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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爱新欢,总统请离婚 完结+番外 (云檀)


白墨见此,总是轻轻的笑,外公外婆拌嘴的时候似是年轻了许多。
晚上她做饭,外婆在餐厅摆放碗筷,外公戴着眼镜正在看新闻,她觉得这样很好,生活平淡,但家人和睦温暖,只是看着,就会觉得心生感动。
她来首都那年正值5岁,小时候一直想让时间过得很快,因为长大了,就可以换她来照顾长辈,但24岁的她,看着她的家人们,忽然希望时间能够慢点走,让他们可以晚生两年白发。
5岁到24岁,回首惊觉,竟是19年过去了。
11月初回到了连城,昔日唐家叔叔早已搬走了,房间里长久不住,积了很多灰尘。
回来之前,母亲说:“请人过去收拾收拾再住,头几日你先住在酒店里,快二十年没回去了,灰尘一定很多。”
她应了下来,但刚下飞机就直奔回家,像个孩子一样,去了她的房间,又去了白素的房间,她轻轻的笑。
“我回来了。”她轻轻的呢喃了一句。
她没有住酒店,她是不可能让陌生人在这间房子里走动的,打开门窗,开始接水擦拭家具和地板,很快她又想到了,等一会她还要外出买一些被褥,要不然晚上怕是要挨冻了。
她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会离开,不能顿顿都在外面吃饭,所以厨房用品也是需要重新置办的,水电费也需要交齐了,家里还应该放一些植物……这么一想,她似乎需要采办和忙碌的事情太多了,但心里却是很欢喜的。
她一连忙了两日,直到那天她准备散步去附近超市采办食材,一辆车从她身旁驶过,但又缓缓退了回来。
她仅仅是皱了皱眉,倒没有多想,但车窗滑下,一张太过似曾相识的英俊脸庞出现在她的面前,白墨僵了步伐,眉皱的更紧了。
竟是元朗。
白墨从心眼里是很排斥再见元朗的,不能当做一场梦吗?醉酒和现实还是很有区别的。
“真巧。”元朗清了清嗓子,说着蹩脚的“偶遇”词。
白墨扯了扯嘴角,巧吗?
元朗忽视她的冷面孔,语气还算热情:“去哪儿?我送你。”
“你怎么来了?”明显的不高兴。
他又清了清嗓子:“……我看到了你的留言。”
“哦。”她还是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元朗眸光看着她,但她没看他,反而低头无意识把玩着手中的钱包,元朗心里是没底的,但还是温声说道:“你说改天还钱,我一直在等你。”
白墨愣了愣,连忙说道:“我已经还了,当天邮寄过去的,你没收到吗?”
元朗脸上笑容深了好几分:“压根就没看到,所以我来了。”
“……”白墨不敢置信的看着元朗,为了一百美元,他竟从美国追到了连城,这人……
元朗在耍无赖,借口需要创造,管它听起来傻不傻,只要他脸皮足够厚。
她道高一尺,他就魔高一丈;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还钱,这个男人很无赖


11月的连城,不似夏秋每隔几日就阴雨绵绵,阳光温和,照在人身上暖暖的,但白墨的神色却有些木然。
元朗面容清俊温润,伫立在车身旁,不复那夜霸道失控,但即便是这样锋芒尽敛的元朗,也不能让白墨脸色有松弛的迹象。
他们这样僵持的姿势太过醒目,街道旁来往的行人已经不时的往这边看了。
两人站在一起宛如璧人,难免会引人注目了。
最先妥协的是白墨,她不想找麻烦,打开钱包,她查看了一下现金,把手中现金兑换成美元,然后递给他恁。
无言的举动,却换来了元朗微眯的双眸。
“不好意思,我要的是美元。”
元朗没有接那些钱,双手插在裤袋里,他有他的执拗呆。
白墨不吭声,也不看他,把钱重新放在钱包里,她觉得这个男人应该不常为难别人,但他偏偏在做这么强人所难的事。
“我身上没带美钞,家里有,你如果现在要,我可以立刻回家给你取。”
她语气平静,听不出是喜是怒,高兴是绝对不可能了,所以怒气还略微靠个边。
元朗心想,不宜逼得太紧,毕竟他是奔着长远才这么做的,不宜真的惹怒她。
“我今天还有事。”意思是还钱的事情可以再等等。
白墨漠然:“随你。”
“电话多少。”元朗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什么?”白墨不明白他想干什么,他能找过来,难道会不知道她的电话号码吗?这个男人毕竟不是什么君子。
可不是君子的元朗,确实不知道白墨的手机号码,她来到连城不过两天,昨天才买了当地临时电话,并非实名制,查起来是颇费时间的,而他正在赶来的路上,所以早晚都会知道,也并不急于一时了。
“你的电话,你如果逃了,我怎么找你还钱?”他说的是那么理直气壮,好像转身间,白墨真的会为了一百美元,潜逃流窜拒绝还债一般。
这是一出闹剧,可元朗此刻却像个孩子一样,白墨很想说他在胡搅蛮缠,但仔细想想,毕竟是她欠了他一百美元,这么说来,是他有理,而她理亏,尽管这样的理亏有些让人沮丧,毕竟她当天曾把一百美元邮寄给了他……
她没有搭他的腔,接过他的手机,他的指尖似是无意间滑过她的指节,白墨下意识皱了眉。
在上面输入她的电话号码,又听到他开口说道:“把名字也写上,我记性不好,容易忘。”
白墨很配合,但输入名字的手指却略显僵硬,他记性不好?她虽然对元朗了解不深,但他的记忆力跟阿诺的速记速听有得一比,如今听到他睁眼说瞎话,也称不上生气,只想把手中的手机直接砸在他的笑脸上。
有一点云萧说错了,他说元朗沉稳内敛,清悟得透。白墨觉得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的形容词。
如今,白墨把手机还给清悟得透的元朗,他再次发挥谨慎风范,慢条斯理的把电话拔打了过去。
白墨手机响了,她没反应,倒是元朗笑了笑,至少电话号码是真的,不是她在糊弄他。
须臾寂静,元朗声音清越:“记一下我的名字。”
“不用。”她死都不会忘记,千年难遇。
元朗把手机装进口袋里,“在你还钱之前,我还会再跟你联系,我不希望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还要再问我是谁。”
元朗话语平淡,就连表情也是无波无澜,但无人可以窥探的黑暗口袋里,他无意识握紧了手机。
白墨咬了咬唇,掏出手机,在他灼灼目光下,原本打算输入“元朗”的名字,但心想还钱之后便自无瓜葛,就改成了“一百”。简单,顺便还能提醒她还钱,挺好的。
元朗自是看不到的,她能配合,已经是很好了,借口用尽,本该离去的,总不好死皮赖脸的继续缠着她,但她没有移动步子,他是不可能主动离开的,就算白墨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心里也是欢喜的。
但元朗的欢喜注定很短暂,因为白墨开口了:“我还有事,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我能走了吗?”
太过礼貌,反而透露出浓浓的疏离。
元朗垂眸,看上去很闲适,转身绕过车头走向驾驶座:“再联系。”听声音,好一番潇洒做派。
白墨微不可闻的松了一口气,真担心他会提起那夜的荒唐事,如果忽然提及,她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汽车引擎声想起的时候,白墨朝原目的地走去,元朗座驾驶离她身边,快速越过她,越开越远……
车镜里,白墨的身影越来越远,元朗看着她,想起刚才的举动,忍不住想叹气了,他竟然也有这么幼稚的时候。
她如果能恼怒也是好的,总好过漠然相处,把他当陌生人一样来看待。对她,他是很有耐心的,只是追女孩子,他这还是第一次,死皮赖脸的让他自己都不忍回顾。
……
出乎白墨的意料之外,她以为元朗很赶时间,毕竟他也是有事业的人,每天定然很忙,但连续三天过去了,他始终都没有再出现,也没有联系她,好像记挂一百美钞的人只有她,而他早已忘了此事。
她把钱放在玄关台上,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每次看到,都会记挂此事,难免会想到那个叫元朗的人,她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他已经回国,不在连城了吗?
有好几次,她都忍不住想要拨打“一百”的电话,但最终放弃了,要钱的人是他,他都不急,她急什么。
再转眼间,已经是一个星期过去了。
午后阳光很好,白墨打算去福利院,临出门前,又看到了那张被人遗弃一个星期左右的一百美钞,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那人完全消失了,白墨开始后悔了,她那天应该执拗一些,比如说坚持当天把钱还给他,也不至于现如今天天记挂着。
出门后,她靠着电梯壁开始编写短信。
——元先生,如果你方便的话,我想把钱还给你。
白墨盯着短信看了一会儿,手指在发送键上方僵了两秒,最终删除了短信。
开车离开小区时,想想又不妥,把车停在路边,白墨又掏出手机,把适才删除的短信内容又编写了一次,这一次毫不迟疑的发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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