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两个人互相望着对方,双双愣住。
楼下有位大妈带着孩子正巧买菜归来,看见一男一女在楼梯上摆出格斗姿势,互不相让的样子。大妈先是一愣,然后迅速丢下菜篮,捂住孩子的嘴,飞快地抱着孩子跑路。
陈绍背对着那位大妈,没看见,高蕾却看得一清二楚,望着那位大妈跑得撞撞跌跌的背影,高蕾觉得额上下来三根黑线。
“喂,”高蕾动了动被他制住的手,佯怒地看他一眼,“我就是想问一下你的手机号码,至于这么大反应吗?”
陈绍猛然回神,几乎是仓皇地松开手,连退两步,差点没从楼梯上摔下去,匆匆道:“抱歉,我不习惯有人从背后拍我。”
高蕾眨眨眼,好奇心大起:“你……你身手很不错哦,而且每天不用工作,还有电脑上看不懂的代码,难道你是……你是、是……杀手?间谍?特务?”
面对她的天马行空、浮想联翩,陈绍略感无语:“不,只是以前当过兵。”
高蕾又是一惊,敬佩地看着他,崇拜之情毫不掩饰:“看你的身手,该不会是特种兵吧!”原来这种人真的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啊,她还是第一次见,请容许她掉价地花痴一会。
在她火热的视线注视下,陈绍更加不自在,偏了头不去看她,应付一般道:“没有,普通兵种而已。你、你的身手也很不错……”
得到夸奖,高蕾毫不掩饰得意之情,笑道:“那是,我也是练过的!以前为了练琴,要保护手,后来不需要了,我就去练散打,练跆拳道,还练……”
“手伤了之后去的?”陈绍抓住关键,望着她,眉头轻轻皱起。
“唔……不说这个了,”高蕾连忙摇头,转移话题,笑着拿出手机,“给我你的电话,好不好?”
如今回想,想要到陈绍的电话,还真是不容易,居然得要先跟他打一架。高蕾窝在被子里,握着手机偷偷地笑。
明天,明天她穿什么好?高蕾裹在被子里滚来滚去,把自己包成了一个蚕蛹,想了半天无果,干脆从床上跳起来,裹着被子去开电脑。
“快,快,百度快出来,百度快出来……”高蕾盯着电脑屏幕,不停默念着,最后在百度里输入搜索关键词——【女人成功追到男人的秘诀】
度娘,明天就全靠你啦!
第 10 章
选择江景饭店好几家,独独选择“在水之湄”,是高蕾的“蓄谋”。
她的理由非常简单,因为这家店的空调暖气开得超级足。
按着服务生的引领,走入高蕾订下的二楼临窗小包厢,推开门,看见里面抬起头来朝他笑的女人,陈绍愣了一下,然后礼貌地颌首,准备带上门离开:“对不起,我走错地方了。”
“喂!”高蕾嚯地一下站起,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是我,没错啦!”
陈绍微愕:“高蕾?”
他刚刚,是真的没认出来。
为了今天的约会(?),高蕾精心打扮了一番,花了精致的淡妆,做了指甲,乌黑的长直发烫了微卷。谢小梅女士知道女儿今天要来约会,十分积极地出谋划策。高蕾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一件Jean Paul Gaultier单肩天蓝色连衣裙,很能衬出她的细腰长腿,包厢的灯光照耀下,她露在外面的半个肩头圆润而极有光泽,微卷的长发披散开来,发丝拂过肩头,带出两分慵懒的性感。
你说,要不是“在水之湄”的暖气够足,大冬天的她这么穿,不冷死也要冷死。就算为了陈绍,可以要风度不要温度,那也是在冷不死、有命见他的前提下嘛!
当然,在连衣裙之外,谢小梅女士给了女儿一件Norma Kamali修身长款棉大衣,长及脚踝,超级保暖,如果两人吃完饭后想去哪里散个步、再联络联络感情什么的,有大衣在,女儿也不会冻着。
谢妈妈喜欢看奢侈品,偶尔看到喜欢的也会买,有的压根不适合自己的年龄,倒是给女儿不错,可惜高蕾认为,坚决不能助长妈妈购买奢侈品的奢靡风气,所以一次也没穿过。
所以,今天是真的例外。高蕾为了能在陈绍面前惊艳一把,可谓是下了血本,谁知道准备太过,陈绍居然都认不出来是自己,过犹不及,过犹不及啊。
看着陈绍坐下后,半天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愕然表情,高蕾有点忐忑,又有点气馁,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问他:“我这样……不好看吗?”
“不,不……”陈绍仿佛是猛然回神,一连说了好几个“不”字,这才发现自己竟盯着高蕾那半边好像在发光的圆润肩头看,立即觉得眼睛像被什么烫了一下,赶忙侧过头去看窗外。
高蕾拉了拉自己的头发,动动身子,又问:“真不好看?”
“不,不,很……很好看。”
“很好看?那你为什么不看我?”高蕾托腮支着桌面,凑近了几分去打量陈绍。隔得近了,陈绍都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是很柔和的味道,可是无处不在,他的身子不由得往后靠,紧紧靠在椅背上还不够,仍然有要继续后仰的趋势。
高蕾看得扑哧一声笑出来:“你那么紧张干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她递过去菜单,柔声道:“先点菜吧。”
握住菜单,低下头来一页页翻过去,陈绍的心情才稍稍镇定。一镇定,他便发觉今日的高蕾实在是很奇怪。
陈绍不知道她为了这身光鲜的打扮花费了多长时间,但他也知道与平时随意的穿着相比,高蕾今日这一身绝对算得上精心。昨日,她打电话来约他吃饭,那时候他正在曲家,陈绍盯着那条短信看了半晌,始终没决定要不要去。还是表姐卫倩,见他一直在沙发上埋头发短信,好奇地凑过去看,看见高蕾的话,夺过他的手机替他做了决定。
所以高蕾昨天收到的那个[好],其实是卫倩发的。
发都发出去了,再反悔也不像样子,陈绍无奈来赴约,不过他昨天晚上一直没睡好,总是翻来覆去想着今天高蕾约他是什么事,难道她已经知道自己对那人下手了,所以才约他聊聊?可是……那事他做得很隐秘,又是才开始做,她也不该知道啊……
陈绍辗转反侧一夜,今早7点就起床,心不在焉地看了一会李义发过来的公司邮件,效率十分低下地处理了两份文件,时不时盯着电脑屏幕下方的时间看,好不容易才等到11点。
想想自己刚进门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走错房间,居然没认出高蕾来,陈绍就觉得有点窘。
这不能怪他,平日高蕾都是清清爽爽的样子,不是卫衣牛仔裤的学生模样,就是大衣长靴的潇洒风格,今日确实是……很不一样,十分不一样,非常不一样。
几个菜上来,陈绍习惯性地下筷,其实心里还在想着高蕾今天的反常是为了什么,连吃进嘴里的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陈绍的心思不在菜肴上,高蕾的就更不在了,她吃了两口就食不知味,端着装玉米汁的杯子喝了一口又一口,琢磨着怎么开口。
高蕾的高中两年和大学四年,全被邹文占着,就算有男生喜欢她,也只是暗暗喜欢,高中时代,谁都知道邹文追她是多么高调,其他人都望而却步,大学时代,都奠定男女朋友关系了,谁还会自讨没趣?
所以,除了邹文,高蕾再无其他的恋爱和被追求经历,而且更加没有主动追男人的经验,昨天晚上搜了两个小时的度娘,有些话有道理,像“只要你喜欢对方你就拿出自己的勇气去追”,她觉得再正确不过,但是有些话就是纸上谈兵,比如“给男人他想要的东西,或者让男人知道,你想要的东西我这里有”,开玩笑,我又不是小叮当,要啥给啥。
不过总而言之,“女追男,隔重纱”这句话,她坚信不疑。所以斟酌再三,捧着热乎乎的玉米汁杯子,高蕾笑眯眯地抬头:“陈绍,我问你件事,你要老实告诉我啊。”
陈绍放下筷子,抬头看她,点头:“你说。”
“你有女朋友吗?”高蕾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陈绍一愣。
“有吗?”高蕾追问。
“没、没有……”她问这个做什么?陈绍有点奇怪地看着她,心里模模糊糊好像有了一个答案,可是他又不敢去细想这答案是什么。
高蕾勾唇一笑,继续问:“那……有未婚妻吗?”
“……当然没有。”
“有喜欢的女孩吗?”
这回,陈绍顿了一下,才摇头:“没有。”
“所以,我可以喜欢你,是哦?”
“什、什么?”
“诶?我说得不够清楚吗?”高蕾眨眨眼,表情纯洁又无辜:“我的意思是,我喜欢你,陈绍。我,高蕾,想要做你的女朋友,我想追你!”
陈绍这一回,是完完全全地怔愣当场,大脑当机。
高蕾耐心地等待了一分钟。
见陈绍还是那副吃惊至极的表情,压根没有打算给她回应,人生第一次告白的羞涩情绪后知后觉地涌上高蕾心头,告白的时候大义凛然,说完之后才发觉自己干了一件多么了不得的事情。
高蕾终于觉得害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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