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这只是一段美丽的神话故事,可是林夕相信徐燕今生是找到了那个前世的他,两人这一生定然会和和美美幸福一生。
徐燕的婚礼包下了一整个大酒店,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个酒店也是杜家旗下的一处产业,徐燕和杜永琪穿梭在每个餐桌间为前来的亲朋好友们敬酒,林夕和徐燕的一些其他朋友坐一桌,望着餐桌上丰盛的吃食,林夕只是静静的吃着自己眼前的几道比较合口的菜肴。
这时,不知在座的谁低语了一句,“快看那边,他才是A市真正的钻石级男人。”林夕听到在座的女人都唏嘘不已,似乎带着低低的尖叫,林夕回头,便一眼望见徐燕和杜永琪正在给一个身穿铁黑色西服的男子敬酒,那人依然是冷峻刚毅的脸庞,依然是默默不语的派头,修长的手指端过杜永琪敬过来的酒水,刚毅的下巴微仰一杯酒水喝下,至始至终,他对两人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淡淡的点头以表祝贺,林夕看见杜永琪对那人从头到尾都是极为恭敬的态度。
再见他,心里竟然是那样的平静,仿佛真的忘却了一般,隔着众人她和他的视线交错在一起,只有一个眼神的交流又再次淡淡转开,谁都没有留恋,仿佛只是陌生人之间的一瞥。
林夕回头继续吃着眼前的食物,没吃几口就觉得胃里已经很饱,再次拿起筷子时,竟发现连一口都吃不下去了。
徐燕的敬酒宴席一直到晚上才结束,散会的时候林夕看见了陆年华,其实陆年华能来参加徐燕的婚礼她早有预料,只是没想到两人直到婚礼结束的时候才碰到。
林夕觉得,有时候这世界说小就小,说大就大,她能在人山人海中一眼望见傅斯年,却明知道陆年华也在婚礼现场,却只能在宴席散场的时候碰到。
“今天都去哪了?让我好找。”陆年华今天也穿的相当正式,一身黑色西服,紫色领结,让他在这暮色中显得有几分庄重,莫名的带着一丝威严。
林夕摇头,果然他不是太适合深色系的服装,林夕还是喜欢他穿浅色的衣服,那样的他才是最真的他,才是那个她最为熟悉的温文尔雅的特别适合微笑的男子。
“没去哪?一直就在这间大厅里转悠。”林夕说道。
陆年华笑了,依然是最好看的笑容,林夕发现,在黑暗里他的牙齿是异常的白净。即使拉他去拍牙齿广告都不为过。
两人站在人群中,望着流散的人群,林夕在等徐燕出来然后跟她告别,而陆年华在等她。
两人就这样静静的站着,竟然也有一种仿佛恋人中的感觉,有人朝着他们望过来,林夕都是一笑了之。
这时候,傅斯年也走了出来,他一身铁黑色的西服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天生的霸气,再加上冷厉的气质,林夕觉得他一路走来就像一个尊贵的王子。
他的身后跟着几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个个面容冷峻,林夕猜想那大概是他保镖之类的人吧,他走近她,林夕感觉连他身上清冷的气息都在向她靠近,林夕垂着手站着,纤细的指尖却是捏紧的,他朝她走来,却在离她最近的距离朝她身边走过,目不斜视,仿佛她站在那里,他根本就没看见一般。
他最终走过了她,上了一辆黑色的桥车,那车身奢华至极,像极了他的风格,林夕认得那是一辆限量版的宾利,林夕还依稀记得他上大学那会,有一次他亲口告诉她,他说,他以后也要凭自己的本事买一辆宾利,现在他做到了,他不但买到了他梦想中的宾利,而且还是限量版的款式。
林夕一直都知道傅斯年的家底很好,她以前跟着傅斯年总害怕他会有玩腻了她的那一天,然后甩了她,她甚至一直认为他的感情是薄凉的,犹如他那个人,她和他在一起,曾经也彷徨过,害怕过,逃避过,自卑过,可是却唯独没有放弃过。
那是因为傅斯年曾经告诉过她,一个冷漠的男人身体里都蕴藏着一颗火热的心,他曾经告诉过她,他说,林夕,不要离开我,如果哪天我伤害过你,那只是我的无意识,因为我从来也不知道要怎样去爱一个人,即使不会爱你,我也要用自己最笨拙的方式去爱你,哪怕把自己伤的体无完肤,哪怕你会憎恨我爱你的方式,憎恨我对你的霸道,可是我真的很爱很爱你,却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来表达......
林夕想起那晚他单膝跪地向她表白,身后是他花了整整一个星期为她准备的浪漫.......灿烂夺目的烟花爆竹,用蜡烛摆成心形的恋爱标语,还有他亲自请来见证她和他爱情的所有亲朋好友,就在那个夜晚,她成了他的女朋友。
那时候的他似乎没有现在这么冷漠,眼神也不似现在冰冷,林夕记得那时候的他是爱笑的,是一个顽皮的大男孩,可是为什么现在他总是整天板着脸,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
直到那辆黑色的宾利在她面前扬长而去的时候,林夕才微微回神,她转眼看向门口的方向,这时,徐燕手挽着杜永琪已经款款走了出来。
徐燕的脸上始终带着笑,杜永琪也是嘴角含笑,一副贵公子的模样。
离的近了,林夕才注意到杜永琪的鼻眼也长的极为出色,他的气质不似傅斯年的冷厉,不似陆年华的儒雅,更不似沈千越的醇厚,他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有着时下最让女人着迷的放荡不羁,他有着让女人最为倾心的丹凤眼,神色似笑非笑,凭空带着一种浪荡却偏偏让人看着赏心悦目。
林夕心里想,徐燕从小过惯了奢华的生活,必定对任何事情都是极挑的,想必找男朋友也是,看着徐燕今天眉飞色舞的模样,竟是和那次初听她和杜家有婚约时的样子是完全不同的,可想杜永琪是一个何等优秀的男人,不然短短几日,徐燕又怎么会如此的倾心于他。
徐燕拉着林夕的手让她留下来,林夕摇头,这个时间段她怎么可以破坏了这良辰美景,即使徐燕允许她住下来,估计杜永琪也不会答应吧。
真所谓春宵一刻值千金。
和徐燕道别的时候已经很晚,林夕坐上了陆年华的车一起回县城,其实陆年华本不用晚上这么赶的,只是林夕在A市除了认识徐燕,晚上几乎没有了住的地方,陆年华知道林夕不爱住别处也不勉强,开着车两人一起回宁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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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夜晚的风总是凉爽的,林夕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陆年华将西服脱了下来挂在车厢里,林夕这才发现他今天里面穿的是一件白衬衫,丝质的手工衬衫穿在他身上很漂亮,林夕的视线微微下移,落在他衬衫的袖口处,白色的袖口上带着一枚小小的袖扣,袖扣很小却很精致,袖扣是一个小小的水滴状,白金的边缘,里面镶着小小的裸钻,在这黑夜里一闪一闪的极为耀眼,林夕定定的望着那里,心尖处却变的极为柔软。
陆年华伸手轻轻的抚摸了一下那枚小小的袖扣,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嘴角咧得很开,林夕很少看到他会如此的微笑,似是在向她炫耀一般说道:“怎么样?你送的袖扣我戴着很不错吧。”
林夕淡笑,从来也没发现陆年华有什么事情这么高兴过,不过只是她送的一枚袖扣就让他高兴成这般,林夕知道她送他的东西他必定是极为重视的,不然怎么会选在这样庄重的场合都戴着呢?
她当时买这个袖扣的时候几乎花掉了她一年的积蓄,本来还挺心疼的,不过现在看来似乎一切都值了。
再次回到宁化县,林夕竟然觉得这里有些陌生,不是说她在A市呆了两天就忘了地还是咋的,只是想起那晚上她从沈千越面前逃离后,再次回到那个家,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家里的那个人。
林夕坐在车里竟然有些犹豫,陆年华看出了她的顾虑,他说:“林夕,如果不想回家今晚就去我那里吧,大不了到时候你睡家里,我去住店。”
林夕摇头,她知道陆年华是好意,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该面对的迟早还是要面对,即使今晚逃了,那么以后要怎么办?
再次走进那个家门,林夕觉得是需要勇气的,她踌躇不前,想了好久才终于从包里拿出钥匙开了门,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室通明,本以为这么晚沈千越早已经休息了,不想一进门就看见了他坐在沙发上默默发呆。
那姿势竟然还保持着她那天晚上冲进卧室前的那个姿势,如果林夕不是想到现在离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已经过了整整52个小时了,不然她真有种错觉,仿佛她和沈千越还依然停留在那个晚上。
林夕换了拖鞋将包挂在墙角,她走过来坐在沈千越的身边,这时,沈千越抬头看她,语气淡淡的说道:“去哪儿了?两天见不到你的人,我以为你出事了,还给公安局打了电话。”
林夕不说话,望着沈千越的样子,她的心竟然在痛,两天不见,他看起来似乎苍老了很多,脸颊明显的消瘦了下去,眼窝处青黑一片,平时清明黑亮的眸子此时也布满了血丝,下巴的胡须长的老长,林夕第一次发现原来他还是一个大胡子的人,只是平时沈千越都极为注重形象,每次等林夕起床时,他早早的就将自己收拾的干净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