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梦想就是,战死沙场。”王灿很冷静的说。
“什么?”
我没反应过来,王灿认真的冲我点点头,“战死沙场。”
王灿蹭的就往山下冲去,脚步跌跌撞撞,跟举圣火一样举着手里的棍子,棍子上的衣服没完全烧起来,只是一阵阵的冒着烟。
“王灿!你疯啦?赶紧回来!”
王灿不管不顾的往山坡下跑着。
“你就算今天死这儿,你爸也只会更生气!没用!你还是回国再折腾吧!”我冲着王灿的背影喊。
王灿停下脚步,转身看看我,脸上的笑都有点儿魔障了,“去他妈的!”
王灿迈开步子跑下山,他手里的火把终于点燃了。
事情发生的太快,其他人都愣在原地,没反应过来。我身边的李热血看着王灿冲进了暴乱的人群里,她也站起来,拍拍屁股,蹭的就往出窜。我一把拽住她后脖领子,“你你你!你又干嘛去?”
李热血傻乎乎的看着我,“我也不知道我要干嘛,我就是激动了,我也想下去。”
“知道你说什么呢么?”
“我不知道,只知道不去会后悔。”
李热血用力一挣扎,从我手下跑了出去,一路追着王灿的脚步冲下了山。
我在原地急的直蹦,拉辛从吓傻了的状态中恢复过来,一路嚷着尼泊尔语,追着两人就从我身边跑了下去。
山坡上只剩我和那姐她们,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身影冲进烟雾弥漫的暴乱现场,变成三个小黑点,时隐时现。
“那,那姐,怎么办?”
那姐站起来,吐出一口烟,沉默了两秒钟,夹着烟头的手向旁边一伸,女版臧天朔就递上来一个矿泉水瓶,那姐动作潇洒的把烟头弹进了瓶子里。
“咱们也下山!”
“啊?”我愣在原地。
那姐一派慢条斯理,“烦死我了,自己的内部矛盾,困我们这么半天,演给谁看啊?老娘我还急着进城退我那串佛珠呢!”
那个十五岁的大姐头,附身于中年那姐的身体里,替她发话了。
我很难形容出之后的情形有多混乱。反应机制彻底失效的我,心惊胆战的跟在那姐她们屁股后面下了山。刺耳的呐喊和刺鼻的浓烟双重包围下,我只能看见王灿正举着火把冲到警察面前大声嚷嚷着什么,李热血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跑乱喊,那姐率领她的姐妹团,不管不顾的径直往城里的方向走着,走的那叫一个目不斜视,气宇轩昂。守在城门口的一群暴乱分子表情惊愕,因为实在摸不清楚这几位大姐的路数和状况。
我站在原地,毫无方向感,只是惦记着李热血和王灿的安全。我努力向他们的方向跑去,但身边跑着的人群把我撞来撞去,我都觉得自己可能马上就要成为这场暴乱里最先倒下的那个人。
这时,不远处响起了汽车的鸣笛声,隔着烟雾,影影绰绰,一辆中巴车向我们的方向开了过来,中巴车卷着浓烟,离我们越来越近。冲进混乱中心时,拉辛从车门里探出身,“快上车!我们走!”
那姐她们和我率先上了车,然后我们一路左躲右闪,冲到人群里,那姐一把搂住正跟着别人喊口号的李热血,拦腰把她捞了上来。车又开到警察周围,我和拉辛拽着王灿的胳膊,硬生生的把他从警察面前拖走,死命把他拽上了车。
“我还没跟他们丫讲明白呢!”王灿上车以后还嚷嚷。
“闭嘴吧你,你知道你自己一直在说中文么?”我一把把他按在座位上。
中巴车不管不顾的往城里冲去,车速还是不敢太快,因为不时会有人冲到车前,用螳螂挡臂的状态试图阻止我们,但过了不久,前面的路渐渐变的清晰起来。
这时我才敢回头,向身后的战场上看看。神奇的是,我们这群中国人,居然杀出了一条进城的血路,证据就是:刚刚那群悠哉悠哉坐在山坡上晒太阳的外国游客,正跟在我们的车后,在我们闯出来的路上齐刷刷的跑着。
车越开越快。身后,那群警察,暴乱的年轻人,都呆若木鸡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看着我们离开的方向,和车后的大队人马。催泪弹的烟雾渐渐散开,这场暴乱,像是被暂停了一样。
进城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最近的一家酒店,钻进各自的房间,倒头睡去,睡了个昏天地暗。
傍晚睡醒后,我们开始吃在尼泊尔的最后一顿晚饭。那姐借用酒店的厨房,用自己带来的调料,给我们做了一顿酸辣粉。虽然那粉是当地的米粉,很多佐料也都不全,但却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一碗酸辣粉,吃完以后,连流出的汗,都带着催人泪下的香。不光我这么觉得,李热血也好,王灿也好,都吃出了目眩神迷的状态。
吃饱后,我们开始为自己庆功,庆祝每个人都全须全尾儿的从暴乱现场冲了过来。我们沿着街道边的小酒馆,开始一家接一家的喝酒,不知不觉间,每个人都喝大了。
记忆模糊前,我只记得李热血开始给男朋友打电话,有时大喊,有时大笑,有时开始说赌气的话,但那边的电话一直都没挂,所以我想,她男朋友,其实还是喜欢她,喜欢到可以听这么久的醉话。
我还记得王灿搂着拉辛喝交杯酒,边喝边搂着人家说:“兄弟,你跟我一起回中国吧,我给你找漂亮媳妇儿。”
我也记得那姐在姐妹团的怂恿下,开始大声朗诵她少女时代写的诗。坦白说,那些诗确实有些像顺口溜,但我在那姐的霸气笼罩下,只负责用力鼓掌,绝对不敢告诉她真相。
我们的酒越喝越多,我们说话越来越大声。我还记得王灿坐在我面前,问我,你到底为什么叫羽蒙?你骂我的时候,说你名字的意思我不懂。
我干掉一杯酒,告诉他:羽蒙,就是能飞,飞不远的意思。就是要摔的浑身是伤,却没理由抱怨的意思。就是心里揣着一个大梦想,但却不好意思告诉别人,甚至自己都不好意思想起。
后来,我们几乎是被酒吧的老板轰走的。走到寂静的街道上后,我们接着放肆的大声唱歌,四处乱跑,拼了命的说着矫情的话。也许在别人眼里,这就是一群游客跑到没人认识的地方,不管不顾的撒酒疯,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就这么现出原形吧,哪怕只有一小会儿,趁天亮之前。
离开酒吧时,我抬头看了看,这一晚的月亮很圆,月光很亮,把酒吧的招牌映的清晰可见。我才发现,我们随便走进来的这家酒吧,名字叫“Once Upon Time”——很久以前。
第二天上午,我们都被王灿丧心病狂的凿门声给吵醒了。我从床上爬起来,脑袋像被灌了石膏那么沉。打开门后,王灿活蹦乱跳的说:“快!赶紧收拾一下,出发了!”
“出发?去哪儿啊?回加德满都的飞机不是下午的么?”
“不是去机场!我请客,带你们去一个地方,”王灿神秘的挤挤眼,“主要是圆你一个愿望。”
“我的愿望就是再睡一会儿。”
王灿把我推进房间里,“快点儿洗脸刷牙,我钱都交了,十五分钟后,楼下集合!”
忍着恶心和头疼,我勉强把自己套进了衣服里。临出门前拿手机,发现手机里有一条未读短信,是主编发来的。
“等不了你,先发小陈的稿子了。”
我心里一凉,立刻上网,开始查我们那份报纸的电子版。果然,这期的稿件,是小陈写的,写的是北京新开的一家西班牙餐厅。稿子写的很用力,能显出时髦感的成语和单词,她几乎全都用上了。但我想,看这份专栏的读者,可能看不出我和她之间的区别或是差距。我必须承认的是,她写的不差,未来甚至会比我好。小陈就像当初的我,刚开始做这份专栏时,那么热情,那么振奋,那么相信自己在做的事儿,就是我手写我心。
主编终于做到了,做到了保护自己的安全感。其实这么久以来,每次催稿的时候,虽然都没什么好脸色看,但她愿意催我,就证明这件事她必须靠我去完成。承认自己需要一个人。我想这会一点点的摧毁她的安全感,现在,她终于安全了。
宿醉未醒,心情郁闷的我下楼,被王灿轰到了一辆敞篷吉普车上,开始一路颠簸的往山上开。我脸色想必很惨,但其他人也好不到哪儿去,李热血一直欲吐不能,大姐团也全都士气低迷,那姐表示她从结婚典礼以后,就没再这么不要命的喝过酒。拉辛一开始倒表现的很正常,只是扶着栏杆沉默的坐着,貌似镇定的目视前方。但过了不久,他突然沉着的对我们说了一句:对不起。然后扭头,哇的一声,吐了。
这辆车就这么载着我们这群半报废的人,一路冲到了山顶的悬崖边。一下车,悬崖上迎出来几个教练,地上摊满了五颜六色的滑翔伞。
“咱们……这是……要干嘛?”我代表大家问王灿。
王灿指指身后,“滑翔啊!像小鸟一样飞啊!”
大家看看脚下深不见底的山谷,全体脸色煞白了片刻,那姐率先说:“不行不行,我玩不了这个。小王,谢谢你啊,但我不行,我还拖家带口呢,出点儿事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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