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姜小漠等不及的问。
“我的第七本书很快就完稿了,”沈晶莹耸耸肩,直截了当的说:“我不想再用我的笔名出版别人的小说。”
没错,沈晶莹已经决定,她必须要有她的原则了。现在的市场和读者已经接受了她的风格,她不能再破坏这种和谐。她之所以同意花3万元买下小说,因为她不能让这篇风格很独特的小说被别人拿去出版。
姜小漠的神情变得严肃了,问:“你确定?”
沈晶莹坚定的说:“是的。”
姜小漠生气的道:“你可以像猪一样的胖,没想到你还像猪一样的傻。”
沈晶莹一怔,她163cm的身高和52公斤,是像猪一样的胖?还像猪一样的傻?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一点也不生气,还想笑。胖和傻都是暂时的,刻薄的诋毁别人,却是一辈子的丑陋德行。
姜小漠没注意到沈晶莹嘴角泛起的一抹不经意的笑,大声的指责道:“多出一本书,你就有机会多赚上百万,我不认为你愚蠢到会跟钱过不去。”
沈晶莹沉默着,只是眨了一下眼睛,将眼帘缓缓的垂下。依她现在的处境,完全可以与姜小漠脱离关系分道扬镳,会有很多图书出版人愿意与她合作,还不会收取一半的稿费,况且她还有林清木这个在出版界很有影响力的大靠山。但她告诫自己绝对不能忘记姜小漠一直的帮助。
姜小漠口不择言的道:“你是不是以为你现在很了不起,觉得自己成为了一代文豪?”
“至少我很认真的在写作。”沈晶莹直视着姜小漠,她本来还想说一句‘我要开始爱惜自己的羽毛’,但她没说,她相信姜小漠也不会懂。
“很认真?你以为你现在拥有的地位,是通过你的认真得到的?天底下有很多热爱写作却连一本书也出版不了的人,他们比你努力,他们也比你认真,”姜小漠冷笑一声,含讽带讥的说:“你不过就是林清木的宠儿,是他成就了你。”
沈晶莹的心脏猛烈的震颤,一切都在摇摇欲坠,她有些眩晕了。‘你不过就是林清木的宠儿,是他成就了你’,脑中回荡着这句话,沈晶莹的五脏六腑都在疼,她对写作的虔诚、痴迷、狂热,因而付出的心血不仅全都被否认,还成为了受人恩惠的小丑。这种污辱与嘲弄,使她难受的整个人快要爆炸了。
姜小漠不在意沈晶莹的脸色已苍白,自顾自的说着冷酷的话:“是林清木将你的书稿一字一句的斟酌加以修改完善,是他亲自为你的书制定营销策划案,并通过他的人际关系使你的书在业内受到认可,”她看着沈晶莹缓缓的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怪里怪气的说道:“林清木待你好,知道你有男朋友,他还待你好。他为你执着的无私付出,的确比不了许知行在你身上花的钱,更能使你感动。”
沈晶莹紧咬着嘴唇,努力强迫自己镇定,她不能像姜小漠那样盛气凌人的为自己辩护,她的尊严提醒着她在这种时候要静默,静默才能保全面子,就像是毫不在乎,一点也不介意般。任何情绪波动时说出的话,都显得很幼稚很懦弱很被动。过了好一会,她慢慢的说:“我是应该感激林清木。”
姜小漠见沈晶莹即不发作,也不极力为自己找托辞,有点惊讶。
沈晶莹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她耸耸肩,随机应变的说:“我之所以暂时不用我的笔名出版她的小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现在灵感充沛,写作的速度跟得上出版。我想等我的灵感枯竭,进入瓶颈时,再用她的小说应急,岂不是更好?”她在说‘暂时’两个字时特意加重了语气。
还不等姜小漠回应,沈晶莹就站起身,从包里拿出一支笔,无事般的笑笑,说:“合同呢?我先签字。”
她依然不给姜小漠说话的机会,接着说:“我先去楼下的银行转账给你。”
说罢,沈晶莹就大步的走出了姜小漠的办公室。
在等电梯时,沈晶莹保持着她的冷静,当进入电梯时,她咬着唇,莫名的眼角就湿了。
荣誉的殿堂的倾斜着。
当她在很小心的品尝着美梦成真的喜悦时,却突然有人告诉她:你所得到的一切,不过就是因为一个男人以痴心爱你的名义施舍给你的。
尽管她根本就没有指望过那个男人爱她。
她觉得有点委屈。
走出电梯后,沈晶莹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的露出了笑容。她告诉自己:你要习惯,习惯所有的不平衡,它会让你变得更强大更坚韧。
☆、第29章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29
陌生人写来的第七封信:
【-----------------------
大作家,你好:
还记得上封信里,我说我遇到了一个贵人,他给了我一张名片,说会给我一份工作。
在第二天下午,我就去了那个地址,那是个很高的楼,原来整幢楼都是这家公司的。我特意买了一套简洁大方的衣服,但是当我踏进那个办公楼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不安的,觉得自己异常的渺小,但不禁又会特别的激动,看到了希望在招手。
我把名片递给了前台,她打了个电话,没过一会,有一个女人过来了,她没收了名片,什么也没有问,而是递给我一份入职表,一份行政助理的工作等着我。
把我介绍进来的那位贵人我找不到他的踪迹了,连句谢谢都没有机会说。我曾问过那个递给我入职表的女人,她只是说:你就安心的工作吧。
就这样,一切重新开始了,我成功当了一名白领,尽管工资不高,我特别珍惜这个机会。并在工作了一个月后,报读了工商管理专业的夜大,并且在业余的时候看国际贸易相关的书。
生活一下子就发生了大的转变,我从以前住的地方搬了出来,租在了离学校很近的地方,还好,以前在酒吧里工作时有些积蓄,我已经不用为钱担忧了。
那时的我整天挤着地铁上班,要乘二个小时的地铁,中间要倒三次。只要有空闲的时间,全用来看书。
我剪着短发,开始喜欢上了喝咖啡,从不会与任何同事、同学眉来眼去的;根本就不会照顾自己,经常靠泡面充饥。单看表面,不会有人知道我曾经经历过怎样的生活,因此,我也很像是一个纯情的20岁女生。
房东是一个独住的女人,她的老公死的早,留下了三套房子与一个儿子,她的儿子刚大学毕业,就住在楼上,经常会借故与我巧遇聊天,我对他保持着距离,因为发现他笑起来很傻,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况且,忙碌的安排,使得我根本就没有办法正经的谈一场恋爱。
我开始喜欢上了养植物,仙人掌与各种水生植物。生活突然就变得很温和,它在慢慢的洗涤我曾经的灰暗,让我也有了发自内心的微笑。以前的笑是种敷衍,是为了生计,现在,是因为身处在美好中,不由自主的。
有一个男人就这样出现了,我想跟你说说他,一个给我身心留下巨大创伤的男人!现在回想起来,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那么繁忙的间隙里,还允许自己身陷糊涂。
他就住在我的隔壁,这是一幢楼的第十八层,我时常在他房门前驻步,想象着他与他女友甜蜜的生活会是什么模样。
第一次看到他,是在街角,他背着一个女人行走在拥挤的人群中,那女人手里拎着高跟鞋,她并不漂亮,他一脸的幸福。我就那样看着,当他们经过我身边时,我与他对视了一眼。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应该是我的男人。
与他真正的相识,是在一个夏天的晚上。下班到家,我发现钥匙丢了,于是,就坐在门口看书。我现在也觉得奇怪,我进不了房间,第一时间想到的并不是找开锁的来帮忙,而是选择看书,或许是跟那时的生活状态有关,除了上班与上课外,我唯一想到的就是看书。
他拎着西瓜从电梯里出来,应该是他先发现我的,当他摸着口袋找钥匙时,发现钥匙忘在了房间里,于是,他坐在门口拿出香烟点上,在等他的女友回家。我被香烟呛到了,咳嗽着,他赶紧掐灭了,说着对不起。
我们就开始聊天,他今年30岁,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市场总监,正准备辞职。女友是一名公关,他在说他的女友时满脸的幸福,有些刺眼。他是当地的男人,房货刚还完,准备在他女友过生日时买辆车当生日礼物。他说他们会去爱琴海度蜜月,准备在他们交往七年的纪念日结婚,也就是十个月后。他说他爱吃他女友做的西红柿炒蛋,他家养了一对乌龟,名字是他们给彼此起的昵称。
大多是他在说,我在听,我只是说我从外地而来,在一家公司里做行政助理,晚上读夜大。
正说着,他女友回来了,看着我们并排的坐在门外,地上摆着一半西瓜,一半瓜皮。
我对她微笑,她礼貌性的笑了笑,然后就进了房间,我能看出她脸上的不悦。他紧跟着就进去了,连句再见都忘记说。
盯着他们紧闭的门,突然就莫名的嫉妒她!能被一个男人张嘴闭嘴挂在嘴边的女人是多么的幸福啊。
过了一会,门开了,他出来了。问:要不要我打电话找个开锁的,帮你把门给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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