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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跑调而过 (钦点废柴)


  “让女人觉得你这位正牌男朋友形同虚设,你不觉得是自己魅力欠缺了点吗?”小周以前对人对事都客客气气,此刻话语里前所未有的刻薄让我觉得心寒。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如今已别半年,我还以从前的目光看人,未免也太低端了。思及此处,不觉自嘲起来,果真大家都在moveon,只有我一人举步不前。
  我默默从地上爬起拍掉身上的灰尘,如果过去几年和他重叠的时光能如灰尘一般轻轻拍掉该多好,只是回忆却像一块牛皮糖,黏着我不放。
  “你也晓得我是她男朋友,早说你喜欢,我就赏给你好了。”丁煜稍稍站定后,脸上浮起一抹怪异的笑,讽刺混杂着愤怒,还有点无奈的味道。
  刚才的朦胧顷刻间烟消云散,原来故事情节是这样发展的。丁煜的女朋友脚踏两条船,一条船被隐瞒事实,一条船被劈腿,现在正是真相大白之后两条船大动干戈之际。
  小周立马抡起拳头又往丁煜脸上砸去,后者轻巧地避开后,回敬对方一拳。不消一会,两人便扭打在一起,周围的人自动退散出一片空地。
  一再警告自己这对于我来说只是晚间八点的肥皂剧,与我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却还是遏制不住想上去劝架的冲动。小周大步跨上去准备又是一拳,我刚想跑上去,他的手才到半路突然旁边闪出一个纤细的人影将他拦腰抱住。
  “你们别打了!”话里有着愤怒,声音却还蕴着清灵,温柔却不乏力量。看清纤影的主人,我差点瘫倒在地上,今晚怎么净是他乡遇故知啊。
  这位故知正是丁煜的女朋友夏伶,可能民间说法应该是前女友,君华中学当年叱咤风云的学姐,可能还曾经算是我的情敌,刚才两个男人话题的焦点或者攻击对象。
  我刹那间明白优异如宋宋,在这样的人面前也曾自惭形秽。我比夏伶高了大半个头,却还是感觉一下子矮了下去,自卑感泛起,竟然想遁地而逃。小周遇上这样的女孩,大半年忘记了我也是情有可原的吧。
  “与你无关!”丁煜退后站稳,声音冷淡,面容严峻。
  “你……”美人故知对他瞠目而视。
  小周掰开她的手,走出她的环绕,声音亦是一番冰冷:“夏伶,这件事到此为止,以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话毕瞥了丁煜一眼,甩开步子转身离开。经过我身边时他不小心碰到了我,却是头也不抬抛下一句“Sorry”便消失在门口。
  我愣了几秒,条件反射地跟了出去,到了门口却在渐浓飘雪中看见小周上了出租车往我来时的方向去了。我刚站定不久夏伶也冲了出来,招了一辆车就跟在其后。
  我一瞬间掉失所有行动的勇气,人家两口子吵架我去瞎掺和什么,六年的感情在大雪里如同他坐的那辆车渐行渐远,永不回头。
  平安夜的这场戏,从头到尾我不过是个背景,连路人甲的戏份都算不上。好懊恼来了这里,活脱脱地是自掘坟墓。以前对他的现况一无所知那是多好,起码还能幻想着他在大洋彼岸或许会想念我。如今知道他纠结的不再是过去的感情,而是一段与自己毫无瓜葛的关系,我与他的生活开始脱节,参与感不复存在,感觉犹如高空坠落,摔得我粉身碎骨。
  我们用六年的时间相知相爱,他用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就抛开过去重新开始。到底是他太过豁达,还是我执迷不悟。
  泪水涟涟,淌下麻木的脸,落到嘴里辩不清滋味,身体飘乎乎的似有瘫倒的趋势。
  身边一个高大的影子晃过,摇摇欲坠地往马路对面走。我看清这人是谁的同时,也看见了一辆卡车正在朝他开去,他却毫无知觉,或者置若罔闻。
  宛若被一道厉雷劈醒,我飞奔朝他扑去,两个人滚到在马路边上,与卡车擦身而过的一瞬可谓惊心动魄,刚才的伤感全然灰飞烟灭。察觉到我们还没滚出马路,我竭尽力气爬起来,半扶半抱地把他带到安全地带。
  我喘着大气,母夜叉一样气势汹汹地朝他吼:“丁煜,你不要命了啊,没看见车开过来吗!不就是失恋吗,一个大男人寻什么短见!”吼完意识到手上火辣辣的疼,又赶忙抽出手查看伤势,擦破了皮,尘土砂砾和着血肉附在左手掌上,膝盖应该也擦到了,热火一片。
  丁煜灵台似乎恢复了清明,目光开始有了焦点,不可置信地盯着我:“付昀?!你怎么会在这里?”问完似乎又知晓答案一般,突兀地转移了话题,“伤到哪里了?”丁煜凑过头来看,我顺势将手背在身后,想着气头还没消呢,不打算理他。
  丁煜锁紧眉头,严肃道:“手伸出来。”
  语气里不容反驳的威严,伴随着寒风中的酒气,汇合成了警告信号。我不情愿地伸出血掌在他眼底下,示威性地晃了几下:“看到没,没见过血盆大掌吧。”
  他莫名其妙的瞟了我一眼,握着我的手腕研究了一会,叹了一口气:“我们上医院冲洗一下。”
  说完招来一辆车,拉着走姿畸形的我一起奔赴附近的医院。
  作者有话要说:  


☆、手间热度

    一路无语飞奔到医院,丁煜轻车熟路地带我到急诊室,害我都以为他是这里的常客。护士给我清理伤口,虽然轻手轻脚,但是药水仍然贪婪地腌制着伤口,疼得我嘴角一抽一抽,旁观者没准以为我是蛀牙发作。
  丁煜在旁边低头不语,我看不清他的神情,只能断定他醉意已被吓醒得差不多了,只是依然酒气缭绕。
  护士清理完毕,丁煜过来要扶我,我忙摆手说不用不用。哪知站起来的时候腿部抽疼导致一个重心不稳,右手顺势抓到了他的手。
  “你这是欲拒还迎投怀送抱吗?”他笑容叵测地盯着我。
  我是得了便宜还耍脾气,立马想甩开他的手,岂知他却牢牢反握住,又换上刚才那种威严的语气:“别乱动,等会又摔了。”
  正想反驳他,只要你不去送死,我就可以活蹦乱跳。这时细细体会下才发觉,咦,手间传来好热情的温度。我回首抬眼瞧他,这人看着是酒醒了,神态却恹恹的,我不自主地伸手抚上他的额头。
  他愣了一愣,头往后一缩,皱眉道:“你在做什么?”
  我猛地收回手,才发觉自己失态,强装若无其事的平淡:“你发烧了。”
  他勉强扯出一抹可能在他认为是笑容的表情,在我看来却是面部抽筋:“没那回事。”
  我朝他晃了晃擦伤的左手:“你要知道,等会你再晕倒,我可没三头六臂去驮你了。”
  他盯着我呆了几秒,苍白一笑,倒是顺从地去看了医生。
  医生大姐是个华人,极具职业操守和管闲事精神地谴责病怏怏还酗酒的他,我立在一旁猛点头附和,丁煜十分无语地瞧瞧我又看看医生,眼神无辜得好像事不关己。
  “你也是,男朋友发烧都烧成这样了,也不管管他,还让他喝酒。”医生的语气含着对我的责备和对丁煜的关切,两种情愫混合后听起来很奇怪。
  “不是不是,医生您误会了,他不是我男朋友。”我忙朝她摆手道。
  “呃。”她有点语塞,但还是单刀直入地问,“你不是夏伶?”
  我摇摇头,心里对这个名字的排斥感又深了一度。
  “扬姐,这是我八年没见的初中小学妹付昀。”闷了半天的丁煜终于开口,无奈地跟医生解释。
  我又嗯嗯地点头,心道我们哪是什么男女朋友,最多只算忘年交。回想一下他的话,又感觉不对劲起来。
  “啊?!原来你们认识啊?!”
  “忘了说,这是向游的姐姐,向扬。向游你还记得吧?”他问。
  苦思冥想了几秒,终于想起是谁,嘴型都做好了准备喊出向游的外号,幸好及时被他阻止了。
  向扬意味深长地看了我几眼,瞧得我心里发怵。她最终也没多说什么,嘴角一弯,嘱咐我帮忙好生照顾丁煜,就拎着挎包下班了。
  缴费拿药后,丁煜背靠枕头坐在病床上打退烧点滴,闲来无事,又想起向扬的“嘱托”,我也就坐在床边椅子上,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叙旧。算来也有八年多没见,沧海桑田之感一时间从心里呼啸而过。
  “刚才,真的谢谢你了,不然今天我的老命可要交代了。”丁煜语气真诚,倒让我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其实,我是喝多了真没注意到车,没有想不开。”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半年前也这么从大醉里过来的。心情不顺畅的时候总想一醉了事,醉过后得个失忆症忘得一干二净更好。只不过酒精麻痹神经的时间也是有保质期的,清醒过后心理上的伤痛不见得减少,反而还多了几分/身体上的难受。
  不过是一种排遣方式,有人选择醉酒,有人选择化悲愤为食欲或者兽/欲,再极端自私的就自我了断把愁肠都留给了活着的人。
  显然他和我都不属于走偏锋的人,他依然是我记忆中性格刚毅的丁煜,只不过现在稍显颓唐。细瞧之下我才发现他俊颜上还残留着斗殴留下的淤青,下巴爬出了胡子茬,本该是破相,却让人觉得痞气外泄,绝不柔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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