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现在你想清高也清高不了了,谁让你被杜隋骗上了贼船,你还是随遇而安吧。”成素素知道好友的顾虑,“既然已经爱上了,就不要在意那些闲言碎语,他们不知道内情,才会误以为你是看上了杜隋的家世,大家只是落入了一种思维定势,如果我不知情,也许也会这么认为。你不用太在意,日久见人心。谁又知道那所谓的家世,正是你薄欣然避之唯恐不及的呢。”
“素素,还是你了解我,”薄欣然开心地说,“还记得我昨天说的惊喜吗?为了感谢你,今天你来参加婚礼时就会知道了。”
“惊喜,你确定不是惊吓?到底是什么?”
“说出来的就不叫惊喜了,好了先这样,我在D市等你。”
成素素第二次听见薄欣然提到惊喜,心忖不会是初恋男友秦昊宇回来了吧,只是已经分手N年之久,实在算不上什么惊喜,现在碰面大家只会是相顾无言的路人。想想也应该不会是他,他现在估计还在M国快意人生,享受成功,必是有娇艳美丽的女友相伴
。
想着事情的成素素撞到了前面的人,鼻子被宽背撞得有点疼,不过自己理亏,还是要赶紧道歉:“不好意思。”
“没关系,其实应该是我说对不起,看也没看后面就退了几步。”一个深沉迷人的嗓音响起,紧紧抓住成素素这个声音控的耳朵。
成素素抬头一看,只觉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缓缓绽放,无声却动听。
好一个英俊的男人。
无论体型、相貌、气质、声音,乃至抢先道歉的绅士风度和极简英伦风的着装,都是成素素所喜欢的。
除了英俊,一向善于描述的成素素竟然找不出什么词汇能够更好地形容,她词穷了,第一次词穷了。她不是没看过更帅的男人,就像她昨天在购物大厦碰到的那个花花公子,不去想本质的话,外形也是和今天这男人有的一拼的。
但是不一样,真的就是不一样。说得老套一点,他很面善,让她看了心里舒服,觉得好像上辈子也是相识的。
“你怎么了?”这个男人看她愣在那里,以为她被撞懵了,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好闻怡人的淡淡香水味扑鼻而来。
成素素这才反应过来:“哦,没事。”说完急忙走开。
她实在是太尴尬了,活了二十几年,她还从未看一个男人看到傻眼过。如果说给薄欣然听,她也一定会觉得匪夷所思,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成素素身上。
其实对于男人用香水,她不反感,也谈不上好感。不过这个男人用的香水很特别,前调极清淡,后调却很醇厚,有种木质的味道,缓缓钻进她的鼻子里,留下很好的印象。
成素素安慰自己,只是一个长得好看点,说话礼貌点的男人罢了,刚才应该是她早饭吃太少,所以眼睛、耳朵、鼻子、心脏、脑子才会统统出了点幻觉。
机舱里,成素素惊讶地发现刚才这个男人就坐在紧邻着她的座位上,不过他正在低头津津有味地看书,好像没注意到她。
“咦。”成素素轻轻咦了一声,因为她发现他正在看的书,正是她今天带上来看的那部书——《曾国藩家书》。没想到他看书的品味和她差不多。
男人耳尖地听到,抬头看了看她,发现两人手里的书一模一样,不禁挑了挑一边的剑眉,微笑着同她点了点头致意。
成素素爽快地回以一笑,也低下头看书。
可能是早饭吃太干的缘故,成素素无意中咳了几声,只是她自己看书太专注,倒
没有发觉。
过了一会儿,一杯水出现在面前。
“喝点白开水,喉咙会舒服点。”男人体贴地帮她叫了一杯水。
“谢谢。”虽然只是很小的关心,不过成素素还是有点意外,毕竟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
把昨晚还没看完的部分全部看完,成素素就眯着眼睛睡着了。
等她醒来,看到自己的肚子上盖了条薄薄的毯子,毋庸置疑,一定又是他帮她盖的。
“你醒了?”男人乌溜溜的眼眸像一个黑洞般深邃,“我看你睡着了,怕你感冒,所以……抱歉,好像我有点唐突了?”
“哪有,”就算真的有点唐突,这时候成素素也不会承认的,“你也是好心,我感谢都来不及。”
快要下机了,成素素才想起她似乎忘了问这位好心男人的姓名。
本来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人,不需要去问什么姓名的,只是成素素总觉得如果她不问,心里会留有一点点遗憾。
“嗯,可以请问你贵姓?”一说出口,成素素就觉得别扭,她这算是搭讪吗?还是这么别扭的搭讪,请问?贵姓?哈,够别扭的,直接问他叫什么不就好了。
没想到她成素素也有这么一天。
“海洋,”男人笑起来,五官格外英挺,“简海洋。”
原来叫简海洋,成素素把这个名字在心里咀嚼了两遍。
这个叫简海洋的英俊男人没继续问她的名字,成素素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毕竟只是一场偶然之中的邂逅而已。
更何况——
“各位旅客请注意,各位旅客请注意,飞机已经……”
这段短暂的机上旅程即将结束。
成素素首次感到有些紊乱的心绪,好像是遗憾,又好像是满足。
简海洋,算是这段旅程的一个美好回忆。下了飞机,成素素慢慢把这张英俊的脸抛出脑海,只留下鼻尖淡淡的怡人香气。她的人生,不需要留下意料之外的事情和莫名的遗憾。
这世上总会有一个人,是只属于你的“遇见”。
这个时候,成素素还不知道,那位“遇见”先生已经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求路过看文的妹纸们吱一声,不要不说话啊,好寂寞——
☆、再遇沈翟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外面天气好阴冷啊,还下小雨。看我文的妹纸们,希望不要静默无声啊,我会更冷的,呜呜。
今天的D市可谓是风云齐聚,各路机关大院子弟纷纷出动,为参加好哥们杜隋的婚礼而来,只不过表面上很是低调,很少有人知道罢了。
路上一辆辆疾驰的世界名车,都足够开个世界名车展了:劳斯莱斯、法拉利、布加迪、卡宴、阿斯顿马丁……
这么多名车,按理说一点也不低调,只不过为什么说是“表面上”低调呢?
杜家在T市是一把手,D市在很多资源问题上要依赖T市,两市也算是互助合作的关系。刚好郊外到教堂这一段路有个工程即将开展,于是正好借着这个由头立了修路牌,设了关卡,这一天就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了。
成素素也算有车一族了,不是买不起好一点的车,只是还没到他们这么夸张。她更看重的是车的安全性能和性价比,并不追求所谓的速度或名牌。像今天这样的景象,她可以说是第一次看见,还是拜好友薄欣然的婚礼所赐。
太夸张了吧。成素素暗忖。
“兰博基尼、迈巴赫、世爵、玛莎拉蒂……”成素素坐在好友派来接她的车上,闲着无聊,饶有兴致地数着过往的车子。
又一辆奔驰超了过去。
“至于开奔驰银色敞篷这么……炫吗?”成素素嘴角意味不明地笑,倒不是对车有什么看法,而是敞篷加车后暧昧拥吻的俊男美女可不是平常马路上常见的。
当然,也不是没有低调一点的车子。几辆黑色的奥迪成素素看着还稍微顺眼一点,价格不论,至少外观低调了。那些橘色、银色的跑车炫得她一阵阵眼花。
不过也有令成素素心动的车,一辆她叫不出名的,华贵的深紫色车子颇得她心。还有一辆悍马,看得她心痒痒,她挺喜欢这种风格硬朗的车子,一般人hold不住。不过她只是纯欣赏。
“这才是我们男人应该开的车啊!”成素素所在车里的司机为悍马感叹道,看着窗外羡慕不已。
“谁说只有男人才能开悍马,以后等咱存够钱,也买一辆开开。”成素素和司机聊了起来,“只不过那车主今天开出来就有点招摇了,还是白色。”
司机从后视镜打量了一番成素素的衣着,撇撇嘴沉默,明显不相信成素素能买得起。估计是以为成素素作为薄欣然的好友,必定也是普通的工薪阶层。
成素素并没有因此生气,反正她也只是随便说着玩玩。
说实话,以她的能力不是买不起。在她看来,她宁愿用这些钱来再多赞助几个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大学的费用
,或是让家人过得更安稳一点,就是用作风投基金,也比这种华而不实的享受来得好。
这头成素素被人鄙视着,那边各路香车美女,好不惬意。
一个长相极为可爱童真的娃娃脸男子从悍马车窗里探出头来,比了个手势:“沈爷,这路段还行,我们来一下,怎么样?”他想飚一段。
“唐睿,你给我安分点!”沈翟开的倒是一辆极普通的车,缓缓将车窗降得更低,“我前天是怎么和你说的,今天是杜隋的好日子,你看看你叫的是些什么人,开的都是些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啊,专门来惹事破坏杜隋婚礼的是不是!我就知道你没季昕他们那么听话。你飙个屁!还有,不要叫我沈爷,爷听了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