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王]村哥很萌别黑他 (不披马甲太销魂)
- 类型:青春同人
- 作者:不披马甲太销魂
- 入库:04.09
又翻译成:你是我的白日梦。
千春看看信封时间,发现一封是八年前,一封五年前,还有一封是几个月前。
都是好久的信了,难为还没损坏。千春打开八年前的那封,是坂本绫子的,内容很多,大致是说自己的生活,又抱怨千春那么久不和自己联系,又说自己去了趟立海大观光,可惜没看到千春。
还有一封六年前的,也是坂本绫子的。又是惯例的抱怨了下千春一直没回,谈了下自己的大学生活,抱怨医学不是正常人学的,之后又兴奋地说自己加了网球社,结果看到男神了。
男神的名字,叫幸村精市。
看到这里,千春无意识地叹了口气,心里有些难受。
真奇怪,都这么多年了,有什么好难受的呢,不过是少女时代的眷恋而已,怎么能当真?都过去了。
千春继续看下去。
当坂本绫子发现男神和自己同是医科生后激昂了。天赐良机呀,不擒下男神她不是蠢蛋?
过程坂本绫子没说,只在最后激动的表示,终于和男神正式交往。
交往了。
千春忽然没有勇气看第三封信了。她有点想哭,拼命地在心里骂自己,还是没忍住哭出来。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哭些什么。
千春最终还是打开了第三封信,第三封信是婚礼请柬。新娘:坂本绫子,新郎:幸村精市。千春内心酸楚,看了眼日期,还有一个月。
去还是不去?
千春犹豫了下,最终还是选择了不去。有什么好去的呢,就这样吧,收到这封请柬也好,就当为自己这么多年隐忍内敛的暗恋画上一个句号。
终于结束了。再见,幸村精市。
作者有话要说: 嗯,看过我的小说的都知道,第一张永远不是真相- -
又是网王重生文,我就爱这样狗血的题材呀【捂脸
这篇依然走轻松温馨路线,这次绝不会写成国光的明恋文了TUT
3重生
你有没有遗憾?如果能重回少女时代,你想去弥补什么?
一觉醒来,重回到16岁,千春有些迷茫。如果说遗憾,她是有的,她想在父亲离开家的那天早上,想法设法阻拦他离家,因为他会在开车的途中,被一辆飞速驾驶的货车撞翻,当场死亡。
可是现在……距离父亲的葬礼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她和母亲昨天搬来神奈川,她也收到立海大入学通知书。
千春有些疲倦地蹲在地上整理东西,心情反而更加抑郁,像是有什么东西堵在胸口,难受地想要发泄。
目光触及到斜靠在墙边的画板,千春忽然有种画画的冲动。她放下整理了一半的衣服,找齐颜料,就背着画板提着小箱子下楼,和母亲说了一声自己出去逛会后,就换上鞋子去了附近的公园。
此时正是傍晚,清风徐来,显得格外凉爽。公园里繁花似锦,绿草如茵,郁郁葱葱,古树参天,万木争荣,再加上一群在公园或锻炼或玩耍或闲逛或聊天的男女老少,千春只觉得心里的郁气无形中消散了许多。
她随意跳了张长椅坐下,把颜料放在一旁,然后打开折架,将画板放上,扫了一圈,挑了几个小孩子玩耍的场面画起来。
千春并不打算画太细,直接用画笔蘸了黑色颜料就开始勾勒起来。她的手法很是纯熟,不过几笔,便已将大致轮廓勾勒完毕。
要画的场面并不复杂,两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生坐在椅子聊天笑闹,一旁放着零食,椅子前面蹲着两个男生在专心致志的下棋,还有个年纪更小的剃着小光头的男生,手里拿着纸飞机自得其乐地绕着他们跑来跑去,因为年级过小,以至于好几次摔倒,还不等大人来扶便自己一古溜爬起,笑呵笑呵留着哈喇子又跑着打圈圈。
就是这样的场景,千春有好几次停笔出神。
她想起她小时候性格就很沉闷,所以父亲就特爱逗她,看到她一脸恼怒又努力保持一本正经的样子就很有成就感。
大概因为父亲把自己定义为她的小碗伴,所以渐渐的,和父亲玩闹起来她也特欢脱,经常要父亲将她抛高再接住,父亲又宠她,即使后来她渐渐长大父亲渐渐老去抱不动她,父亲就常带她去公园,公园有个秋千,她坐在秋千上,父亲在后面推。有次她恶作剧假装坐不稳,父亲匆忙拉住秋千的绳子,不顾过大的摩擦,待知道真相后不仅不怪她还让她注意安全。
在父亲去世后的一天,她独自去了父女俩常去的公园,一个人坐在秋千上,轻轻一蹬,秋千小幅度的轻轻摇荡开,只是此时,再也没有人会在秋千荡回来后给它一个力让它继续荡着,更不会身后再有那么一个人一直关注着她的安全。
她后来在一个论坛里看到一个帖子,《世上最难有一人温柔待之,其次温柔相待。发发那些让人怦然心动的句子》,楼主配图和文字都极好,看得千春心里有些酸楚。一直到后面,当她看到两句话时,眼泪一时没忍住哗啦全流了下来,止也止不住。
一句是:姑娘,别傻了,这个世上最爱你的男人已经娶了你妈了。
还有一句,千春在许多影评书评作文里都曾见过,但每看一次都忍不住流一次眼泪。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千春仰头,努力将拼命往外挤的泪水倒流回去。
她仰着头,看着蓝天白云,在心里默默念着:我很好很好,谢谢你这么多年的陪伴,我会好好照顾母亲,我会认真生活成长。
当心情渐渐平静下来后,千春低头,正准备继续完成未完的图画,发现之前玩着纸飞机的光头小男生努力地站在自己放东西的椅子上,小手握着椅背,站姿歪歪扭扭,又极力想看清千春的画像。看到千春惊讶的眼神,他歪头很努力地思索了会开口,声音软软糯糯:“你在画我们吗?”
千春心软的一塌糊涂,她抱起小男孩,指着画板逗他:“那你觉得哪个是你呢?”
小男孩咬着食指,看看画又看看千春,看看画再看看还在玩闹的小伙伴,极认真地想:“是不是这样?”他指着在打转转的小光头男孩。
“为什么?”
小男孩极为委屈地自己的光头:“因为我没头发,他也没头发。”
“你不喜欢自己的发型?”看着小男孩的小光头,千春很想伸手摸摸,忍了忍,没忍住,她小心翼翼地摸了摸。
小男孩的表情更委屈了:“每个看到我的人都会用手摸我的头。”
千春动作一顿,讪笑:“这个……说明大家觉得你可爱呀。”
小男孩嘟着嘴:“那我要是也夸你好看,你也会剃成光头我摸摸看吗?”
这个,还真不会。
千春想了想,忽悠道:“你看公园这么多人就你一个光头,你知道为什么吗?”
小男孩还真被问住了:“为什么呀?”
“因为大家都没这勇气呀,你要知道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光头的,这要有够硬的脸型外表条件,你看你剃了光头还有那么多人喜欢你,就说明你足够可爱……”
“可爱?”小男孩皱眉,“咳咳”两声正了正身子,一本正经地叉着腰,努力趁着声音,使自己显得沉着稳重,“男孩子要可爱做什么?可爱能当饭吃吗?”
千春表情一顿,一脸黑线:“这个,这个,还是能当饭吃的,比如拍个广告啥的……”
“没志气。”
被一个小孩子鄙视,千春压力甚大。
小男生一挥手,极为豪迈:“Veni!Vidi!Vici!”大概是因为英文生疏难念了些,他每一个字都咬地极重音,每说一个字都要停顿好长。
千春目瞪口呆。
小男生斜睨她:“你知道什么意思吗?”
不待千春说什么,小男生便洋洋得意地卖弄:“公元不知多少年,凯撒大帝进攻那啥啥城,大获全胜,凯撒给国内报捷时只用了3个拉丁语单词。”
是公元前,小亚细亚吉拉城。
千春默默地在心里念着,看着小男孩神采飞扬的表情,一个没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她极少这么开怀的笑,笑容伴着背后一树的花开,显得很美,眼眸弯成一个弯月,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脸庞干净白皙,笑容透亮,极有传染力,让人忍不住心情舒畅。
“公元前47年,小亚细亚吉拉城。”轻扬的男声带着明显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码完刚好下班><
日更呦~
4初遇
“公元前47年,小亚细亚吉拉城。”
男声细条慢里不疾不徐,尾音落地时带着些许细碎的笑声,微微一顿,又接着道:“Veni,Vidi,Vici。吾至吾见吾征服,意思是我到过的,我见过的地方,我都要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