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到他和尉迟芬芳住宿的破旅店里,他一本正经地数着那些钞票时,尉迟芬芳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表哥,真没看出来,你本事确实好大呀!你这三天得来的钱,比我当乞丐时十天要的还多!”尉迟芬芳满眼都是崇拜。
“切!物价早都涨了,你现在要是还做乞丐,一天少说也能要到七八十块。”霍少将不屑地白了她一眼。
“好嘛,好嘛。咱先不说这个,现在都三天过去了,还是没人找你来签约,难不成咱就一直卖唱?”尉迟芬芳急躁地说。
这几天,她每天跟着他出去,混在人群里给他鼓掌喝彩,整个儿一个托儿。当然,她鼓掌的时候,也是诚心诚意的,霍少将的声线不是一般的有磁性,有次他唱了一首伤感老歌,听得她都差点儿掉眼泪。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他们眼下正缺人,迟早会找上门来的。”霍少将慢条斯理说着,然后倒在旅店那又硬又脏的床上,闭上眼睡了过去。
剩下尉迟芬芳一个,不停地在床上烙饼,只把自己的脑袋都翻晕了,这才迷迷糊糊睡过去。
第二天早上顶着熊猫眼起床的时候,她忍不住暗骂自己贱,在特训队的时候,她曾经幻想着,有一天能够不用再辛苦训练,早睡晚起,现在有了这个机会,她偏偏害失眠。
好在她很快就结束了这种痛苦,当他们来到地下通道的一个角落,铺好了塑料布,正打算开唱时,一个二十多岁的瘦高个男人忽然走了过来。
“喂,卖唱的,我是金马俱乐部的保安,我们老板娘听说你唱得不错,让你过去唱给她听听,要是你唱得让她满意了,准有你的好处。”男人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
“我是卖唱的没错,但我的歌是唱给大家听得,从不会上门去给某一个人唱。”霍少将做出一副艺术家的清高模样说。
“诶?我说你人怎么不识好歹呀?我们老板娘让你过去,那是她看得起你,你别给脸不要脸。”男人虎着脸,做出一副凶恶样子。
“脸不是谁想给就能给的,它长在我自己的面儿上,所以,想要脸,就得拿自己当人,而不是当别人的狗。”霍少将白了他一眼,固执地说。
“嘿!我看你这臭卖唱的是欠拾掇了,信不信我大耳刮子抽你!”男人举起一只手,作势要打他。
“来人呐,救命啊!流氓要打人了!哪位好心人,帮忙给110打个电话吧?”尉迟芬芳此刻充分发挥了做乞丐时的撒泼的本事。
她那假戏真做的样子,惹得霍少将差点儿憋不住要笑出声儿了,只好猛地低下头去,捂着胸口装咳嗽。
过往行人看他低着头咳嗽的样子,以为那男人是个地痞流氓,此刻正在向一个可怜的卖唱的人强收保护费(原谅他们的自动脑补吧,电视上不都这样演的么?),便有人掏出电话,打算给110打电话了。
还有的人干脆凑过来,大声斥责道:“真不像话,欺负一个街头卖艺的!有本事你去敲诈那些贪官污吏嘛,要么去打劫那些暴发户也行。”
男人见状,只得灰溜溜地扭头跑开了。
人群散开之后,尉迟芬芳凑到霍少将耳边小声说:“这么好的机会,干嘛不顺驴下坡啊?”
“这样他们更加对我们放心,以后不会轻易怀疑我们。”霍少将说。
“哎呀呀,跟你出任务,真真是急死人了!”尉迟芬芳搓着手心,在他身边来回转圈。
“呵呵,小小年纪,性子倒是急。不过刚才你那两下子,还真是可以,我觉得你都能娶拍电影了,绝对能拿个最佳配角奖。”霍少将忍不住笑起来。
“怎么就不能是最佳主角奖?”尉迟芬芳郁闷地说。
“主角?就你?你是扮演英俊青年男主,还是扮演娇媚女主?”霍少将不屑地说。
“哼,总有一天,我赚了好多钱,自己出资拍一部电影,自己当主角,嗯,对,我要当英勇无敌男主。”尉迟芬芳忍不住开始YY。
霍少将不再搭腔,任由她继续发挥想象力。
当天傍晚,他们正准备收摊时,一个身穿月白色上面手绣雅致兰花图案的女人袅袅娜娜地走了过来。
“哇!正点啊!”这是尉迟芬芳的第一反应。
“噢,买糕的!女主出现了!”跟着她就认出了她,正是资料里显示的,金马俱乐部的老板娘林媚媚。
林媚媚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走到他们面前,从随身小包里取出十块钱,然后蹲下身子,轻轻把钞票放进了破碗里。
然后,她站起身,准备离开。
尉迟芬芳急得手心都开始冒汗了,还好,霍少将终于开口了。
“这位女士,我原本打算收摊了,但是现在,我想为你唱一首歌,不知道你有没有空闲听?”霍少将不卑不亢地说。
“洗耳恭听。”林媚媚顺手拖过尉迟芬芳平时坐的小马扎,丝毫也不嫌弃地坐下了。
这一连串的动作,看得尉迟芬芳垂涎三尺:美人就是美人啊,一举手一投足,处处都透着优雅和妩媚,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光凭资料,实在是难以描绘出她的魅力。
怨不得王昭君会落选呢,别说古代没有照相机,只能靠画师,就算真的拍了相片,也拍不出美女真正的风韵啊。
霍少将轻轻拨动吉他,声情并茂地唱了起来:
你的生日让我想起,
一个很久以前的朋友,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他流浪在街头,
我以为他要乞求什么,
他却总是摇摇头,
他说今天是他的生日,
却没人祝他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握着我的手,
跟我一起唱这首《生日快乐》歌,
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有生的日子天天快乐,
别在意生日怎么过。
这个朋友早已不知下落,
眼前的我有一点失落,
这世界有些人一无所有,
有些人却得到太多,
所以我最亲爱的朋友,
请你珍惜你的拥有,
虽然是一首生日才唱的歌,
愿永远陪在你左右。
歌已经唱完了,霍少将却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歌声里,全然忘记了身边还坐着一个大美女。
尉迟芬芳虽然也被他的歌声打动了,但更多的注意力还是放在林媚媚身上。只见她眼中已然是泪光闪烁,那一汪秋水,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坠落尘埃。
好一阵子之后,她才轻咳了一声道:“先生,我为自己的行为向你道歉,上午我应该亲自过来请你的,而不是打发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职员来,这是对艺术的亵渎,请你原谅。”
“难道,你就是金马俱乐部的老板娘?”霍少将吃惊地抬起头。
“怎么,我看着不像么?”林媚媚轻笑。
“哦,不是不是,只不过,我以为……”霍少将故意留下话茬,好让林媚媚自由发挥。
“你以为,老板娘应该是那种肚子上长满赘肉,脸上涂着艺妓一样白粉的庸俗女人?”林媚媚挑起眼梢。
“哪里,我,不是那个意思,只不过,你确实太过年轻美丽了。”霍少将有些羞涩地说。
“哈哈!你就是那么想,我也不会生气的。不过能得到你的夸奖,我还是很开心的,女人都喜欢被人赞美,由此可见,我还是很俗气的。”
“不是不是,你真的,好像从民国的画轴中走出的仕女。”霍少将使劲摇头。
“这么说,你已经不生我的气了?”林媚媚笑得很是清爽。
“本来就没有理由生你的气,你对我这样一个街头卖唱的人,给了十二分的尊重,我感激还来不及呢。”霍少将颇有些激动说。
“你的歌声值得这样的尊重,他们以为街头卖唱的人需要的只是钱,其实你最需要的,是别人的友善,对么?”林媚媚十分认真说。
“没错,温饱之外,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才是最重要的。”霍少将使劲点头。
“看来,我们能算得上是知音了,对么?”林媚媚抬眼,眉目中蕴藏了无线韵味。
“当然,绝对的知音,如果你是个男人,现在我都想拥抱一下了。”霍少将大有相见恨晚的模样。
“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那么,你这个知音愿不愿意去我那里工作呢?我的俱乐部正缺一个主唱呢,最近来应聘的人虽然不少,但却没有一个人的歌声能够打动我,你却打动了我,害我差点儿当街就哭鼻子呢。”林媚媚眼角眉梢都透着风情,若非霍少将定力十足,整颗心都会被她给融化了。
尉迟芬芳在一旁看着,都忍不住咽了口吐沫。
奶奶的熊!这女人分明就是一只狐狸精嘛,难怪那个金永亿会一直让她当情妇。
霍少将沉默了差不多一分钟,猛然抬起头,双眼直视林媚媚。
“我叫霍学良,你怎么称呼?”霍少将朝她伸出一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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