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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客书店[第二季] (春十三少)



邵嘉桐在心底叹了口气,说:“对不起,我已经约了人,你自己吃吧。”

“那你帮我打包一份吧,等我来了正好可以吃……”电话那头的他又打了个哈欠,“你中午吃什么?”

“……不知道。”

“那你们去吃披萨吧,我今天好想吃披萨。”

这个时候电梯来了,邵嘉桐瞥了身旁的于任之一眼,然后很镇定地对着电话说了三个字:

“你去死。”

然后,她就挂上电话,走进了电梯。

正值午饭高峰时间,电梯里的人很多,然而邵嘉桐还是看到了于任之眼中的笑意。

“?”她跟他使了个眼色。

他抿着嘴,低声说:“我猜是董耘对不对?”

“嗯。”她用鼻音回答。

于任之抬了抬眉毛,没再说话。

邵嘉桐一直忍到从电梯里出来,才问:“你那是什么表情?”

“没什么。”于任之每次出现,总是穿着一身随意又舒适的衬衫加牛仔裤,另外他还有一个硕大的黑色皮质双肩包,随意地搭在某一边的肩头,让人忍不住要去猜想里面到底装了什么。

邵嘉桐顿了顿脚步,一下子有点来气:“你不说清楚我是不会跟你去吃饭的。”

话一出口,连她自己也吓了一跳——她何时会用这么任性的口吻跟别人讲话!

于任之也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着她,表情还是一贯的镇定自若:“那我们一边吃,我一边告诉你。”

“……”

最后,她还是跟他一起去了餐厅,路过楼下披萨店的时候,她还故意目不斜视地走开了。

“董耘是个很烦人的家伙,”让邵嘉桐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刚在餐厅的座位上坐下,于任之就立刻开口道,“我们认识的第一天,他就把我最心爱的摩托车摔坏了,还顺便问我借了一条绝版的牛仔裤,到现在也没有还给我。”

“……”邵嘉桐挑眉,“这听上去的确是他会干的事。”

“那个时候我才二十出头,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那部梦寐以求的摩托车,然后带着那种年轻人特有的炫耀的心情,在伦敦五度的天气下,穿着一身皮衣皮裤,冷得发抖地开了几公里路去找我那个远房得不要再远房的亲戚高原,就是为了让他看到我在停下车,拿下头盔的一霎那的帅气模样。”

邵嘉桐忍不住笑起来,于任之这个人最有趣之处,莫过于他总是可以用一种极其平常且客观的口吻无情地自嘲。

“结果,”他继续道,“高原只是给了我一个‘你有病吧’的眼神,董耘却跳起来围着我的新车团团转,一副羡慕到不行的样子。”

“所以你就把车借给他开了?”

于任之点头:“他满足了我所有的自豪感,我怎么能拒绝他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

邵嘉桐又笑起来,不过这笑容里面还带着一种对于任之的同情。

“然后这家伙就骑上我的车,戴上我的头盔,猛地一握油门,蹿了出去。结果还没开出50米,他就摔倒了。等到他从地上爬起来,整个膝盖上都是血,这家伙竟然还一脸傻笑地跟我说:对不起,我忘了,原来我不会开摩托车……”

邵嘉桐拧起眉头,整张脸变成一个“囧”字。

于任之叫来服务生,开始点菜。等服务生走了,他才继续道:“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尽管我跟他的交集不是很多,但我深刻地认识到——这家伙绝对是个烦人精!”

邵嘉桐双手抱胸,同意地点点头。

“所以刚才你一接电话,听你的口气我就知道是董耘,因为我也常常听到高原跟他打电话的时候是这种调调——或者说,几乎我认识的每一个人跟他打电话或是说话都是这个调调。”

“几乎?”邵嘉桐的眼珠转了一圈,扯了扯嘴角,“难道还有例外吗?”

“有啊,”于任之说,“女人跟他讲话就不是这种调调——你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用这种语调跟他讲话的女人。”

“……”她实在不知道这到底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他很受女人欢迎,”于任之似乎毫不掩饰自己对董耘的佩服,这似乎也是他的魅力之一,他大气到可以用一种不卑不亢的态度谈论他所有的鄙视与敬佩,“关于这一点,我和高原他们一开始一直没能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年轻的时候看问题总是会很片面,觉得外表啊、才华、金钱啊之类的,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准。”

邵嘉桐挑眉:“难道不是吗?董耘有的,也不过就是英俊的外表,圆滑的社交才华,还有他老爸的钱而已。”

于任之先是一言不发地看着邵嘉桐,那种表情,像是在玩味着什么。然后,等邵嘉桐被他看得出了一身冷汗,他才笑笑地说:“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

“……”

“没错,你说的这些都没错。不过,这些只是表面现象……”说到这里,他看了她一眼,“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终于发现,董耘真正的魅力并不在于此,或者说,在你真正开始了解他、在你越来越了解他之后,你会发现——你根本不了解他。”

“?”她有点被他弄糊涂了。

“他其实是一个……很难捉摸的人。他始终没有什么固定模式,他是一个一直在变化的人,当你脑中形成一种印象,觉得他是某一类人的时候,他却往往会做出出乎你意料之外的事情。就好比说,他每次跟你吃饭的时候都会点一杯红酒,于是你有这样一个印象,他是个爱喝酒的人。可是下一次你们再一起吃饭,他说他只喝水,你问他为什么,他说他不想喝酒了,他戒了。你会觉得很惊讶:人一旦养成了某种习惯,要怎么戒掉?但是他可以,你以为他有某种习惯,但其实他没有。要知道,没有习惯的人,要活得比其他人更轻松。”

“……”这个,好像有点道理。

“不过对于女人来说,董耘的魅力除了捉摸不定之外,还有更致命的一点。”

“?”她眯起眼睛看着他,猜想他到底会说出点什么来。

“他是个烦人精,可是他会激发出女人所有的母性。”

在听到这番话之前,邵嘉桐一直对于自己和董耘之间的关系有一种困惑……不过说是困惑并不准确,应该说,她对于他们之间是怎么形成这样一种依赖与习惯的关系,一直找不出原因。可是在听过了于任之这些精辟的分析之后,她终于意识到——没错,就是这样!他越是麻烦,越是依赖你,你就越无法摆脱他,到最后这种关系会倒置:并不止是他在依赖着你,你也在习惯着他的依赖。这种被依赖的习惯,就是女人的母性!

“是不是被吓到了?”于任之的声音听上去很有磁性,总像是一种浅浅的低吟。

噢……

邵嘉桐不自觉地抓了抓头发,在心底嘀咕:为什么她会用这种……这么感性的词来形容于任之的声音,这听上去有点……意淫的意味。

“有点……”她坦承地点了点头。

于任之笑着耸肩:“所以我并没有任何嘲笑你的意思,我想我刚才的表情只是一种无奈——对于大受欢迎的烦人精的无奈。”

邵嘉桐笑起来,忽然觉得于任之实在是一个有趣的男人。

服务生送来他们点的餐食,邵嘉桐带着一种欢愉的心情开始吃起来,完全将烦人精抛诸脑后。

“你会不会觉得很呕?”她一边吃,一边好笑地看着他,“你这么温柔体贴,结果女人还是爱他多一点。”

“非常呕,”于任之深深地点头,“不过人年纪大起来的好处就是,一切都看开了。女人啊,是不是受欢迎啊,这些都不再重要了……”

邵嘉桐停下来看着他,眼神里带着一种有趣的猜测:“那么现在对你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于任之满嘴鸭胸肉,嚼得很起劲,不过一点也没有让人觉得狼狈。

“现在?”他口齿有些不清,“现在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应该是……自在吧。”

“?”

他喝了一口水,咽下嘴里的食物,才说:“不是自由,也不是自恋,是‘可以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的那种自在。”

邵嘉桐看着他,不由自主地笑起来:“你是个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人。”

“对。”好像不管是别人的批评还是赞扬,他都能很坦然地接受。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她说,“要怎么做才能变成你这个样子?”

于任之笑起来,笑的时候,嘴角还带着一点点浇在鸭胸脯肉上的酱汁:“你知道马普尔小姐吗?”

“谁?”邵嘉桐不解地皱了皱眉。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

“啊,”她恍然大悟,“你是说那个爱破案的老太太。”

“对,”他点头,“在某一个故事的最后,年轻女孩问她说:马普尔小姐,我要怎么做才能变得像你一样聪明、敏锐、有智慧?马普尔小姐的回答是:你什么也不用做,等你变老了你就会拥有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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