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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上位 完结+番外 (苏鎏)



不过就是十来天前,他也这么陪着阮筝在医院里过夜。当时两个人正经历着感情的甜蜜期。因为顾知桐他突然发了一顿脾气,把阮筝的哮喘给逼了出来。后来住院的时候两个人似乎都刻意回避了这件事情,彼此对对方都是少见的温柔和贴心。

当时觉得很美好的事情,现在想想却充满了阴谋与诡计。阮筝就是在那个时候筹划着要拿到他跟刘长远交易的录音的。她让自己将手提包拿来,不是因为住院太闷要玩手机,而是里面装着窃听器和接收器。

他还记得他假装和刘长远见面那一天早晨,阮筝替自己穿了衣服。她替他系衬衫扣子,一颗一颗从上往下,两个人贴得很近,阮筝的呼吸直接喷到了衬衫上,透过薄薄的面料似乎能侵入他的皮肤。他一低头就能看到对方十根修长而灵活的手指,动起来的样子格外赏心悦目。

后来她还替自己系了领带,戴了手表,拿来外套给自己套上。临出门的时候她甚至还对自己说了几句好听话,乖巧温顺的像只宠物猫。

徐天颂突然发现,阮筝其实跟自己很像。他们都是那种很会伪装自己的人。为了达成某种目的,他们会不惜隐藏真实的自我,而变成另外一个人。徐天颂想想当时的自己,或许他也没有足够的立场来指责阮筝吧。

当阮筝自以为一切得逞的时候,他一直像个猎人般躲在角落里窥视着这一切。无论阮筝做什么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从阮筝踏进徐家的那天起,她所费的种种心思都已被他掌控,注定没有成功的那一天。

自己虚长了她几岁,这点能力还是有的。但恍惚间徐天颂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阮筝做了这么多,即便所有的事情都失败了,但有一件事情她却是彻底的成功了。

那就是收复了他的心,牢牢地捏在手里,谁也夺不去了。

☆、逃亡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出国。到了美国之后,阮筝终于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托徐天颂的福,她的日子过得挺不错。学费不用操心,奖学金还有盈余,吃饭也够了。她又总是打工挣零花钱,几年下来攒了好几万,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有了钱后,她身边的朋友也多了起来。她开始和人一起出去吃饭、泡酒吧,或者去做个短途旅行。鬼佬单亲家庭的孩子很多,没人把她的遭遇当回事情,都觉得那不算什么,根本够不上让人嘲笑的资格。

如果现在她还在美国,找一两个朋友家住上几天绝对没问题。可问题是她现在S市,她来这个城市不过一两个月,连街道名都没背熟呢。

阮筝突然有点后悔了,后悔没把钱包带身上,哪怕带上卡也行啊。那点钱取出来也够她过个一年半载的了。现在搞成这样,她竟连个藏生的地方都找不到。

她站在冷风里翻手机里的通讯录,发现里面一共就五个号码,徐天颂和徐启琛父子的,前者需要坚决与之划清界限,后者远在美国逍遥快活,绝对不可能为了她飞回国来。更何况后者花的也是前者的钱,他要向自己伸出援手,指不定自己的经济来源也会被切断。

再往下翻是何慕则和庄严的。这两个人是徐天颂替她存进去的,方便她有事找不到他的时候可以有人接替他。可这两人跟徐天颂是穿一条裤子的,找他们就等于告诉徐天颂自己的行踪,阮筝再次摇摇头,认命地继续往下翻。这一次她终于眼睛一亮,看着顾知桐的名字心里有了一份安定。原来到最后,她还有一个朋友的。这个男人虽然不如徐天颂那么高大威武,但他温暖的笑容可以融化人心。

自从上次情人节被徐天颂强行带走后,阮筝再没有和他联系过。按理说现在打过去或许有些尴尬,但阮筝本能地感觉顾知桐不是那种记仇的人。他就是那种无论何时你去找他,他都会向你伸出援手不计前嫌的好人。

尽管认识时间不长,但阮筝对顾知桐就是有这种感觉。她没有犹豫,直接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电话接起来的时候顾知桐的声音有些慵懒,似乎是被人从睡梦中吵醒了。阮筝有些奇怪,转念书一想就明白了。

“不好意思,我吵着你了吧。你昨晚是不是上夜班?”

顾知桐接电话的时候其实是带着几分怨念的,他忙了一整夜,下班回家后刚眯了不到半个小时,正在好梦的时候让手机铃声给吵醒了,开口的时候口气便有点不悦。迷迷糊糊中,他只感觉对面说话的人声音很好听,有种熟悉的味道。这种意识迅速侵占了他的大脑,他猛地一个激灵从床上坐了起来,有些不置信地问了一句:“阮筝?”

“嗯,是我,不好意思吵醒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你找我有事儿?”

阮筝有点不好意思:“唔,是有点事情想找你帮忙。我想问你借点钱,可以吗?”话一出口她觉得自己太直接了,大概是在美国待久了,行为处事都变得直率起来,人情事故什么的都快忘光了。

顾知桐非但没生气,反而异常热心:“当然可以。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你现在在哪里,我过来找你好不好?”

阮筝跺了跺有些冻麻了的脚,探头看了看公交车站台的站牌,报了个地址给顾知桐。然后她挂了电话,把自己缩在大衣里直打颤儿。亏得徐天颂送她来医院时知道给披件大衣,如果没有的话,这会儿阮筝大概已经在风中冻死了。

顾知桐来得很快,二十多分钟后就开着他那辆四驱过来了。阮筝快步上前,直接上了副驾驶座,冻成冰块的双脚总算感觉到了一点温暖。

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狼狈,因为顾知桐打量她的眼神充满了震惊。阮筝冲他笑笑:“不好意思,几天前的衣服了。我现在有点麻烦,能不能先开车?”

顾知桐“嗯”了一声,重新发动了车子,然后又将暖气调高了一些。阮筝疲倦地靠在座椅里,眼睛茫然地盯着前方的道路。车子开了一会儿,顾知桐才想起来问她要去哪儿,阮筝想了想回答道:“随便吧,找家便宜一点干净一点的旅馆。我要在外面住几天,所以想问你借点钱。”

“借钱不成问题,但你得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旅馆不要去住了,先去我家住吧。”

“谢谢你。钱我收了,房子我不能收。你家还有父母在吧,我一个单身女人跟你回去,说不清楚的。还是住旅馆好,等我过几天找到工作就把钱还你。”

顾知桐不由皱眉,他没再争辩,转而专心开起车来。开了大约十来分钟后,他在路边的一家小餐馆停了下来,然后进到里面买了点东西出来递给阮筝。阮筝接过来一看,居然是香喷喷的烧鹅饭,顿时感动得想要流泪。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个了,记忆里的味道一下子冲上了脑门。顾知桐贴心地替她把筷子掰开,顺便说了句:“我还买了份粥,看你喜欢吃哪个。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烧鹅饭,因为真的好香啊。”

他这么一说,阮筝更觉得饿了。她毫不犹豫地开始吃起那份饭来,吃了几口后才注意到放在袋子里的那份粥。

她一下子愣住了,眼前的情景似曾相识。她努力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自己回国后头一回哮喘发作,徐天颂带她去找李默,回来的路上他也这么买了份粥给自己,坐在车里看她喝粥。

其实也就是一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但阮筝却觉得遥远得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从她走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她似乎就跟徐天颂这个男人分道扬镳了。

顾知桐注意到了她片刻的失神,问道:“怎么了,不舒服吗?”

“没有。”阮筝抬起头,冲他灿烂一笑,然后低下头去,依旧坚定地吃她的烧鹅饭。一直到那天很晚的时候,她都没碰过那碗已经凉掉的粥。

她其实不爱喝粥,一点儿都不喜欢。

☆、魔怔

老徐一不出来,留言数就锐减啊。看来这个男主角魅力还可以嘛。下章一定放他出来。

顾知桐带着阮筝在城市里绕了四十分钟,最终停在了一个小区楼下。

阮筝抬头看楼,这是一栋比较旧的老楼,楼龄至少在二十年以上了。小区周围的环境也挺一般,是那种老式的新公房,跟时下流行的精品小区有很大的差别。不过大楼前面还挺整洁,收拾得挺不错的。不像是鱼龙混杂的人住的。

事实上现在在S市,能在这样一栋楼里有一套三居室都很不错了。这里的房价早就贵过美国了,不起眼的一小间都能花掉普通工薪族一辈子的积蓄。

顾知桐下车来给阮筝开门,同时解释道:“我家在这里有个一居室,不太大,正好一个人住。这楼比较旧了,地方也比较偏,租起来有点困难。你先在这里住下好了,等找到工作再还我房租就可以了。”

阮筝心里明白,这是顾知桐故意找的借口。他就是想帮自己,想给她找个免费的住处。别说这里还在六环以内,单看刚才进来那一段街边林立的商铺,阮筝就不相信这间一居室会租不出去。

但对方这么说了,她也不好意思拒绝,只能暂时答应下来:“那我先谢谢了。如果有房客要租这房子你就同我说,我会搬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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