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证明他和朝夕是不能相比的,我解释说:“他是那种嘴角总是上扬的人,他爱笑,一笑就露出一对虎牙,可爱的样子让人也跟着不由自主笑起来。”
“他哪怕是路上遇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猫崽,也会好心的收留回家饲养,所以他家有七八只流浪猫。他很大意,但有时候饭忘了吃都会记得定时喂他的猫。”那些猫在他住院前都送给了他的朋友。
“他喜欢格里克罗宾斯,喜欢西班牙足球队,不喜欢别人动他收藏的球衣,不喜欢他的名字,因为觉得叫石头的石给人感觉很笨重。所以他的朋友更喜欢叫他朝夕,朝花夕拾,多么诗情画意的一个名字,可惜他的人却整天大汗淋漓的。”
“想必你已经知道他是我们初中的体育老师,他喜欢和学校里面的男生打篮球或是踢足球,我们班上所有的男生都喜欢他,叫他‘大个子’。他在我眼里,他就是个好动的孩子……”拥有阳光拥有童真的孩子。
“女人,你蠢得让我真想剖开你的脑袋,看里面究竟装了什么东西。”我才垂下眼睛看他,他此时额头青筋暴起,一副不能忍受的样子:“还不如直接让我血崩而死。”
我忍不住笑了笑。
片刻过后,我转过头看着天上洒下来的雨滴,低声说:“他有先天性神经萎缩,也就是说他时刻都生活在疼痛中,就连睡觉的时候也是。他对我说,他可以时刻都是清醒的,提醒自己感受生命的每一分每一秒。他走了对他来说是种休息,因为那样活着太累。”
“你知不知道,其实活在世界上还有一种痛苦比时刻都疼,还要可怕,那就是感觉不到疼。在医学上,感觉不到疼痛才往往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医。那样活着也真算是一种悲哀,比如是我,你也差点成那样。”
“为什么你会变成这个样子?”这是一直困扰我的问题,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才可以让人变得感觉不到疼痛。
他好像已经完全没有力气说话了,沉沉闭上眼睛。我看着他惨白的嘴唇,嘴角还有我刚才打出的血迹,他的脸也已经被我打肿。我在庆幸自己下手早,不然现在我一定不忍下手。
不知过了多久,我竟然已经冷到麻木,雨滴打在我身上,只是在刚落到身上的时候感觉到一下刺骨的寒冷,然后就好像融进我的身体里,和我的身体化成一部分。
“我还知道你没有味觉。”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就算是对空气说话也好,因为沉默只会让人更容易意志消沉。
他却又缓慢睁开了眼睛,眼睛不再具有侵略性,如同湖泊般复杂。
“我左手的小拇指也没有感觉。”他脸上带着无限的疲倦和沉重说:“我杀了我妈后回来找过董瑜,那时我十四岁。要不是闻阡陌救了我,董瑜的那些人早就把我杀死了。”
“为了保住命,我主动去了亚马逊平原上的秘密区域。那是专门训练各种买家所需要的工具的基地。那里都是些和我差不多大的亚洲孩子,针对各自特长进行专项培训,为世界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只不过他们要想活着就必须得听他们买家的命令。”
“那里的孩子有很深的区域概念,一进去的时候日本那群人是老大,也给我带来过一些麻烦,后来我成了老大以后,就一把火烧了那里,只带出来四个人。”
虽然他只是轻描淡写,但我意识到过往历史的沉重,又忍不住问道:“你们的课程是什么?”
“一些基础是枪械格斗语言课程,其他是针对个人的专项训练,有的学通信技术,有的学医学知识,有的学商务管理。每隔一个月要被放在热带丛林中进行生存技能考核,如果回不去就只能葬身热带丛林中,我在那里遇到了rey的父亲。”
“我被伊藤刺伤扔进了深林后,疗伤期间,还要与一些动物生死搏斗。我杀死过两条狼,一条鳄鱼,那时,我左手小拇指被伤到了神经。要不是救了rey,早被他的父亲当午餐吃掉了。在那段时间,我尝过许多有毒的东西,有一次差点被一种毒果子给毒死。吐了一夜。也是那个时候我丧失了自己的味觉。”
说完他要伸出未受伤的手给我看他的手指,修长白皙的手指,虚弱的展开。我捧着它,像是捧着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冰冷的温度,手心全是细长的伤口和茧子。
以前我注意到他的手心与他的外表截然不符,从未想到会是这样震撼的结果。
“rey的父亲后来被伊藤用枪给射死,前年我才将rey从那里带出来……”
这次,他再没有醒过来。
……
从来没有睡得如此安稳过,一个梦都没有做过。等到我睁开眼睛,全身酸痛的我有一种穿越到某个朝代的感觉。
我正躺在一张白床上,我的左手上还在输液,而转过头赫然发现我的右边躺着我以为流血过多而死的宫宸司。
他躺在另一张床上,胳膊和腿上打着石膏,脚上和脖子上插着细细的透明的管子,脸色依旧没有一丝生气,就像是在另外的一个空间里安睡的人。
而我们的手,却依旧牢牢缠在一起。
我愣愣的看着他,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还是一个一身是血的人突然闯进来才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仔细看他,他身上全是触目惊心的鲜红,就连他戴着的眼镜上都是血,脑海里类似电锯惊魂肢解人的场面闪过。
“我说黑丫头,你终于醒了,你这一睡就一天害的我再次失手了。”
就在我打算尖叫出声的时候,一个尖细的声音响起,这声音除了有几分变态气息外,还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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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篇终于写完,原谅丫丫滴夸张与不现实。请亲们多多支持丫丫滴文文。丫丫在评论区前做了一项调查,看亲们最喜欢哪个主角,希望大大多多配合,或许,丫丫考虑加戏份哦~)
正文 79宋神医
宋大夫名叫宋一刀,由于名字的关系,村里有的人有病宁可自己扛过去也不愿来找他。
因此他的病人不太多,倒霉的是,而来找他的病人大多数是连资深医生,也未必能治得好的疑难杂症,所以只好的病人更是屈指可数。
所以村中的人为了讽刺他的医术,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宋神医”。
由于治愈率江流日下,为了维持生计,宋一刀只好在空闲的时候给村里的动物治治病,后来干脆跨越职业领域从事妇产科,也负责给村里的家畜接生。
“他……”我看着宋一刀全身上下的鲜血,又看着像是尸体一般的宫宸司,有一种强烈的情绪拥在心头,可话到嘴边却又不知道怎么说出来,顿时鲜血上涌。
“我是说你影响到我给刘婶家的母猪,做脖子上的肿瘤切除手术,本来就应该在你躺着的这张床上做来着,结果在门外做的,一不小心割破了它的颈动脉。”
我舒了一口气,再一次对他的医术产生质疑。
“你如果刚才是说这个男人,那你也先别轻松。我只是把他擦伤和骨折的伤先暂时治好而已,至于他身后的两处枪伤,深度太深,我真的是不敢下手。你们情侣俩吵架还要动枪的吗?”
“但看早上遇到你的样子,完全就像中了疯一样……你别告诉我你不记得了。你浑身都是泥巴出现在我的三轮摩托前,摇着我的肩膀,双眼通红的说要我救回他的命……”
我隐约有点印象,那时天已经灰蒙蒙的,我可以看清楚底下不是我想象中的的万丈深渊,而是六七层楼那么高的山坡,底下有一段山路。那段山路我熟悉,正是村里通往县城的必经之路。
当任凭我怎么呼唤宫宸司都没有再醒过来后。我只能爬上去找到我的行李,把摩托前面的壳用枪卸下来,用毯子绑好他把他拖了下去。
在山路上走了一段路程以后,我听到摩托车的响声。放远望去,我看到身穿一身蓝衣服的年轻人骑着摩托车向这个方向走来。
“你这是枪伤,按理说得登记和报警。但看到你那么求我份上,我只好先替你瞒着。就连村长我都没有告诉,只说你们路上发生了事故摩托车给撞坏了。”
然后他小声凑近我跟前说:“只要黑丫头你在村上的人面前说你的皮肤是我给你变白的,给我多宣传宣传。”
“那他怎么样了?”
“我一开始没有说吗?他子弹已经穿进胸腔,需要对他进行开腔手术才能取出子弹。因为一颗子弹的位置比较特殊,不知道子弹进入的深度,是否已经伤及心脏肺部等脏器,我没有这个能力对他进行手术。只能帮他止血和处理外伤。他现在也不能再拖了,即使手术也不一定会成功。”
仿佛一道沉闷的雷声在轰响,我想要坐起来,又觉得天地在旋转。
宋一刀忙上前说:“你先别动,别让输的液体回血了。你还在发烧。要是他走了,你也得坚强的活着啊。”宋一刀劝说道,我完全怀疑他是想让我当他活广告而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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