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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旅]打靶上阵 (风火小尼姑)


  我被她这一番说辞逗笑,咧着嘴乐得看她皱着眉头的小样儿。“呵呵,你还真把我当救命稻草啦?行,瞧你那可怜样,我下午就舍命陪美女牺牲一次吧。”
  “去你的!”方娜横了我一眼,却又笑开了。
  之后方娜带我回她自己的宿舍小憩了一会儿,只是个单间配套的小宿舍,不过三十来平方米,不过倒被她布置得挺好,各种家具齐全,俨然一派小天地。转进房间她自己换了一身衣服,欧根纱材料的粉色连衣裙,裙摆过膝,露出白皙的一小截小腿肚,一改之前知性美女的模样,显得更窈窕淑女,若是以往我铁定会多看两眼,只是瞅见她在镜子前搔首弄姿的自恋样后就全无兴趣了。
  趁着她换衣服补妆的间隙,我干脆枕在她床上的小睡了一会儿,以用来养足精神准备下午的持久战,不知为何,我特害怕逛街,一逛久了,这人就开始犯晕,所以平时也干脆不买衣服,反正老妈时不时会帮我挑个一两件,只要款式不太过分的,我也照旧穿,加上舞翩翩衣橱里都是衣服,实在不行借个一两套她也不在乎。
  等她全都弄好了,我借个洗手间解决了下生理问题,又顺带洗了一把脸,衣服没换,也懒得换,反正穿着也习惯了。
  两人打了计程车到了前门附近,方娜立马跟出了笼的小鸟,跃跃欲试,哪儿都想扑棱一下,一会儿扯着我要去看衣服,一会儿又瞅饰品,逛了两个多小时,精神头一直十足,完全没半点儿疲倦的样子,反观我这边,脚下都快磨出两水泡了,垮着一张脸,耸拉着脑袋跟在后面,只求着这姑奶奶快点儿完事,否则我这边就快歇菜了。
  幸好最后方娜还刹得住脚步,见我完全没了精神,心里有点不落忍,腆着脸跟我提议要不找个地方用餐,先解决温饱问题再说,我当然是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跟她随便找了一家环境看起来来看不错的小饭馆就餐。
  这小饭馆专是烧烤类的东西,我跟方娜都不是很挑食的人,两个人点了五串鸡脚,三对鸡翅,一打的掌中宝,一打肥牛,一打羊肉串,各类蔬菜,烤茄子,烤凤尾菇,又要了一瓶雪碧,没敢点酒,怕喝多了两人回不去成大问题;等东西都送上来后,赶紧把各种肉架在烤盘上,不一会儿望着那油滋滋的肉串开始变色,香味也扑鼻而来,两人肚子的馋虫都勾出来了,拿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一片片的肉,等可以吃了,都争着抢着放到嘴里呼呼的大吃,也不管烫了,狂塞嘴里,吃得不亦乐乎。
  菜过五味后,摸着吃撑的肚皮走出来,方娜问道:“接下来还打算去哪儿晃荡下么?”
  我低着头想了一会儿,忽然就说:“我想回以前的家看看。”
  “以前的家?哪儿啊?”
  “有点远,公主坟那边的胡同。”小时候在京城待过几年,那儿打小跟着父母住那里,那个老胡同住了也有八九年时间,只记得胡同里的四合院虽然老旧,可邻居街坊都很热情,偶尔还会走街串巷的,互相照应也是常有的事,不像现在同住一栋公寓里邻居见面都当空气似的,问声好都能要了他的命,还是怀念小时候老胡同的那种风情。
  我以为方娜会先回去,没想到她却挺高兴的,说道:“那行啊,我跟你一块儿过去瞧瞧,反正就当饭后遛弯儿,反正时间也还算早,不急着回去。”
  “学校那块没门禁么?”我记得之前读书的时候管理得挺严格的哈,要是错过了门禁的时间,也就只能偷偷爬墙了,但也容易被警卫发现。
  方娜嘿嘿一笑,拍拍吃得圆鼓鼓的肚子。“门禁那是针对学生的么,我是教职员工,人家不会难为我。”
  她既然都那么说了,我也倒是乐意有个人陪着一块儿去,于是两个人又去乘地铁,换了几条线才到那边。


☆、第七十七章

  到了四环东北的公主坟还得往前再走五六百米,穿过前面的街道就能看见胡同了,胡同也有好些年的历史了,这边远离市中心,越是往里走越是觉得有些荒凉,加上近几年市政府下了搬迁通知,大多数居民已经搬走,留下来的人家也大多数是些买不起房的,只能认命继续住着的钉子户。
  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已经快九点了,这边街上也没多少灯,显得整条路昏昏暗暗,好不容易走了近一百米才见到一盏灯,还是那种残破的老式路灯,歪扭的低垂着脑袋挂在灯杆上,折射出橘色的光,周围密密麻麻绕了无数的蚊虫,越看越显得此处荒凉。
  以前还挺热闹的地方,如今早已大变样,看来时间不等人,这跟回忆中的模样已大相径庭,也过了十来年,变样虽然能够理解,可也禁不住心里有些许惆怅的。
  “哎哟!”
  后边忽然传来的方娜的痛呼,我赶紧扭头一看,方娜正蹲在地上,五官正紧紧皱着。
  我还以为她是扭到脚了,忙走过去,担心的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崴到了?”
  她摇摇头表示没事,手按在我肩膀上,借着支点站了起来,一边的腿却往后勾起,拿手把鞋子脱下后,又用力的将鞋子甩了甩,这才顺了一口气。
  “这路是人走的么?沙子全跑到鞋里头了,你瞧瞧,那么大一颗石子,顶得我脚板疼死了。”
  “那没伤着吧?”
  “没有,就是方才那会儿疼得很,把石子甩开就好了。”说完她放开我,把鞋子扔到地上,脚踩了进去后又跺了几步才重新迈开步子。
  我瞅着她脚下那双鞋,漂亮是漂亮,但还是忍不住说道:“我算是佩服你了,踩着这么一双高跟,还能走一个下午,是不是你们女人脚底板都特别厚呀?”
  “去你的,什么厚不厚,这都是磨练出来的,要想美就得吃点苦,忍忍就习惯了,我倒是觉得你也应当试试,别老是穿不超过三厘米的鞋子,白白浪费你这两条漂亮的腿儿。”她瞅了一眼我脚上那双中跟黑色软皮鞋,眼中带着些许轻蔑跟自傲,末了,她还故意走在我前头扭了扭屁股,以显示她傲人的身材。
  这段路确实不太好走,好在勉强还有点灯照着,两人又走了大概十来分钟才看到胡同口,我心里止不住的兴奋,赶紧加快了步伐。
  走进胡同,发现这一片住的人已经不多,只偶尔有几户人家房内还亮着灯,其他的不是已经搬走就是早早就休息了,好在今晚月亮够圆,天上没啥云,即使路灯不是很多,这一片靠着月光也能看清楚路。
  方娜虽然平日里大大咧咧,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但到了这会儿,进了昏暗荒凉的胡同,也忍不住一手攥着我胳膊,双眼紧张兮兮的盯着前面。
  “你小时候真住过这里啊?”她忍不住出声问道,似是不相信我会住这种看起来破破烂烂的穷地方。
  我横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你以为每个人都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么?我爸虽然如今是个小官,那也是一步一步和着血跟泪,在工作上比别人付出不知多少倍的艰辛才提拔上来的,你还没见呢,就我们一家三口还住过不到三十来平的房子,那是冬天吹北风,夏天西晒,住得可不舒服了。就这胡同还算是好的,至少胡同采光好,空间也足,前边还有个小院子可以玩耍,想想还挺怀念的。”
  听我这么一说,方娜没吱声了,只依旧陪我绕过一个又一个四合院。
  凭着记忆终于找到自己曾经住过的那个家,只看到老旧木头门板上边被人用生锈的铁链锁上,只需轻拍门板就落下一层灰,外面的水泥墙更是塌皮塌得厉害,两边的野草串得老高。
  看到这一幕我有些失望,原本还想着进去看会儿的,可上锁了就没办法了,我之前只听说自打我们从这搬走之后就转让给人了,这么多年也从没回来看过,如今这儿却早已人去楼空。
  “上锁了,进不去了,算了,我们走吧。”我对方娜说道。
  方娜见我一脸的失望,有些不落忍,走上前用力的拽了拽那生锈的铁链,可那铁链比手指头都粗,她这也是徒劳,只挣扎了一下就放弃了,脸上依旧有些忿忿不平。
  “又没人住,还上什么锁啊,真是多此一举。”她越想越不是滋味,对着大门狠狠踹了一脚,那本就残破的木板门震得铿铿响。
  我刚想过去拉她,就听到有个男人骂道:“嗨,我说小姐,你跟门有仇呢?有必要对它这么狠么?再说了,我瞧你也不是住这儿的人吧,你一声不吭踹人家门是不是忒缺德了?”
  方娜一怔,停止了脚上的动作,瞅过去,是个年轻的男人,理着板寸头,脸盘儿长得很尖,人也很瘦,跟只猴子似的,身上穿着白色无袖背心,外面一件黑色长袖衫,裤子也松松垮垮,最拉风的是脚下一双趿拉板儿,十足一个二流子。
  估摸这男人是住在这儿的居民,看不过眼才说的方娜,我怕依方娜的脾气气不忿儿肯定会回嘴,却没想到她这时候倒沉得住气,难得没有发作,只打量了那男人一眼,眼底捎带鄙夷,又扭过头不愿看他。
  那男人估计也感觉到人家是膈应他,脸上一阵难看,正待发作,我连忙上前笑着说:“这位小哥,不好意思,我这妹子脾气有点倔,本来想找人的,这会儿没找到心里有些难受,你也别跟他一般见识,我们马上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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