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手牵手的秦茗与卜即墨,项伯直起身子呵呵地边点头边笑,沧桑的脸上写满了欣慰与高兴。
正巧,冷冰冰从楼里开门出来,正准备离开。
跟项伯一样,看着二人重归于好的幸福模样,冷冰冰也是但笑不语。
秦茗跟着卜即墨走进大门,好奇地问,“小叔,你要带我见的人也在这儿?”
卜即墨点了点头,看到家佣走来,就将手中打包的早点递给家佣,“给黑先生的。”
两人一起上了三楼,卜即墨站在昨天黑锋进出过的房门前,轻轻叩了叩门。
秦茗小声地问,“他在里面么?”
“当然,”卜即墨轻声回答,“我带你过来见他,一是认识认识他,二是证明一下自己的清白。”
“清白?”
“我怕你将来找我翻旧账,说冰冰只是我找来的挡箭牌,其实里面还藏着一个被我虚构出来的女朋友。”
秦茗吐了吐舌,心里其实早就相信他了,但嘴里却说,“这可说不定呢。”
话落,房门开了。
望着开门的年轻女人,秦茗狠狠地斜了卜即墨一眼,满脸写着控诉之辞瞧瞧,瞧瞧,还敢说没有其他女人?这是谁?这个是男人吗?男扮女装的男人?
这个年轻女人大概二十三四岁,虽没有秦茗长得漂亮,但看着干净乖巧,很有亲和力。
卜即墨佯装没发觉秦茗杀人的眸光,对着开门的年轻女人冷声道,“你先出去,这里有我。”
年轻女人乖乖点了点头,淡淡地看了一眼陌生的秦茗,就捧着一个装着医疗器械的托盘离开了。
卜即墨强拉着秦茗进门,关上门之后,这才解释,“她是专门聘来照顾病人的护工,跟我没半点关系。”
秦茗白了他一眼,“你说没关系就没关系?看你们刚才那交流的眼神,配合得多默契?谁知道是真没关系,还是装没关系?”
好吧,她承认她不是不信任卜即墨,只是在忍不住胡乱吃醋而已。
谁让他说里面没女人,偏偏蹦出来一个除却冷冰冰之外的年轻女人呢?
卜即墨无奈地捏了捏她气鼓鼓的脸蛋,“她对我没感觉,我对她也没情意,不过,她倒是黑锋的铁杆爱慕者。”
“啊?”想到黑锋那张黑脸,再想到刚才那女人白净清秀的样子,秦茗嘀咕,“她的眼神可真不好。”
卜即墨嘴角微搐,当作没听见,拉着秦茗朝着大床走去,“来,见见我最好的朋友兼救命恩人,曲旌宥。”
秦茗双脚在大床侧站定,眸光顺着大床上静静躺着的人看去。
乍一眼,秦茗的呼吸凝了。
床上躺着的人虽是个男人,却足以跟传说中的睡美人相互媲美。
除了脸色显得苍白之外,五官极为周正俊朗。
跟卜即墨一样充满阳刚之气,面部线条却比他略显柔和。
跟许戊仇一样有着妖孽的气质,却不至于太邪,显得正气许多。
秦茗一眼不眨地盯着曲旌宥的脸,虽能完全确定这是一个对她而言极为陌生的男人,但是,总觉得在他脸上存着一丝熟悉感。
如果他的眼睛能睁开就好了,她非但能欣赏欣赏他究竟帅到了何种人神共愤的地步,还能明白为什么看着他会有丝毫的熟悉感。
也许,在她所认识的人当中,有跟他长得相似之人?
秦茗正陷在自己的思绪之中时,耳边冷不丁地劈过来一道冷声,“能舍得眨下眼么?”
秦茗顺着出声之人的俊脸望去,一副冷冷的神情,半饷才反应过来,这厮大概是吃醋了。
她突然觉得这种因莫须有的事而导致的吃醋事件对她而言是件极为享受的事,于是,秦茗装傻地回答。
“干嘛眨眼?看到帅哥怎么可能还有眨眼的时间?”
闻言,卜即墨的脸又寒了几分,以颇为后悔的口气说,“早知道不带你过来了。”
秦茗讨好地抱着他的胳膊,“天底下那么多帅哥,难不成我欣赏一下,你都要不高兴?那我的人生得多累。”
卜即墨胳膊轻轻地撞了撞她的脸,“是我累。”
“好吧。下次我保证在欣赏帅哥的时候眨眨眼,免得你心疼我的眼睛。”
不等卜即墨发表意见,秦茗抢先转移话题,“小叔,你这个姓曲的朋友怎么了?他生了什么病?”
卜即墨黑眸中有沉痛与忧伤一闪即逝,“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我们共同遭遇危险,他为了救我,不幸变成了植物人。”
“植物人?”秦茗大惊,这么一个英俊的男人,变成了植物人,真是太可惜了。
在她的眼里,植物人就是一动不动地长年躺在床上,靠输液维持生命,随时随刻都可能一命呜呼,身为植物人,他恐怕很痛苦,而作为植物人的家人与朋友,在精神上更是饱受煎熬。
命还在,却恐怕永远醒不过来。
人还在,却永远无法跟你沟通。
“真可怜,他还有救吗?”
“我已经请过国内外的名医给他看过,没有一个医生说他有救,但我相信,奇迹一定会出现。”卜即墨一边说着,一边将秦茗紧紧地搂在了怀里,“当我知道金戈那天晚上,是你做了我的解药之后,我更加相信奇迹。他一定会醒过来,一定会站起来。他恐怕不知道,有意想不到的幸福正在等待他,需要他。”
秦茗能够从卜即墨的这番话以及激动的情绪上感受到,他对曲旌宥的亏欠与在乎。
这世上但凡有良知的人,假设有人为了救自己而受伤甚至成为了植物人,万一对方无法恢复,恐怕他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
“小叔,人多力量大,从今天起,这世上多了一个我,跟你们一起真心为他祝福,为他祈祷,相信他很快就会从一个植物人变成动物人。”
“动物人?”卜即墨表示不解。
“植物的反义词不是动物吗?”秦茗一本正经地解释。
卜即墨唇角勾了勾,揽着秦茗往门外走,“我们回家。”
两人刚走出门将门关上,从楼梯口走过来一个熟悉的身影黑锋。
黑锋先是看见走在前头的卜即墨,恭敬地鞠了个躬,继而,在看见跟在后面的秦茗,尤其是两人十指相扣的手上时,震惊了。
饶是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但黑锋一动不动的眼神已经很好地诠释了他的震撼。
这个被总裁避之如蛇蝎的女人,这个从来不碰女人的总裁,两个人怎么会在一夜之间亲密成这副模样?
卜即墨将秦茗拉到身旁,在她耳畔轻轻了说了一句话。
继而,秦茗赞赏地看了他一眼,笑盈盈地望着黑锋,问,“黑助理,吃过总裁亲自为你带回来的早点了吗?”
在黑锋的眼里,秦茗的地位此刻已经水涨船高,所以不论他之前对她如何不敬,现在也得对她恭敬几分。
于是,黑锋如实地回答,“吃过了,谢谢总裁。”
“呵呵……”一心报仇雪恨的秦茗笑得一脸邪恶,“不必谢的,你吃的那些,都是我们吃剩下打包的。”
秦茗话落,黑锋黑沉的脸色诡异地变了变,下一刻,他风也似的冲进了一个房间。
卜即墨在秦茗耳边说的是:黑锋有饮食洁癖,从不碰别人碰过的东西。
正文 165:一根黄瓜引起的惨案
这次卜即墨来宝水镇,并没有自驾车,所以他和秦茗若是想回市区,要么坐旅游大巴,要么搭黑锋的车。
毫无疑问,卜即墨不喜欢跟那么多人挤一辆大巴车,而会选择后者。
卜即墨牵着秦茗走出大门,坐在树荫下,一边看着项伯在小菜园里劳作,一边等黑锋呕吐完了下来。
在秦茗眼里,黑锋或许跟石孺译一样,只是卜即墨的助理而已,没有其他什么特别之处。
但唯有内行人知道,若非卜即墨特别需要,黑锋几乎不会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之中。
明着,他是一个极为普通的人物,寡言,冷酷,低调;暗里,他是a市黑道首屈一指的人物,残忍,嗜血,无情。
他是a市黑道的第一掌控者,他在道上的名字不叫黑锋,而是黑风,那些惧怕他的人暗地里称他为黑风怪、黑风鬼,而那些感激他的人则喜欢称呼他为黑风侠。
他是万人景仰的黑道老大,而他的老大却是白道上的卜即墨。
卜即墨对黑锋而言,是特殊的存在,而黑锋对卜即墨而言,更是特殊的存在。
两个人不是纯粹的朋友或兄弟的关系,起初像是引路者与迷途者的关系,接着像是师傅与徒弟的关系,到现在,是在多年积淀下的各种情谊综合体的战友般的关系。
简单地说,黑锋对卜即墨既感激涕零,又敬畏万分,这辈子他愿意随时为卜即墨赴汤蹈火地卖命,而卜即墨对黑锋,既有欣赏,又有惺惺相惜。
卜即墨不会要求秦茗跟他一起欣赏黑锋,但秦茗作为他心爱的女人,他希望秦茗最起码不会对黑锋有负面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