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除此以外我也有错,怎么能那么冲动就甩了人家耳光呢?怎么能随随便便就说人家不是她爸亲生的呢?
流言蜚语和愧疚感压得我寝食难安,于是我跑到了美国亲妈那里,就像四年前在医院见到小周时候我也躲起来一样,我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这两次无论逃了多久,总还是要直面惨淡的现实。
高中部周六例行上课,有时下午13哥会和人来学校打球,等到放学就一起和已上高二的林然一起回家。我时而会望着窗外的篮球场愣神,莫名怀念和他们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每一个午后。刚回校不久时13哥跟我说,“付昀,别理那些闲话,都是闲得蛋疼的人才说些有的没的,我和林然都相信你呢。”13哥性格虽然有些冲动,但为人仗义,加上这两年在林然母性光辉的笼罩之下成熟了不少,确实算一个不错的朋友。但他终归是有女朋友的人,我也不方便和他走得太近,每次都是路过看看打个招呼而已,省得又被人碎嘴说我又去勾搭有妇之夫。
临近圣诞节的周末,宋宋据说和外校的男朋友约会去了没有一起来学校,老唐也有了正儿八经的理由睡懒觉不来相陪的理由,教室里就我和周青彦两个人,我想着一道高深莫测的物理题就走了神,望着篮球场方向就发起了呆。
好像又看到了深蓝球服的丁煜在球场上奔跃,神情坚忍,动作潇洒,连篮球飞出的弧线都一清二楚。这里的冬天不专业,没有一点冬天的样子,更不会下雪,不知道美国下雪了吗,他以前说如果下雪会帮我堆一个雪人,我就跟他说帮我堆一具骷髅架吧,还连草稿都画好给他了。
林然是丁煜的发小,偶尔在校园遇上会聊几句,但她不会主动提起丁煜,我也不敢问起。一晃眼原来丁煜竟然这么活生生灭绝了大半年了,而且还会继续绝迹下去,一时间悲怆不已。
“想打球?”桌子对面的冰雕突然发话了,把我的笔都吓掉了,这话从他口中出来听起来像“想打架?”的挑衅一样。
“哈?没有没有。”我瞥了他一眼,他一瞬不瞬地盯着我,我赶紧捡起笔低下头喃喃念着题目装模作样地思考难题。
“去打会球吧,看你也不像看得进书的样子。”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如获大赦地丢了笔,草草收拾好自己的书和文具,告诉他等会不用等我回家了。徒弟都下课了,他这个做师父的也解放了,也起身慢吞吞收拾东西。
我抱着班里的篮球往球场走时,他却也跟着过来,我好心提醒他校门在另外一个方向,他却说他也要打球。
“你,确定会打篮球?”我看着他一副瘦得让女生都嫉妒的身子骨,一派仙风道骨还是比较适合捻须吟词诵曲。
“要不比一下?”
一听他这么问我心里就痒起来了,这坏习惯绝对是老唐给惯出来的,于是问他:“怎么比,比什么?”
“打七个球,谁进得多谁赢。我赢了你就乖乖回去做题,我输了随你便。”我发觉这竟然是他跟我说过的最长一句话。
“比就比。”平时没见他打过篮球,估计技术不纯,我怎么说也算在球场时拼杀过的,何惧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
他的技术确实一般,但优势在于长手长脚,一番围剿下来也和我拼了个3:3。想着最后一个球千万别给他投进,不然我可得关小黑屋了,他抢到球刚想上篮,我狗急跳墙地用手肘撞了一下他的腰,没想还是慢了一步,球稳稳地进了。
“你耍诈?”他扶着腰在旁喘气。
“你又没说不可以耍诈。”我不服道。
“可还是我赢了。”他突然笑了,他竟然也会笑,还笑得那么干净明朗,在这样的场合看到这样的笑我真想上去拍一巴掌,叫你得瑟。
然后他收起球,往教学楼方向走,我只好愿赌服输地跟上,心中念念下次这种单挑的场合一定要祭出我的当家王牌——老唐。
到了教学楼楼梯入口他却停下了,把球还给我,我问他干嘛。
“我刚才说我赢了你就乖乖回去做题,没说我也要陪你回去啊。”他神色坦然。
“你……”
“把那几张卷子都做完,明天我检查。”他说完转身往校门方向走。
我抱着球,望着他背影渐渐远去,眼睛要是能甩刀,我早把他飞得个千疮百孔了,只能暗暗诅咒他出门被女流氓劫财,被男流氓劫色,哼。
作者有话要说: 妖怪,你往哪里跑?!
☆、有种面谈
我一边艰难解题一边埋怨周老师不尽职,一心二用进入痴迷状态的时候,眼前卷子上飘来一片阴影,且带了阵阵若隐若现的可可奶香味。我猛然正身抬头,就看见小周把手里拎的袋子搁到书桌上,里面是两个一样的纸杯,他坐到桌对面。
“呃,你怎么又回啦了?”我看看袋子又瞄瞄他。
“喝哪个,奶茶,可可?”他将两杯热饮拿了出来。
“可可,谢谢。”我想也没想。原来只是去买东西,握着暖和的杯子我吃人嘴软地头一次发觉这尊冰雕也那么有人情味,那么食人间烟火。
他问我有哪里不懂的,我说你还不如问我有哪里懂的,这样我可以少说一些。他没和我扯皮,啜了一口奶茶搁一边,拉过卷子就给我讲题。讲到需要演算的地方他便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但我看到的文字和图形都是倒着的,于是放下可可跑到了他旁边弓身站着听,他只好让了个位子坐到旁边凳子去。
听到终于恍然大悟之时,我松了一口气,抄起手边的杯子就吸了起来,热饮入口才发觉不对劲。
“怎么一股奶茶味啊?”我皱眉嚷道,话一出口立马怂了,继续喝不是把杯子放回去也不是,我尴尬地朝他笑笑,他没瞧我,只是耳朵也染上了微红。
最后我做了一个悲壮的决定,把两杯都干了。只是一大杯下肚,撑得我力不从心,伸手想再去拿可可的时候,他一把将杯子劫了去,“喝那么多不撑吗?”话毕看也不看我,送到嘴边就吸了起来。
我只能在心里念念催眠自己,我脸皮很厚,这没什么。
而我们二班的灵魂人物终究不是一般的人,小周给我期末考前突袭的题目里竟然和考卷大部分内容雷人的相似,都有点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借着家里的关系顺到了考题。但想到初一运动会的时候他明明拿了冠军,却还主动出来为窦娥·唐伸冤,这种有着莲花一样节操的人还会投机倒把的话,也只会存在于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腹诽中了。
考试结果好得出我意料,经此一役,士气大涨,我不觉对这位军师多了几份敬仰之心,想着前两年怎么没多留意这号人呢,大概是忙着对丁煜动歪念去了。这份心情一变,听他讲话时觉得那条声线愈发惑人,听多了耳朵都要怀孕,估计《最炫民族风》这种神曲到了他那里都会染上几分撩人的磁感,想想就觉得无法直视。
期末考完,宋宋号召去KTV庆祝,老唐第一个热情响应,我把小周也喊上。我们四人,除了我是冲着吃的去,其他三人都是麦霸。没想到小周和老唐一冷一热两个极端的人居然能有摄影这种那么烧钱的共同爱好,不一会便聊开了,包厢太吵闹,听不清他们聊天内容,只见二人脸上不时飘过一阵阵笑,让我总有给他们当了回红娘的错觉。
回家路上我问老唐和小周都聊些什么,怎么一起来学校看书的时候没有看到他们那么嗨。
老唐贼兮兮地看着我笑,“十句话八句离不开你啊。”
“哦,肯定是组织派他来暗杀我了。”我无情地扼杀了老唐的八卦小苗头。
大概从那时候起我们形成了一个山寨F4组合,周末有时一起组团写作业,有时组队去公园瞎晃荡,即使在学业的压力下苟延残喘也要揪住时间的空隙来潇洒。每天都是普通青少年的平淡生活,夏天的那件事从占据整个脑袋到渐渐缩进一个小角落,我不知道几时可以彻底释怀,但总算向前迈进了一步。我像换季的服装一样从人们的焦点范围里下架,如愿过回小透明的日子。
只是想起丁煜的时候左心房总是传来一阵抽痛,有时会纠结自己在他那里曾经属于一个怎样的位置,想着想着都恨不得揪朵菊花来扯花瓣问问花王他到底有没喜欢过我。
高一冬天我的脚意外骨裂了,伤情虽然不严重,但医生还是嘱咐我能走就别跑,能站就别走,能坐就别站,总之就是静养,于是姨妈大题小做地帮向老师申请让我每天早操请假不出席。
我借机怂恿老唐早上帮我打早餐,没想老唐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你不是不能走,你压根就是想睡懒觉,哥哥我早看透你了。”
老唐说的确实没错,他看透我了,我却没有看透他,依然对他怀揣着一颗滚烫的期待之心,只不过这颗心在接下来几天我的细心观察中就彻底凉透了。老唐懒觉睡得比我还专业,连早操都翘了,每天顶着鸟巢踩着点来上课。可是他有小周这个好基友帮着逃过早操点名和打早餐,才睡得那么有恃无恐。我转眼看看宋宋,她每天早上随心所欲,吃早餐都是心血来潮的事,看来是指望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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