揉吧啃两口,再带出去跟兄弟们威风一下,还想把赚来的钱给团子买各种各样的裙子,头花和娃娃。

可他没有那个机会。

每回在盛记门口溜达,只能听见他家公主不利索的说话音儿,还有盛老爹防贼似的扭头冲屋子里喊:“团子,别出来。”

毛毛是小辈,总不能拿出在外面的那副架子对老爹,团子是盛赞的人,他也不能半夜跳窗过来看,所以,每回毛毛从三千巷出来,小弟们都会很有眼色的递烟说好话,然后拉着他们毛哥去喝一杯。

因为,毛爷爷一脸欲*求不满。

整个海龙帮的人,总以为三千巷里有毛爷爷的梦中情人青梅竹马,曾经还有人自告奋勇想要把人绑来送到毛爷爷床上。

当然,最后没成事就被毛毛镇压,那一次,毛毛留下话:“谁敢动三千巷里的人,就是跟我毛毛过不去!”

在外面,当然没有人敢直呼其名的喊他毛毛,大家都知道了,三千巷里有一只小狐*狸精,是他们毛爷爷的心头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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