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视线从弥影的身上划过,一片淡漠。
他进了酒店大厅之后,直接朝着休息区走去。刚巧,就站在那位还抱着兰花的老者身边。
“爷爷。”
老爷子一看来人,立刻眉开眼笑,“阿修,快来看看这花儿漂亮不!那姑娘还说,我肯定能养活呢。”
男人的眼中滑过了一丝无奈,“嗯。”
听到孙子的回答,老爷子更加开心,又拉着孙子东扯西扯……
弥影已经赶最近的航班回去A市了。
03年的股市跌宕起伏。
十月份开头,股市大盘纷纷走低。
但是弥影知道,今年最亮眼的就是所谓的五朵金花,钢铁、电力、金融、石化和有色金属。其中钢铁的领军企业宝钢,又最为亮眼。
只不过形势不明,这五朵金花都被低估了。
弥影总共的钱加起来也有大几十万了。对于一个学生来说算很多,但是对于股市来说,可不算什么。
这么点儿钱,在股市中也就只能算得上是散兵游勇。
她本身对股市只是有兴趣,研究过而已,不太肤浅但也不深奥。所以,她能记住的就是股市的不寻常动荡,真正具体的数据,她记不清楚。
还有操作什么的,也不用她管。托付给专业人士去做就行了。反正她又不是太贪心,只是想在外国资本吃肉的时候,也喝点汤罢了。因此,只要有人帮她买进卖出就万事大吉。
也没人会注意到她这几十万的资金的。
办完这些事情,假期已经过去了三天。
这些天弥影都没回学校,而是住在老城区的那处院子。
不过,今天回来,推开院子门的时候,弥影忽然觉得不大对劲。
她把院子门大开着,才小心翼翼地朝院子内走去。
地上有血迹!
弥影的心一揪,她顺手拿了花坛边上的铁锹,顺着血迹慢慢朝前走去。
很快,一个一身黑色蜷缩起来的身影,就映入了弥影的眼帘。
他的身下,还有一滩滩的血迹。
弥影握紧铁锹,压低声音说道:“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
那人一动不动。
弥影也不敢靠近,生怕有诈。过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弥影这才拿起铁锹,碰了碰那个人。
谁知,那人好像是勉强蜷缩在那儿的一样,她一碰,那人就直接歪倒在地。
弥影试探了一番,确定那人是真晕过去了。她才上前去查看。
这是一个少年,大概一是十七八岁的样子,脸色非常苍白,甚至能清楚地看到皮肤下面青色的血管。他整个人也很瘦削,给人的感觉就是风吹一下就会倒。
少年的腿部扎着一把刀,紧挨着动脉血管,大概动脉已经被割破了,只是因为这个姿势,他才没有在短时间内大量失血而亡。
这伤势,弥影治不了。没有任何工具,没有任何药品!更何况,她从前也只是个理论上的医生,都没实践过!
所以,弥影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可是,她才刚掏出手机,衣服就被拽住了。
弥影被吓了一跳,一看,原来地上的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开了眼睛。
“别报警……别……”
弥影深吸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不报警的话,谁来救你?你这伤到了大动脉,我可救不了你。”
少年的眼神很简单,他深深地看了弥影一眼,紧接着,他就看向自己的手。
弥影的目光也随着少年一起朝他的手看去。
他那原本紧紧握着,即便是晕倒时都已然紧握的手,僵硬地松开。
弥影看到,他的掌心赫然躺着两粒火红色的像葡萄籽一样的东西。
“碾……碾碎一颗,涂在我……伤口上。”
少年艰难地说道。
弥影很诧异,这么小小的一颗籽碾碎,涂到还在流血的伤口上,能有什么用?
029逆天种子
弥影虽然万分狐疑,不过她还是听了少年的话,从他手中拿了一粒火红色的种子。
种子入手,竟然有一种火热的感觉。
这让弥影觉得很是奇怪。
种子怎么可能会比自然温度要高?这不合理啊。
不过顾不得想太多,要是等到她想完这其中的缘由的话,恐怕这少年也要失血过多而亡了。
她快速地找了个玻璃瓶,把种子用纸包住,碾碎。
碾碎成粉末的种子,竟然全部都是火红色!
弥影赶快把这一丁点儿粉末,都倒在了少年的伤口上。
接下来,让弥影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
少年腿上那血流不止的伤口,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她要疯了,只觉得自己大概是傻了吧。
这样的事情也能发生?未免太离谱了!
弥影情不自禁地揉揉自己的眼睛,再次去看,反复几次,她甚至还掐了自己一把,最终才确定,她没傻也没疯,那一粒小小的火红色的种子,是真的能让这少年的伤口,快速愈合!
很短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五分钟,少年腿上的伤口,就已经完全愈合了。
除了地上的那一大滩血,还有少年那因为失血过多而苍白且冒着冷汗的脸,弥影真的没办法想象,这个少年刚才还伤重致命!
她惊讶万分,但是又想到自己的手……
弥影深吸口气,她的手上能凝聚出玉露这种逆天的东西,为什么就不能存在另外的同样逆天的东西?
她本来还想跟少年说两句话呢,结果,刚才一直没晕的少年,这会儿见伤口已经愈合了,竟然撑不住,晕倒了!
弥影无语望天。
少年这状况,绝对是失血过多。
她用自己那还算是丰富的理论知识,给少年做了个检查,同时又看了看地上的血,估算下失血量。再看看少年的体型!
其实对于正常人来说,这些失血量不算太多。但是对于这个很瘦很瘦的少年来说,这失血量就有点儿大了。
不过,也不至于致命!
对于失血的人来说,输血并不是最好的办法。
食补,让身体自己造血,才是上上策。
弥影很想报警,但是看少年的样子,还有他手心的那火红色的种子,以及种子那诡异的效果……
思来想去,弥影还是决定不报警了。
如果报警,警察问她,他哪儿流血了?
她难道要说,他腿上的大动脉破裂,流了一地血,然后一粒小小的种子粉末,就把他的伤治好了?
警察不把她当成是神经病才怪!
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是警察比对地板上的血迹之后,认定她说的是真的。
那她又要怎么解释,少年去哪儿不好,怎么就偏偏去了她的院子?
还有,少年手里那诡异逆天的种子到底是什么?
这么诡异的事情,是肯定要上报国家特殊机构的。到时候,她和少年这两个知情人谁都跑不掉!
幸好少年瘦弱,弥影把他拖到了房间里。
拖少年的时候,弥影甚至觉得,这个少年还不比她重。
把少年放在床上,又给他喂了一碗糖盐水之后,弥影赶紧到院子里,把院子里的血迹冲洗掉。
再然后,她出门去了菜市场,买了些补血的食材。
她知道少年的来头肯定不小,但是没办法,她已经沾染上了。
如果她现在留着少年,就当是正常交往,不知道少年的秘密的话,说不定还不会引起什么人的注意。而她若是把少年丢出去,那么,若少年碰巧被伤了他的人抓到的话,那些人为了秘密不被人知道,肯定要顺藤摸瓜,找少年接触过的人!
到时候,她就更危险了!
相对而言,她还是收留这个少年,比较安全一点。
前世的时候,为了讨好俞清致,她什么都要做到最好。
她更相信那句话,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俞清致爱吃的所有东西,她都会做,而且厨艺不比一级厨师差。因为她是跟特级厨师学的厨艺!
同样的,俞清致不喜欢吃的、过敏的,她也清清楚楚。他的禁忌,就是她的禁忌,即便是那些东西其实是她最爱吃的!
一想到这些,弥影就觉得可笑。
她是抓住了俞清致的胃,俞清致曾经说过,她做的东西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还说过,她是世界上最懂他最理解他最爱他的……
可是,那又如何?
弥嘉晨十指不沾阳春水,从来我行我素任性至极,只要男人爱她,她却不爱任何男人……
她和弥嘉晨就是两个极端。
她也以为俞清致一定是爱她的,可结果呢?
所以,女人从来都不必为了男人失去自我。你先爱了,你就输了。
而且,如果你为了男人改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连自己都不爱自己了,又怎么能奢望男人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