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后,人群静了,脚步远了,‘野鸳鸯’动作依旧激情四射。
换个角度看世界,那交颈鸳鸯虽贴得极近,唇却未碰到。
好吧,这个世上有种伟大的动作技术,叫做:借位。
靠着墙的女人仰起头,迎上叶在夕的眸子:“还记得吗?这是十二年前你教我方法。”
女人笑容妖异,一双大大的凤眸美得妖异。
好一个魅惑人心、风情万种的妖精!
要说称得上妖精的,自然以林倾妍为首。
这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在中国娱乐圈匿迹两年之久的林倾妍。
叶在夕勾唇,也是一笑,伸手揽过女人的腰,反手一个旋转,将女人桎梏在双臂间。
“86,54,89。”嘴角轻启,一抹夺人魂魄的妖娆气息,俯身,贴着女人的耳垂,“林倾妍,两年没见,身材越发惹火了。”
好家伙,这一抱,三围都摸清楚了,要不要这么变态。
林倾妍失笑:“一毫不差,手感真精准。”伸手勾住叶在夕的脖子,笑得明眸皓齿,“叶在夕,两年没见,你一如既往地恶劣无耻。”
这两人,一个妖孽,一个妖精,绝配啊!
娱乐圈谁人不知道叶天王一双手,揽遍美女,那摸女人的手感……咳咳咳……精准啊,甚至叶天王曾经有言:我抱过的女人中,还是林倾妍数字最和我手感,这最差嘛……(江夏初)
隔了两年了,叶在夕抱女人的技术没有落后,林倾妍的数字自然不能落后。
对此,叶在夕甚是骄傲。
叶妖孽笑得痞气:“谬赞谬赞。”
林妖精回得客气:“夸奖夸奖。”
相视一笑,两人勾着肩,往巷子深处走去。
十二年相识,两年相隔,再相见亦如以前。
半响后,瑶湖下,一艘小船,男人女人一个在船尾,一个在船头,相对而坐,没有船夫,船随波荡着。
“什么时候回来的?”
“有好几天了。”
“怎么不联系我?”叶在夕拨弄着船桨,漫不经心地。
林倾妍嘴角若有若无地抽了一下:“昨天给你电话了,是个女人接的。”
叶在夕手上顿住,抬头,浅笑,丝毫没有忸怩理亏。
林倾妍撇开眸子,看着湖面:“搭档?还是女伴?”没有风,湖面平静,她眸中却纹路重重,叠在了一块。
这个男人,他的身边从来没有缺过女人,也知道,除了她,他愿意和很多女人捧场做戏,还会为了一个女人从不认真。
“酒友。”答完,叶在夕又想了想,一本正经地补上一句,“昨天刚认识的,长相不记得,身材不如你。”
一个男人说猥琐的话常见,将猥琐的话说得这么理所当然又不减身价的,就只有眼前船头上这一人。
林倾妍扯扯嘴唇,笑着,有些不经意地苦涩:“我以为你会为某人守身如玉,坚贞不渝。”
其实她想问,和她捧场做戏行不行?至少她还有他喜欢的身体数字。
终究是说不出口,与他相处,她从来不敢认真。
自然,叶在夕也从来不认真,他笑着说:“这个年代最容易丢的就是节操。”因为含了笑而妖艳的眸子看向林倾妍,满满都是调笑,“你不会为我守身如玉,坚贞不渝吧?”
她没有停顿,很顺溜地回答:“怎么会?”
隔了两年,他们的相处模式还是这样,你半真,我半假,各自真真假假。
第三卷爱情的毒噬骨侵心 第一百四十八章:神马节操
她没有停顿,很顺溜地回答:“怎么会?”
隔了两年,他们的相处模式还是这样,你半真,我半假,各自真真假假。
玩笑后,叶在夕走上船尾,直接坐下,看着湖面跳跃水面的鱼儿,依旧漫不经心的语气:“什么时候回新加坡?”
眸中笑靥忽然一凝,她撇开眼望着湖面,波光徐徐一圈一圈漾开在她眼底,无声苦笑,再转头,浅笑依旧:“最近一个月都会在江南拍广告,之后的事还没打算,不过张导演找过我了,剧本不错。要是接了那个戏,短期不会回新加坡。”
叶在夕艳眸一敛:“那个戏我接了。”
林倾妍笑笑,并不讶异:“所以张导演找了我,谁让我们演了八年的情侣。”
“要接?”
叶在夕笑着反问,只是她总觉得他眸中的笑意有几分寒冷,就像这春初的烟雨,再怎么温柔,却总是刺骨的。
“正在考虑。”
若是留下来,这个理由似乎也不错,她想,这个男人两年时间丢的是节操,她丢得却是魂魄,所以他可以一笑置之,她却必须千里千寻。
“别接了。”
漫不经心的三个字,那样轻而易举,碎了她所有希冀,怎么也笑不出来了,她转头看他,却不见他任何情绪,懒懒靠着船篷。
嗤笑了一声,她说:“给我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只要只要和江夏初没有关系,她想,她都会答应。
叶在夕沉默着,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拨弄着船篷上的木屑,嘴角有一抹似有若无的苦笑。
林倾妍也不说话,安静等着,半响后,觉得烦躁,从包里翻来一根烟,点着,吸了几口,吐出很少的烟雾。
叶在夕闻着烟味转头:“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脸色染了点烟青色。
“两年前。”
隔着烟雾看他的脸,有些模糊,她眨眨眼,细细看着,手里的烟已经燃了一半。
叶在夕扯扯嘴皮,揶揄:“别说和我有关。”
林倾妍只是莞尔浅笑,夹着烟头的手指葱白,涂了红色丹蔻,红白相衬得分外妖艳,她不说话,将烟往嘴里送。
擦!女人真麻烦!叶在夕瞅了几眼,叹气,走过去,一把夺了林倾妍的烟,扔进水里:“别抽了,一个女人抽什么烟。”
女人就该像江夏初那样,安静脱俗,不抽烟不喝酒,干干净净,淡淡然然的。叶在夕脑中抽风地多了这么个认知,藏在心里,默默地笃定。
被夺了烟的林倾妍不怒反笑,用水漱了口:“只是偶尔抽。”
偶尔?那点火抽烟、吞云吐雾的姿势,分明是个老手!叶在夕也懒得揭穿,性感的薄唇一掀:“爷最讨厌的抽烟喝酒的女人。”还是江夏初好,不抽烟不喝酒!
林倾妍嘴角一抽:最讨厌抽烟喝酒的女人,那怎么还去酒吧猎艳?
什么讨厌抽烟喝酒,应该是讨厌那个抽烟喝酒的人才是。林倾妍眸子一沉,语气少了好几分轻柔:“你还没回答我呢?为什么让我不要接剧本?”
叶在夕装模作样地想了想,一本正经地作答:“听说新加坡的电影节,你拿了四个大奖。”
有关系吗?这厮扯得真远!
“你在新加坡混得很好。”叶在夕又说。
有关系吗?继续扯。
这个世界上,最了解的叶在夕的人是林倾妍,胜过他自己。
“你可以直说。”
叶在夕收了笑,直说:“回新加坡吧。”
还真是言简意赅,毫不绕弯子,真他妈狠,一刀戳进心脏的那种直接。
林倾妍忽然想:为什么要回来找这个男人的罪受呢?
“为什么?”她问,嘴上笑着,眼里的坚决毫不掩饰。
“左城回来了。”
“我知道,所以我回来了。”
叶在夕忽然沉默了,垂着眸子,睫毛很长,敛着。林倾妍只是怔怔看着他。
她在想,若是因为左城,她会听他的,只要不是因为江夏初,只要不是她,她都是愿意的……
忽然,他开口了,有些急迫,甚至有些慌不择言:“江夏初她——”
呵,还是以为那个女人呢……兜兜转转,走走停停了两年,还是什么都没有变。
“你担心我对她不利?”她笑着问,眸子宁静,似乎毫无情绪。
叶在夕顿了片刻,刚要开口,她却先于开口:“我回来,不是为了她,是为了你。”
叶在夕怔愣,须臾大笑出声:“你刚才还说不会为了我坚贞不渝守身如玉。”
果真是叶在夕,只有他才能这么轻而易举的将一个女人的真心轻描淡写成一场玩笑,一场戏谑。彼此笑笑,便都不当真了。
也好,总比两相难堪,至少新加坡暂时不用回了。
林倾妍似笑非笑,嘴角一勾,妖娆魅惑:“不知道吗,现在的男人都口是心非,何况女人。”
叶在夕反笑:“你说我?”
“你说呢?”
叶在夕笑而不语,有个了解自己的女人真要命!想丢节操都丢不成。
两人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关于剧本,关于娱乐,关于节操与贞洁……总之,对某个人的事情,默契地选择不发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