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真是要了亲命。盛情还在为自己的霉运哀伤,就见温碧城蹲在自己前面说:“最后这一段我背你吧,反正也不是很远。”
盛情一直觉得温碧城有种渗入骨髓的优雅,无论做什么事都带着赏心悦目的美感。明明因为汗水和疲劳,他也有些狼狈了。但是从来没有哪一刻,他像现在这样帅!
她甚至连矜持都不矜持一下,就扑在了温碧城的背上,实在是脚太他妈疼了。
盛情饱满傲人的女性第二性征压着温碧城的后背,他能通过薄薄的衣衫感受到其柔软饱满,脸有些红,盛情却以为是背着自己,让他的负担徒然加重而累红了脸。
盛情小声在他耳边说:“其实,我最近瘦掉7斤了……”声音越说越小,直如蚊呐。
却在此时,温碧城的手机响了起来。温碧城背着盛情没法接,只能让盛情代接。
“我是盛情。”他听到背上的人接起电话自报家门,笑了笑。真是盛大小姐的风格。
盛情简单把两人的情况说清楚就收了手机。
“是裴少斐。”不待他问起,她自己就说了。“他们都到了,问咱两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真是一语双关的问法。是关系怎么回事,还是只是问怎么走的那么慢……
山路另一边,裴少斐把玩着手上的手机,笑得很微妙。
“盛情脚扭了,温碧城正背着她赶来呢。”他向一脸疑问的桑悦琳解释,然后又兀自笑了:“真是个惹事精。”
天意今天不来,实在是错过了好戏,没想到开场就这么精彩。虽然手段老了点。
“天意不来真是亏了。”他又补充了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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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计划是写一个头脑简单为人直接霸道的大小姐,然后让优秀的男主爱上这个有着自己最讨厌的性格的女孩。但是我写着写着就歪掉了……盛情在改变。我也不知道为啥会有这种微妙的变化。但是在我看来,如果盛情改变,那个这个故事一点意义也没有,为了心上人变成心上人喜欢的类型而牺牲掉自己的个性,我不喜欢这样的情节,所以我又把她扭过来了,让她变成更好的自己,前提是自己,然后才是更好。因为商略酬喜欢的本身就是盛情,是完整的她。如果她变成了其他人,那么这就是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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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错别字,周四之前应该只有一章了,我要稍微休息下。
☆、第13章
盛情和温碧城到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盛情红着脸从他背上下来,裴少斐表达关心的方式实在是让人想抽他一巴掌。
“盛大小姐你还好吧?明明伤的是脚,你脸怎么这么红?别是发烧了。”裴少斐嘴贱,惹得盛情狠狠瞪了他一眼。只是她不知道,在羞愤状态下做这动作,实在是娇嗔大过恼怒,别有风情。
温碧城在一旁喝了水洗了脸休整一番走到她身边,见她脚腕有些肿起来,皱着眉头说:“肿成这样,估计明天要回去时也好不了。”
盛情瞬间就哭丧了脸。这要怎么回去?难得见到盛气凌人的盛大小姐露出这样的表情,一向温和无害的温碧城居然也起了狭促心,故作为难地说:“那我只能勉为其难再次把你背回去了。”
“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温碧城没想到此时此境她还有心情玩笑。盛情想的是,再不打岔这话题歪楼的可能性非常大,更何况有裴少斐这一等一的八婆男在侧,保不齐又嘴贱说出什么膈应人的话。
其他人也都从各个角度表达了对盛情的关怀,被活体围观的盛情几乎能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到一些其他的意思。
只是盛情接触到商略酬的眼神,心里咯噔了一下。与目标人物的好友产生暧昧实在是一个不好的开端。虽然陆昊说这是有利的刺激,但是盛情还是没把握,毕竟现在商略酬根本不甩她,又何谈刺激?可别因此让他更厌恶自己了。
盛情觉得以前在小说里看到的描写男主的眼睛“他的眼睛深沉如潭,让人一眼望不到底。”她现在觉得商略酬也有这么点调调,反正她老是看不透他。
其实……从来,自己就没有看透过他。从前,现在,都是。
她低头沉思,恰在此时温碧城开口了:“我学过一些推拿,帮你把淤血揉散。”
他蹲在她的脚边,用清水把她的脚冲洗一遍,用纸巾擦干,抹上清凉油,轻重适宜地揉捏起来。
盛情娇生惯养,又坚持每周做SPA,一身的皮肤都水嫩的不行,粉色的指甲覆在精致的脚丫上,而整只脚都握在温碧城的手上,简简单单的一个动作,却无端有了些情|色的味道。
“张无忌背赵敏的桥段刚演完,这绿柳山庄地牢里脱鞋调戏的戏码就接着来……”裴少斐的嗤笑仿佛就在耳边,盛情觉得自己都快自燃了。
当初答应要来野营,真是个错误啊。
只是温碧城推拿一番之后,她的脚真的似乎好了很多,有人扶着走的时候,也不那么疼了。
“谢谢啊。”
“不客气。你受伤我也有一半责任的。”温碧城笑着挥手。
开始搭帐篷的时候,因为盛情脚扭伤了,享受伤员待遇,可以不用干活。只好坐在一旁看温碧城忙活。
自己这次是注定要拖累他了。
抬头观察了一下周遭环境。滴翠谷四面环山,只有条羊肠小道通往外界,谷中却有湖泊,山腹中的深水流入湖泊,这水必定阴寒无比,不能饮用。
虽然如此,但是到了有山有水的地方,即使都只是光看不能吃的风景,盛情的心情也好了一些,只除了自己扭伤的脚让人泄气外。
一路走来,连头发都有些凌乱,作为一个时刻注重仪态的爱美的女性,盛情马上把注意力从自己受伤的脚转移到略有些狼狈的外表上。用带来的饮用水给自己洁面、洗手,反反复复,光洗手就洗了三遍,用了三瓶水。然后整理发型,涂抹防晒霜,就差把她那一整套的瓶瓶罐罐拿出来描红画腮。
“真奢侈,这么宝贵的淡水资源就被她这么糟蹋了。”旁边似乎有人在说话,盛情充耳不闻。开始拿着手机试图找信号,只是这峡谷四面环山,信号时有时无。
不过还是试着发了一条微博,对着滴翠谷那片湖泊拍了一张,上传之后良久才发送成功。
一抬头,温碧城已经站在面前。
抬眼看向他身后,连同她的帐篷及一应事务都已经整理妥当。盛情伸出大拇指给他点赞。
“真是心灵手巧贤惠勤劳。”
温碧城摸着鼻子笑道:“多谢大王谬赞。”顿了顿又问她:“脚怎么样了?”
“好多了。谢谢。”盛情本来还想加句“手艺不错”只是这句有轻浮调戏之嫌,所以就把话咽了下去。
“你似乎在我面前特别多礼。”
“因为温公子实在是让人守礼的君子。”
“这话我可不爱听,不是好话。”
额……不知不觉似乎又切入了调|情模式。只是,为什么要说又呢?
盛情忽然发现自己那话还确实蛮有歧义的,但是更厉害的是温碧城,只要他愿意,他永远能轻轻松松把握话题的主导权,并且你在他身上看不到一般这个年纪的男人具有的攻击性。
温和有时候是一种更加润物无声的力量。
“对了你把相机拿好,替我照几张照片。”盛情走到哪儿拍到哪儿的移动相机属性又爆发了。
旅游就是把自己的身影塞在风景里,然后咔嚓一声定格永恒。
温碧城自包里拿出单反,示意盛情可以开始了。
盛情自然地摆了几个pose,表情和尺度都拿捏的恰到好处,自然大方,坦坦荡荡的漂亮。
旁边几对搭档也早已忙活完帐篷的事,三三两两的散在一旁欣赏周围风景,很多人也举起相机或者手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
有的人拍风景,拍着拍着自己也成了风景。
盛情就感觉到有姑娘对着温碧城连照了好几张。连她这个外围人士都感受到了镜头聚焦的力量,她就不信温碧城自己一无所知。
“你帮我拍了那么多,现在换我给你拍。”
盛情接过相机,先翻了几张之前温碧城帮她拍的照片,发现无论是取景角度还是景深处理,都非常专业。跟他一比,自己随手拍的水平实在有些不够看。
盛情真想问他一句,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盛情见他把自己拍的漂漂亮亮的,自然投桃报李拗着劲把温碧城往帅里拍。幸而她对光影的敏感度非常强,拍出来的照片总能抓到人物的精髓。
温碧城在阳光的渲染下更显得优雅俊逸,萧萧如松下风。
把相机拿给他看,温碧城表示非常满意。直到这一刻,盛情才发现温碧城身上的自矜和傲气一点也不比商略酬少,只是他的傲气和贵矜都包裹在温和的皮囊下,平时难得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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