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确定,这是完不成作者任务的羞愧。
生活还是要继续,这不是小说里的黑白世界,太多人事要顾全。
干洗费不便宜啊,丁凝把那件价值不菲的西装捐给了校贫困生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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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劲安那头,自从那天傍晚得了一枚香吻,按捺不住了。
他只是纯,不是蠢,130的智商就算抹去零头再打个折,也能叫他明白,眼下,是个趁热打铁的好机会。
他决定开始抓紧时间,每天多给丁凝布置作业,以便下次在图书馆和情人坡上,多争取点相处时间。
在他的火热追求下,丁凝弱势科目提升不少,有时夜晚的凉亭里,看着他快要达到燃点的炽热眸子,她也做好了被他扑倒的准备,可郭劲安,原来真的就是书里那个小书童原形,跟强取豪夺沾不上边,鼓了个勇气表了白。
现代恋爱的平等民主很诱人,更吸引人的是,丁凝觉得面前这个男人,疯狂爱上自己,为自己不要命的几率更大。
她愿意进入感情培养期,即恋爱初始阶段。
就在郭劲安还在感叹丁凝处理感情的快捷,丁凝又开始头疼小说续写的事。
她尝试着写了一章,足足六千字,先赶紧把作者脱离了那几个人的圈叉,被侠客救出了皇亲贵胄一干人的制肘,然后在悬崖底下,山下洞里,孤男寡女,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写得脖子都酸了,除了第一个回帖是:“哇,东方缪斯回来了吗?”
其余则有怀疑派:“呃……这是找了代笔吗,文笔怎么成这样?水准下降好多。”
委婉派:“是想快速结文吗?”
尖锐派:“好狗血玛丽苏的情节,无端端就迷倒个侠客?还掉悬崖底下?困在山洞里?我还不如去看TVB!”
学术考究建议派:“为什么女主会同意跟这个新粗线的楠竹XO?连个心理活动都没有,以前的细腻呢?说老实话,喜欢作者的文就是因为情和肉能很好的结合,被男主们喜欢的原因也都很合理,现在跟那些纯肉文有什么区别?”
丁凝盯着屏幕很失落,也很惭愧,以前看看到读者苛求作者,她大半站在读者这边一起埋怨,因为读者总能为自己考虑,类似:“不要虐女主了”“怎么这么虐啊”“再虐就弃文”、“一直和和美美地甜下去不好吗”居多,可现在才知道,没有曲折困不住人心,大半人看文是为了抒压寻乐,填补现实生活的重重波折和不如意,可是生活一旦一帆风顺地悄无波痕,又真是大好事吗?
所谓主角,为什么能享受比其他角色更多的光环,就是因为承受了比其他角色更多的起伏。
原身作者是个死硬派,我笔写我心,贫贱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对于读者的左右基本是装傻扮聋,那是因为艺高人胆大,丁凝没这本事。
她打开会客室,发表新帖,快要哭出来地趴在键盘上,抖着指头编辑:“对不起……”,才打几个字,打不下去了,匆匆摁下“发表”,就像屁股后面有人追杀一样,赶紧关闭了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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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秀,对于丁凝来说,还有未完之事。
邵泽徽当夜在行政楼宴会厅金口一开,各位校董和领导们全一字不漏听进去了,叫负责老师拿着丁凝照片照着选人。
这天正在寝室看书,劈里啪啦就闯进来几个人,小辅导员笑眯眯带队,丁凝还没回过神,就被人全方位七百二十度拍照,闪得眼睛都快瞎了。
那天起,露天报名现场的长条桌上开始长期放置丁凝照片。
又不知道是哪位校领导突发奇想,脑弦搭错了,把照片做成了两个真人等高的立体模板,一左一右,像迎宾小姐似的放在报名处。
齐艾每次跟丁凝经过,都要替她臊。反倒丁凝是二皮脸,看了两次习惯了,每次路过都要大喇喇上前,拿出纸巾亲自抹一通,又严重抗议说雨天得要加个防尘罩,避免生潮变色变形。
三人成虎,美女这玩意说白了,无非时代强权者造就,从古至今,都是上层喜好哪一口,下面就跟着捧,只要形成了风气,矮子那叫娇小,胖子那叫丰腴。在校领导的铁力支持下,时间不长,丁凝这款成了校内年度外貌风向标。
齐艾见那老男人没找丁凝了,又看见丁凝跟郭劲安来往亲密,似乎确立了关系,总算松了口气。姓邵的用自己的能耐把丁凝抬成个校园女王,比那些只会给银行卡的豪客懂女人心思得多,这种男人,丁凝哪玩得过,又怕丁凝投入了感情正伤心,不敢说重话,反倒宽慰起来:“没事,他也总算做了点好事,叫你出了风头,还算有良心。”
是人都想拔尖儿,丁凝也没到看淡红尘的年纪,可是这个风头,她还真没那么大的兴趣。
参加选秀的女孩子个个抱着走娱乐圈或者出个名走个红的心思,这风头,她不是很想出。
古代青楼真正的名妓是卖艺不卖身,譬如她那书里的老娘,可想想之前在度假村看到的那个女星跟市政唐姓官员的情况,现代娱乐圈的艺人是卖身还得卖艺,太累太不划算,再多钱也不干。
只是这下可好,从醉心选秀的报名学生,到保安小哥,再到清洁阿姨,丁凝彻底成了大学里人人眼里熟透的角色。
别说她的体重身高发型肤色,平时姿态动作,连毛细孔粗细都恨不得能量出来。
被置在放大镜下的生活,就像被扒了衣服似的。
一波波报名女生带着笔记本冲到寝室来从星座问到三围,见丁凝还算好说话,又开始摸头发碰屁股一边不忘记录,每次都是齐艾最后烦了:“毛手毛脚干嘛啊!”拉着一个个呼啦啦全给轰出去。
以前这间四人寝室,丁凝和齐艾基本是隐形人,但凡来个人,要么找童童,要么是敲错了门。
现在童童的女王地位给夺了,每次见到自己的拥趸嘻嘻哈哈坐在丁凝床头,心底着实不是个好滋味儿,形势比人强,不得不服,幸亏没撕破脸皮,见风使舵套近乎,偏偏又套不上,唯一的优势没了,心头烦闷,见人来了就摔书本使脸色,慢慢寝室都少回了,夜不归宿是常有的。
寝室里只落得丁凝和齐艾俩人,倒也清净。这天回来,丁凝顺口说:“她这么长时间不回来,不会又在外面说是咱们俩把她欺负走了吧?”
齐艾看一眼童童的床:“你担心她?是担心她没在哪儿快活死吧?她这会儿结交的哥儿们爷儿们,不都派上用场了?”
丁凝心一动,还没来及开口,门一响,进来个人,是江心雪。
☆、第四十章
江心雪是个文弱朴实的女孩,巴掌大一张小脸,个头娇娇小小,说话也秀气,一副未来的贤妻良母样。
虽然她很少回寝室,但仅凭接触的有限次数,丁凝觉得她心底纯善,很好说话,所以跟寝室几个人关系都不错,在个性突出的年轻人中,这女孩确实难得,丁凝对她的有种怜惜小动物似的感觉,自从那晚撞见童童和她男友的难言之隐后,每次见面,也有些尴尬。
今天江心雪回来拿课本,见到二人在,也是笑着打招呼,又像平时一样,把保温瓶拿出来,倒了热乎乎的两碗汤,递给丁凝和齐艾:“秋天了,天气干燥,我刚学的银耳莲子百合羹,加了不少蜂蜜,特地给你们带来尝尝,看是不是太甜了?”
齐艾一推:“明明特地给你准老公煲的,每次拿我们当小白鼠试验,不吃。”
齐艾说话冲惯了,有时是无心,但旁人听了总难免有点儿疙瘩,谁都是捧在手心里的,热脸贴冷屁股的事做一次就够了。
可江心雪是个性格好的,每次一点都不恼,这会又端过去,揪着衣服角儿笑,也不遮:“是啊是啊,你就帮我尝尝吧,这个分量还行我就照着煲,到时等他回来也给他试试,也给你们每天多送点,我重色也不轻友。”又看了看童童的空铺,问:“她没回来吗?要不我给她留点儿吧。”
江心雪进来前,丁凝刚刚被齐艾那么一提,本来就有些怀疑,现在听了这话,更有些坐不住了,问:“咦,你男朋友不在家吗?”
江心雪点头:“这几天有项目,从上周六开始就不在家了。”
上周六,就是从童童搬出去起。
丁凝唔了一声:“噢,你不用给童童留汤水了,她搬出去了。”
江心雪有些讶异:“她在外面有住处?她不是本地人,P城没亲戚,大学几年都从没住过校外呢。”
丁凝舀了一勺莲子羹:“嗯,好像也是周六,接了个电话,就搬出去了,忘拿东西了,当时我还追出去,好像有个男人在接她,不知道是不是新交的男友。”
江心雪沉默下来,头低下来,像在思考什么,半晌后,才拎起保温瓶,拿好笔记本,脸上笑容弱下来很多:“好,我先走了,你们吃。”
只能提醒到这个份上,再说多了就成了恶人,还是那种贼蠢贼蠢的恶人。能不能意会,就只能叫她自己去揣摩了。
丁凝觉得在背后打情侣之间的小报告,是世上最缺心眼的事。人家闹不闹,分不分,自己都吃力不讨好。再铁的好友,也是能避则避,不幸遇上了这桩事,只能说倒霉。可是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她却做了自认为很缺心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