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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少将别惹我 完结+番外 (西城玦)



“喂,大冬天的,你这是干嘛呢?找虐?”乔炎炎看着他湿漉漉的脸问。

“就是找虐啊,你说我一个大好青年,非要把一个女青年带到自家的屋里,偏生这屋里又只有两个人,您让我能不想入非非么?难怪我表哥不敢约你见面,这要是真见了,肯定控制不住嘛,还好爷的定力好,不然指定要兽性大发了。”熊坤鹏苦笑着说。

“流氓,嘴里就不能说点儿纯净的话。对了,你的眼睛,能告诉为什么会是蓝色的么?”乔炎炎无奈地白了他一眼,迅速转移话题。

“说起来,这应该是一个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了,不过故事的主角都已经死了。

话说当年我老爸去美国留学,邂逅了一个英国姑娘,那姑娘家偏偏是种族主义者,对咱黄种人格外歧视,所以坚决不同意他们在一起。

我老妈当时已经怀了我,却被他父母强行带回了英国。幸亏英国人信耶稣,牧师不让强行打胎,所以我老妈才有机会生下了我,但是生我之后,因为长期见不到我老爸,我老妈得了产后抑郁症,没多久,她就自杀了。

我的外国外婆十分后悔,但是看到我他们却又是生气,又是难过,只得通知我老爸去英国把我接回美国。

我老爸得知我老妈自杀的消息,也十分难过。他一直再没娶老婆,我上初二那年,就是前年了,我老爸出了车祸,然后,就剩下我一个了。

我爷爷亲自去美国接我回来,然后,我就遇到了你咯。”熊坤鹏叙述着这些事,完全就像是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脸上根本没有应有的痛苦。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你怎么还能保持这份乐观呢?我可从来没看到你伤心难过。”乔炎炎由衷钦佩道。

“我也会有伤心难过的时候,只不过通常我都会一个人躲在这里,这是我老爸从前为我老妈准备的结婚用的房子,有一个假期,他曾带我老妈回来住过一个月的。他们商定,毕业后就回来结婚的,没想到还没毕业,就有了我,然后就……

严格说起来,我是个私生子,还好有我爷爷,能够毫不费力就给我上了个户口,不然我还是黑人黑户呢。”熊坤鹏表情淡定地说。

乔炎炎看到,他脸上也闪过一丝伤痛,只不过那伤痛一闪而逝。跟他这样的人相处,真是件令人愉快的事。将来哪个女孩子嫁了他,应该也是一件快乐的事吧?只可惜,她对他始终感觉就像朋友,像兄弟,完全没有半点男女私情。

“和你比起来,我忽然觉得我的事不算什么了。”乔炎炎说。

“很荣幸能够做你悲惨的参照物。”熊坤鹏说着,再度举杯。

放下了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乔炎炎顿时也觉得浑身轻松,也跟着举起酒杯。

一瓶酒被喝干了,一袋怪味花生豆也吃光了,两个人都有些醉了,相对傻笑。

“小熊子,有你,这样,样的,朋友,好兄弟,真,真他娘的幸运!”乔炎炎拍着熊坤鹏的手说。

“班长,大人,能换个称呼么?”熊坤鹏不满地皱眉。

“小熊子不好听?嗯,是有点儿别口,要么,我叫你小熊,小熊,嗯,小熊好听。小熊,小熊,快答应!”乔炎炎卷着舌头,一边叫,一边笑。

“炎炎,炎炎,既然你叫我小熊,我以后就叫你炎炎。”熊坤鹏醉眼迷离说。

“随你的大小便,叫什么都成。不服气,你,你还可以,叫我淡淡。”乔炎炎胡乱挥动着手臂。

“蛋蛋?你的小名儿?小鸡蛋,还是小鸭蛋?”熊坤鹏咬着舌头说。

“都,都不是,你猜错了,笨,笨蛋!”乔炎炎生气地敲了敲他的脑门儿。

“原来是笨蛋,不是小鸡蛋。”熊坤鹏的声音越来越低。

“是淡淡,浓香淡香,那个淡淡,明白么?”乔炎炎费力地解释。

“哦,原来是淡淡,我记住了,淡淡,我好困,先睡了。”熊坤鹏的声音几乎都听不到了,轻的耳语似的,接着,他就打起了呼噜。

“我也困了,一起睡。”乔炎炎倒在他身旁,顺便把手搭在了他胸口。

两个人一觉睡到天都黑了,乔炎炎睁开眼,吃惊地发现,自己像八爪章鱼一般,胳膊腿都缠在一个男人身上,她有种想要尖叫的冲动,莫非,她又重生了?还是,穿越了?

下一刻,就听到熊坤鹏口中爆发出一声尖叫:“OMG,爷被女人强|暴了?”

“去死!”乔炎炎总算反应过来,一脚把熊坤鹏踹到了地上。

083放血

尉迟芬芳望着华丽丽晕倒在她脚下的邢军生,有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

她又想起了五岁多,第一次离开家去乞讨的情境。

爸爸死了,妈妈死 了,可恶的继父也死了。这些人,无论是她爱的,还是恨的,都离开她去了另一个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守着空荡荡的屋子。

她觉得很饿,还好是夏天,不然她很快就会冻死。

她走出家门,走了好一段路之后,才想起,她忘了锁门。不过,她实在没力气回去锁门了。

接着她又想到,即使她不锁门,恐怕也不会有人去她家偷东西吧?镇上的人都觉得她是个扫把星,克死了亲爸亲妈不算,就连后爸也克死了,谁会去她们家偷东西,小偷也害怕惹上晦气。

她一个人茫然无助地走着,肚子不时咕咕叫两声,那声音令她觉得更饿了,她索性坐在马路边上。

或许是她脏兮兮的脸,加上被血渍弄得黑红的衣服又沾满了土,所以路过的人自然就把她当成乞丐了。

她没有开口,但路过的人一个个都避若蛇蝎,绕道走,生怕她开口乞讨。

坐了好久好久,久到她以为她都已经饿死了,终于过来一个老女人,那女人满脸皱纹,穿着很朴素的蓝布衣裳,她走到她面前,轻轻叹了口气,摸了摸她的头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一角钱,塞进了她的手里。

“唉,可怜的娃,下辈子投个好胎,别再受罪了。”她慢悠悠地说了句,然后转身走了。

那一天起,她成了一个真正的乞丐,她开始学习如何乞讨,如何博取善良的人的同情,她活得慢慢不那么苦了。

但是没有人知道,她内心深处,根本不想做一个乞丐,她想做个堂堂正正的人,穿着体面的衣服,光明正大走过每一条大街小巷。

现在,她的愿望就在咫尺之遥,之遥她通过了训练,她就能够活得军官头衔,从此成为一名受人尊敬女军官。

可是,这一刻,她在心里默默祈祷,只要能够让脚下这个男人活过来,她宁愿再去做乞丐。

他的身体好烫,毒素还在他体内肆虐,但是她却毫无办法。这里是热带丛林,温度总在26度和30度之间,这里没有冰块,有的只是蚊虫和各种毒物。

尉迟芬芳忍不住掉下眼泪,很多年都没掉过眼泪了。打从她成为一个真正的乞丐起,除了欺骗别人的同情时,她会掉眼泪,其他任何时候,哪怕她生病了,或者挨饿,甚至于挨打,被狗咬,她都没有掉过眼泪。

但是现在,她真的很伤心。她无法眼睁睁看着这个真正意义上的同伴死去,她必须想办法!

想起从前不知在哪里听说过的,高烧不退可以放血,她决定试一试,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万一治不好你,邢军生,你做了鬼也别怪我,我真的尽力了。她绝望地想。

取出钢丝牙,找到带钢爪那一端,用力把钢爪刺进了他被咬到的伤口处,那里还是一片青黑,她弄破伤口,用力往外挤血。

挤出来的血开始有些发黑,渐渐地,血变得鲜红了。

周围有蚊虫疯狂地叫嚣,大概是嗅到了血的味道。

你们这些吸血鬼,他的血液里都有毒了,你们还不肯放过他么?她愤愤地想着,随手拍死一只蚊子。

忽然,她的脑袋里灵光一闪!

蚂蝗,对,蚂蝗!她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可以用蚂蝗来吸食他体内的毒血,这样他的毒或许有希望能解。

她继续往外挤血,周围的湿地里,蚂蝗嗅到了血的味道,纷纷爬了过来,她把邢军生放在地上,用布包裹好他的头,怕蚂蝗钻到他的耳朵里,然后,她就坐在一旁,任由那些小型吸血鬼爬到了他的身体上。

很快就有几只蚂蝗抽搐着,死在了他的身体上,但是其余的蚂蝗,还是前赴后继的吸血。

她对于这种生物的愚蠢真是忍不住感叹,如果是人,看到同伴死去,逃命都来不及吧?

当邢军生身上趟着十几只蚂蝗,剩下的蚂蝗继续欢快地吸着血的时候,她明白,他的毒差不多清了。

她往他身上涂抹麝香草,那种怪异的味道,弄得蚂蝗们实在呆不住了,加上它们也吸饱了血,一个个便从他身上爬开了。

尉迟芬芳想,老兄,将来你要是得了血吸虫病,可千万别怪我啊,我这是为了救你的小命!

邢军生其实除了蝎子毒,还有湿热,他是个地道的北方人,第一次来到热带丛林里,自然是水土不服,同时气候也难以适应,重重夹杂在一起,这才令身体结实的他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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