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胜任新职位,这才是当务之急,其他的都往后放放再说好了。
宋书煜抱紧怀里柔若无骨的小身子,舒服地闭上了眼睛,风再大雨再猛也得睡觉不是?
林青燃的病情第二天就稳定了,可是谁敢拿话再刺激她啊,她也整理不出给老公女儿坦白往事的头绪,一时间就把林玄玉给晾到那里了。
林玄玉那点皮外伤,哪里会让他往眼里拾?
就是巴巴地惦记着女儿林青燃的情况,又不敢冒昧地过去看望,打桑红的手机,她看来看去,愣是没有勇气接听;他又给宋书煜打电话,直接就是勤务兵王小帅接听的,告诉他头儿在开会。
这林玄玉想了这么多年的女儿,终于到了跟前,竟然一个照面就晕倒了,他急呀,从来都没有这么沉不住气的急。
于是想了想,就给林大有打了电话,让他出面去说和这件事。
林大有不由笑了,劝他安心等等:“你闺女在病房里躺着,又飞不了,急啥子啊这是?”
“换了你试试?”林玄玉听他站着说话不腰疼,不由气他。
“哈哈,我倒想试试,可是我没有女儿让我去熬煎啊?听我的话,慢慢来,要是再等两天还没有动静,我就让擎石去说,毕竟那是他的亲家,好沟通一些。”
宋大有很爽快地答应了。
晚上的时候,给儿子打了电话,让他抽空说和说和林家的事情。
宋擎石听着眉毛梢子就拧得老高,这千里寻亲有了下文,竟然停在这里了,林青燃再和老父亲闹别扭,桑红那么大一个女孩子了,懂事地从中周旋着多好,干嘛让他这样冷脸的人去做这种事情啊。
不过既然老父亲吩咐了,他就只有遵命的份儿。
接下来的两天,宋书煜忙得脚不沾地,连给桑红打个电话的时间都抽不出来,更不要说回家了。
桑红忙完了医院忙家里,做了满桌子的菜,等得天色发白,也没有等到宋书煜回家,不由心底有了怨艾,这才想到清晨那人走的时候,给她交代的话,说是这些天会很忙,让她别等他了。
揉揉有些发晕的头,晚饭都没有心思吃,就跌跌撞撞地冲到卧室睡了。
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手机声响,以为是宋书煜,连忙捞起手机,睡意朦胧地接通了。
桑红听着那有些熟悉的威严的声音,觉得耳膜都有些嗡嗡嗡地幻听,在哪里听过呢?
瞬间之后,她确定了电话里说话那人的身份,这严酷冷硬的声音轻易就把她的睡意吓跑了,连忙一骨碌爬起,跳到床下端端正正地立正,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付。
挂了电话,她愣愣地眨眨眼,看看上边陌生的号码——
啊啊啊——宋书煜的老爸要见自己!
额——她对这个仅仅见过一面的长辈,心存敬畏,和其他主动向她示好的宋家人相比,宋擎石表现很难接近,见面那一晚,除了和她打了声招呼,压根儿就没有再瞅她一眼,更没有和她说过半句话。
回想起面对他的时候,连宋书煜都得小心谨慎地说话,她算哪根葱啊!
她郁闷抓狂地只想暴走,从卧室赤着脚咚咚咚地走到客厅,又咚咚咚地走回卧室,小爪子揉着自己蓬乱的短发,弄不清楚这准公爹叫自己要说什么。
叙旧?
纯粹是妄想,那么一个日理万机的人物抽出时间见她,怎么可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示威?
桑红脑子里的警铃大作,难道嫁入豪门的拿钱侮辱人的戏码,轮到她身上竟然是由公爹来扮演黑脸?
让她放弃做特种兵?如果他真的说了她该怎么回答?
……
汗死,胡想什么啊!
他要是不喜欢自己,阻止他们订婚的能力估计还是有的,没必要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再来这么一个小动作。
拿起手机看看时间,眼睛不由瞪得滚圆——靠!貌似离约定的时间只有一个多小时了!
啊啊啊,等等等等,约定的时间不是下午吗?
桑红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使唤了,揉揉眼睛,再看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觉得自己真的要死了,她怎么可能一觉就睡到了下午?
揉揉空得咕咕叫的肚子,跑到窗户边揭开窗帘一看,冬日的太阳带着暖意,绝对不是上午时候有气无力地挂在半天空上的白盘子,她确定真的已经是下午了。
马上开了衣柜换衣服,看看满柜子这段时间穿习惯了的便装,觉得见他老人家还是穿军装好,抬手把挤到柜子边上的军装取出来,只是摸在手里,她慌乱的心竟然就沉稳了许多。
果然穿衣服不一样,这对应的感情就会不一样。
难不成她这段时期情绪唧唧歪歪的不正常,都是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闹腾的?
屁话!桑红只觉得这个念头一闪,那脸蛋就骚愧的滚烫滚烫的!
心里不得不承认,她曾经无比强悍的小心脏,竟然真的在不知不觉间被物质腐蚀了。
看看衣柜里那些高档的羊绒、皮草之类料子做成的衣服,再冷的天,她也不过里边一件内搭,外边一件外套而已,而且,就这么一瞬间,她就觉得手里这军装拿着重若千斤。
因为她的头脑里闪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军装咋搭配好看!
她很想给自己一巴掌,无数年防微杜渐练就的自信和安于贫贱的傲气,轰然一声就坍塌了。
靠——虚荣心啊虚荣心,女人的虚荣心果然是一不小心就会无限膨胀到吞噬一切的,当初她领到第一套国防绿的时候,她是怎么激动得热泪盈眶的?
她把军装贴在脸上,觉得那些好像远离了她的很远的情感都一点点地回到了她的身上来,她擦擦有些湿润的眼角,她有多久没有想过自己是一名钢铁军人了?
桑红踮脚伸手取出放在柜子上方自己从学校带来的那个包包,丢到地上,刺啦一声拉开拉链,伸手扒拉扒拉,看到她随身的衣服除了军装,底层放着的竟然只有那么薄薄的几件便装,不由怅然。
她蹲下身体,伸手摸着彩色条纹的唯一的一件亮丽的大毛衣外套。
这样的衣服套在身上,她也曾经笑得张扬无忌,从来没有想到俗艳无品这样的字眼。
是!在遇到宋书煜之前,她的人生从来没有自卑,一路皮厚胆大地长大,为什么她现在唧唧歪歪得连自己都有些讨厌。
她果断地从里边抽出老土的军装小领棉袄丢到床上,套上毫无形状的棉质的内衣,薄绒衣,然后是小棉袄,然后是加绒的迷彩外套。
一件一件地穿着,她的大脑里一幕幕地回放着每晚做饭时候的小欣喜,等待时候的小甜蜜,等不着人时候的惶惑和空虚。
这样的等待是她以后婚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当宋书煜的官越来越大,她很清楚以后的岁月里,她会有多寂寞。
男人的世界是宽阔无界的,爱情和婚姻只能让男人更成熟更有魅力,女人的世界,因了爱情,很容易就变得小了起来。
她的世界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点点地缩小,以至于缩小到了只能盛放宋书煜那样一个人?
爱一个人是因为有了他觉得活着有了奔头和意义,怎么能爱得连自己都没有了呢?
桑红觉得这两天因为等待而生的那些迷蒙娇弱的情绪渐渐地远离。
她换好了衣服,对着镜子端详着自己的模样,久违了,她的迷彩装。
见就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她绝对不要做一个单纯的等在深宅大院里的豪门太太,而要做一个勇敢的铁血军人,一个能够和他并肩站在一起的铁血柔情的女人!
☆、第159章 挑战
桑红换好衣服,走到餐厅,看看餐桌上精美的餐具,眼前就出现了和宋书煜一起吃饭时候的小甜蜜。
她抿了下唇走过去,揭开密封的食物容器的盖子,本就不报什么希望,隔了一夜了,里边的饭菜想必已经凉透了。
她眉梢一挑,惊讶地发现餐具里边的菜竟然还冒着丝丝缕缕的热气。
香味猝不及防地窜入她的鼻子,马上让她口舌生津。
当即就拉开椅子坐下,拿起筷子尝了,竟然温度适中。
不由就笑了,这秦洛水送的餐具果然劲爆。
桑红起身去电饭煲里盛了饭,坐下拿起筷子大吃特吃,鲜美的味道因为放置了一夜自然有所损耗,不过对于她这样饿得饥肠辘辘的人来说,已经算是美味了。
肚子吃饱,觉得心底的疑虑忐忑一扫而空,果然有时候人的情绪和胃有着密切的联系。
下楼直奔停车区宋大有的那辆改装后的骚包车,这辆车从她闯了祸之后,基本上就归她用了,本着物尽所用的原则,这几天军校到医院之间来回奔波,甚至到大学南门外边的超市买点零碎日用,她也丝毫都不畏惧停车位的紧张,排除万难一定靠它代步。
进到停车区,桑红一眼就看到了停放得密密麻麻的车辆。
该死的,车位前后左右的车子都停放得太近了,左右当然不碍事,可是前后距离不远的空暇,对她这样开车喜欢大动作的人来说,有点小折磨。
搁往常她可能就会选择出去打车,但是现在不了,这辆车到了她的手里,自然闲不着,手熟练得如同条件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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