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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军门天价弃妇 (暮色纯纯)


洗过之后他躺回床上,宝贝一样将她圈在自己怀中。元宝迷迷糊糊地要睡着了,却见他还是神采奕奕的,高兴得像个得了奖赏的孩子一样一直歪着嘴傻乐。貌似从给她洗浴开始他笑就没停过,元宝就不了解了,她趴在他身上,含含糊糊道:“别再笑了,再笑就傻了!”
“我高兴!”他也不想傻子一样乐,可是这不忍不住嘛!
“什么事这么开心?说来我听下。”
“事情是这样的。”安慕良呵呵笑道,“说是有个小朋友每年生日,他妈妈都会给他煮一个红鸡蛋。但是等他开始上学的第一年,生日那天他要去学校,但是妈妈一直都没有提他生日的事。小朋友心里难免有些失落,他以为自己今年没有生日礼物了,然而等他到了书校打开书包拿书,却发现两个红通通热乎乎的鸡蛋,就放在他的书包里面。”
元宝本来有些困了,听了他与此时气氛根本风马牛不相及的故事,睡意渐渐被疑惑驱走。她不解地抬起头来看他仍然傻乐傻乐的样儿:“你快过生日了吗?生日想吃红鸡蛋?”要不要这么幼稚,吉吉都不吃红鸡蛋的,那是八十年代孩子的生日礼物。
“不,我已经吃到我的红鸡蛋了。”安慕良眯眯笑着,将她拖过来啃上一口,一口不够再接着啃,太美味了还想再吃。
元宝躲开他的亲吻,还没有迷糊到忘记自己的疑惑:“你喜欢吃鸡蛋明天我就煮,不过还要染红吗,家里有没有食用染料?”
“不,你已经煮好了。”安慕良笑着摇头。元宝:“呃……”不懂,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代沟?
“因为,宝宝就是我的红鸡蛋!哈哈……”困惑的表情都这么可爱,他哈哈笑着伸手将她一揽,翻身镇压。好吃的红鸡蛋,要多吃,有营养……
“喂,你,你还来!”元宝连忙推拒,她是做了妈,可是在她的记忆中和身体上的感觉来说,今天的确是第一次好不好?哪里受得起他这么狠的。
“来,当然来。我的红鸡蛋,好吃好吃……”感叹句被不客气地听成了问句,他边‘吃’边霸道地宣布着自己的所有权,“我的红鸡蛋,宝宝是我一个人的红鸡蛋。除了我,谁吃谁死!”
“唔……可恶,你都完事了,滚回你的书房去。”
“谁说完了,我们接着来!”
“……”





指尖&花凉:纯妞,大水冲了龙王庙
更新时间:2013-6-18 0:21:54 本章字数:11832

多年的心愿终于得偿,安慕良的心情自然是好到没话说。新婚燕尔,他更是恨不得时时刻刻与心爱的宝贝老婆粘在一起,在家里寸步不离也就算了,出门上班还要拴在裤腰带上,打包带着走。
元宝有时候甚至有种错觉,是不是他们两个性别转换过来了啊!别家的夫妻不都是老婆缠着老公的吗?虽然他时刻陪着她她也开心,可是她也捉急啊!
回乌镇那几天,因为怕自己胡思乱想,所以她就不停地码字码字,码到实在撑不住巴不得立刻趴地上睡着为止。那几天里她留下了不少存稿,可是回了北京以后,她就一直都没有时间写字了,坐吃山空再多的钱财都能败掉啊!更何况,她只是存了一个星期而已,可是从安慕良再次出现在她身边起到现在,她已经有五天没有码字了。
因为他粘人真的不是一般的厉害,只要她离开他的视线超过一刻钟,他肯定就会找过来了。她怕他笑话,都不好意思在他面前提起自己的工作,也不敢让他知道自己的工作,所以就算陪着他去上班,在他办公室里有空闲的时候,她也只是在看小说而没有码字。
存稿在今天已经宣告完毕,再不努力就得断更了。网络写手与读者都知道,这个断更是最要不得的哈!
两年下来,已经习惯了与小说和孤独为伍,生活突然来了个翻天覆地的变化,还真是让人有些不习惯。当然,这变化除了让她有点儿不适应,却绝对是让她幸福快乐的变化。可是,再幸福快乐,也不能把事业给丢了啊!写小说,除了是她曾经赖以生存的赚钱养家方式,还因为她自己也喜欢这一份工作,美好的想象世界与人分享的感觉,很好。
这天晚上,是元宝回北京成为正宗安太太的第四天,半夜想着还没有码完的字,总是辗转难眠。终于在大约凌晨两点钟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小心翼翼地拿住横在她腰上的男人的手悄悄往一边移开。
“老婆,干嘛去?”安慕良虽然睡着了,但是她一动他还是立刻就伸手抱紧了她,声音还有些似醒非醒的。元宝在他脸上亲了下,温柔道:“乖啦,我去上厕所。”
“唔……”他迷迷糊糊地摸索过来,找着她的唇啾了一下,才松手放行:“去吧!”
元宝捂着唇无声笑了下,被人需要,被人宝贝的感觉,真好!
怕吵醒了他,她先去了趟洗手间。站在黑琉璃的洗手台前,元宝红着脸看着镜中自己如今的模样。
每天早上,他都会早起亲自给她准备好要穿的衣服鞋袜,甚至是连内衣也都由他来挑,全部成套的。他还帮她修手指甲脚趾甲,弄上那些不花硝但是色泽清爽的胭脂。每天晚上,他还要亲自动手帮她敷她自己从来不碰的面膜,用护发素帮她洗发护发。才几天时间,爱情与昂贵保养品的双重滋润下,她的皮肤变化当真是十分明显。
以前,她从来没觉得自己的皮肤不好,除了因为久不见阳光而苍白了些还有点儿颜色黯淡,还有一对稍显浓重的黑眼圈外,就没其他什么缺点了。毛孔很小,一点儿不匀的颜色也没有,还滑溜溜的摸起来很像石膏粉。
在她接触过的年轻人当中,她很少看到谁的皮肤比她好。就连那个安慕可,额头上都长了不少粉刺,哪怕是化妆得再浓也无法完全盖住。更别说像叶莲娇那样,脸上长着色斑的了。
她以为从前的自己皮肤很不错,可是在被他照顾过几次过后,她才发现,以前她的皮肤与现在比起来,那就算说是糟糠也不为过啊!完全可以想象,照这样发展下去,不用多久她就可以像可儿那样亲身体验什么叫做肌肤赛雪,吹弹可破了。
细肩带的绸缎睡衣,是粉蓝色的莹光面料,衬得肌肤莹白透亮,那上面红红紫紫的痕迹叫元宝脸上的桃色开得更艳。
这个老公什么都好,就是,咳咳……太表里不一,太多变了,她都被他绕得头晕。
有外人在的时候绅士得正如他的本来身份,名门贵公子一样典雅而安静,基本上能用两个字说的话从来不用三个字。基本上不必出声时就绝不出声,需要笑的时候也只是在眼里带点儿笑波。
但是只有他们两个独处的时候,他话就多得不得了,大多时候他都像个孩子一样幼稚缠人,当然这仅限于白天。一到晚上,书生必将撕下伪装的画皮与霸王合体,简直是热情狂猛到让人吃不消。
这几天来,每晚两次早上一次是雷打不动的,有两天晚上还加餐了,而今天才第四晚,你可以想象这加餐频率该有多么的恐怖。每次他一发作起来就不可收拾,幸好她从小身体底子好,若换成一般的弱女子,哪里能参受得起?
而且,他还特别喜欢在她身上到底乱亲,害得她每次开始前都要提前警告他,不准在她脖子和手臂上留下痕迹。
每次他都满口答应,但是真要激动起来的时候,哪里还管答应过她什么。所以她这几天,都不得不一直穿着高领长袖,好在不管是家里车上还是他公司里都有空调,不会难受,只是就被可儿笑惨了。还有他的助理付时,每次那暧昧的眼光,不用多说一个字就能看得她羞的无地自容。
元宝在洗手间里站了十分钟,料想安慕良应该已经睡着了,才拉开门裸着小脚,踮着脚尖,摄手摄脚地走到床边。窗帘没有完全盖严,屋里微微有一些光线,她站在那里,看着床上安静睡着的男人,不由自主的就笑了,痴了。
没有吵他,她转身尽量小声地去了书房。
时间紧迫,心无旁骛地开机,点开软件,码字码字码字……
心情不错,灵感源源来啊!
忽然……
“老婆,你三更半夜地不睡觉,爬起来就为了写日记?”
“啊,你什么时候起来的?”声音响在耳旁,元宝吓了一大跳,回头见安慕良披着睡袍就站在她身后。她连忙用一双手遮住屏幕,红着脸道,“你赶紧眯上眼睛,不准看不准看。”
“我都看完了,你进书房时没多久我就进来了!”安慕良笑着弯腰下来从后面抱住她的肩膀,将她手拿过来亲了下,“你写日记,怎么不用我们自己的名字?”
“这不是日记。”元宝汗颜。她把前两天与他发生过了一个喜剧小插曲照搬到故事里面给男女主角用了,连台词都一样,怪不得他会以为她是在写日记。
“那是什么?”安慕良将鼠标轻轻往上滑动,元宝又伸手去挡,红着脸道:“这个,这这这,这是我的工作。”除非她放弃这份工作,否则他早晚会知道的,她不想放弃。没有学历还坐过牢,以她的条件根本就找不到好的工作,虽然他有钱,但是她不想完全依靠他生存,以免将来给人抓到把柄说难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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