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初是那次拍卖会上她拍到的一块暖玉。应许是自尊心作祟吧,她回了他:“无价。”
到现在她也没有明白为什么她这样回答,总之她不喜欢这个男人对她的冷若冰霜。
第二次,在武氏的上市舞会上。
她第二次见到左城,却只消一眼认出了他。在安静的角落,独自啜饮。
她站在他身后说:“这里很安静,看来你不喜欢这样的舞会。”
左城站起来,擦过她的肩膀,没有多看一眼,冷然以对:“现在不安静了。”
第三次,就是今天,她成了他的女朋友。
三面之缘,关盺愿意接手这个游戏规则不平等的游戏,赌注真大。
关盺你真的疯了!
关盺不知道,左城记得,记得这是第三次见面,如果关盺知道左城会记得的原因,可能会大笑吧,确实有些可笑。
因为那块玉,名叫夏初。
一块叫夏初的暖玉,关盺认识了左城。
短短一天,大街小巷,传闻像滚雪球一般,滚过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城市。
茶余饭后,人们热火朝天,谈论着一个他们根本不认识的名字,只因为今天这个名字前面冠上了左城。
夜,终于浓了,城市安静了,天际的黑幕密密的笼着,镶嵌着点点星光,一轮冷月高悬。
杏黄色月光越过璀璨的霓虹,粉漆了池中翻滚而出的喷池。
池边,一个身影静坐,散乱的头发披在直挺的背脊上,黑色染上灰暗,就像她的眼睛。
转角的路口,她一个人,安静地像从来没有存在过。她圈禁了那一方天地,沉浸尘封,不知道,另一个身影的靠近。
熟悉的气息可能太近了吧,江夏初抬头,月光下,叶在夕的脸半明半暗,带着黑色的鸭舌帽,大大的墨镜,还是叶氏风格的打扮——浮夸骚包,不伦不类。
江夏初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是天之骄子,就长相而言。只不过,这大晚上的,戴副大墨镜着实影响视觉效果。
叶在夕其实看了江夏初很远,本来在十米之外的,不知怎么的,就靠近了。他就着江夏初,席地而坐,两人一起坐在喷池边上。
对影成四人啊,意境不错,只不过,某人不懂意境,一开口就破坏了。江夏初默默然:“你怎么来了?这里可是人群密集地带。”
一开口,就不是好听的话,这样帅气的他这样毫无预兆地出现在她眼前,还是在夜里,在灯光下,在喷水池旁,怎么这个女人就不附和风雅一下,叶在夕没理由地生闷气。
叶大名人,被冷落了,语气不善,却孩子气:“还说呢?还不是你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玩起了失踪,电话也不接,我不出来找万一被人卖了怎么办?我还得指着你的曲子,红遍大江南北呢?”
要是被叶在夕的万千粉丝知道他们为之疯狂的偶像大人是个小痞子,该垂泪到天明了。
江夏初笑了,没有任何负担地打趣:“你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了。”
很多人都知道叶在夕是个很出色的演员,却不知这厮的演技如此炉火纯青了,他一会儿委屈至极:“你的意思是要撇下我了?”又一会儿无赖至极,“幸好,当初我有先见之明,和你签订了五年的合同,你的打算要泡汤了,合约还有两年。”
说得委婉点,演技好,说得直白点,精神分裂。
这便是叶在夕,江夏初眼里看到的叶在夕,没有偶像的光环,无赖,地痞,妖孽,孩子气,毒舌。却让江夏初没有负担。
江夏初玩味:“你不怕被记者拍到啊,最佳荧幕情侣的粉丝可是很热衷的。”
叶在夕认真:“我可以理解为你在吃醋吗?”
他们还真不是一国的,却能成为朋友,真是奇迹。
江夏初转过脸来,无比认真地回答:“如果你愿意自我欺骗的话。”
叶在夕恼火地抓抓帅得掉渣的头发,鸭舌帽都被他蹂躏歪了,桃花眼嫌恶地瞟江夏初:“你这女人真不懂风花雪月,这么好的情境都让你破坏了,认识你都三年了,你这榆木性子也不知道改改。”
江夏初抬起头,望着远处的月,眼神悠远飘渺:“是啊,我都出道三年了。”
月光渡在江夏初的侧脸上,消瘦的,苍白的,略微的透明色,叶在夕突然觉得江夏初就像一阵风,随时会散去,怎么抓也抓不住。
他们都没有看彼此,都不知道,叶在夕的目光痴缠,话语不是他一贯的恣意:“三年了。”
突然的转头,他闪躲不及,收敛所有,她不以为意,说:“我的第一首曲子也是你唱的。一直没有问过你,为什么你会选择那时初出茅庐的我。”
叶在夕的眼看向池中央,那里倒影出了江夏初的影子。
第一卷前尘方恨少 第十八章:谁知妖孽心
叶在夕的眼看向池中央,那里倒影出了江夏初的影子。
为什么选择她?其实这个答案叶在夕很明确,却不能说,不能。因为如果他回答:是因为你害死了我最珍惜的亲人。如果说出来了,后果呢?叶在夕没有要求做这样的假设。所以他撒谎,很自然地撒谎:“因为我未卜先知,知道你有一天会火。”
是啊,他是戏子,他可以演出任何可能的,迷惑所有人,包括他自己。
江夏初没有看见叶在夕闪躲的眼里隐隐的繁乱,她只是笑笑:“我还以为你会说,看我可怜呢。”
叶在夕点头,附和:“确实,你那时还真可怜。”
三年前,他们第一次见面。
那时江夏初瘦瘦小小的,
那时江夏初捧着一摞曲子四处碰壁,
那时江夏初挺着直直的背脊穿梭在人海。
那时江夏初不认识红极一时的叶在夕,一首曲子卖给了他,以八十块的价格。
三年了,江夏初的曲子随便一首便是五位数字。可是叶在夕最喜欢那首八十块的曲子。
这么久了,他们相识以来。
其实叶在夕是健忘的,却独独记得清楚有关江夏初的事。他独自低了头,藏着自己无法坦然的心事。
低头,叶在夕看到了江夏初的手,一片狰狞的伤口。
“手,怎么受伤了。”叶在夕执起江夏初的手,小心翼翼地细细查看。
“没事。”江夏初抽回手,只是淡淡地拧眉。
“没事?这叫没事?”叶在夕将江夏初的手心翻过来,言语了有些生气,闷闷的。
没事?灯光下,江夏初的右手一片狰狞,血迹斑斑的伤口翻着皮肉,沙土还黏连血肉结痂了。如果这样还叫没事,那她嘴里什么才叫有事?
叶在夕有点气闷,这个女人,总是这样,不知道爱惜自己,不知道保护自己,明明痛得要死还强颜欢笑地说没事。这个女人到底是多能忍啊。叶在夕有带手绢的习惯,他不是绅士,也不屑装绅士,只是某个不知爱护自己女人总是将自己弄伤,他才有了这个习惯。
叶在夕拿出手绢,帮江夏初包扎,居然还该死的熟练,他还真是找虐,做这种事还如此得心应手。
“你这女人,真不会疼自己,你看别的女人都是白嫩的手,看你,都成什么样子了。”叶在夕怒斥,语气很不好,也知道跟谁置气。眼神里流淌了若有若无的心疼,他隐藏得很好,甚至骗过了他自己。
“白嫩的手?你说林倾妍?我哪能跟她比。”
“你怎么不能跟她比?”
“我是拿笔杆的,她是拿麦克风的。”
“没本事的女人,还好意思贬低自己。”叶在夕绑好了手绢,打结,见到女人皱起的眉,打结的时候,手下轻了许多,嘴里却不饶人,“现在知道疼了,早干什么去了?到底怎么弄的。”
“在雨后摔倒的,还是被你的狂热粉丝挤的。”江夏初直愣愣地盯着叶在夕,就好像是他造成的一般。
叶在夕无语了,敢情自己还是间接刽子手啊。
“你去左氏做什么?”叶在夕问得轻描淡写,望向别处的眼睛却很亮,像那远处的星子,闪着神秘莫测的光彩。
“没什么。”她也回答的云淡风轻,彼此半真半假着。过了一会儿,他以为她不再说了,却又听到她补了一句,“我去左氏送证件。”
左氏送证件……
难怪,难怪左城会出现,难怪左城公布恋情,原来,原来是为了她。
叶在夕隐在暗处的脸上笑了,笑得落魄,溃败。
叶在夕回头,看着江夏初望向灯光的侧脸,怔怔地问出了他以为他不敢说出的话:“记得以前你做什么事都不会解释的,似乎你很排斥左氏,是因为——”
灯下,江夏初绵密的长睫颤动地很快,似在刻意隐藏,她打断了叶在夕的话:“没有,你想多了。”
想多了……
你知不知道,你解释的太快,打断的太快,想太多的是你,你在怕。她不说,叶在夕也不问了,谎言听多了,很苍白。叶在夕转过脸,无谓地说:“是吗?可能吧,那证件的主人你认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