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粥摆在了一起,蒋晔选择了那碗瘦肉粥。
这多少又让余兰芝感觉不快,她很小气地想他喝谁的粥就让谁喂他去吧!
还是24孝妻奴蒋邦不声不响地摇起了病床,一勺一勺地喂给蒋晔吃。
余天民和余叮叮走的时候,余当当和隋旭初也跟着走了。
余天民取了车,叫她们上车。
隋旭初却摇了摇头,说是和安雨晴约好了要去金鼎,余天民便只载着余叮叮,踩响了宾利的油门,呼啸而去。
余当当问隋旭初:“咱们打车去金鼎?”
隋旭初道:“去金鼎干吗?”
合着刚才是鬼说要去金鼎?余当当气的咬牙切齿。
隋旭初又道:“这么大孩子了,怎么哪句是真话哪句是假话都听不出来呢?”
说话的时候,他伸出了大手摁了摁余当当的头。
余当当不悦,抬脚就去踢他。隋旭初慌忙跳着想躲,可是躲过了这只脚,去没能躲过那只,还真被踢中了腿弯。
他腿一软,便跪在了地上。
使了多大的力气,余当当心里明白,便冷哼着道:“行了,别装了。”
隋旭初略显艰难地爬了起来,缓缓地蹬了蹬腿,“刚才被蒋晔的亲爹踹了一脚,还没缓过劲儿。”
“蒋晔的亲爹?刚才穿黑色衣服的男人?”余当当见他的腿还能动,就专捡好奇的问了。
“你不是说叫方水敬找了,找不到他吗?”
隋旭初:“他改名字了,伪造了一份新的简历,换了职业。他现在叫楚生,是美乐剧团的钢琴演奏师。”
“你还打不过他?”
“跟踪的时候被发现了,我不如他熟悉地形,他玩了阴的。”隋旭初顿了一下,忽尔咧开嘴笑了笑道:“我猜刘真芹的姘头就是他,也是他弄伤的蒋晔。估计他是想直接把蒋晔弄死的,后来发现了他是他儿子。我好奇的很,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让他这么恨余家。”
余当当撇嘴道:“你都不知道那就更没人知道了。”
隋旭初仔细的想了想,上一世他和楚生有过一面之缘,应该是蒋晔留学归来了以后,余家开了接风宴,楚生当时负责宴会演奏。
隋旭初当时并没有太注意他,毕竟任谁凭空想象,怎么也想象不出他会是蒋晔的生父。
只记得去洗手间的时候,偶见他和蒋晔一前一后从洗手间里出来。这在当时看来也没什么奇怪的不是吗,他又不是女人,去男洗手间是很正常的事情。
现在想起来当时蒋晔的神色并不自然,而且不久之后蒋邦就生病了。
一直以来,隋旭初还是挺同情蒋邦的,觉得他和余江民一样,是余家为数不多的纯粹好人。
是不是又印了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隋旭初略微想通了一些事情,招呼着余当当:“快走。”
“去哪儿?”余当当快步跟了上去。
“回家。”
“怎么回?”
“坐公车。”
“刚才为什么不坐大伯父的车。”余当当颇有怨言。
隋旭初:“不愿意。”
两个人辗转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公车外加步行了二十分钟,终于回了余家。
余当当累得半死,不悦地数落隋旭初,“没事找罪受。”
隋旭初却道:“我的二小姐,小的上的可是军校,毕业了也就是个一月领几千块的小军官。你跟着我做了小军官太太,没有豪车,就得坐公车,没有豪宅,就得住破公寓。我是怕你到时候一下子接受不了,提前让你适应适应。”
“谁要跟你!”余当当的嘴比鸭嘴还硬。
隋旭初拉了她的手,前后摆摆,道:“就你这号的,不跟我谁要啊,吃的又多,头脑简单,关键是四肢还不发呆,”
余当当想反驳,可貌似他说的都对,便气结地暴了粗口:“滚你妈的蛋。”
恰逢迎面走来了安雨晴,没听见前面的话,独听见了这一句。心道着怪不得别人说生个儿子娘挨骂,倒霉的躺枪了。又不好发作,干脆只当这一句也没听见。
是夜,安雨晴躺在余江民的臂弯,惆怅地道:“旭初这孩子以后肯定怕老婆。”
余江民:“不能吧,他挺有主见的,又不苟言笑。”
安雨晴叹了口气:“你不知道,他铁定会怕的。”
余江民又道:“那以后你给他寻个软弱好欺负的不就行了。”
安雨晴又不能说老婆已经内定了,只能两眼望天,继续感慨:“儿大不由娘呐。”
至此,蒋晔的剑桥已经飞舞着小翅膀越飞越远,而还躺在病床上的蒋晔铁定已无法追赶。
还有楚生的提前出现,刘真芹的意外出规,这些隋旭初始料未及的事情,不知道要带着余家走向什么样的未来。
而他的军校也已经开学在即。
军校不比其他大学,全封闭式的管理可以磨练人的毅力,唯一的不好就是出入不自由办点啥好事坏事的都不太方便。
不过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余当当那的振鹰中学也是军事化管理,她不回余家,防备的人只有余叮叮一个,就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想来也挺悲哀的,家最温馨的港湾,却成了最危险的地带。
这是余家所有人的悲哀。
还有很多事情也是隋旭初无法预料的。
譬如,他去了军校,军训还没结束,余叮叮便被送到了大洋彼岸的一所女子中学,其速度之快让所有的人始料未及。
刘真芹老早就有送余叮叮出国的打算,可那个时候她想留她在余家争继承权。可现在刘真芹转变了策略,她要让余天民去争,就算余老太爷再不待见他,他都是他的儿子,还是长子。
再譬如,同住在一所医院的刘定和蒋晔建立起了一块儿嫖|娼的深厚友谊。
人生啊,就是水缸里按葫芦,这头按下去了,那头又起了,不可能停止这样那样的小麻烦。
所以,打起精神迎战吧,少年!
59
过完了元旦,余当当所在城市的第一场雪来的有些晚,飞扬的雪花蝴蝶一样漫天飞舞,落在地上却是积不住的,不一会儿就化成了水,和着路上的泥泞,已不复先前的美丽。
穿着一身笔挺军装的隋旭初已经收拾好了衣物,准备回余家过寒假。他今年已经大二,较之刚入学的时候,又高了一些,黑了一些,壮了一些,举手抬足间已经有了成熟男人的魅力,也因此获封了军校一枝草的荣誉。
这时,宿舍楼下传来了汽车鸣笛声。
同寝的小伙伴探头向下望了望,道:“嘿,豪车,找谁的,找谁的?老隋是不是找你的?”
隋旭初淡淡笑笑,摇了摇头,他一早就跟安雨晴说过了,不需要来接,他自己会搭公车回去。
众小伙伴又调侃了几句,往下望的小伙伴突然很兴奋地道:“嘿,还是一美妞,别说话,别说话,听听叫谁呢!”
一听说是美妞,又有几个小伙伴纷纷走向了阳台。
可见豪车的杀伤力,还及不上美妞。
而后,那几个一齐向下望的小伙伴,一齐回了头,用羡慕妒嫉恨的口吻道:“老隋,找你的。”顿了一下,又有人道:“老隋,你什么时候傍上了这么个有钱的美妞,连声招呼都没打,太不够兄弟了。不过,兄弟们就不追究你谎瞒军情的事情了,给兄弟们透个底,你卖身了吗?”
“滚犊子。”隋旭初笑骂了一句。其实不用他们说,隋旭初也听到了有人叫他的名字,声音那么耳熟,不是余当当又是谁呢!
他忘了他们家无组织无纪律的女人,并不止安雨晴一个。这不,他墙裂要求了安雨晴不准来接,却忘记了墙裂要求这个小女人。
隋旭初快步走向阳台,挥了挥手,示意他听见了。
要不,再让余当当叫下去,整个学校都该议论纷纷了。
事实上,已经迟了。
就余当当开的那辆亮蓝色的保时捷,已经够扎眼了。再加上身材够正,只见她一米七的身高踩了一双厚底的红色毛短靴,和那一身米白色的长款羽绒服,瘦高瘦高的衣服架子,别提往那一站多有范了。
女人身材好了,配上普通的脸袋已经叫漂亮了。何况底下的那位脸袋已经不能用普通来形容了。其效果真的很震撼,基本上每个宿舍窗口,都有向下望的小伙伴。
隋旭初原本想叫她进车里去等,想想还是算了,还是他赶紧撤的好,幸亏现在已经放假了,就算挺多人看见,等到再开学的时候,估计也忘得差不多了,这一幕要放在开学的时候,得被人议论多久啊!
隋旭初慌忙拉着行李箱,和同寝的小伙伴们说了拜拜,就赶紧往楼下奔去了。
隋旭初才将系好了安全带,余当当已经发动了汽车。
“什么时候考的驾照啊?买的吧?”隋旭初嘴贱地调侃了一句,算是见面礼。
还不等余当当说话,隋旭初便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余当当还不满十八岁啊!哪里来的驾照?敢情这货是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