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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城记 (丫大千)



在认识愿锦以后,我才明白了她说的话的意思。愿锦,这个明知危险却又神秘的男人,冰冷又美丽的面庞,却像是一次焰火,燃尽了我的青春。

在没有和他谈话以前我就知道他是个厉害的角色,我的老板再三强调我在见他的时候,要多说几句好话。可看到他对我说话冷冰冰的态度,心中升起一种不屑。没想到他可以无耻到拿着我的裸照威胁我去陪一个男人,一个堂堂的总监可以做出这种下流的事情。

在娱乐圈混了这么多年,陪某位财大气粗的男人喝酒或是其他事情,我都已经经历过了,只是这两年终于洗白了,也是多亏闻阡陌的原因。

那天晚上我和愿锦度过一个晚上。他只有在床上的时候,才不是那么冷冰冰的。之后的两周,他都来找我,偶尔看到他一个人拿着酒杯看着窗外脚底下的夜景,上半身精壮优美性感的线条,孤寂冰冷的背影,仿佛自身要融进夜色里。

我听人说过,女人才是视觉性动物,她们看到长相姣好的男人更容易倾心。我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他如此冷俊的外表的关系,也或许是喜欢他这样由内而外散发的坏气。我就这样情不自禁陷进去我们之间的爱情游戏中。

我以为他也是喜欢我的。在我等那个中年男人要上床的晚上,他把我从床上拉了出去。他用自己的西装遮挡着我走出了酒店。我听到他心脏跳动的声音,兴奋地知道。原来他是喜欢我的。

我在他面前抱怨过一句工作量太大以后,第二天就被老板告知让我休假。在我和他出席舞会穿的鞋子不舒服的时候,他会让我脱掉鞋子,踩在他的脚上随着他的步伐舞动。

他在我新唱片饱受质疑之后,不闻不问。漠不关心,我失落过一段时间。后来偶然在他车上的cd播放器发现,里面是我的新专辑。以前他就有每天下班回来楼上有听音乐的习惯,只不过从原来的小提琴曲变成了我的歌曲。我想象着他路上开车的时候听着音乐严肃的神情,比获奖还要开心。

那段时间,我真的以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爱愿锦这个男人,而他也爱我。

可是后来有人告诉我,愿锦对我做的这些全是假的。其实之前我也有过怀疑。但我总在有一丝疑虑的时候狠狠掐灭它。直到有人亲口告诉我,我才有一种从梦清醒的感觉。

后来我又再次堕落的劝服自己,我爱愿锦,爱到我愿意为他去死,即使他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留在他身边就足够了。就像是最喜欢的洋娃娃没有眼睛,我还是拥有着它的。可后来。它就成了我的心结,每当发觉自己越来越着迷他时,就越发想起没有眼睛的洋娃娃,心里愈发觉得悲凉。

那段时间,在他面前我很正常,他不在的时候,我吸烟,喝酒,甚至吸过一次大麻。那次从毒品中清醒以后我意识到,我的人生完了。我不能这样痛苦下去。

于是那次,我对宫宸司开了枪。我想知道,他会选择谁。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他没有杀我,这算不算他在乎我?我总算从魔障中解脱,如同获得重生般喜悦。

只是生活完全如当初那样,不爱说话,沉迷于工作,我们更多时候都是在床上度过的。

“愿锦,我爱你。你有没有爱过我?”我拥抱着他的背,问身上的他。

“爱?”他边动作着边问道。他的脸在一片黑暗中看不清楚,只有镜片闪着冰冷的光泽。

那天晚上他穿好衣服后,把平板电脑扔给我,我看到上面是一张男人的照片。

“你需要做件事情,帮我搞定这个男人,旁边是他的资料。”他用没有温度的语气说。

冷色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让四周都是寒冷的气息,有着阴森森的感觉。我看着他,这个我最爱的男人,决心看他最后一眼,但却再次忍不住看他一眼。这样竟是维持了好长时间。

“这就是你不杀我的原因吧。”我恍然大悟道。

“算是吧,”还是让我着迷的冰冷的语气,为什么我会发现这样的语气竟然可以生生毁灭掉一个人:“爱情这种东西,辛未,我似乎对这种情感没兴趣。”

……

婚礼前一天,死性不改的我专门来找他。他正在躺在另一个女人的身上,看到我来了,慢慢从她身上离开。那样的举止,似乎在说我打断了他的好事。

他穿着睡衣,抱着双臂站在门口,慢慢开口:“还有什么事情?”

“我只是来想亲自告诉你,锦,你知道吧,明天我要结婚了。”我盯着他如墨般的双眼。

他盯着我的脸看了几秒,然后又应了一声:“嗯。”声音淡淡的,在空气中听起来异常遥远。

“锦,如果我告诉你,我只会在结婚前这么爱你,结婚后,我会全心全意爱我的丈夫。你会不会改变主意?”在这之前的几个月,我每天做梦都会梦到这样的情景。每次我都会醒来,吓醒或者是高兴醒来。

现在我终于对他说出了这个问题,竟觉得无比轻松。有什么事情能比那几百个日日夜夜的噩梦来得更痛苦呢。

“辛未,其实我对你是有感情的。在这么多的女人中,我给了你很多特权。但并不意味着我可以为你牺牲掉我的梦想。这是最后一次战役,我希望你最好主动配合我。”

果然是最精明的商人,说话也是这样的程序化。看着他的面孔,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辛未,你不就是迷恋他的这副不近人情的样子吗?!就连决绝也是如此冷漠。

他的眉峰终于渐渐皱起,趁着他脸上表情有变化,我赶紧凑上前吻上他的嘴唇。还是他令人沉醉的味道,可我却想起了躺在床上那个女人。

就在他逐渐回应我的时候,我离开了他。如果不爱,那我离开也要有尊严的离开。

扯起笑容:“愿锦,这是我们的告别之吻吧。”

我转身离开。愿锦,一生中有过这样疯狂,如同飞蛾扑火般爱过一个人,一次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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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3郑功成

在冬日午后的阳光下,我抱着宝宝坐在秋千上,他已经在摇摇晃晃中快睡着了。他的睫毛长长的,像是羽毛般毛茸茸的。白白滑滑的皮肤,肉鼓鼓的圆圆的脸蛋,让人恨不得咬一口。

在不自觉中,我又偷偷咬了他的脸蛋一下。

他继承了他母亲美丽的眼睛,刚毅的鼻子和他爸爸一样。

孩子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可以净化人的心灵,总觉得拥抱它就是拥抱一切单纯。

……

“丫头,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见了,你到底去了哪里,我就只知道你在读x美院。”郑航志突然在我身后开口。他看上去有些不一样了,多了一丝说不清的味道。

正当我想着怎么开口之际,金新秋也走了过来,看着我怀中的宝宝,对我比划着手语。

“她说你这样抱着一定累了吧,交给她就好。”郑航志对我翻译道。

想到他们要将这块肉肉的小东西夺走,我赶紧说道:“没关系,等他睡着以后我再交给你们吧。你们去忙吧。”

怀中的宝宝也果然争气,刚才还半眯的双眼现在睁的像一颗葡萄一般又大又晶莹,好奇地望着我们。

金新秋还想说什么,就被郑航志拉住,他劝说道:“墨墨健壮的很,怎么会累,今天倒是你,忙前忙后的,你先去休息室休息一会。大厅的那些人我来招待。”

他俩相拥着离开,郑航志又补充一句:“丫头,郑功成要是睡着了,你赶紧来吃饭。”

我怀中的宝宝就是郑航志和金新秋的儿子,名字叫郑功成。今天是他一周岁的生日,郑航志公司也越来越好,所以就在这个酒店大办了一场周岁宴。

逐渐地。怀中的宝宝都已经沉沉睡着,小手还握成拳头,像一个小馒头似的。

当我走进大厅的时候,里面都已经站满了人。正中间的屏幕上播放着郑功成从出生到现在的视频和照片。

里面的郑功成,头只比拳头大一点。两个眼睛乌黑清澈,鼻子也是缩小版,嘴巴嘟着。样子真丑,我感叹说,还被郑航志和金新秋这样炫耀着。

但是,为什么我会这样羡慕。嘴角也忍不住勾起笑容。

一对人影从我眼前走过去。转眼一看,是闻阡陌和宫宸司。

闻阡陌近看脸色十分不错,脸色红润。让人想到夏日盛开的荷。她看到了我,要走过来,却被宫宸司紧紧地握着手。

她对我点点头,眼中闪着光彩,示意说她很高兴看见我。

她身边的宫宸司身穿着双排扣的英伦风大衣。越发衬托他的帅气英挺。他的头发已经张长,一看就知道经过精心修剪。他侧对着我,犀利的眼睛,直视前方。美好分明的轮廓,让人想到某位大师的雕塑品。

纵使这个人在人山人海中,俊气的脸在人群里也能一眼被人认出。

我突然意识到。此时,我可以在直视他的时候,心竟然异常平静。没有畏惧。或者仇恨。与以前大不同,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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