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会。”老人毫不犹豫地说道。
白哲轩眼里闪过一丝疑惑,缓缓问道:“那爷爷的意思是?”
“你入赘丹家。”老人语气坚定地说道。
“!爷爷,我没有听错吧?!”白哲轩满目震惊,不可思议地说道。
“没有听错。我知道你不喜欢丹妮,而我也没打算让你一辈子待在丹家。”老人的双眼亮得惊人,他略带阴险地说道。
白哲轩的眉头不着痕迹地皱了皱,不敢置信地问道:“爷爷你是打算让我入赘丹家,然后篡夺丹氏集团吗?”
老人勾了勾唇角,说道:“看来你还没蠢到没救。”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拿到丹氏之后,你可以和丹妮离婚,然后娶自己喜欢的女人,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继续和丹妮在一起。”
白哲轩一脸不赞同地说道:“爷爷,如果我入赘丹家,却把丹氏变为自己的,甚至得到丹氏之后就和丹妮离婚,外人会怎么看我?媒体会把我写死的!”
老人轻哼一声,反问道:“你为什么要让别人知道是内幕?脑子长在你头上是干嘛的?”
白哲轩的眉头皱成一个“川”字,缓缓说道:“恕我不能这么做。我会用自己的能力光明正大地拿回白氏,而不是靠这么见不得光的手段。”
“那你告诉我,你要怎么拿回白氏?论钱,你不够凌烨多;论权势,你不够凌烨大;论手段,你不够凌烨高明。你倒是说说,你怎么把白氏赢回来?你想开新公司,他会把你打压得无处生存;你想进入白氏从低层做起,他会让你永远只能待在低层。”老人嘲讽道。
他见白哲轩的神色有些松动,便继续说道:“如今凌烨在美国,甚至全球都能只手遮天,你拿什么跟他比?如果你拥有了丹氏,那就不一样了,丹氏怎么说也是全球前十的集团企业。那时候,你或许还有与他交战的资本。”
白哲轩沉默不语。
老人又说道:“丹妮曾经一心一意爱你,只要你对她好一些,她定会重新拾回对你的爱。而且,丹妮本身的条件就足够优秀,面容清秀,身材姣好,知书达理,比其他人不知道好多少倍。”
白哲轩神色复杂,缓缓说道:“爷爷,请给我一天时间考虑。”
老人挥了挥手,说道:“好,退下吧。”
白哲轩站起来,脚步沉重地走出书房。
白黎拿过一旁的手机,查找到一个号码,拨了过去。
“老朋友,好久不见。”
白黎笑了笑,说道:“是啊,自从我把位置让给哲轩后,我们就没见过了。”
“白氏易主的事,我也听我儿子说了。哎……”
白黎当即说道:“我记得你手里还握有白氏9,的股份。不知你能不能看在我的份上,把它卖给我?两倍的价钱。”
“哎,这么些年来,我手里的股份已经下滑到6,了。若是你早两个小时打电话来,我一定将它卖给你的。不要说两倍价钱,就算是市价我也卖给你,我们两个谁跟谁啊。”
白黎眉头紧皱,问道:“什么意思?”
“就在两个小时前,凌总裁以三倍的价格从我这里买走了那百分之六的股份。老朋友,对不起啊……”
白黎眼底一片寒光,好一个凌烨!
他淡淡说道:“呵呵,没事,那以后联系。”
“好,希望我们还能再见面。”
挂断电话后,白黎又拨通了一个号码。
“白伯父,好久不见,最近身体还好吗?”
白黎笑着说道:“身体好着呢,就是有点闹心。”
“怎么了?是因为白氏易主的事情吗?”
白黎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是啊,白氏可是我一辈子的心血。”
他停了一下,问道:“小奇啊,我记得你手里有白氏8,的股份,不知你能不能将它卖给我,价格好说。”
“白伯父,当年要是没有您对我的提拔指点,我今天也不能走到这个地步。您对我恩重如山,我本来不该让你失望的。可是不久前,凌总裁以三倍的价格将我持有的那部分股份买了。白伯父,对不起……”
白黎咬碎银牙,皮笑肉不笑道:“凌烨真是财大气粗啊。没事,那以后联系。”
挂断电话后,白黎又相继打了几个电话给那些与自己交情匪浅的人,得到的答案都是股份被买了。
白黎靠在椅背上,苦涩地勾起嘴角,他与凌笙斗了一辈子都没分出个胜负,凌烨一出手就将整个白氏夺走了,而且是稳稳地控制在手里。如今,凌烨在白氏的持股量已经超过百分之五十五了,赶他下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白总裁,哦不,应该是白先生,想不到你只有这点能耐,短短几天的时间就把自己的集团输了出去。”
白哲轩疲惫地躺在床上,嘲讽地说道:“你是来落井下石的吗?”
“不,我是来帮你的。”
白哲轩眉尖轻挑,问道:“哦?当初你不帮我,如今我只剩钱了你倒想帮我了。”
“白先生别说得那么难听嘛,我这些天也是忙得不可开交啊,凌烨对付的可不止你一个。”
白哲轩接话道:“你想怎么帮我?”
“不久后,你将会收到一瓶东西,只要你把那瓶无色无味的东西参合到凌烨的酒杯里,并让他喝下,他就会死。到时候,要把白氏拿回来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么?”
“你要我杀人?”白哲轩震惊地问道。
“别讲得那么难听,只是让你在他的酒水里参点调料而已。没有谁会怀疑你,人们只会以为他死于心肌梗塞。”
白哲轩眉头一拧,拒绝道:“这种事情你要做就自己做,我不奉陪。”
“我也想自己做啊,可是不论是我还是我的人都近不了他的身。你就不一样了,他绝对想不到你会对他下手。”
白哲轩严厉地拒绝道:“不用说了,我不会做这种事的。”
“那种药水是我的人最新研究出来的,就算别人拿着他喝剩的东西去检查也检查不出什么东西,所以你是绝对安全的。”
白哲轩的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蚂蚁,再一次拒绝道:“恕难从命。”
“白先生,你不用急着表态,你还有8天的时间考虑。凌烨结婚那天,是你最有机会下手的一天,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白哲轩愣了一下,对啊,他差点忘了,不久之后他们就要结婚了……
“期待你的好消息。”
“嘟嘟嘟”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白哲轩放开手机,躺在床上,失神地看着天花板。
“叩叩”,一道敲门声传来,将白哲轩的理智拉回原位,他问道:“什么事?”
“少爷,门外有一个人指名要你亲自去接收东西。”恭敬地女声响起。
白哲轩犹豫再三,还是起床,缓缓往门外走去。
穿过花园,走到大门外,他见到一个其貌不扬的西装男。
西装男见到来人,将右手的东西提到他面前,用清冷的声音说道:“白先生,这是当家给你的。”
白哲轩抬手接过包装华丽的盒子,问道:“你们当家是谁?”
“这你不需要知道。”西装男完成任务,转身就坐进驾驶位,开着车离开了。
第九十四章 送个女人
“帮主,我已经成功引起颜皓的注意。”
凌烨穿着灰色的家居服坐在床边,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摸着枕在他大腿上的郁寒烟那头柔顺的短发,满目情意地看着她,对着手机说道:“很好,记住,要好好利用你的眼睛。”
“是,帮主。”
凌烨狭长的眸子闪过一丝血色,问道:“颜皓对你而言是什么人?”
“不共戴天的仇人!”
“如果你不小心喜欢上他怎么办?”凌烨的声音中带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危险。
手机那头的人沉默了一阵,像是下了什么决定似地说道:“倘若我不小心喜欢上他,我就杀死他,然后自己跟着去那个世界陪他。”
“很好,你搞清楚自己找上他的目的是什么就行了。”凌烨勾了勾唇角,说道。
“属下明白!”
郁寒烟见他将手机放下,便问道:“怎么回事?”
凌烨薄唇微勾,用磁性的声音说道:“给颜皓送了一个大礼。”
“女人?她的眼睛有什么特别之处吗?”郁寒烟挑了挑眉,好奇地问道。
凌烨用右手拨了拨她的刘海,一一道来:“颜皓喜欢的女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有一双温暖无邪,亮如星辰的大眼睛。你的眼睛十分符合他的标准,而且是极品中的极品,所以他才会那么执着于你。”
“七年前,有这么一个符合颜皓审美标准的女人出现在帮里,我就让人调查了一下她的背景,结果发现她家满门被颜皓灭了,而她当时因为在非洲原始部落考察躲过一劫。她说她是为杀死颜皓而活的,从那时开始,我就派人专门训练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