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她退了出去,坐到了外面的椅子上,看见清洁工推着车过来,提着果篮走了过去,“大姐,这果篮送你吧。”
清洁工看着这果篮是全新的,在医院附近的水果店买怎么样也要几百块,“这果篮你不要了,就退回去呗。”
“不,我不退了。”
肿瘤科的住院部,见惯了生离死别,林嘉木这样的也不算是特别的,清洁工叹了口气,“人啊,生死有命,进了这一层病房,一只脚就迈进了鬼门关了。”
“我是从外地回来的,听说小时候的邻居阿姨病了,这才过来看看,没想到她已经出院了,小时候我父母工作忙,我是她一手带大的,后来搬家了就没联系了,现在也不知道她家住哪儿。”
“那是谁告诉你她在这儿住院的?你跟他在联系一下啊。”
“是我朋友的朋友有个亲戚在这里做护工,她回家讲的,我朋友跟我说的,那个人好像姓赵……”林嘉木把手机拿了出来,“这是我替她拍的照片。”
清洁工看了照片一眼,“哦,这人不姓赵,姓武,我们都叫她武嫂,全名好像叫武雪凤。”
“对,她是姓武的,我现在脑子都乱了……她现在在吗?”
“她现在不在,回她家里照顾她男人去了。”
“您知道她家在哪儿吗?”
“就在离我们医院后街那一排平房,她男人早年间工作的时候砸断了腰,她从农村出来带着她男人治病,没想到病没治好钱花光了,她看医院的护工赚钱,就做起了护工,为了照顾她男人,她一直是做那种白天家属护理,晚上护工护理的工作。”
“哦,我知道了,谢谢啊,我去找找看。”
清洁工目送她走了,又跟别人八卦起来遇见一个来看老邻居的女孩子,又乖又懂礼貌。
医院后排的平房不少,为了方便出租,私搭乱建像迷宫似的,林嘉木打听了很久才打听到武护工的家,没想到门是紧锁着的,她趴在窗外向里面看,空荡荡的……“原来住在这儿的那家人呢?”她叫了路人打听。
“那家的男的被女的送回乡下了,女的在医院做护工,常年不在家。”过路人说道。
“谢谢啦。”这通乱的,外遇,出轨,真心是全民问题,林嘉木拿手机给这间平房照了相,又转了转,看见跟这家隔壁屋里有人,敲了敲门。
“请问,武护工家是住隔壁吗?”
隔壁这一家看起来有些凌乱,眼睛都有些熬红了,但穿的不差,能在医院后面租间平房,长年护理病人的,多少都是有些家底的,真穷的早把病人带回家保守治疗了,这家的女人看了林嘉木一眼,林嘉木对她笑了一笑,“我是别人介绍来找她做护工的。”
一听说同是家里有病人的,女人对林嘉木生出了几分的好感,“她家是住隔壁,不过都没什么人在了。”
“您知道她家乡是哪儿的吗?家里还有什么人?我想请个住家的护工伺候偏瘫的老人,这年月不知根底的不敢往家里请。”
“哦,她家是郊区的菜农,公公婆婆在家住了十几亩的菜地,家里还有一个女儿,好像是上初二了,她前阵子刚把她男人送回了家,全天都在医院做,你找她当驻家护工好像能行。”
“那她什么时候回来啊?”
“她不怎么回来的,你去医院找她吧,这个时间她应该在医院。”
也就是说医院以为她在家,邻居以为她在医院,这个女人隐藏的技能要比冯霞高啊,难怪摘果子摘得这么顺手,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黑吃黑?
作者有话要说:一不小心写超额了,还是发出来了,大家都不喜欢保姆这么没有美感的故事?咳……
☆、73
嘉木语录:亲情似乎是所有感情中最不需要经营的,似乎有了血缘关系维系,所有的事都变成了理所当然,直到亲情出现了裂痕,人们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跟亲人之间的距离,已经远的无法轻易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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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冯霞的年龄和经历衡量,她算得上是一个比较“时尚”的人,QQ,微信玩得都很好,她空间里大部分的内容是她女儿和儿子的,尤其是她女儿夏明明的照片,差不多两天就要更新一次,林嘉木顺着网络上的痕迹追踪到她女儿的微博,立时像是挖到了金矿一样,这姑娘小到吃一次炒菜、买一件新衣服、寝室里进来只蛾子、跟室友一起出去看场电影,大到成绩天气等等,无一不写,互动的多数是同学、朋友,最新的一条微博是“马上就要到十一啦!一个月败了三千大洋,母上大人要肯定要数落我啦。”
下面的评论差不多都是一个月三千块不算多啊,你妈妈那么疼你不会生气的,还有人讲你家那么有钱,你一个月花三千很简朴了。
林嘉木看完之后抬头看了一眼在擦档案柜的汪思甜,“甜甜,现在大学生一个月生活费大概是多少?”
汪思甜想了想,“我跟我那些同学都没什么联系了,平均下来条件一般的一千,好一点的就没有上限了。”
“一个月花三千是什么水准?”
“土豪啊……”
好像是为了配合汪思甜一样,网名叫明媚公主的夏明明下一条的微博是:“母上答应给我买土豪金啦!母上千岁千岁千千岁……”
看见这条状态,林嘉木忽然明白冯霞为什么在骗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也许一开始她真是生活困难这才被那个姓梁的老人诱惑,捞到第一桶金以后也曾想过要回家好好过日子,可是家人的胃口早就被养大,儿女要上大学,要过跟城里的孩子一样的生活,娘家要盖新房,丈夫要跟着她进城享福,过惯了城里的生活的她在农村也极为不适应,于是她选择了再次出山,带着全家在城里安家落户,把骗婚当成了生意来做。
汪思甜擦完了档案柜,偷看林嘉木,“林姐,我有件事……”
“你又要出去吗?”林嘉木看了眼日历,“对了,今天是周六,已经一点多了,你要出去就出去吧。”
“我不是想要出去……”
“那你想要做什么呢?”
“我把我的房子借给了我朋友住,她说晚上一个人住害怕,让我搬回去陪她。”
“你的什么朋友?你不止要提供房子给她,还要陪睡?”
汪思甜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是我在少管所认识的朋友啦,比我大了一岁,是我们的寝室长,很照顾我……”
林嘉木挑了挑眉,她原意只是逗逗汪思甜,没想到她脸红成这样,“我原来让你在办公室住是因为你没有地方住,现在有地方住了,回去也可以,今天下午你放假,整理一下东西,等会儿我忙完了送你回去。”
“谢谢林姐。”汪思甜笑着到了外面去收拾东西。
通过被过度PS的照片来认本人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林嘉木在冯霞拉着女儿的手,接过女儿的行李箱时,才认出夏明明。
夏明明长得像爸爸多一些,眼睛不大,鼻子有些塌,样貌平平,但很会穿,气质很好,看起来跟A市中上家庭里时髦的姑娘没有什么区别,冯霞也不是照片里那副土气的样子,穿着长版的耦合色薄毛衣,白色打底裤,白色的外套,穿金戴银,看起来也像是殷实人家的妇人。
夏明明跟冯霞说话的时候语气轻快,腰杆挺直,看得出是个挺精的姑娘,到了外面让林嘉木惊讶的一幕出现了,在外面等着她们母女的竟然是林成祥。
夏明明叫了一声,“林叔叔!”
林成祥很高兴地答应了一声,“明明回来啦!”
“林叔叔我好想你啊!”她亲亲热热的拉着林成祥的手道,林成祥就算是穿得再好,也是老得快要掉渣的老人了,被这么小的小姑娘叫叔叔,很是引人侧目,他却是一脸与有荣焉的模样。
“别老缠着你林叔叔了,一个月花了三千块,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冯霞嗔怪道。
“林叔叔,救救我。”夏明明躲到林成祥的身后。
“诶,小姑娘嘛,喜欢穿好点吃好点不是毛病,三千块不算多啦,你别生气,最多下个月她的生活费我出。”
“你就惯着她吧。”冯霞扶着林成祥的另一只手,母女俩个亲亲热热的扶着林成祥上了出租车,瞧这母女俩对林成祥殷勤熟络的样子,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一家祖孙三代共享天伦呢。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组团忽悠……
一方是自己的儿女因为自己再婚的事对自己横眉冷对,一见面就是一脑门子官司,一方是自己的后妻生活上对自己体贴入微,后妻的女儿对自己亲热孝顺,难怪老人的天平会一面倒的倒向后妻。
夏明明看来比自己想象的要精明厉害的多,林嘉木收起相机,慢慢把车开走。
武雪凤今天离开小区的脚步有些匆忙,除了日常背的包之外,手里还手里拎着两个大包,每个包都被塞得鼓鼓囊囊的,往常总会送她的夏常俊这次并没有出现,她刚走到公交车站,手机就响了,她从背包里翻找了一会儿才找到手机,刚接起来电话就断了,她看了眼号码是陌生号码嘀咕了一句就把手机放回了包里,并没有注意到站在她左边的一个高壮男人,从她的包里拽出了些什么,塞到了随身的购物袋里,佯装无事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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