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爱,给予了她足够的自信,她不用在舞台上卖力演出寻找那份自信了……
任逍然感动地看着她,喉咙堵着,低下头,只能用吻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动。
***
“老公!比赛开始了!你确定不看吗?今天湖人主场哦!”,唐暖芯抱着儿子坐在电视机前看NBA,对站在阳台上给儿子晾衣服的任逍然,大声地喊。
“不看!幼稚!”,某人底气不足地回应。
“你不看拉倒!我跟儿子看!”,她气恼道,这混蛋,到现在了还不肯放下他的那点自尊。
唐暖芯跟儿子边看边喊,任逍然实在压不住内心的好奇,悄悄地走到他们身后,看向屏幕——
唐暖芯已经感受到他就在身后,“YES!”,在科比扣篮时,身后的任逍然大喊,她转身,冲他笑了。
任逍然有些不自然地看着她,就要走,她连忙抱起儿子,奔到他身边,将他拉住。
“一起看嘛,跟我你还羞什么!”,唐暖芯冲他劝道。
任逍然拥着她坐下,什么也没说,心口涨满了感动。
兜来兜去,转了一大圈之后,才发现,最了解自己的人,是她。
她可以说出他喜欢过的所有篮球明星的名字,拿过多少分,得过多少殊荣……
她从来都知道,自己一直在偷偷喜欢篮球,即使,家里没一点东西跟篮球有关。
忍不住拉着她,当着儿子的面,在她脸颊上印了口,“讨厌!继续看球吧!”,她白了他一眼,道,心里却甜滋滋的。
晚上欢爱的时候,任逍然异常温柔,不停地咬着她耳朵,说谢谢她。
唐暖芯觉得肉麻,也无比甜蜜。
“谢我,就狠狠地爱我!”,被他撩拨地心痒难耐,他还不肯进去,她一语双关。
他莞尔,一个用力挺身,贯穿了她!
她尖叫,在他身下热情绽放……
***
也有夫妻不和吵闹的时候,大多数是因为,吃醋。
任逍然这样的商界大亨,走到哪都美女如云,虽然他对那些女人无动于衷,但也免不了有女人在他身边绕。
“老婆,我真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
“被妖精吻了,还当着全国电视观众的面,当我眼瞎啊!任逍然!离婚!这日子没法过了!”,一个商业活动上,任逍然被一女星吻了下脸颊,还上了电视,唐暖芯当然恼火。
此刻,抱着儿子要离家出走!
“那是她突然吻的,不怪我啊!”,任逍然有种跳进黄河洗不清的感觉,耐心地解释。
“你不能推开她啊?混蛋!我天天在家带儿子,你倒好……”,她酸酸地说,丢下儿子,自己跑了出去,他连忙追上。
将她拖去了书房。
“你要我跪下赔罪吗?那我跪!”,任逍然诚恳地说道,说完,直接跪了下去。
男儿膝下有黄金没错,但是,为了挽回老婆,别说是跪了,让他一辈子做牛做马都行!事实上,他已经做牛做马了!
“没用!回头还会有女人主动沾上你!”,她气愤地吼。
“不会了,以后出席任何活动,我都带着你!好不好?”,他连忙问,站起身,拥着她。
“我还不想去呢……”,她嘀咕,心软了。
“那我也不去,管他公司倒不倒闭呢,以后什么公关活动都不参加!”,他故意道,唐暖芯连忙白了他一眼。
“公司倒闭了,我就不要你了!”,她气呼呼道,推开他就走,任逍然连忙追上,见她按在沙发里,要吻。
“放开!我今天排卵期!”
“那,戴套!”
“不行!我累!”,累也没用,还是被他吃了。
“老公……过几年要个女儿,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
“不生了,再也不生了!不能再让你冒任何危险!”,他深情地说道,想到差点失去过她,心疼,深深地埋在她体内,不肯退出。
——(完)——
PS:芯然的故事结束,这一对,在正文里不完美,甚至还被嫌弃过,也差点成了反面人物。但是,人这一生,孰能无过?他们可爱之处就是,迷途知返。
还有最后一对安安和老姜没修成正果,会简单写写他们,之后这一本就算全部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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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检察官大人,轻点吻】今天应该有更新!
今天更新完毕!
第001章:最遥远的距离
更新时间:2013-12-29 12:14:03 本章字数:4047
童忆安的父母都是烈士,父母生前都是解放军,母亲是军医,父亲是陆军少校军官。她一岁的时候,母亲在一次地震救援中牺牲。
童忆安才有了“忆安”这个名字,母亲姓安,父亲取的。
五岁的时候,父亲在一次野外拓展训练中,为救战友牺牲。
童家还有一个叔叔,家境贫寒,有三个孩子,养活不起她。这样,五岁的小孤女童忆安被姜家收养,姜家老太太跟她的外婆是老战友。
她还冠童家姓,户口也在老家。
童忆安算是被姜家老太太拉拔大的,她跟老太太住一起,自小到大,乖巧懂事,十分讨老太太喜欢。
即使老太太待她如亲孙女,但童忆安明白,自己这是寄人篱下。因而,性格有些孤僻,很少融入姜家的大家庭里,也很少跟着姜绍谦一伙人玩。
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窝在房间里,学习。
姜绍谦比她正好大一轮,她很小的时候,他很照顾她。
不过,童忆安八岁的时候,姜绍谦已经考去军官学校了,她常年看不到他。
在童忆安的记忆里,姜绍谦留给她最深的印象是——
穿着一身绿军装的他,突然出现在她的房门口,身姿挺拔,胸膛伟岸宽厚,戴着军帽,军帽前的八一徽章闪烁着金属光芒,他嘴角噙着笑,目光柔和地看着自己。
以后的日子里,只要想到姜绍谦,脑子里跳出的就是那幅画面。
挺拔、伟岸、帅气,这是她能想出的对他的形容词。
那年,她十二岁。
也是那年来的初潮。
第一次看到自己下身出血,她吓得半死,以为自己快死了,后来想起伯母上厕所时,卫生纸上也常带血,她隐约明白了那是什么。
懵懵懂懂,也记起小卖部的橱窗里摆着的一包一包的叫“卫生巾”的东西。
可她不好意思去买,更不好意思告诉奶奶或者伯母,自己来那个了,只能用卫生纸垫在下面,隔个半小时就跑去军区大院的公共厕所,偷偷换一次,跟做贼似的。
还得等公厕里一个人都没有了,才好意思换。
大热天的,她就常常这么跑来跑去。
这异常的行为,难免不让人起疑,尤其是身为侦察兵的姜绍谦。
院子门口的一颗棕榈树下,他穿着简单的牛仔T恤,T恤是迷彩色的。远远地见着童忆安蔫蔫地走来,双颊躁红,一手抚着肚子。
“安安!”,他叫了声。
童忆安猛地抬头,看到他,惊了下,脸更红了,像熟透的红苹果。
脚步放缓,走近他。
“阿谦哥!”,红着脸喊,青春期的少女面对异性大都很害羞,何况是内向的童忆安。
“来来去去跑出院子六次,怎么回事?”,二十四岁的姜绍谦已经算是个成熟的男人了,在他眼里,她还是个孩子,弯下头,和蔼地问。
这丫头,还跟小时候一样内向。
“我,我去上厕所。”,不好意思地垂着头回答。
“说话的时候,抬起头,自信点!”,姜绍谦略带教训的口吻,冲她说道。
那张躁红的小脸抬起。
不得不说,她是个小美人坯子。
白里透红的肌肤,吹弹可破,那双圆亮的大眼睛,双眼皮清晰,睫毛乌黑浓密纤长,还有两腮的小酒窝,可爱甜美。
童忆安感觉全身燥热,双颊发烫,不敢跟他多说话,又忍不住地低下头,可惜,下巴被他扣住了。
一张刚毅的俊脸在视野里放大,他的皮肤有点黑,轮廓分明,并不像偶像剧里的那些帅哥那样,皮肤白皙,面容俊俏。
她更喜欢他这样皮肤黑一点的男生,看起来就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这么大热天的,家里有卫生间,还跑外面去?”,姜绍谦沉声问,根本没往那一层想。
哪知道小丫头是因为初潮来了,不好意思在家上厕所,才跑大院厕所去的。
他这么一说,她一惊,一个激动,感觉腹部一阵紧缩,又有液体流出,好难受……
“我,我,我喜欢出去……”,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说,胡乱地说道,要进屋。
姜绍谦看着她进屋,无意间看到她牛仔裤屁股上的一点硬币大小的黑点,恍然,明白了什么。
这丫头,长大了——
他嘴角微扬,又觉自己有点猥琐,甩了甩头。
童忆安刚换了条裤子,房门被敲响,她连忙将脏掉的内裤和牛仔裤塞到一旁的柜子里,才开门。只见姜绍谦站在那,手上拎着一只黑色的塑料袋。
塑料袋鼓鼓的,里面不知是什么。
“这给你,青春期的发育是正常现象,不用害羞!”,他像个长辈似的,对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