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我要吃肉/给我做饭 (爱吃鱼的阿狸)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爱吃鱼的阿狸
- 入库:04.11
陆筝曾经想过自己的初夜可能会是怎么样度过,情节前篇一律,自己的丈夫一定要温柔的攻陷自己,以柔情让自己心甘情愿的承爱于他的身下,那一定是痛并快乐着的一件事。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亲哥哥竟然会成为自己的合法丈夫,她更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一直疼爱自己的哥哥在那天尽然化身为一匹狼,一匹残酷冷血,最终把自己生吞活剥,最终连骨带肉一起吞入腹中的狼王,决绝,他不顾自己哀求,把自己的一切后路都断掉了,仇恨的种子,真正的隔阂仿佛从那时才开始深深扎种。
后来,陆筝曾经问他,“老公,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在那天要我,你会不会容我慢慢接受你。”
陆笙看着她的眼睛,眼睛里依旧如同当时一样的决绝,“不会。”
“为什么。”这是一个男人应该说的话吗,哄哄自己也是好的啊。
“因为我了解你,你就是一个缩头乌龟,一进壳里就不会出来,我只有先占有了你的人,把你的壳彻底打碎,你才会面对这一切,早晚都要面对,早晚都是我的人,我就应该有花堪折直须折,不等花落空折枝,更何况,老婆,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还是一个等你长大等了二十几年的男人,我没在你十八岁时要你,那已经是我的极限了,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原来你沐浴时是那么美,美得让我情不自禁的就烦了错误,美得让我情不自禁的狠狠地要你,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感觉的到自己真正的占有了你。”说完,手就开始渐渐地不规矩起来。
陆筝真的想翻白眼,“男人果然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不要,人家是你妹妹。”陆筝欲拒还应到。
“来,叫声情哥哥,一会,哥哥让你舒服一下。”某人痞痞一笑,把她压倒了身下。
“情哥哥。”识时务者为俊杰啊。
彼时的洞房,于陆筝来讲,并不是一件多么舒服的事情,那是一段陆筝不断追忆的往事,痛,很疼,撕心裂肺的疼,最后麻木,这就是陆筝的初夜。
“老婆,你好了没?”陆笙在浴室外面叫着陆筝,她进去已经好长一段时间,真怕她一时想不开,做出什么傻事。
陆筝不愿搭理他,依旧不急不慢的冲着自己,一旁的浴缸里,密密麻麻的泡着一层上好的玫瑰花瓣,如果,她知道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她一定会回答陆笙,哪怕是一句简简单单的,“滚。”
陆筝正闭眼冲澡,就听到一声嗑啪声后,她睁开眼睛时,就看到早就洗好澡的陆笙,围着一条白色的浴巾走了进来。
陆笙不是近视眼,可是满室的热气把陆筝隐藏了起来,模模糊糊透着一种朦胧美,朦胧中,她的肌肤白暇似雪,一头乌黑的长发衬着她的唇是那么的水润与娇艳,不是白雪公主,那是小儿科的东西,更因为自己不是什么白马王子,她是自己心目中的埃及艳后,而自己就是安东尼,愿意为其倾其所有,当然,她的一切也必须是自己的。
“出去,你立刻滚出去。”陆筝抱着自己的双臂,向他竭斯底里的大喊,好像要把自己的委屈全都喊出去。
“是嘛,可我怎么记得自己这是我的房子,就连你今天也成为了我的妻子。”他倒是不急,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嘛。
“我不是。”陆筝不愿意面对这个事实,她闭上眼睛,不去看这张自己熟悉的脸。
“是嘛。”不知道什么时候,陆笙已经来到了陆筝的身边,他把陆筝按到了浴室的墙上。
“你要干什么。”陆筝睁开眼睛,毫不畏惧的看着他,她不相信,不相信自己的哥哥会对自己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吃你。”某人吐字是那么清晰,又是那么的简洁。说完,唇就毫不犹豫的印了上去,陆筝毫不犹豫的张嘴咬了下去,血腥味立马弥漫到各自的口腔,可是,后者显然并不介意这些,人总要为得到某样东西而付出点什么,今天,他是铁了心,一定要把眼前的这个高地给攻克了,他继续自己的掠夺活动,那咸腥的味道,似乎更加刺激了他,身下的某物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嘴没有闲着,手更是如此,他的手开始游走于陆筝全身各个部位,陆筝使劲的捶打着他,密密麻麻的拳头落在他的身上,就只起到了增加情趣的作用,某人的行为更加的疯狂起来,她的眼泪开始不断地往下流,是羞耻,更多的是恐惧,最主要的是自己的身体还可耻的有了反应,她恨自己,恨自己的成熟。
围着的浴巾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掉落到地,里面果然是真空的啊。
浴室里的镜子里,一白一呈小麦色的身体交织到一起,说不出是不是美感,只是狂野与柔媚交织,那是一种说不出的和谐,再听那声音,那不断传出的声音,让人有点面红耳赤的感觉。
当意识到陆筝已经彻底情动了以后,陆笙一个转身,把陆筝带入了水中,水已有点凉,这一下把已经意乱情迷的陆筝惊醒了,她开始拼命的挣扎,她不知道,她与玫瑰花交融在一起,娇胜玫瑰啊,玫瑰成了绿叶,这样的她陆笙更加舍不得放手了,他把腰一沉,毫不犹豫的贯穿了她,一切已成定局,自己还能做什么呢。身下的禁致,让他差点缴枪投降,一泻千里,不过,最终他还是忍了下来,看着身下的娇人,他卯足了劲,使劲的冲刺,每次都似乎到达了世界的尽头,力争进入最里面,水是最好的润滑剂,他畅通无阻的进出自己的归所,早就忘记了什么叫怜惜,陆筝被他折磨的丢了好几次,是很痛快,可是更多的是,无休止的疼痛。
谁的鲜血,渗到水中慢慢开始洇开,满池玫瑰都不及它的鲜红,可是它又与他们溶为一体,还像害羞的姑娘,遮掩着自己美丽。
那一夜陆笙不知道要了陆筝几次,陆筝也不知道自己来来回回晕倒了几次,每次醒来,她看到的他都还在自己身上驰聘着,一滴滴的汗水掉到自己身上,掉到自己嘴中,咸咸的,和自己的泪混在一起时,又有点苦苦的,涩涩的。
身下早就麻木,难道死了,不,手腕上传来的剧痛告诉自己,自己还活着,屈辱的活着。
自己不记的再次醒来是什么时候了,屋里的窗帘拉着,床边的台灯放出柔和的暖色光,两条强有力的胳膊抱着自己,身后是一架火热的身躯。
她想动一下身体,可是浑身就像被车轮碾了一遍,疼痛不言而喻,尤其是某个私密部位似乎被某样东西充斥着,动一下身体,那个东西似乎还动了动,好像又大了,她不是不经世事的小女孩,自然知道那是什么,这,这,他根本就不是人。
她回头看了一下他,柔和的灯光下,他安静的睡着,像极了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哪还有一分狠厉,可是呢,就是这样一个人强娶了自己的亲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夺去了自己的贞操,如果有一把枪,自己恨不能杀了他。
自己的举动似乎影响到了他,好看的剑眉向中间集结,眉头凝成了一股绳,他像小时候一样,把自己往他怀里使劲带了一下,似乎想要把自己揉进自己的躯体里,与他溶为一体。看着这样他,陆筝的对他的恨意止不住的涌上心头,她抽出自己的胳膊,把手搭上了他的脖子,收紧,真的想掐死他。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他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自己又怎么可以放过他,可是自己刚刚使劲,那方他就睁开了好看的丹凤眼。
“怎么,想杀了我。”陆笙面带微笑的看着陆筝,眼光如炬,哪有半点刚刚睡醒的样子。
“是,我恨你,想杀了你。”陆筝毫不掩饰的道出自己的心声。
“是吗,如果你有这个本事,那就杀了我好了,我决不还手。”他拿开架在自己脖子上的手,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把勃朗宁手枪,放到了她的手中,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身下还向前动了一下,那东西好像更加深入了。害的陆筝的身体抖了一下,他抓着陆筝的手,指着自己的胸口。
脸上的微笑是那么的虚伪,开口道,“宝贝,是掐不死我的,你应该用枪,只要你扳动了这个开关,然后砰的一声,那么我这个你眼中的人渣也就死了,我死了,你也就解脱了,来,宝贝,让我看一下你的勇气,宝贝,你一定要打准,一枪打在心脏上,才能毙命。”
有犹豫吗,有,但犹豫的是自己会不会发现,为了一个人渣陪葬上自己的一生,不值得,然后呢,然后,她就真的扳动了机关。
可是,并没有子弹穿透的声音,更没有鲜血喷到自己脸上,他还好好地的躺在那,她有些惊慌失措,又连补了几枪,依旧无果。
此时对面的人,连假笑都不愿维持了,他的面目变得和昨天一样狰狞,一个翻身,把自己重新压倒在身下。
“你要杀我,你真的想要杀了我,陆筝,你有没有良心,这些年,我把你当心肝宝贝一样捧在手心里,可是,你竟然想杀我了,你就一点不记旧情,他们说的可真对,女人就是不能太宠,宝宝,告诉我,你是不是安生日子过得太多了,不想活了,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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