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正的不是他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能活到现在的,都是高手中的高手。迎面过来的两人,气场上一点儿都不比丁宇来得弱,其中一个甚至狠狠的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今天这活动有人放水是不是啊?连小孩子和人妖都能活到现在,实在是笑死人了。乖乖的把你身上的金章给我交出来,免受皮肉之苦。”
小暮暮眨眨眼,转身,抬起手指戳了戳丁宇:“喂,漂亮叔叔,人家口里的人妖,是在说你吗?漂亮并不是罪,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啊,一点口德都没有。”
拳头一点点的收紧,丁宇冷冰冰的脸居然被气成了黑色!
他是长得漂亮了一点,正因为这份漂亮,当初帮他轻而易举的夺得了店里头牌的位置,让他身价大涨,捞了很多钱。也因为这份漂亮,他执行任务的时候,比别的杀手来得更容易。因为美丽的东西,人们都会自然而然的认为是美好的。知道他拔出匕首,刺穿目标的心脏,那些人才露出震惊不敢置信的表情。
可是现在,眼前的两个混蛋居然说他是人妖!!!
是可忍孰不可忍!
冰冷的句子一个字一个字的从他牙齿缝里挤出来:“没有口德的人,往往会死得很难看。”
“说得好,那就拿出你的魄力,告诉他们,到底有多难看。”
丁宇浅浅的扭过头,瞥了一眼不打算出手,只等着看好戏的小人儿,哧了一声:“你觉得,如果他们两个把我杀了,你一个人能够对付得了吗?”
“……”嚎,这人怎么这么精明呢!暮暮知道自己的诡计被他给识破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你别着急啊,我又没说我不上。来吧,我选那个胖子。”
对于小家伙的狡辩,丁宇只是笑笑,并没有说什么,而是开始认真帮他分析面前的敌人:“这个胖子身高一米八,体重差不多两百五十斤。你确定你能搞定?”
“当然。”小暮暮得意的挑挑眉:“我做事,从来都不是因为冲动。我之所以选择那个胖子,是经过我周密的分析的。胖子人高马大,一看就是力大无穷,但同时,他的行动就会比较慢。而刚好,我的强项是身体灵活,行动快。以己之长,攻敌之短,我有把握。”
“说得好,那还等什么,开始吧。”丁宇忽然一把抓住了小家伙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拎了起来,直接朝胖子扔了过去。
可怜的小暮暮,还没准备好呢,就被迫进攻,恨得他牙痒痒。报复,赤luo裸的报复啊!
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用了二分之一秒的时间调整好了自己,借着丁宇的力道,以及这出其不意的进攻,一脚狠狠踢在了胖子脸上。
小脚丫,力气却一点都不小。
这一脚,把胖子的鼻梁骨给踢了个粉碎!!!
那么大一个大人了,此刻竟然像小孩子一样,捂着鼻子,嗷嗷嗷的叫喊个不停。同时眼泪哗啦啦的落下来,看上去还真有点可怜。
并不是说胖子不耐疼,实在是生生被人踢碎了鼻梁骨,那种痛……没有几个人能够忍受得了。
小暮暮就趁着对方痛得昏天黑地的时间,来了个倒挂金钩,再来一个海底捞月,把人家别在胸前的金章给捞了过来。
托在手心里晃了晃:“实在是对不起,你出局了。”
过五关斩六将,胖子眼看着胜利在即,现在却输给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这口气谁都咽不下去!更何况,胖子还觉得小家伙之所以能够获胜,完全就是因为投机取巧。
所以虽然已经输了,心里并不承认,直接朝着小暮暮扑了过去。两百五十斤的身体,从天而降,绝对是个巨大无比的灾难。
丁宇在绑架了小家伙的时候,是领教过小家伙的本事的,所以这个时候,一点都不担心。
这个瘦子,他对付起来一点都不吃力,如此看来的话,那个胖子并不会厉害到哪里去!比赛能走到这一步,大概全部都是靠得运气了!17902224
百忙之中,还抽空朝着小家伙吹口哨,气氛不伦不类。
小暮暮也是没有料到这家伙这么输不起,居然恼羞成怒,这样的人,最是可恶,也最是让人瞧不起。
腾空跃起,狠狠一脚踢在了胖子的天灵盖上。这力道,与之前一样,冲击力甚至更大。
胖子只感觉头痛欲裂,双手捂住头顶,那里似乎凹下去了一块。
有鲜红的血从头顶冒出来,沿着脸颊流下……
“你还想再继续吗?下一次,可不是打破你脑袋那么简单了!”小暮暮整理了一下衣服,桀骜的说道。
胖子吓得肝儿都在颤,同时也知道了,这个小孩子是真的不好惹,人家能拿走金章,完完全全是因为有那个实力!忍着剧痛,颤巍巍的摇头:“不敢了,不敢了,谢谢小爷手下留情,是我不知好歹,有眼不识泰山。”
“那还不快给我滚!”
“是是是……”
那边瘦子还在和丁宇死磕,看到胖子落荒而逃,心里面忽然间也慌了。
丁宇抓住时机,一举将其拿下,缴获了对方所有的金章。
广播里很快开始播报,游戏里只剩下最后的三名勇士。
小暮暮看着自己缴获的一大堆战利品,头也不抬的问丁宇:“我们现在还是联盟吗?”
“当然。”
“可是现在只剩下三人了。”
“最后的,可能也是最厉害的。无论如何,我们必须要把全部外敌都收拾掉后,再在你我之间分出胜负。”
“为什么?这可能不是最佳战术。”如果一对一的较量,丁宇不是暮暮的对手,这个之前已经验证过了。如果不是暮暮打败了丁宇,丁宇也不可能由绑架犯摇身一变成了暮暮的从犯。
如此分析的话,丁宇如果想成为最后的“王”,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助别的力量,一起先把暮暮给解决掉。
“没有为什么,我不想最后的胜利落入他人的手里。这是唯一一个能够了解到大BOSS身份资料的机会。”1d7by。
暮暮听了,释然的笑了:“就算妈咪不可能爱你,你还是无怨无悔的支持着妈咪,谢谢你。”
“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不要让她知道,好吗?”
“为什么?或许妈咪知道了,会改变对你的态度也说不定哦。”做好事不留名,实在是太难得了。
很多人,巴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他做了好事呢!尤其是当面对心爱的人的时候!
所谓女卫悦己者容,其实也是一个道理!人总是下意识的希望表现给爱的人看,表现给自己在乎的人看。
鸟类在求爱的时候,都会把自己最漂亮的羽毛展现出来,为了什么?不就是让异性知道,自己的好吗?
“她已经做出选择了,而且我相信花御霄会对她很好,她肯定会非常的幸福。我爱她,就是想让她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现在她已经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了,所以……她是不是喜欢我,已经不重要。”
“哇哦~”小暮暮忍不住吹了声口哨:“没想到,你还有这样高尚的人格。放心,像你这样有着完美外表,还有这完美内心的男人,一定可以找到你爱,又爱你的女人。一定会的!”
“借你吉言!”
“居然已经开始谈论女人了,你们是不是太放松了?”一名全身穿着黑衣服的男子从黑影里走了出来。
目测一下,身高一米八八,体重一百五十斤左右,前面六块腹肌,十分的性感。
留了一头碎发,长的几根能够触到肩膀。
“是个帅哥!”经常和妈咪一块儿行动,耳濡目染之下,对帅哥就会特别情有独钟:“而且还是个很潮的帅哥!我喜欢!”一蹦一跳的跑上去,歪着脑袋近距离的看,更是越看越有味道,“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啊?今年几岁呢?结婚了没有?”
“……!!!”这个小孩子是怎么回事,居然像花痴的女生一样问些没有营养的问题。长得帅,本来没什么,可是因为他帅得实在是太有味道了,因而经常被各种女人骚扰,已经造成他极大的困扰。现在更离谱,居然被一个小屁孩调戏,还有没有天理了。
冷冷的哼了哼,一如既往的散发出之前赶蝴蝶的架势:“你的问题,我没有兴趣,所以我一个都不会回答的。”
“是吗?那你对什么有兴趣?”
“打败你们。”
“打败我们?帅哥,看在你长得那么标致,我好心提醒你,还是主动把你身上的金章交出来吧,免得如此完美的一张脸,让我们给打残了!”丁宇的相貌,也算得上是人间少见的。可是现在居然冒出来一个比他更帅的,难免会产生一定的嫉妒心理。其实他说的都是反话呢,他恨不得现在就冲过去,把那张帅气的脸打成猪头三!
“只有女人才喜欢呈口舌之快,谁输谁赢,还是让我们拳脚上见分晓吧。”超级帅哥很暴力。
既然人家不给面子,暮暮和丁宇也就不跟他客气了!
“本来还想着给妈咪找个情人,将来好给我生个帅气无比的弟弟,现在看来,还是算了。”接触到丁宇飞射过来要砍人的视线,小暮暮转而吐吐舌头:“嘻嘻,别激动,我开个玩笑罢了。”
“这种玩笑,可不是能够随便乱开的。”
“知道了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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