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风险呢?您不害怕了吗?”韩兴下意识地提醒道。
“想要赚钱总是要冒险的!何况,钱会带来安全感的!你尽管按我的吩咐去做好了!”杜鸿宇冷静地说,看样子是做好了直面风险的心理准备了。他曾经为了美慧想要关闭怡新会所,回到人生的正轨,现如今,他又不得不为了多赚钱以便营救美慧的母亲而重启毒品生意,再次踏上人生的歧途!
“既然如此,属下这就着手安排!相信怡馨会所的生意很快就能恢复到从前的蓬勃样子!”韩兴信不禁心满满地说。
听了韩兴的话,杜鸿宇没再说什么,只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示意韩兴别再烦他,韩兴见状忙识趣地离开了。
这几天杜鸿宇的日子自是很不好过,不过尹冬的日子却也好不到哪儿去。作为重案组的组长,尹冬每天都有一脑门子的官司要忙,除了公开的任务,他还得抽时间调查杜鸿宇的犯罪证据。然而对于杜鸿宇的调查,由于只能暗中进行,一些常规的办案手段无法正常使用,加上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特情,根本毫无头绪,更不用说什么进展了。
让尹冬尤其感到郁闷的是,廖明良被杀案果然像肖英俊预料的那样很快被转手了。没有任何说明跟解释,也没有书面通知,支队长只接到了一通上级的电话,通知支队立刻停止调查廖明良被杀案,并务必于两日内把廖明良被杀案的所有卷宗送到总队三处。在外面不懂的人看来,某刑警支队也好,某处也罢,反正都隶属于同一个刑警总队,案件转到哪里又有什么关系?然而尹冬不是外面的人,他深知这其中的大不同。关于三处,一直有句顺口溜被刑警们广泛传播着:人死进坟墓!案死进三处!就是说凡是被送进三处的案子,基本上等于被尘封了,不会再有人问津了。
廖明良被杀案转至三处的事给尹冬的刺激很大,以前虽然也有不少案子被不明所以地转到三处,但从未有哪宗被转到三处案件像廖明良被杀案这样让尹冬感到心有不甘。他很清楚,杀害廖明良的幕后凶手一定就是把他欣赏和喜爱的肖英俊送去边境缉毒的黑手,他若不把这只黑手揪出来,那么肖英俊很可能无法活着回来了。如果他任凭廖明良被杀案尘封进三处永不见天日,那他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还要做这个刑警了。像刑警这种每天吃苦受累又无利可图且还有生命的危险的职业如果不是因为尚有残存的信念在支撑,他真的会做不下去的。
人不管做什么事,总是有所图的,他尹冬也一样。他选择做一个刑警,一不图升官发财,二不图做英雄名扬四海,他图的不过是在养家糊口的同时还能维护道义,若只是养家糊口,不能维护道义,那么他选择做刑警就是个错误!那样的话还不如去卖白菜呢!卖白菜就算再怎么辛苦,至少不会没黑没白,没日没夜,且生死难料!
当然了,既然做了这个刑警,就应该做好牺牲生命的心理准备,然而,即便真要牺牲生命,也要为道义牺牲,而不是被阴谋所残害!为道义牺牲起码有价值,被阴谋所残害只能证明自己的愚蠢和无能!他既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不能让它发生在肖英的俊身上,因为他和肖英俊是一样的人,他们是为着一样的目的做刑警的,他自然当与肖英俊同荣辱共进退!
因为受了廖明良被杀案被转给三处这件事的强烈刺激,加上对杜鸿宇证据犯罪的调查毫无头绪无从着手,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尹冬终于做出了一个他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的决定——他决定接受美慧的提议,让美慧做特情。
131chapter 130后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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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的复兴系列●═════════════●
清晨,宁香梅在明媚的阳光中醒来,她睁开眼睛,真切地感受到了阳光的温暖,尤其是在这样寒冷的冬天。这是她搬进“新居”的第一个早晨,为了睁开眼睛就能看到窗户,为了能够更好地体会在这个拥挤的大都市里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有窗户的住室是什么样的感觉,昨晚临睡前她刻意没有拉上窗帘。
从睡梦醒来的宁香梅迎着清晨的阳光往窗外看出去,她不但看到了蓝天,看到了白云,而且还意外地看见一只小鸟在一棵歪脖树的枯枝上雀跃,因为仅一窗之隔,她能清楚地听见鸟儿欢快的叫声。
在这个没有一丝绿色的冬天的早晨,窗子外面那由阳光、蓝天、白云、枯树和小鸟构成的美图竟然带给她一种有如春天般的感受——一切都欣欣向荣,一切都充满希望和生机,她的心情情不自禁地愉悦起来。
尽管她还是那个贫穷的宁香梅,尽管她仍旧住在破败的出租屋里,然而,在她拥有窗户后的第一个早晨,她忽然对这座她一直居住但从未真正融入的城市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亲近和眷恋,她第一次觉得她属于这座城市,她不仅仅生存在这里,她还生活在这里。她不但真切地感受到了它的脉搏和呼吸,她甚至还看到了它掩藏在浮躁外表下的沉静之心。
“你慢慢会发现,你得到的绝不只是一扇窗而已!”她不禁想起美慧曾经对她说过的话,她的眼里不知不觉闪出了泪光,她感到自己的心变得史无前例的轻灵跟柔软,她惊奇地发现原来现实并非像她以为的那样沉重和古板,她还发现原来现实的样子可以随着心情的转变而转变,她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境由心生吧。
虽然已经醒了,她却不急着起床。因为是周末,不用上班,她决定好好享受一下这个有窗户有阳光且有时间的早晨。她怀着美好的心情狠狠地伸了个懒腰,她的手指不经意间触到了她昨晚睡前看的一本书——《死魂灵》,这本书也是美慧借给她的。而就在她的手指触到《死魂灵》的一刹那,泼留希金这个名字跳入了她的脑海,她的心竟猛地抽了一下。
虽然早在高中的时候,她就已在课文中认识过泼留希金,但那时的泼留希金并给未给涉世不深并一心向往通过考大学而改变命运的她留下多么深的印象。泼留希金对那时的她而言不过是有可能会出现在高考试卷上的一道题目,她之所以肯花一点时间和力气记住这个名字完全是出于对高考的敬畏,而绝非是出于对这一生动的惟妙惟肖的文学形象的体察,无论是对泼留希金还是对塑造了他的果戈理,当时还是高中生的她并未有过发自内心的感知。
然而,当经过了这些许流年之后,当她在死魂灵的大局中再读泼留希金,当她读他的兴趣已不再是基于对考试的敬畏,而是生发于对人性及人心的真诚关注,她才真切地感受到这个吝啬鬼的形象多么的令人惊心动魄。
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呢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本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穿的衣服很像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着帽子,正如村妇所带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绝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概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他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他的女儿的结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没有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像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
当她清晨的阳光里回忆起昨晚她在《死魂灵》中读到的这些关于泼留希金的内容时,这个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且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的地主忽然间变成了一面镜子,透过这面镜子,她是那样清晰地照见了自己。
虽然自己一直住的房屋不似泼留希金那样不堪,但从没有窗户这一点看她甚至还不如泼留希金。虽然父母每每写信来让她买药给他们时,她不曾送他们诅咒,她总会如他们所愿给他们买了药寄了回去,但她买的都是最便宜的止痛药,她知道,那些药治不了父母的病,甚至不能真正缓解痛苦,那些药只是她敷衍父母的道具罢了,她不过是想用最少的钱换取最大程度上的良心安宁而已。
她虽然穷困,但是依着她现在的处境,她原是可以让父母来B市好好看看病的,父母的病痛不过在贫困中积累的陈年痼疾而已,并非是那种换肝换肾或移植骨髓那需种要耗费巨资的大病,费用她应该是负担得起的,即便不得不拆借一点钱,她也有能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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